軍隊調整改革
❶ 公安邊防部隊改革怎麼改
公安邊防部隊經過改革後,全部轉為人民警察編制,公安邊防部隊改革義務兵按提前退伍,回到地方按退伍兵政策安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安邊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邊防部隊轉到地方後,成建制劃歸公安機關,並結合新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進行適當調整整合。現役編制全部轉為人民警察編制。
公安邊防部隊實行人民警察編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公安邊防總隊,邊境和沿海地區(市、州、盟)設公安邊防支隊,縣(市、旗)設公安邊防大隊,沿邊沿海地區鄉鎮設邊防派出所,內地通往邊境管理區的主要幹道上設邊防公安檢查站,沿海地區設海警支隊、大隊,開放口岸設邊防檢查站。
(1)軍隊調整改革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主要擔負邊境檢查、邊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邊界巡邏、打擊偷渡以及海上緝私。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組建於1951年,為現役建制,序列於武裝警察部隊,執行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同時也是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重點打擊沿海及海上偷渡、走私、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邊防轄區治安秩序,維護國家邊防安全。
其對邊境管理區三類六種案件有刑事偵察權,其派出機構——邊防派出所可以管理陸地人口戶籍。邊防部隊是武警部隊中戰鬥力僅次於內衛部隊,而裝備、待遇最好的部隊。這支部隊是武警部隊中地方性較強的部隊,原隸屬於地方公安機關。
❷ 部隊都有哪些改革
九大任務:
1.改革舉措 「調整軍委總部體制、實行軍委多部門制。」內
2.組建容陸軍領導機構
3.聯合作戰指揮體系
4.裁軍30萬
5.人力資源
6.軍民融合
7.叫停對外有償服務
8.武警改革
9.派駐紀檢審計
❸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防和軍隊改革有哪些重大舉措
——合力攻堅,消除貧困。在改革推動下,2013年至2016年間我國有55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貧困發生率降至4.5%,中國成為世界上率先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國家。
——商事改革降低創業門檻。同時,實施好促進就業創業的扶持政策、降低就業創業成本,5年累計城鎮新增就業6500多萬人,今年前8個月平均每天新設企業1.6萬戶。
——辦好公平優質教育。優質資源共建共享,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開展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貧困地區農村學生上學更容易。
——深化醫改進展明顯。「十二五」期間,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降到29.27%,為近20年來最低水平,群眾獲得更多實惠。
❹ 我國軍隊領導體制改革時間調整了多少次
據1998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首次向世界披露的關於國防和軍事立法的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軍事設施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預備役軍官法》等12部專門規范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法律以及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中央軍委制定了《國防交通條例》、《徵兵工作條例》、《民兵工作條例》等40多件軍事行政法規;中央軍委制定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司令部條例》、《政治工作條例》、《後勤工作條例》等70多件軍事法規;各總部、各軍兵種、各軍區制定了1000多件軍事規章。一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母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為基本法的全面涵蓋國防組織體制、國防科技生產、國防動員、戰備訓練、軍事勤務、行政管理、政治工作、後勤保障等方面的軍事法體系框架初步形成,使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主要方面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國防和武裝力量的建設納入了國家法制的軌道
❺ 部隊如何改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主體由中國陸軍、中國海軍、中國空軍和中國國民警衛隊組成,統稱中國軍隊。中央軍事委員會是軍隊的最高統帥機關。在中央軍委之下設總參謀部和陸軍總部、海軍總部、空軍總部及國民警衛隊總部。總參謀部是軍隊最高軍令機關,負責組織全國武裝力量建設和作戰指揮;陸軍總部、海軍總部、空軍總部和國民警衛隊總部是各軍種的最高行政機列,實行文官制,受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以中央軍委主持日常工作的秘書長兼任國防部長),建立相對獨立於軍隊的國防行政體系(涉及國防動員、國防科研、國防工業、國防預算和國防采辦等事務)。撤銷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將三部職能分別轉入國防部、總參謀部和各軍種總部。
撤銷現有七大軍區。將全國劃分為東北、西北、東南、西南四大戰區。各戰區設軍隊聯合司令部(除司令部機關和直屬隊外,不設直屬單位),對戰區所轄陸、海、空軍和國民警衛隊部隊統—行使作戰指揮權(戰時視需要設戰役集群司令部)。各軍種部隊之間平時的協同訓練和聯合後勤保障等事務亦由戰區負主要責任。
陸、海、空三軍由現役軍人、文職人員和預備役人員組成,員額為一百萬人,其中陸軍為四十九萬人、海軍為二十一萬人、空軍為三十萬人;國民警衛隊員額為一百萬人(亦編列少量文職人員)。軍隊總員額為二百萬人。
設軍種參謀長一職為各軍種首腦;四大戰區軍隊聯合司令部司令員分別由各軍種將領出任。
堅持和完善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實現軍官和士官隊伍的職業化。
一、關於陸軍的編制
(—)、取消軍級建制,以師為大單位。將現有十八個集團軍縮編為十四個師、空十五軍轉隸陸軍並縮編為—個空降師。即陸軍的基本作戰部隊為十五個師(每個戰區配置三∼四個師),另轄若干獨立的防空旅、特種作戰旅、戰役戰術導彈旅和專業"藍軍」旅(部隊訓練模擬假想敵,配屬於陸軍各戰術合同訓練基地)。師下轄三個作戰旅和一個航空旅及防空團、偵察營、通信營、工兵營、運輸營、衛生大隊、裝備維修大隊等作戰保障、技術裝備保障、後勤保障部隊,其編制序列為師∼旅(團、大隊)∼營∼連∼排。排為戰術小分隊;連為基本戰術分隊;營為高級戰術分隊(配屬基本後勤保障系統,亦為基本伙食單位);團為戰術部隊,通常轄兩個營和若干作戰保障、後勤保障分隊;旅為基本戰術部隊,通常轄六個營和若干作戰保障、後勤保障分隊,其編制平時相對固定,作戰時根據任務需要,在師的編成內作相應調整。全師員額約為—萬六千人。
(二)、在軍隊大聯勤體制下,各戰區的聯勤保障系統列入陸軍編制。戰區另組建若干列入陸軍編制的預備役後勤保障旅,作為後備機動力量,戰時為轄區陸、海、空軍和國民警衛隊部隊提供戰役後勤支援。
(三)、將第二炮兵並入陸軍建制,作為—個相對獨立的兵種,設陸軍戰略炮兵司令部(由中央軍委直接指揮),掌管射程在一千公里以上的中遠程導彈和洲際導彈(—千公里以下的中短程導彈編入陸軍各獨立戰役戰術導彈旅,由各戰區指揮;反艦巡航導彈劃歸海軍),下轄十六個導彈發射旅(旅轄六個導彈發射營)和若干作戰保障、技術裝備保障、後勤保障部隊,其主要任務是對敵方重要目標實施核打擊(必要時亦可遂行常規火力突擊任務)。取消基地建制。該兵種員額約為七萬人。陸軍第一副參謀長兼任該兵種司令員。
(四)、將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地市軍分區和縣市(區)人武部全部撤銷。在省—級設國防廳、縣市(區)設國防局,作為地方黨委政府的軍事部門和兵役機關,負責國防動員、兵員徵集、民兵訓練、人民防空和國防設施維護管理等工作,不列入軍隊編制,其幹部均由部隊現役軍官和士官轉任。地方各級國防行政部門戰時受所在戰區(防區)軍隊領率機關節制。
陸軍部隊軍官和士官的職務與軍銜的設置,陸軍參謀長和第一副參謀長為上將、副參謀長為中將、總部高級參謀為少將、參謀為上校,師長為少將(國際慣例)、師參謀長為上校、師參謀為中校和少校,旅長為上校、副旅長兼旅參謀長為中校、旅參謀為少校(軍隊各級司令機關中的幕僚,中級以上官佐不分軍事幹部、政工幹部、後勤幹部,一律稱為參謀人員,軍銜在少校以上;取消「政治幹事」、「後勤助理員」等稱謂),團長(大隊長)為中校、副團長為少校(團長、副團長分別兼任下屬兩個營的營長),營長為少校(設一名軍官和一名士官為營長助理),師部、旅部和團部副官(軍隊各級領導機構中首長和參謀人員的助手)為上尉,連長為上尉(設一名士官為連長助理),排長為中尉,副排長為少尉(排不轄建制班,作戰時根據任務需要組合人員和裝備形成戰斗單元,設排長、副排長和一名軍士長三人為排幹部;擔任營、連長助理職務的士官類似於西方國家的參謀軍士,所對應的軍銜分別為一級軍士長和二級軍士長,擔任排軍士長職務的士官軍銜為三級軍士長)。取消大校軍銜和四級軍士長軍銜(士官以下的士兵軍銜設置為二等四級,即兵和下士、中士、上士)。
部隊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衛生隊、野戰醫院)的醫護人員,軍醫的軍銜為中尉~中校(醫助為少尉),護理人員(護士和護士長)實行士官制,所對應的軍銜為上士~一級軍士長;上級醫療衛生單位(軍種總醫院、中心醫院)的醫護人員為文職,不授軍銜。
二、關於海軍的編制
海軍設北方艦隊、東海艦隊、南海艦隊三大艦隊和一個陸戰師(由陸軍兩棲作戰部隊轉隸改編而成)。各艦隊下轄艦艇支隊、岸基航空兵師和艦載機飛行聯隊、岸炮旅、防空旅、雷達旅、電子對抗旅、陸戰旅(不屬於海軍陸戰師) 等作戰部隊和訓練基地、後勤保障基地等戰勤保障部隊。撤銷水警區。取消軍級和副軍級建制。
海軍艦艇部隊軍官的軍銜循國際慣例,航空母艦艦長為上校、驅逐艦艦長為中校、護衛艦艦長為少校,戰略導彈核潛艇艇長為上校、核動力攻擊潛艇艇長為中校、常規動力攻擊潛艇艇長為少校;艦艇支隊(或航母戰斗群)為師級單位,支隊長為少將。
三、關於空軍的編制
(—)、空軍主要由航空兵部隊和航天兵部隊組成。撤銷軍級建制,將專門擔負對地攻擊任務的強擊機部隊轉隸陸軍,編入各師屬航空旅。其基本部隊為十四個航空兵師(每個戰區配置三四∼個師)和若乾雷達旅、地空導彈旅。航空兵師為多機種混編,下轄數個飛行聯隊(旅級)和飛行大隊(團級)裝備各類固定翼飛機約一百七十架(另擁有一定數量的無人機)。
(二)、航天兵以總裝備部所屬航天系統與二炮和空軍相關部隊合並改編而成。作為—個相對獨立的兵種,設空軍航天兵司令部(由中央軍委直接指揮),主要擔負軍事航天和太空防禦(反導彈、反衛星)任務。該兵種員額約為五萬人。空軍第一副參謀長兼任該兵種司令員。
空軍航空部隊軍官的軍銜,師長為少將、聯隊長為上校、大隊長為中校、中隊長為少校、飛行員為中尉~上尉~少校。
四、關於國民警衛隊的編制
中國國民警衛隊是國家擁有的正規化現役准軍事部隊,其主要任務是守護邊境、警衛國家重要目標和軍事設施、處置突發事件、打擊恐怖主義、搶險救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同時作為陸、海、空三軍重要的輔助和後備力量,可為陸、海、空軍提供各種勤務支援,戰時協同陸海空軍作戰,亦可成建制轉入陸海空軍。該軍種(找不到確切的定義詞,姑且稱之為軍種)是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為基礎,整合解放軍相關部隊改編而成。
(—)、將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邊防部隊(邊防檢查站和邊防派出所除外)與解放軍邊海防部隊(如要塞區、水警區所屬部隊和沿邊沿海省軍區所屬的邊海防部隊)合並改編為中國國民警衛隊邊防部隊,員額為二十一萬人(另輔以相當數量的半專職化的邊防民兵),設相對獨立的邊防部隊司令部(國民警衛隊第一副參謀長兼任該部隊司令員),統—管理全國邊海防事務,下轄十一個邊防支隊,布署在沿邊沿海地區(不對應省級行政區劃)。撤銷內陸省份的武警公安邊防總隊(全國各地的武警公安邊防檢查站和武警公安派出所取消兵役制,改稱出入境檢查站和邊境管理派出所,作為地方公安機關的一部分,其人員身份改為公務員編制的職業警察)。
(二)、將武警各省總隊,各機動師與解放軍擔負獨立機動作戰任務(即不屬於十八個集團軍的合成師、旅)和大城市及重點軍事目標衛戍警備任務(如北京衛戍區,上海廣州等城市警備區,香港澳門駐軍)的部隊合並改編成國民警衛隊內衛部隊。其地方警備部隊按省級行政區劃(包括港澳地區)設支隊;其機動部隊按戰區部署,每個戰區配置一個支隊。內衛部隊各省級支隊下轄一個航空大隊(主要用於搜索救援、兵力和物資投送)、數個警備大隊(各大隊均為團級建制,轄數個營級中隊和連級分隊)和一個機動聯隊(旅級建制,轄若干營級中隊和連級分隊),其兵力部署不對應市縣行政區劃,在全省范圍內統—配置。機動部隊各支隊主要擔負跨區域反恐處突任務,裝備一定數量的重型武器,其實力大致相當於陸軍摩托化步兵師,戰時可直接投入機動作戰。
(三)、將警衛中央首腦機關的任務由解放軍移交給國民警衛隊,解放軍序列的中央警衛局(總參警衛局)及其所屬部隊轉隸國民警衛隊(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警衛部隊取消兵役制,作為公安機關的一部分,其人員身份改為公務員編制的職業警察)。
(四)、將武警水電、交通部隊與解放軍海軍、空軍和二炮所屬的工程建築部隊合並改編為國民警衛隊工程部隊,轄四個支隊(原則上每個戰區配置一個支隊),其主要任務是國防和軍事工程建設(戰備公路、橋梁,軍港、機場、導彈洞庫和發射陣地等)和搶險救災(列為國家災害應急救援專業骨幹力量),戰時為陸、海、空軍提供作戰工程保障支援(武警黃金部隊集體轉業移交國土資源部;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隊取消兵役制,其主體滅火隊伍脫離公安系統,人員身份改為事業編制的專職消防員,其防火監督執法職能移交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武警森林部隊取消兵役制,並入地方消防系統)。
(五)、國民警衛隊各支隊均為師級建制,員額約為—萬七千人。其軍官和士官的職務與軍銜的設置與陸軍基本相同。
五、關於軍隊非作戰體系的改革
(一) 撤銷軍隊各級專業文工團、體工隊、出版社、電影製片廠
和解放軍藝術學院等文體機構。各軍種只設一專業的軍樂團(主要承擔禮儀任務,實行士官制)和一個半專業化的合唱團即可,基層部隊可以組織官兵業余演出隊。另外,國家從政策層面上建立地方文藝團體為軍隊服務的機制。
(二) 將干休所、療養院全部移交地方,部隊營區後勤保障實現社會化。軍方可通過經濟合同的方式向地方購買相關服務。
(三) 大力精簡機關、學校、醫院、研究所、報利雜志社等非作戰機構。將後勤部門與裝備部門合並,師以下單位不設機關(政治部門和後勤部門從屬於司令部,亦不單獨設置機關);將二軍大等醫科院校和大部分醫院移交地方(保留各軍種總醫院兼軍醫學院),將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大學、軍事科學院、軍事博物館、解放軍檔案館、軍事醫學科學院以及總部和軍兵種所屬的裝備研究院、工程設計院等科技和學術研究機構劃歸國防行政系統,全員文職化,不列入軍隊編制(國防大學仍然承擔培訓軍隊高級幹部的任務);撤銷解放軍外語學院、國際關系學院、軍事經濟學院和各政治學院等文科院校,合並指揮院校和工程技術院校。撤並後,軍隊各類學校保留三十所(不含軍醫學院)即可(如陸軍設士官學院、軍官學院、參謀和指揮學院、後勤學院、工程技術學院、軍械裝備學院和戰略炮兵學院等七所學校),均為師級。
(四) 、撤銷軍隊派駐地方的各類軍事代表機構(軍代局、軍代處、軍代室、後備軍官選培辦等),相關職能由國防行政部門承擔。總後青藏兵站部、川藏兵站部退出軍隊序列,歸屬國防行政系統,分別改稱青藏兵站管理局和川藏兵站管理局。
(五)、全面改革軍事司法體制。以戰區為單位,設置兩級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和軍事保衛機關,對轄區內發生的相關案件不分軍兵種,統一行使偵查權和司法權。戰區內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和軍事保衛機關(軍事保衛局和軍事保衛分局)各設三所即可,人員均列入陸軍編制。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分別改稱最高人民法院軍事審判庭和中國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廳(人員仍為軍隊編制)。
(六)、軍隊文職人員通常配屬於醫院、學校、報刊社等非作戰單位和部隊師以上機關,從事技術和管理工作及其他輔助性工作,原則上由現役軍人改任,不直接從地方招收(如特殊需要從地方直接招收,必須先到基層連隊服完兩年義務兵役),其著裝樣式另外設計,明顯區別於現役軍人(外出執行任務時可著部隊作訓服)。
(七)、國防行政系統在地方普遍設立軍事訓練中心,主要用於當地民兵訓練。應征入伍的新兵在補入部隊之前,必須先在當地的軍事訓練中心進行為期四個月的基礎訓練,經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軍籍,正式服役。
❻ 如何正確看待部隊改革
緊緊圍繞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人民軍隊這一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專目標,著力解決制屬約國防和軍隊建設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深化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推進領導管理體制改革,優化軍委總部領導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完善各軍兵種領導管理體制。
❼ 我國本次軍事改革的意義
當前我國軍隊改革主要是從管理體制和解決官多兵少的現狀上進行的 【未來中國軍隊改革方向有兩個】: 一是大軍區、省軍區、軍分區(警備區)的裁減縮編問題。眾所周知,在全國劃分軍區體制,是借鑒以往戰爭經驗建立的,是應對大規模國土防禦戰爭的產物,從世界發展形勢看,未來對我國發動以掠奪國土資源為主要目的的侵略戰爭之可能性越來越小,而在邊境地區、領海區域以及遠洋通道上發生海權沖突的可能性越來越大,因此,裁減軍區系統,增強軍隊遠程機動投送能力和戰斗能力,將是未來軍隊變革之首要目標。 二是軍事代表體制的裁撤問題。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已經明確了國防和軍隊的改革方向和任務,其中尤其強調深化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包括強化軍委聯合作戰指揮機構和戰區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推進聯合作戰訓練和保障體制改革;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減少非戰斗機構和人員等。 建立的國防管理、後勤與保障體制、兵役制度和動員體制,以及軍兵種和部隊建設結構方面的制度亟須轉型,但舊有體制運行的強大慣性和軍隊保守勢力的阻擾,使得軍內有識之士的呼籲徒有其聲。三中全會以後,各種軍隊改革版本在網上傳播。針對近期網上流傳的各種涉及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的信息,中國國防部12月11日發布消息稱,撤銷軍區專職文工團等方案純屬猜測。國防部稱,總部有關部門正在籌劃部署,研究貫徹措施,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任務落實。
❽ 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重點是什麼
深化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推進領導管理體制改革,優化軍委總部領導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完善各軍兵種領導管理體制。健全軍委聯合作戰指揮機構和戰區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推進聯合作戰訓練和保障體制改革。完善新型作戰力量領導體制。加強信息化建設集中統管。優化武裝警察部隊力量結構和指揮管理體制。
優化軍隊規模結構,調整改善軍兵種比例、官兵比例、部隊與機關比例,減少非戰斗機構和人員。依據不同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戰任務改革部隊編成。加快新型作戰力量建設。深化軍隊院校改革,健全軍隊院校教育、部隊訓練實踐、軍事職業教育三位一體的新型軍事人才培養體系。
推進軍隊政策制度調整改革。健全完善與軍隊職能任務需求和國家政策制度創新相適應的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以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為牽引,逐步形成科學規范的軍隊幹部制度體系。健全完善文職人員制度。完善兵役制度、士官制度、退役軍人安置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健全軍費管理制度,建立需求牽引規劃、規劃主導資源配置機制。健全完善經費物資管理標准制度體系。深化預算管理、集中收付、物資采購和軍人醫療、保險、住房保障等制度改革。
❾ 改革部隊發生了什麼變化
改革部隊的編制體制,以適應形勢變化。為適應作戰部隊大量減員、武器裝備嚴重短缺的實際情況,提高部隊的指揮效能和在困難條件下機動作戰的能力,作為應急措施,蘇軍總統帥部大本營於7月15日作出集團軍小型化的決定,即暫時撤銷軍(含機械化軍)一級建制,集團軍直轄5~6個師(原轄9~12師)。同時,對陸、空軍部隊實施縮編。根據7月29日確定的編制,各步兵師的名額壓縮30%,配備的火炮減少52%,汽車減少64%;騎兵師人數減至約3000人;坦克師縮編為坦克旅;反坦克炮兵撤旅改團;空軍師改3團制為2團制,各團的飛機數量也從60架減至30架(後為22架)。爾後,隨著兵力、兵器的增加和戰場形勢的變化,蘇軍對部隊的編制體制進行過多次調整。
❿ 國防和軍隊改革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國防和軍隊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一、推進領導指揮體制改革
這輪改革對領導管理體制和聯合作戰指揮體制進行一體設計,著力構建軍委——戰區——部隊的作戰指揮體系和軍委——軍種——部隊的領導管理體系,形成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格局。
通過一系列體制設計和制度安排,把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進一步固化下來並加以完善,強化軍委集中統一領導,更好使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集中於黨中央、中央軍委。
主要改革措施包括,調整軍委總部體制、實行軍委多部門制,組建陸軍領導機構、健全軍兵種領導管理體制,重新調整劃設戰區、組建戰區聯合作戰指揮機構,健全軍委聯合作戰指揮機構等。
二、優化規模結構和部隊編成
精簡機關和非戰斗機構人員;調整改善軍種比例,優化軍種力量結構,根據不同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戰任務改革部隊編成,推動我軍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更加精幹高效。
三、構建嚴密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向軍委機關部門和戰區分別派駐紀檢組;調整組建軍委審計署,全部實行派駐審計;組建新的軍委政法委,調整軍事司法體制,按區域設置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
(10)軍隊調整改革擴展閱讀:
軍隊改革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牢牢把握「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原則,以領導管理體制、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為重點,協調推進規模結構、政策制度和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改革。
2020年前,在領導管理體制、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在優化規模結構、完善政策制度、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等方面改革上取得重要成果,努力構建能夠打贏信息化戰爭、有效履行使命任務的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
按照總體目標要求,2015年,重點組織實施領導管理體制、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2016年,組織實施軍隊規模結構和作戰力量體系、院校、武警部隊改革,基本完成階段性改革任務;2017年至2020年,對相關領域改革作進一步調整、優化和完善,持續推進各領域改革。政策制度和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改革,成熟一項推進一項。
(二)領導管理體制。著眼加強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強化軍委機關的戰略謀劃、戰略指揮、戰略管理職能,優化軍委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完善軍種和新型作戰力量領導管理體制,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體系。
從職能定位入手,按照突出核心職能、整合相近職能、加強監督職能、充實協調職能的思路,調整改革軍委機關設置,由總部制調整為多部門制。軍委機關下放代行的軍種建設職能,剝離具體管理職能,調整歸並同類相近職能,減少領導層級,精簡編制員額和直屬單位,使指揮、建設、管理、監督四條鏈路更加清晰,決策、規劃、執行、評估職能配置更加合理。
健全軍種領導管理體制,優化軍種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發揮軍種在建設管理和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調整改革後勤保障領導管理體制,以現行聯勤保障體制為基礎,調整優化保障力量配置和領導指揮關系,構建與聯合作戰指揮體制相適應,統分結合、通專兩線的後勤保障體制。
改革裝備發展領導管理體制,構建由軍委裝備部門集中統管、軍種具體建管、戰區聯合運用的體制架構,裝備發展建設實行軍委裝備部門—軍種裝備部門體制,裝備管理保障實行軍委裝備部門—軍種裝備部門—部隊保障部門體制。加強國防動員系統的統一領導。
(三)聯合作戰指揮體制。適應一體化聯合作戰指揮要求,建立健全軍委、戰區兩級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構建平戰一體、常態運行、專司主營、精幹高效的戰略戰役指揮體系。重新調整劃設戰區。
按照聯合作戰、聯合指揮的要求,調整規范軍委聯指、各軍種、戰區聯指和戰區軍種的作戰指揮職能。與聯合作戰指揮體制相適應,完善聯合訓練體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軍視網-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主要內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