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整改報告
⑴ 正風肅紀爭做好乾警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對路人檢查身份證,一定要用文明執法的口氣,不要像個狗特務土炮的嘴臉,跟流氓沒差別!應該用平常的口氣說:「這位同志,這位女士,請出示你的身份證,接受檢查!」發現,這年頭的警察有些就是土炮垃圾,也能當警察,別忘了,警察的天職就是為人民服務。「
⑵ 交通違章整改措施怎麼寫
關於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措施一)全面整治城市客運交通和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由市交通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配合,於2006年10月20日前,制訂我市整治城市客運交通和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整治實施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實施。nbsp;nbsp;1.強化城市客運交通秩序的清理整治。我市城市客運交通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嚴重威脅交通安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整治客運交通秩序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公安交警部門、交通行政執法部門、運管部門要聯合行動,加強對城市客運交通客運企業和運輸秩序的清理整頓,停業整頓一批違規企業,處理一批違法違規人員,切實改變某客運形象。加強對城市客運交通客運班車的始發站和終點站的監督管理,對還未納入車站發班的近郊區鄉客車,要加強巡查抽查,有條件的要督促其納入車站發班。重點查處城市客運交通客運班車、定線小客車的違規跨線經營行為。nbsp;nbsp;公安交警部門要組織力量,強化道路管控,對超速、搶客、賴站、隨意上下客等違法違章行為進行嚴厲打擊,重點查處客運班車超速、超載和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nbsp;nbsp;交通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對下線出租汽車、假冒和「克隆「出租汽車等非法從事客運經營行為,開展嚴厲打擊。利用路橋收費卡進行電子識別,在加油(氣)站、武裝檢查站、計程車駕駛員定點用餐地等計程車相對集中的地點,加大執法力度。nbsp;nbsp;對農村和城郊結合部等地租賃小轎車違規從事出租客運,長安麵包車違法從事客運經營的,市政府牽頭,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門參加,實施聯合整治。nbsp;nbsp;2.清理整頓掛靠經營等違法行為。2006年10月8日-31日,對主城區客運交通客運班車、農村客運車輛的掛靠經營進行清理。各道路運輸企業要開展自查自糾,對掛靠車輛予以清理整頓;未經整頓的不允許上路營運;在規定時間內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運管部門要對經營者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整頓期間,交通、公安、安監等部門要組織力量,對主城區道路運輸企業進行檢查,經查出仍有掛靠車上路營運的企業,運管部門要對其停辦一切運政業務,交通行政執法部門要採取強制措施,依法處理,直至取消經營許可。整頓期間,對清理掛靠車不力的,要嚴肅追究企業領導和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的責任。nbsp;nbsp;nbsp;nbsp;nbsp;3.加大農村客運市場整治力度。各有關單位要充分汲取石柱縣2004年「9amp;#8226;25「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全面排查農村短途客運班線的通行條件,優化農村運力結構,確保運力有效調配,全面推行「經營公司化,調度科學化「,採取開設趕集班車、學生專車和學校錯時放假等具體措施,妥善解決農村客運高峰和學校放假期間運力和運量的矛盾,切實解決農村群眾出行難問題。nbsp;nbsp;4.嚴格路面管控執法。(一)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市公安局和交通局要密切配合,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點公路、重點路段設置檢查服務站,實行24小時勤務制度,切實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糾力度。對9座以上客運車輛逐車檢查登記,對超員的客運車輛一律卸客轉運;客運車輛超員20或違反規定客貨混載的,一律依法按上限進行處理;超速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無證駕駛或醉酒駕駛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對違法載人、違法超車、違法會車、佔道行駛,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法運輸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必須做到發現一起查糾一起,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按上限處罰。nbsp;nbsp;整治行動期間,集中處理曝光一批嚴重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員,形成從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客車超員50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外,對客運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駕駛人員進行集中學習、整頓,並及時在新聞媒體上曝光。nbsp;nbsp;(二)全面清理整頓客運企業。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參加主城區公交客運線路特許經營權競標企業的條件。根據城市客運發展情況,逐步提高對競標企業營運車輛、固定資產和營運資金標準的基本要求。nbsp;nbsp;交通、公安交警、安監部門要加強客運企業的監管,加大檢查力度,督促客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具有交通違法行為和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運輸企業和責任人進行查處,依法追究其安全管理責任。凡今年內發生過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對客運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及駕駛人員分批集中進行3天學習整頓。客運企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經費不到位,安全規章制度
⑶ 交警大隊值班室監控整改措施
一、加強責任意識。大隊要求,值班室接處警民警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心,接報重大警情、現行案件、群眾求助,必須第一時間派警處置,堅決杜絕推諉扯皮或冷硬橫推等現象發生。
二、加強規范意識。大隊從思想上增強民警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的觀念,堅決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嚴格按照相關規范標准要求,做到接警及時、態度和藹、詢問規范;處警時裝備齊全、警容嚴整、快速反應,嚴格落實處警時限要求,及時到達現場並做好處置工作。
三、加強文明意識。加強對接處警民警公正文明執法思想的教育,提升「文明觀念」,語言講究方法藝術,行為舉止得體,真正做到耐心細致,切忌簡單粗暴,減少不必要的爭執,避免矛盾轉移,贏得群眾的支持與理解,杜絕因執法態度不好、處置不當,導致群眾不滿意而投訴上訪。
四、加強服務意識。大隊加強對民警「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和「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宗旨教育,提升民警的服務理念,要求將群眾的根本利益始終放在首位,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切實解決接處警過程中宗旨不清、認識模糊、群眾觀念不強的問題,使民警的規范化意識普遍得到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
五、加強盡責意識。大隊要求值班民警的接處警用語要規范,要耐心傾聽、禮貌應答、熱情幫助,給報警、求助、問詢人員滿意的答復。另外,傳達上級指示指令要及時准確,反饋信息全面真實,使領導指示得到落實,工作成績得到反饋
六、加強反饋意識。大隊嚴格落實處警反饋制度,要求民警根據警情處置的各個階段,向大隊值班室做出反饋,並將反饋情況做好詳細記錄,確保信息暢通、反應靈敏。
⑷ 交警根據哪條法律法規給貨運企業下發交通違法隱患整改通知書
交通安全一直是警察重點工作
⑸ 高速交警給高速公路養護部門下發的整改建議書如何回復
無需回應。
如果非要回應,那麼分清建議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你們就按規定整改,並將整改結果發文給交警。
如果非法,你寫明根據什麼法規,交警建議是非法的,不予執行。
⑹ 計程車生意慘淡堵公交車站,交警約談負責人整改!暫不開罰單!
3月12日上午,南灣交警大隊鍾警官首先來到華發新城公交站。只見7、8輛計程車排成一排,停在緊貼著站台的公交車道上。此時,有公交車到站,司機只能停在外側,不僅擋住後面小車的路,市民也不得不從計程車的間隙中穿過上下車,十分不便。
當天下午,金拓、柏寧以及巨鷹計程車公司的負責人來到南灣交警大隊,南灣交警向他們通報了計程車違停情況,責令各企業立即做出整改,加大對車輛及駕駛員的監管力度。
各公司負責人立即在公司微信群發出通知,並讓車隊長們逐一通知管轄的司機,再發現違停,將追車隊長的責任。而對於上午違停被收繳證件的司機,交警則讓他們對身邊的同事和老鄉逐一微信、電話宣傳。
從月初的勸離,到張貼告知單,再到對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南灣交警並未開出一張罰單,公交站的違停情況大有好轉。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⑺ 民警辦案期間吸煙的整改措施
這個應該不讓他們吸煙,因為畢竟這是不禮貌的。
⑻ 我在沈陽張士被交警開了張車輛整改通知書,沒處理能驗車嗎駕駛證現
被交警開了張車輛整改通知書,沒處理不能驗車,擅自改裝機動車屬於違法行為,《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第五十七條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二、根據《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
第二章登記
第二節變更登記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三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