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整治資金申請
1、申請資質證書的單位,向本單位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資質證書申請表,並提交申報材料:
2、省級環境保護部門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提出預審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經省級環保部門初審後的材料;
4、國家環保總局科技司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5、經過專家審查的企業在國家環保總局網站公示一周;
6、國家環保總局科技司將經公示後的材料提出意見後,報經主管局長審批後辦理公文。
(1)環境整治資金申請擴展閱讀:
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已於2011年12月30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4年11月8日公布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3號)同時廢止。
針對當前脫硝設施的大規模建設以及污水處理廠污泥、農業廢棄物等有機廢物專業化運營的出現,運營資質類別在原來基礎上增加了有機廢物,並將除塵脫硫改為除塵脫硫脫硝。
運營資質等級也進行了調整,分為甲級、乙級、臨時資質。新《辦法》對運營資質的等級劃分條件仍然主要考慮反映企業運營能力的企業規模、專業技術能力、運營業績等指標。新《辦法》提高了甲級資質的認定條件,比如注冊資金、專業人員數量、業績規模、檢測化驗能力等。
B. 重慶2015年中小企業扶持項目資金申報條件
重慶市中小企業局 重慶市財政局
關於申報2015年度中小企業發展
專項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中小企業局(經信委)、財政局:
為做好2015年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渝財企〔2004〕24號)和《重慶市小微企業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渝財企〔2014〕359號)的要求,現就申報2015年度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和支持方式
(一)企業發展載體類項目
1.支持重點
(1)樓宇產業園:樓宇產業園的業主或運營管理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的樓宇維護、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環境改善項目。
(2)小企業創業基地:小企業創業基地的業主或運營管理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的基地環境整治改造、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環境改善項目。
2.支持方式
對2014年度樓宇產業園和小企業創業基地開展的環境改善項目(包括樓宇維護、基地環境整治改造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已投入項目資金的50%,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
3.申報條件
(1)列入全市重點培育的樓宇產業園名單和取得市級樓宇產業園批復文件的樓宇產業園。2014年度考核合格的市級小企業創業基地和2014年新認定的市級小企業創業基地;
(2)申報主體為樓宇產業園和小企業創業基地的業主或運營管理機構。申報主體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和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為入駐企業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場地和設施。從事服務工作的專職人員應不少於10人;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服務流程、收費標准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5)2014年環境改善項目支出不低於50萬元;
(6)申報的環境改善項目應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要求;
(7)近二年連續獲得過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再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其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無違法違規行為。
(二)服務類項目
1.支持重點
各類服務機構(包括國家、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區縣及產業集群窗口服務平台、樓宇產業園公共服務平台及中小企業重點服務機構等)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服務、投融資服務、創業服務、人才與培訓服務、技術創新和質量服務、管理咨詢服務、市場開拓服務、法律服務等相關服務的場地改造及設施設備購置的能力建設項目和服務業務獎勵項目。
2.支持方式
(1)能力建設項目補助。按照不超過2014年度場地改造及設施設備購置項目投資額30%比例給予補助,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業務獎勵。綜合考慮其服務中小企業數量、收費標准,客戶總體滿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過2014年度實際服務成本50%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項目申報單位可同時申請能力建設項目補助和業務獎勵兩種支持方式,兩種支持方式合計最高支持資金額度不超過80萬元。
3.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2014年1月以前依法設立和經營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的服務能力建設和服務業務獎勵項目均應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要求;
(2)具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場地和設施,具有開展相關服務的專職人員,專職服務人員應不低於10人;
(3)有健全的服務制度和完整的服務流程、收費標准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4)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服務業務突出,有可持續的服務能力,2014年簽定合同或協議服務中小企業企業數不少於30家,中小企業客戶滿意度不低於80%;
(5)申報能力建設補貼的項目,投入不低於50萬元;申報服務獎勵的項目,服務成本不低於40萬元;
(6)近二年連續獲得過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再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其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項目
1.支持企業「走出去」對外投資考察。對由市中小企業局組織或經市中小企業局審查同意的社會組織組團以及有實力和投資意向的重點骨幹企業自行境外投資考察,給予交通費、住宿費實際發生額50%資金補助,參團境外投資考察的每戶企業最多補助1人/次,自行境外投資考察的每戶企業最多補助2人/次,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企業在開展對外投資過程中所產生的項目咨詢、調查、論證、翻譯等前期服務費用,給予單個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50%,總項目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資金補助。對考察團組確有必要在境外召開的項目推介會所發生的費用給予補助:由市中小企業局組團的,按實報銷;由社會組織組團的,給予實際發生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補助。
2.支持在海外投資成功的項目。對上年「走出去」投資成功落地的企業,實際投資額超過200萬美元的企業,給予人民幣40萬元以內的獎勵。
3.支持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支持重點骨幹企業參加國(境)內、外展會。
(1)經批準的企業參加國(境)外展會給予實際展位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
(2)對由市中小企業局組織或徵得市中小企業局同意參加國內展會的企業,給予展位費用的50%的補助。
(3)支持社團組織、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幫助企業開拓市場的相關活動。對經由市中小企業批準的社會組織幫助企業開拓市場而搭建的平台和開展的活動,給予不超過實際費用40%,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資金補助。
(4)對由市中小企業局組織為企業搭建的市場開拓服務平台的相關費用按招投標確定的金額實際支付。
4.申報條件:符合上述「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重點扶持且經市中小企業局審查批準的各類企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鄉鎮企業)和社會組織,事前向市中小企業局備案申請並取得批復者。已在當年享受其他部門相關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上述補助資金。
(四)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類項目
1.科技創新項目:重點支持汽車、裝備製造、電子信息、化醫、新能源、新材料領域的技術創新。採取無償資助方式對科技創新項目中購買與自製設備(非基建)、原材料消耗、技術服務、檢驗、檢測、技術人員工資等費用給予支持,支持金額40萬元以內。
2.信息化建設項目:重點支持應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市級信息化示範企業,主要是指企業應用安全可靠軟體和信息技術提高研發設計、生產加工、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信息化建設類項目採用補貼支持方式,按照不超過信息化建設已投入資金的30% 進行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
3.申報條件:項目單位須是在我市注冊並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符合現行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財務制度健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較高創新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的中小企業。已獲得國家或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申報。
(1)科技創新項目
主要包括:中小企業在研究開發、製造工藝技術改進、材料替代應用、產品性能提高、技術服務模式推廣或解決行業關鍵核心技術等方面有較大創新的科技創新活動。
2014年12月31日前啟動的在建項目,項目執行周期不超過24個月。
(2)信息化建設項目
要求項目在2011年-2013年底之間啟動並完成,2014年運行良好。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企業發展載體類項目
1.資金申請報告(含中長期發展規劃,企業入駐情況和申報主體業主或運營管理機構基本情況)。
2.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分別填報附件1、附件2)。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申報主體2014年度會計報表和申報項目2014年度專項審計報告。申報項目2014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包括:樓宇維護、基地環境整治改造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環境改善項目的投入情況; 2014年末專職服務人員配置情況等。同時應提交環境改善投入發票復印件。
4.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入駐企業名單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5.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6.其它需提供的證明。
(二)服務類項目
1.2015年中小企業服務類項目申請表(見附件5)。
2.申報單位情況介紹(不超過3頁A4紙),包含內容:(1)基本情況,包括歷史沿革、主要出資人情況,所屬行業情況,以及在行業中所處的水平等情況;(2)服務條件、服務隊伍、人員資質、服務資質等情況;(3)上年度的運營情況,包括提供服務情況,主要業績,服務企業所屬主要行業,業務收入來源,能力建設項目投入,服務成本支出構成,主要資金使用,以及協作單位合作等情況。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4.服務的中小企業名單及佐證材料。其中申報投融資服務的機構,需提供與有關銀行、擔保及其他機構的合作資料,以及組織融資服務活動的相關資料。
5.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申報單位2014年度會計報表和申報項目2014年度專項審計報告。申報項目2014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包括:2014年末已具有的服務性資產(包括設備、設施、場地、軟體等),服務場所面積,2014年末從業人數,所涉及的服務成本支出,有效服務的小企業服務數量以及中小企業客戶滿意度等情況。涉及到能力建設項目的專項審計內容還應包括:2014年用於能力建設的的場地改造及設施設備購置等投入情況。
6.開展培訓、服務對接等活動通知(原件),課程(活動)安排及授課老師姓名、現場照片等。
7.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證明(服務資質、培訓資質以及服務技術專利及服務軟體等)。
8.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
(三)「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項目
1.項目補助申請書,有境外考察項目的附境外考察報告及投資項目說明。
2. 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見附件7)、重慶市中小企業對外投資考察費用明細表(見附件8)。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走出去」已獲取的相關批復文件。
5.與服務機構簽訂的協議書、合同及相關收費票據。
6.出國考察人員護照復印件(有出入境簽證印章)、國(境)外電子機票、住宿發票等復印件。
7. 開展市場開拓活動的相關協議、票據、資料、成果依據。
8.其他證明材料。
(四)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類項目
1.科技創新項目
(1)關於申報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項目的申請;
(2)重慶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書(見附件9);
(3)組織機構代碼證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上年度完稅證明、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項目直接相關的支出憑證匯總表(附發票復印件),技術合同、協議;
(6)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市級政府及部門等技術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信息化建設項目
(1)項目實施企業向所在地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交的《關於申報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請示》;
(2)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信息化建設項目申請表(附表10);
(3)企業和項目簡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名稱、承擔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相關單位、項目的主要內容及企業實施信息化後的主要成效等);
(4)申報企業2014年度審計報告或2014年度的相關財務報表;
(5)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和佐證材料;
(7)企業近年來信息化建設軟、硬體投入的憑證復印件;
(8)對項目內容和附屬文件特別是軟硬體投入憑證的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項目單位公章)。
三、項目申報事項
(一)項目申報。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公開組織項目申報。符合條件的單位向注冊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告,並提供相關申報資料。(服務類項目每個區縣申報數量不超過10個)
(二)項目審核。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加強協作配合,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項目審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並提出審核意見。區縣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保存項目單位提供的全部資料備查。
(三)項目上報。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聯合行文,於2015年7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以及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項目(樓宇產業園類)匯總表(附件3)、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項目(小企業創業基地類)匯總表(附件4)和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項目(服務類)匯總表(附件6)等一式兩份上報市中小企業局和市財政局,並同時報送電子文檔。超過規定時限上報的不予受理。市屬單位可經其市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向市中小企業局和市財政局申報。
四、項目和資金管理
(一)加強工作協調。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溝通情況,認真做好項目的審核、上報和監管工作,確保項目真實性。
(二)確保信息公開。要加強信息公開力度,市級和區縣要在政務信息公開平台公示項目申報通知,市級部門要及時公示評審合格項目,接受社會監督。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對改變資金用途、騙取和挪用財政資金的,要如數追回,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聯系方式
(一)市中小企業局
1.企業發展載體類項目
聯系人:羅偉 聯系電話:67625759
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龔曉寬 聯系電話:67628688
郵箱:[email protected]
2.服務體系建設類項目
聯系人:粟遠均 聯系電話:67625703
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蔣倫 聯系電話:67631648 (信息化建設)
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餘勇 聯系電話:67631648 (技術創新和質量服務)
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莫曉勇 聯系電話:67505686 (投融資服務)
郵箱:[email protected]
3.「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項目
聯系人:李龍雲 喻詩淇 聯系電話:67129135
郵箱:[email protected]
4.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1)科技創新建設項目
聯系人:余 勇 聯系電話:67631648
郵 箱:[email protected]
(2)信息化建設項目
聯系人:蔣 倫 聯系電話:67631648
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市財政局
聯系人:曾曉雲 聯系電話:67575322
(三)廉政信息反饋電話
市中小企業局監察室 聯系電話:67623683
附件:1.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樓宇產業園類)
2.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小企業創業基地類)
3.2015年重慶市中小 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
(樓宇產業園類)匯總表
4.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
(小企業創業基地類)匯總表
5.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服務類)
6.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
(服務類)匯總表
7.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
8.重慶市中小企業對外投資考察費用明細表
9.重慶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書
10.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信息化建設項目申請
表
重慶市中小企業局 重慶市財政局
2015年6月25日
C. 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經濟政策
一、設計和運用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政策的原則
1.污染者和使用者支付原則
1972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並採用了污染者支付原則,並把它作為制定環境政策的基本經濟原則。近年來,人們把該原則擴展到:由於環境質量是一種稀缺的資源,污染者不僅要支付達到環境質量的「可接受狀態」的污染削減成本,還應該支付由於其污染所造成的損害成本;同時,還要進一步把資源利用也納入到污染者支付原則,並提出「污染者和使用者支付原則」,該原則將使用者成本納入到價格體系中,使得價格更合理。污染者和使用者支付原則在確定和選擇具體的環境經濟政策過程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2.預防和預警原則
從側重治理政策向預防政策的轉變是環境管理的發展趨勢和必然,該原則要求在設計經濟政策過程中,在意識到環境問題和資源利用問題以及與此相應的社會後果存在不確定性的條件下,通過一定的經濟手段來避免那些可能發生的不可逆轉的環境損害,包括從源頭控制廢物的產生並繼續保留末端治理措施。
3.經濟效率或費用有效性原則
在環境經濟政策制定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其所要達到的環境和資源保護目標以及手段實施的相應成本之間的關系。同時,在不產生顯著的負外部性的前提下,把環境決策和強制執行設定在社會能夠接受的水平。
4.政策一體化原則
環境經濟政策並非是萬能的,每一種經濟手段都有其固有的缺陷,應當進行各種手段的組合,尋求一種揚長避短基礎上的優勢互補。由於環境政策會影響其他因素的變化,具體的經濟手段與其他手段或不同經濟手段之間組合應用能夠產生更有效率的結果。政策一體化的趨勢會使不同政策部門、不同國家的經濟政策以及經濟政策與政府幹預的其他領域的政策相協調,並有利於開發新的、基礎更廣泛的經濟政策。
二、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經濟政策
(一)建立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制度
(1)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發展改革、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全國礦山環境調查評價結果,編制《全國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經專家論證後報國務院批准公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環境保護、發展改革、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行政區域的礦山環境調查評價結果和上一級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經專家論證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經批準的《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報送原批准機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重新備案。編制的《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城鎮規劃》等相銜接。
(2)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①從礦山環境保護角度,劃分出宜采區、限采區和禁采區。嚴禁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水水源保護區、地質遺跡保護區、地質災害危險區內采礦;嚴格控制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和鐵路、主要公路兩側以及海岸線的可視范圍內露天采礦;限制在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過渡區)、地質災害易發區、水土流失嚴重區域從事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在生態環境脆弱的地區采礦,要有保障生態環境質量的可靠措施。②礦山開采區應與工業區、商業區、居民生活區以及重要交通干線、水利工程設施相分離,並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3)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包括下列主要內容:①礦山環境狀況和發展趨勢;②礦山環境保護的原則、目標和主要任務;③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分區;④礦山環境治理的重點工程;⑤保證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
(二)建立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編制制度
新建和已投產生產礦山企業要制定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報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實施。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未經審批或者經審批不合格的,采礦登記管理機關不頒發采礦許可證。已建和在建的礦山企業,未編制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的,采礦權人應當補充編制,並報原采礦許可機關重新審批後實施。
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編制的單位必須持有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資質證書。編制方案應按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編制規范的要求執行,編制方案要根據編制規范確定礦山環境影響評估的級別。一級評估方案的編制單位,必須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或設計甲級資質;二級評估方案的編制單位,必須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或設計乙級以上資質;三級評估方案的編制單位,必須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或設計丙級以上資質。
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包括下列主要內容:①礦山概況及礦區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狀況;②礦山開發的技術、方法及其開采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分析、預測和評估;③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及保障措施;④礦山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三)建立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
按照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的原則,建立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采礦權人應當向采礦許可證的頒發機關一次性或分期繳納礦山環境保證金。未繳納礦山環境保證金的礦山企業或者個體的采礦申請,不予采礦登記,不頒發采礦許可證。
采礦權人履行了批準的「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所確定的環境治理任務,經驗收合格後,保證金及利息全部返還給采礦權人。需要變更開采范圍的,經采礦許可證發證單位復核並變更後,相應調整交納的保證金數額。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采礦權人必須有政府主管部門證明,礦山環境治理義務已由提交相同保證金的受讓方承擔時,才可以依法批准將采礦權轉讓他人。礦山環境治理工作未達到批準的綜合治理方案要求的,責令采礦權人限期進行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仍達不到要求的,由負責收取保證金的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組織設計施工單位使用保證金進行治理。
1.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徵收標準的探討
國內有關省市礦山環境保證金的徵收方式
國內目前已有12個省(市)出台了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從有關省市制定的辦法看,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的徵收方式有以下幾種形式。
(1)以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和礦山開發利用方案所確定的礦山環境治理工作量為依據,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與礦山企業協商確定保證金數額。此種方式可稱為「一礦一收式」,它是以礦山企業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類似於協定的形式確定礦山應繳納的環境治理保證金。其優點是針對每一個礦山的具體情況,保證徵收的金額能滿足礦山環境治理的實際需要,既避免多收增加企業的困難,又避免少收以致今後治理有可能不能得到資金保障;缺點是增加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量和管理成本。
(2)「定量計演算法」。其要點是根據礦種和治理強度的不同,確定不同礦山的基價(或標准)、影響系數,按照時間、空間考慮的角度不同,計算方法不同。
從時間范圍考慮:環境保證金=基價×礦山規模×采礦許可證有效使用年限。式中,基價為不同礦種每生產一噸礦石提取的環境保證金。
從空間范圍考慮:環境保證金=治理范圍×標准×影響系數。式中,標准為單位治理面積(m2)治理費用,視礦種和治理類型而定,影響系數由治理難度和破壞程度而定。這兩個參數均由政府管理部門規定。
(3)按礦山企業銷售收入的某一比例提取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此種方法較為簡便,缺點是沒有考慮不同種類礦山治理難度、破壞程度的不同,有可能使收取的保證金出現「兩極分化」的現象,使各個礦山的保證金與實際需要不符合(或多,或少)。因此,這種方式也較少採用。
2.礦山環境保證金收取應考慮的幾個問題
(1)礦山數量的變化。總體上,礦山數量呈不斷下降趨勢,礦山產值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會越來越小。這一特點確定了無論採取何種方式收取礦山環境保證金,其管理的工作量和難度都不會很大。
(2)社會經濟發展規劃要求。要保證經濟社會、生態環境、人居環境的和諧發展,對於環境問題比較突出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就需要加快治理。如果設定,在2015年以前實現礦山環境的根本好轉,則必須在此之前加大治理力度,強化環境保證金的收取。
(3)轉產礦山企業的環境治理問題。由於社會經濟發展和市鎮建設的需要,有些礦山企業可能需要關閉,但采礦權沒到期,企業轉產,法人沒變,其遺留的礦山環境問題如何解決,需有特定的政策。
3.礦山環境保證金收取方式建議
礦山環境保證金的徵收應採取多種形式的收取方式,以適應不同省份、不同情況下礦山的環境治理。下面分生產礦山和新建礦山兩種情況論述。
(1)生產礦山的環境保證金收取方式。在生產礦山,應從「時、空」兩個方面進行徵收。在生產礦山已有的環境問題沒有進行治理的,需一次繳清該部分治理的保證金,剩餘生產年份根據環評和開采方式,對可能形成的環境問題進行預測,估算剩餘生產年份治理保證金。其公式為:
生產礦山環境保證金=累計待治理范圍×標准×影響系數+預測治理范圍×標准×影響系數
或:生產礦山環境保證金=累計待治理范圍×標准×影響系數+生產規模×基價×采礦許可證有效期
(2)新建礦山環境保證金收取方式。新建礦山環境保證金根據環評報告書(表)和礦山開采方式預測的環境問題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新建礦山環境保證金=礦山生產規模×基價×采礦許可證有效期
或:新建礦山環境保證金=預測環境治理范圍×標准×影響系數
(3)非正常關閉礦山或在環境保證金徵收辦法頒布之日起一年之內關閉的礦山,根據礦山環境治理的實際需要,如企業不能自行治理的,一次性收取環境治理保證金,由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委託他人治理。
4.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收取標准
(1)礦山環境保證金徵收標准。保證金徵收「標准」是按治理的種類,摺合為每單位治理量的費用,如土地復墾,其標准為××元/畝或××元/m2。主要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收取標准列於表5-2-1。
表5-2-1 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徵收標准
(2)礦山環境保證金徵收基價。環境保證金徵收基價是按礦種,按每采出1t礦石提取。其確定的理論公式是:
礦山環境保證金徵收基價=徵收期預估礦山環境治理總費用/徵收期礦山礦石生產總量=(土地復墾費+采礦區治理費+固體廢棄物處理費+其他)/礦石生產總量
按此公式,需要了解各礦種的開采規模,礦山環境問題的種類、規模及其治理費用。
(3)礦山環境保證金按產值徵收的比例確定思路。按產值徵收需要考慮礦種的不同和治理工作量的大小及難易程度,因此,按產值徵收的計算公式需作適當調整:
(年度)礦山環境保證金=礦山企業年產值×徵收百分比×影響系數
這里關鍵是確定徵收百分比和影響系數,下面著重討論徵收百分比。
根據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十一五」至2015年期間,礦山個數、礦山產量、礦業產值均呈下降趨勢。
礦山環境保證金徵收百分比=「十一五」至2015年新增治理費/「十一五」至2015年礦山總產值×100%
最大百分值=12.84/147.7×100%=8.69%
最小百分值=1.287/147.7×100%=0.87%
如取中間數,則按產值徵收的環境保證金百分比約為4%。
(4)影響系數的確定。影響系數是按礦山種類及其對環境的破壞影響程度而選擇的計算參數,同樣生產規模的條件下,有的礦種,其開采對環境的影響較小,有的則較大。影響系數的大小一是取決於破壞面積,破壞面積越大,則影響系數越大;二是看破壞程度,破壞程度越大,影響系數取值越大。
所以,影響系數可看作破壞面積與破壞程度的函數,計算公式如下:
某礦種影響系數=該礦種礦山環境破壞面積/礦山環境破壞總面積×破壞程度等級值
式中:破壞程度等級值是根據礦山總的破壞情況,將破壞程度分成若乾等級最低一級為1,每增加一級,等級值加1。通常情況下,礦山環境破壞程度可分為3級。
(四)建立礦山環境恢復補償制度
在當今強調資源環境並重的時代,特別強調在大量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同時,必須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而生態環境的保護則必須依靠國家環境政策和相關制度予以保障。近幾年我國探討建立並積極試點的生態環境補償制度就是一項十分有效的政策保障措施,這一制度所調整的對象和政策制定的方向應是:矯正生態環境保護或破壞行為產生的環境利益和經濟利益的分配關系,它是以經濟激勵為主要特徵的環境經濟政策和其他相關的制度安排。
1.建立礦山環境恢復補償制度的必要性
該制度的建立不失為恢復和改善礦山環境而採取的行之有效的辦法之一。它既可逐步增強礦業權人維護礦山生態環境的責任意識和合理開采利用礦產資源的自覺性,又可為切實開展並做好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積累必要的保證資金。但從目前一些地方實際工作情況看,還存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一是不能嚴格按照規定標准要求礦業權人足額繳納礦山環境保證金,繳費額度偏低,所繳納的保證金不能滿足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實際需要;二是各地對指導和監督礦山企業落實治理責任和治理措施的工作還沒有完全到位。為此必須進一步完善環境資源法律、法規,建立礦山環境恢復補償制度,對礦山企業徵收部分費用,形成礦山環境補償基金,以保障礦山環境安全。其必要性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慮:一是保障區域環境安全的需要;二是預防和解決礦山環境問題的需要;三是我國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需要。
2.不斷拓寬我國礦山環境恢復補償資金來源渠道
確保補償資金來源渠道的多元化和暢通是實現對礦山環境恢復進行補償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國內外的許多理論研究和補償實踐表明,目前對生態環境補償資金的來源渠道主要有:①採取稅收或稅收附加等形式來籌集補償資金;②由各級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補償礦山環境產權權能的外溢;③採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形式來籌集補償資金;④對特定區域的受益單位或礦產資源開采企業及個人按其收入的一定的比例收取補償基金;⑤出售特許權,即通過將開發特許權出售給個人或單位而實現有償使用,出售的前提條件是不得減損礦產資源的自然價值,並將部分開發利潤返還給礦山企業用於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程;⑥積極發展生態旅遊,將部分環境產權市場化,在旅遊收入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補償基金;⑦對破壞礦山環境或未依法進行環境治理的礦山企業採取的懲罰措施而收取的罰沒收入以及礦山環境復墾植被收取的恢復費用等列入補償基金;⑧鼓勵社會團體、個人贊助。此外還可採取其他渠道。但我國目前礦山環境恢復補償資金主要來源於國家財政(中央和地方)預算資金和礦山企業自有資金兩個渠道,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漸成熟,可以考慮拓展其他資金來源渠道。
3.理順礦山環境恢復補償的途徑
補償是實現礦山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社會再生產和自然再生產的一個必要環節,有利於維護礦產資源所有者和礦山企業經營者的權益,有利於實現社會福利的公平,有利於資源產業的持續發展。從理論上說,礦山環境恢復補償主要有如下幾種主要途徑:①對口補償。這種補償形式是由資源外部經濟的受益者或資源的破壞者向資源外部不經濟的受損者或資源的保護者提供補償。②統籌補償。由政府主持,主要運用財政杠桿,通過稅費徵收、轉移支付或財政預算等方式實現價值補償。由於我國目前資源定價和計量技術上存在許多難題,特別是在無法明晰產權界限時,往往只能由政府來進行統籌補償。③市場替代補償。把復雜的環境資源計價問題和環境補償問題交由市場解決,而產權所有者可以將部分環境資源市場化,實現資源的市場替代恢復治理,實現自我補償。
4.礦山環境恢復補償基金
專款專用,主要用於解決歷史遺留、計劃經濟時期產生、政策性關閉、責任人滅失等需要政府投入開展治理的礦山環境問題,用基金恢復礦山環境治理的支出。具體包括:①因采礦活動造成的地面開裂、沉降、塌陷等礦山環境破壞的治理;②因采礦活動引起的區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地下水乾枯、危損尾礦壩等的治理;③因采礦活動形成的礦山尾礦的治理和綜合利用。
5.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經濟政策
實行稅制「綠色化」
稅收制度「綠色化」就是提高有利於礦山環境保護的稅收在整個礦山企業稅額中的比例,或者降低不利於礦山環境保護的稅收在總稅額中的比例。稅制「綠色化」的手段主要有兩種,一是調整現行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稅制結構,提高「綠色」稅收的比例;二是直接引入新的礦山環境稅。從稅制改革的發展趨勢來看,我國稅制「綠色化」首先應從完善現行的稅制結構開始。
(1)調整資源稅費政策。鑒於資源稅同礦區使用費的性質相近,可以考慮將礦區使用費合並到資源稅中,由稅務部門統一管理。這樣不但能夠起到調節級差的作用,同時也維護了國有所有者的權益,有利於徵收管理。
對於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採用企業的開采量。自然資源的開采利用,無論企業是否銷售獲利,都對資源造成破壞,不可再生資源尤其如此。採用開采量作為計稅依據,能夠促使企業考慮市場需求,從自身利益出發,合理開發利用資源。
應在合理劃分資源等級的基礎上,對資源稅稅額進行相應地調整。目前,中國政府已經在局部地區做了有益的嘗試。為了支持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振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於調整東北老工業基地部分礦山資源稅稅額的通知》,規定東北地區可根據有關油田、礦山的實際情況和財政承受能力對低豐度油田和衰竭期礦山在不超過30%的幅度內降低資源稅的標准。這一政策為資源稅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今後應該完善資源登記的劃分方法,對重點礦山和品目的資源變化情況進行監控,並據此對稅額進行調整。
(2)實行多種形式的稅收優惠。改變原有的單一的減免稅的優惠形式,採取加速折舊(如:對勘查投資、固定資產投資、社會資產投資等可以加速折舊,對利用「三廢」轉化為生產產品的部分,免收增值稅)。采礦權人按照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進行礦山環境治理,從廢石(矸石)、尾礦中回收礦產品的,可以依法減免礦產資源補償費。稅收支出等多種優惠形式,可能的情況下,在現有的資源稅基礎上,設立一個環境資源稅稅種。在引入環境稅的過程中,應處理好稅收與收費的關系,並探討將排污收費逐步過渡到環境稅之中。
對礦山環境治理恢復的土地給予優惠政策
依據「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履行合法手續,進行廢棄礦山的環境治理工作。政府依據廢棄礦山區位、資源狀況和廢棄地的利用方向,確定治理者的治理權和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權。
(1)對已經依法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經復墾恢復到可利用狀態後,土地使用權不變。復墾後土地的用途和經營方式,均由土地使用者依法自行確定。
(2)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的復墾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和出租。也可置換破壞的集體耕地,或置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為建設用地的集體土地或者其他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
(3)因采礦而挖損、塌陷、壓占的土地,治理後可用於耕種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確認後,可以依法折抵建設佔用耕地的補償指標。
(4)對復墾國有礦山廢棄土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或旅遊業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復墾單位或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D.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 管網能申請資金嗎
農村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是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資金支持范圍內的,具體可查詢當地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資金管理辦法
E. 政府做了哪些方面的措施,以整治環境污染問題
主要措施
1、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在經濟發展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嚴格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的生產主體工程與防治污染設施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產使用)。現在,全國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和「三同時」執行率都達到95%以上。
3、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使環境管理沿著法制化和規范化軌道發展。
4、健全環境管理機構。從中央到省、市、縣四級政府建立了環境管理機構,這些機構依法行使環境管理權利。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大中型企業也建立了相應的環境管理機構,管理本行業和本企業的環境問題。
(5)環境整治資金申請擴展閱讀:
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人需要呼吸空氣以維持生命。一個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約2萬多次,吸入空氣達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氣對人體健康有直接的影響。
1、環境污染與癌症
大量研究資料表明,環境污染是導致癌症發生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依靠全社會的力量,採取綜合措施、有效地治理環境污染,是癌症綜合預防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2、對植物危害
大氣污染物,尤其是二氧化硫、氟化物等對植物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當污染物濃度很高時,會對植物產生急性危害,使植物葉表面產生傷斑,或者直接使葉枯萎脫落;當污染物濃度不高時,會對植物產生慢性危害,使植物葉片褪綠,或者表面上看不見什麼危害症狀,但植物的生理機能已受到了影響,造成植物產量下降,品質變壞。
3、天氣氣候影響
大氣污染物對天氣和氣候的影響是十分顯著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
①減少到達地面的太陽輻射量:從工廠、發電站、汽車、家庭取暖設備向大氣中排放的大量煙塵微粒,使空氣變得非常渾濁,遮擋了陽光,使得到達地面的太陽輻射量減少。
②增加大氣降水量:從大工業城市排出來的微粒,其中有很多具有水氣凝結核的作用。
③增高大氣溫度:在大工業城市上空,由於有大量廢熱排放到空中,因此,近地面空氣的溫度比四周郊區要高一些。這種現象在氣象學中稱做"熱島效應"。
④對全球氣候的影響:2010以來,人們逐漸注意到大氣污染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問題。經過研究,人們認為在有可能引起氣候變化的各種大氣污染物質中,二氧化碳具有重大的作用。二氧化碳能吸收來自地面的長波輻射,使近地面層空氣溫度增高,這叫做"溫室效應"。有的專家認為,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增加,若干年後會使得南北極的冰熔化,導致全球的氣候異常。
4、酸雨
指降水的pH值低於5.6時, 降水即為酸雨。煤炭燃燒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機動車排放的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其次氣象條件和地形條件也是影響酸雨形成的重要因素。 降水酸度pH<4.9時,將會對森林、農作物和材料產生明顯損害。
5、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無色、無臭的氣體。主要來源於含碳燃料、卷煙的不完全燃燒,其次是煉焦、煉鋼、煉鐵等工業生產過程所產生的。人體吸入一氧化碳易與血紅蛋白相結合生成碳氧血紅蛋白,而降低血流載氧能力,導致意識力減弱,中樞神經功能減弱,心臟和肺呼吸功能減弱;受害人感到頭昏、頭痛、惡心、乏力,甚至昏迷死亡。我國空氣環境質量標准規定居住區一氧化碳日平均濃度低於4.00毫克/立方米。
F. 申請環境整改專項資金怎麼打報告
您好,您這是屬於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哦,建議您將企業資料和項目材料發給我們,由我們為您提出合理性的建議,您做參考以後,再決定要不要我們進行編制哦。(點我名字)
G. 目前國家對廢氣廢水處理具體有哪些優惠補貼政策扶持
以下抄的項目可以申請環保專項襲資金補貼:
(一)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治理項目。包括削減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減排項目。
(b)環境整治工程。主要生態省,生態城市和生態區建設對環境的污染整治工程,重污染行業整治提升工程;飲用水源保護區和環境敏感點綜合整治工程,以及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治理項目。
(三)污染防治示範項目的新技術和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包括污染防治技術,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
(四)環境監測能力,監測和處理突發事件,和其他建設項目。
環境監測,監視和信息系統建設,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機動車尾氣監測,監控系統的建設。
(E)的研究項目,涉及環保,環境規劃,生態建設。
(六)國家,省,市政府,區委,區政府規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項目。
H. 關於解決巡特警大隊參與交通聯合整治工作經費的請示
為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徹底改善市容市貌,打造 "山西領先、中國百強"的一流城鄉環境,孝義市結合自身實際,突出"精、細、雅",全方位深入開展"三項整治"活動,全力打造全省環境整治標桿。\r\n\r\n 此次整治活動分五個階段進行,將切實解決城區基礎設施不配套、市容管理不到位、環境質量不高,與"百強孝義"應有的形象和建設區域性中心城市目標不相匹配的問題。環境衛生整治以治理"浮塵、渣土、小廣告、牌匾、有色垃圾、市容市貌、殘垣斷壁"為主要內容;街道裝飾整治重點抓城市主要出入口、主次街道、公園廣場、繁華商業區等區域的容貌整治。\r\n\r\n 據了解,該市將聘請專業設計團隊對一街一路進行高標准統一規劃設計,科學指導街道裝飾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參照統一標准嚴格執行,即:車輛各行其道、交通有序暢通,交通設施齊全、道路有效監控,警力配置到位、管理規范高效。街頭巷尾店面衛生都實行了 "三包制","創造城區優美環境是大家共同的責任"成為所有市民的一致口號。目前,城區街道兩側櫥窗窗明幾凈,市區大小車輛通行井然有序,違規行為明顯減少。(李發維 趙述顥 杜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