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無證無照整治2017
發布時間: 2020-11-23 06:56:57
⑴ 無照駕駛怎麼處罰2017
根據《復中華人民共和制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拘留15天的處罰。
二、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後,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2. 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並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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