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
❶ 崩塌或危岩體治理工程
在崩塌或危岩來體治理工作源中,常採用以下工程措施的一種或多種,應根據災害體的特徵、危險性、發展趨勢和受災范圍、對象、經濟承受能力等具體情況加以選擇。
1.全部或部分清除崩塌或危岩體
對於規模小、危險性大的崩塌或危岩體可採用爆破或開挖的方法全部清除,消除隱患。對於難以全部清除的崩塌或危岩體,可以將其上部岩土體部分清除,降低臨空面高度,減小坡度和減輕上部荷載,提高坡體的穩定性。
2.排水防滲工程
在崩塌或危岩體及其周圍地帶,地面排水系統和堵塞裂隙空洞,排走積水,減少崩塌的幾率。
3.加固邊坡、改善危岩體或土體結構
採用錨桿與錨索加固危岩體,或採用支撐墩、支撐牆等支撐措施,或採用灌漿加固增強岩土體的整體性。
4.攔擋工程
採用攔石溝、落石平台、攔石樁、障樁、攔石牆、攔石網等將崩落過程中的岩土體消能攔擋,隔離崩塌體與受災體。
5.遮擋工程
通過修建明硐、棚硐等設施對工程進行保護。
❷ 滑坡治理工程
按滑坡治理工程的施工方式、適用條件和主要作用,滑坡治理工程可分為避讓、護坡護岸、削方減載、排水防滲、排引地下水、攔擋抗滑、固結加固和生物工程等。在滑坡的工程治理時,可根據滑坡體的特徵、危險性、發展趨勢和受災范圍、對象、經濟承受能力等具體情況,選擇以下常見治理工程的一種或多種。
1.地表排水工程
水是滑坡發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排除或減輕水的作用至關重要。地表排水工程容易實施且見效快,是任何一個滑坡治理不可缺少的工程之一。它既可作為應急工程的一部分,也可作為永久治理工程之一。
地表排水系統主要包括滑坡區以外山坡截水溝、滑坡上的樹枝狀排水溝及坡腳的自然邊溝。坡腳的自然邊溝是歷史上已經形成的排水通道,要充分利用,並應及時疏通,使其排水通暢。
2.地下排水工程
地下排水工程是治理滑坡的主體工程之一,特別是地下水豐富地段的滑坡,地下排水工程是優先考慮的措施,它比支擋工程投資少,但可發揮較大的作用,主要是截斷補給滑坡體滑帶岩土的地下水源,排除或減輕地表水的作用,提高岩土體的抗剪強度,從而提高滑坡的穩定性。地下排水工程的實施,可減少甚至取消支擋工程,節約投資。
常用的地下排水工程有:截水盲溝、截水盲硐、仰斜或水平孔群排水、垂直鑽孔排水、井點抽水、虹吸排水、支撐盲溝等。
3.抗滑支擋工程
抗滑支擋工程主要包括抗滑擋土牆、抗滑樁、錨桿與錨索、預應力錨索框架或地梁等。抗滑擋土牆、抗滑樁、錨索、預應力錨索框架或地梁,可迅速地恢復和增加滑坡的抗滑力,從而提高滑坡的穩定性。因此,這些工程措施在進行滑坡的防治工程設計時被廣泛應用。
4.削方減載或清除滑坡體
削方減載是在掌握變形破壞規模、破壞面分布及強度之後,依據穩定性分析所要求的安全系數進行。一般以削減頂部、後部岩土體為主,中部及前緣一般禁止削方。特殊情況下,對於一些規模較小、工程量不大的滑坡體,可考慮將其全部挖除,但必須確保滑坡體上方坡體的穩定。
5.反壓坡腳
反壓坡腳是在滑坡前緣或剪出口附近填方壓腳,以增大抗滑段的抗滑力。採用此措施的前提條件是滑坡前緣必須有抗滑地段存在。
6.護坡工程
護坡工程主要是對滑坡坡面的加固處理。目的是防止地表水沖刷和滲入坡體。對於黃土和膨脹土地區的滑坡,坡面加固效果明顯。具體措施有漿砌片石護坡、混凝土方格骨架護坡等。
此外,還可採用注漿加固、滑帶爆破、滑帶土焙燒等工程措施防治滑坡。
❸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實施原則與主要任務
9.5.1 實施原則
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與環境重大損失,治理費用遠小於預期損失值的災害體,應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治理工程。
1)開展對縣級以上城鎮和較大鄉鎮構成嚴重危害和威脅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優先考慮對國家公益性機構和組織(如機關、學校、醫院等)構成嚴重危害的重大地質災害點的勘查與治理;
2)有計劃地對威脅鐵路、電站、礦山及重要交通干線等國家基礎設施構成嚴重威脅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實施治理;
3)對自然保護遺產、重要旅遊景點可能造成破壞,社會影響巨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治理;
4)對威脅人口1000人以上或預測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優先實施治理;
5)根據地質災害發生的規律與發展趨勢,採用遠近兼顧、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的原則,治理前期以工程措施為主,先控制災害發展趨勢,治理後期以生物措施為主,通過地質災害治理,達到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國土安全的目的。
6)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上一年度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情況和未來趨勢預測,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和搬遷避讓工程項目,應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進行適時調整,並編入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9.5.2 主要任務
(1)突發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大量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治理費用又遠小於預期損失值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治理工程。治理的重點地區是人口密集區、大中城市、風景名勝區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區。原則上完成對國家公益性機構和組織(如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及國家重大基礎建設設施構成嚴重威脅的大型和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
1)完成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規劃項目500項,對目前發現的大型地質災害實施有效治理。
2006~2010年急需治理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500處,每年平均需完成100處(項)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資金投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中央和地方投資比例原則上按照東部發達地區為1∶3,西部地區為1∶2。2006~2010年規劃完成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總投資為53.3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資16.11億元,地方財政投資37.25億元(表9.1)。
表9.1 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及投資
2006~2007年完成129處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2007~2008年完成128處,2008~2009年完成123處,2009~2010年完成120處(詳細進度安排見附錄1)。
2)實施突發性地質災害治理示範工程。①完成黃土高原地區,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治理與水土保持相結合的治理示範工程3處。②完成西南山地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的治理示範工程3處。③完成閩、粵經濟發達地區花崗岩風化殼滑坡災害治理示範工程3處。④完成遼東丘陵山地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示範工程2處。⑤完成北京北山地區(雲蒙山)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示範工程1處。⑥選擇地面塌陷嚴重的城市2~3座,完成地面塌陷災害治理示範工程3處。⑦泥石流災害開發型治理示範工程4處:在雲南省和甘肅省,選擇威脅范圍大、危害程度高、造成大量土地無法利用的泥石流溝(流域)各2處,採取國家給予優惠政策和少量資金補助的方法,鼓勵企業、個人出資治理,據此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泥石流災害治理示範工程建設,探索市場經濟規律下地質災害治理與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政府指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地質災害防治的新途徑。⑧完成長江上游、黃河上游城鎮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治與生態恢復示範工程4處,提高綜合治理工程的效益功能,探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的模式。
(2)緩變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完成汾渭盆地地裂縫災害治理工程。
2)完成天津、滄州地裂縫治理與地面沉降控沉綜合治理工程。
3)完成蘇錫常地區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
4)完成杭嘉湖地區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
❹ 主要水害治理工程
(一)老窯水探查
老窯水涌水一般突發性強,來勢兇猛,並含有害氣體攜帶塊石,破壞性大;同時,老窯水涌水還可成為其他水源湧入礦坑的通道,此時危害更大。老窯水因年代久遠,分布范圍不清,調查困難。老窯水的防治應該在調查的基礎上進行綜合物探探查以查明積水區范圍並分析其對礦井開採的影響,在此基礎上通過留設足夠的防水煤柱或探放水以解除老窯水對15采區開採的威脅。其具體流程見圖4-10。
1.對井田內小煤礦及本礦采空區進行調查
主要通過對礦井周圍小煤礦進行調查,須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並將礦界以外至少100m范圍內鄰礦的井田位置、開采范圍、積水情況標繪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對於本礦可能影響15采區開採的13采區老窯水,井巷積水區,必須認真核實圖紙資料,嚴防漏填、漏繪。弄清積水區的可能范圍和水量,查明最窪、最高點的位置和標高。
圖4-10 15采區老窯水探查與疏放流程圖
2.綜合物探探查
在對小煤礦調查的基礎上還需要利用物探手段,探清井田范圍小煤窯的採掘邊界情況、積水范圍、煤柱尺寸及導水通道等,為防治老窯水提供科學依據。其具體步驟為:用瞬變電磁法對采空區范圍圈定,並按有關法規程規定經計算合理留設各類防隔水煤(岩)柱,並標繪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相鄰兩礦井屬人為邊界,且水文地質類型均屬簡單或中等型的,其邊界煤柱總寬度也不得小於40m);需變動時,必須重新編制設計,按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審批。當井下掘進或採掘受到采空區影響時,用井下直流電法進行超前探測,並進行探放水。
3.探放水
對於掘進或採掘可能受到老窯水威脅的地段必須事先進行探放,其基本對策是「先探後掘,堅持不探明,不放凈不回採」,在探防水之前需先進行探放水設計。
探放水工程設計的主要內容有:①探放水巷道推進的工作面和周圍的水文地質條件。如老硐積水范圍、積水量、確切的水頭高度(水壓)、正常涌水量,老硐與上、下采空區及斷層構造的關系,以及積水區與其他充水含水層的水力聯系程度等;②探放水巷道的開拓方向、施工次序、規格和支護形式;③探放水鑽孔組數、個數、方向、角度、深度和施工技術要求及採用的超前距與幫距;④探放水施工與掘進工作的安全規定;⑤通訊聯系和避災路線的確定及災害處理措施;⑥防排水設施,如水倉、水泵、管路和水溝等排水系統及能力的具體安排等;⑦必須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標出積水范圍、外緣標高和積水量,同時標出探水線位置、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圖和剖面圖等。其中探水線的位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探水線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范圍、水文地質條件及其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的破壞情況等因素確定。
2)對本礦開采所造成的老窯、老巷、水窩等積水區,其邊界位置准確,水壓不超過1MPa,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距離:在煤層中不得少於30m,在岩層中不得少於20m。
3)對本礦井的積水區,雖有圖紙資料,但不能確定積水區邊界位置時,探水線至推斷的積水區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於60m。
4)對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探水線至老窯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於60m;對沒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可根據本礦井已了解到的小窯開采最低水平,作為預測的可疑區,再由物探進一步控制可疑區,再由可疑區向外推100m作為探水線。
探放水鑽孔的布設,應以不漏掉「老窯」、保證安全生產和探水工作量最小為原則。應以透積水區的最窪點為主,透兩側為輔,邊探放水邊監測水壓、水量的變化,切實掌握積水水位下降的速度及其有效探放水范圍。發現積水位下降緩慢或只放不降等異常,必須查找原因。對另有水源補給者,必須先封堵水源,而後再進行放水,對可能存在的「孤立區」或「滯流區」,應通過分析補打鑽處理。
探水前應注意的事項如下:①檢查排水系統,准備好水溝、水倉及排水管路,檢查排水泵及電動機,使之正常運轉,達到設計的最大排水能力;②准備堵水材料,在探水地點應備用一定數量的堵水材料,以應付突發情況;③檢查支架情況,有松動或破損的支架要及時修整或更換,幫頂是否完好,都要仔細檢查;④檢查煤壁,煤壁有松軟或膨脹等現象時,要及時處理,閉緊填實,防止水流沖垮煤壁,造成事故;⑤檢查安全退路,時刻保證暢通無阻。
在以上配套措施實施的同時,還需嚴密監控小煤礦採掘進展現狀,及時分析發生突水的可能性,採取相應防治水措施,確保礦井安全開采。
(二)雙洎河綜合治理工程
1996年3至5月份,大平礦於東風井至界河橋間,對雙洎河流量進行了逐日觀測,上游東風井測站流量6.01~9.67m3/min,下游界河河橋測站流量為5.27~7.50m3/min,兩測站相距約400m,漏失量約1~2m3/min,說明雙洎河對其下第四系有補給。大平礦14采區處於隱伏露頭地段,其上又發育有南源雙洎河和池塘,它們能通過第四系礫石含水層間接持續地向礦井煤層頂、底板進行充水。為了避免地表水對礦井開采造成威脅,大平礦於2004年對14采區南源雙洎河河底進行了鋪底加固,通過對井下14采區各測水點涌水量測定,結果表明此措施效果明顯。
15采區上部的雙洎河,由於受小窯開采影響,河道下沉並出現裂隙,很可能會增大雙洎河的入滲率,造成工作面開采時礦井涌水增加,威脅礦井安全。因此需加大投入,對上部雙洎河進行進一步綜合治理。
❺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是干什麼的
什麼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勘查就是實地查看、現場調查的意思。勘查就是專門從事勘查的部門或人員利用現代科學原理、現代科技知識和方法,對需要取證的事實進行勘驗、檢查、調查訪問、尋找、發現、固定和提取與有關的痕跡、物品等證據材料和信息,為科技鑒定、綜合分析判斷提供服務。如:現場勘查。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 就是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的前期准備工作。
❻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條件中的設備是有哪些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條件中的設備有三個等級,分別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三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十名;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3、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十五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五名;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3、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三)丙級資質
1、單位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三名;
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於2005年5月12日國土資源部第1次部務會議通過,2005年5月20日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發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6)治理工程擴展閱讀: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資質申請表;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
❼ 太湖有哪些治理工程
太湖流域除了水體污染之外,還有洪澇災害的威脅。太湖流域有3萬平方千米為平原,占流域面積的六分之五,地勢十分平坦,因此一遇稍大的降雨,即發生泛濫,極易成災。在總體上講,太湖流域雖然水資源量較為豐富,但是流域農業發達,又是水稻高產區,農業用水量特別大。加上近年來鄉鎮工業發展較快,工業用水量也大大增加,這樣水資源量已出現供需矛盾,據初步計算,遇到乾旱年,需從長江引水100億~200億立方米。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經過長達27年的討論研究,於1985年7月出台了太湖流域綜合治理方案。這一方案同時考慮防洪、供水、航運和環境保護,按照「統籌兼顧、綜合治理,全面發展、分期實施」的方針,安排各項措施。治理方案的主要措施包括十項骨幹工程。
十項骨幹工程可以概括為「拓浚河道,加固堤防,增設抽水」三大類,總計拓浚和新建河道達20條,總長454千米,土方2億多立方米,加固和新修湖堤、河堤共560千米。在長江沿岸和杭州灣增設抽水站7處。大部分既可排水又可引水。這些工程建成後,能起到豐富水源、改善水質、免除洪澇、控制調度等作用。
綜合治理方案在沿長江一線拓浚和新辟河道7條,並增設7座抽水站,這既可把流域洪水和地區澇水排入長江,又可引長江水補充流域水量之不足。據初步計算,最大引江能力達每秒1000立方米。引水沿線經過太湖西部缺水地區,既滿足了該地區工農業用水的需要,同時可以將大量的水引入太湖,經太湖調蓄後,供給杭嘉湖地區和黃浦江,解決這些地區的用水需要。從長江引水,並經太湖調蓄,將水送到各用水地區,是太湖流域長期供水計劃的主要措施,可以保證流域內今後經濟發展對水資源的要求,也是地區經濟發展的主要基礎設施之一,它將大大改善這一地區的生活環境和經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