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績效
『壹』 公司業績和公司績效一樣嗎公司治理結構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績效是個包括業績以及其他方面在內的一個更廣闊的概念。公司治理結構:是一種聯系並規范股東(財產所有者)、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權利和義務分配,以及與此有關的聘選、監督等問題的制度框架。簡單的說,就是如何在公司內部劃分權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可解決公司各方利益分配問題,對公司能否高效運轉、是否具有競爭力,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貳』 為什麼許多人都說「千萬不要去小公司上班」
一到畢業季大學生就會手忙腳亂,因為不知道到底應該選擇大公司還是選擇小公司。,有些人會說大公司的福利待遇好,但是競爭壓力比較大,不如去小公司,但有些人卻說小公司不行,坑太多。為什麼有人說「千萬不要去小公司上班」?
第一:都特別容易出現問題,無法長期工作。小公司一般都是剛剛起步狀態,公司的決策人一般都會沒有經驗,而且在決策問題的時候往往出現問題,經營困難,有時候還會出現工資拖欠問題,為大學生獲取一個小公司的一個重要考量風險。
尤其是正處在實習期的人,根本就是敢怒不敢言。而且某些小公司會非常的坑人,一過實習期就會用各種理由去辭退新人。這也是很多小公司慣用的計量,在實習期猛用新人一過實習期就會辭退,所以在選擇工作時一定要睜大眼睛。
『叄』 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的第五章
績效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
第一節董事、監事、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
第六十九條上市公司應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監事和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准和程序。
第七十條董事和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由董事會或其下設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組織。獨立董事、監事的評價應採取自我評價與相互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七十一條董事報酬的數額和方式由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請股東大會決定。在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董事個人進行評價或討論其報酬時,該董事應當迴避。
第七十二條董事會、監事會應當向股東大會報告董事、監事履行職責的情況、績效評價結果及其薪酬情況,並予以披露。
第二節經理人員的聘任
第七十三條上市公司經理人員的聘任,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公司經理人員的正常選聘程序。
第七十四條上市公司應盡可能採取公開、透明的方式,從境內外人才市場選聘經理人員,並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
第七十五條上市公司應和經理人員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七十六條經理的任免應履行法定的程序,並向社會公告。
第三節經理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第七十七條上市公司應建立經理人員的薪酬與公司績效和個人業績相聯系的激勵機制,以吸引人才,保持經理人員的穩定。
第七十八條上市公司對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應當成為確定經理人員薪酬以及其他激勵方式的依據。
第七十九條經理人員的薪酬分配方案應獲得董事會的批准,向股東大會說明,並予以披露。
第八十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經理人員的職責。經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公司董事會應積極採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
『肆』 跪求小米公司內部控制模式 比如績效控制,財務控制,信息控制,控制客服質量,公司治理和工作場所中的問
開玩笑吧,這可都是公司機密,一般人不知道,知道的都成公司高層領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