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
① 隱患排查治理四項基本制度,要具體出制度的,在弄安全生產標准化,最好按照紅頭文件給答案
重點部位十必查制度、專家檢查制度、事故隱患定期報告制度、隱患排查分析制度
這個四個跟隱患治理制度是分開的
② 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是什麼
一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企業在排查出隱患後,應當指定事故隱患治理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明確責任分工,避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查而不治」、「久病難醫」。真正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到崗,落實到人。
二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企業應當制定合理有效的隱患治理方案,積極協調生產安排和隱患治理工作,對於重大事故隱患,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安排生產和隱患治理工作,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同時確保隱患治理中不產生新的事故隱患。
三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資金。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企業應當將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費用列入企業安全費用計劃,並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依法列支安全生產費用,確保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充足可用,確保隱患排查治理無「糧草之憂」。
四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時限。
企業不但要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人,更要落實治理時限,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真正避免隱患排查治理「拖而不辦」、「辦而無效」的情況產生。在治理時限內確實無法完成的,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困難與問題,重新給定治理時限,確保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到位。
五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預案。
企業應當針對企業生產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預案,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並將責任逐一分解落實,推動全員參與自主排查隱患,尤其要強化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真正在隱患排查工作中做到隱患查得出、治得了。
(2)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擴展閱讀
事故隱患內容介紹:
事故隱患是指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控制管理,對於預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義。
事故隱患主要的有以下10個方面:
一、隱蔽性
1、隱患是潛藏的禍患,它具有隱蔽、藏匿、潛伏的特點,是不可明見的災禍,是埋藏在生產過程中的隱形炸彈。它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范圍、一定的條件下,顯現出好似靜止、不變的狀態,往往使人一時看不清楚,意識不到,感覺不出它的存在。
2、正由於「禍患常積於疏忽」,才使隱患逐步形成、發展成事故。在企業生產過程中,常常遇到認為不該發生事故的區域、地點、設備、工具,卻發生了事故。這都與當事者不能正確認識隱患的隱蔽、藏匿、潛伏特點有關。事故帶來的鮮血告誡我們:隱患就是隱患,隱患不及時認識和發現,遲早要演變成事故。
二、危瞼性
1、俗話說:「螻蟻之穴,可以潰堤千里」,在安全工作中小小的隱患往往引發巨大的災害。無數血與淚的歷史教訓都反復證明了這一點。1987年5月6日大興安嶺特大森林火災,就因為一個煙頭燒了一個月,死亡193人,經濟損失數億元;
2、1994年12月8日克拉瑪依友誼賓館慘烈的大火,就因為舞台紗幕後7號光柱燈離紗幕23cm,燈柱溫度過高,引發火災,無情地吞噬325人的生命,其中有287人是8~14歲的兒童;1995年9月24日首鋼煉鐵廠,由於二位「行家裡手」,一位粗心大意,一位擅離崗位,幾分鍾內釀成6號過濾池檢修人員2死6傷的悲劇……。以上事實說明,在安全上哪怕一個煙頭、一盞燈、一顆螺釘、一個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發生危險。
三、突發性
任何事都存在量變到質變,漸變到突變的過程,隱患也不例外。集小變而為大變,集小患而為大患是一條基本規律,所謂「小的鬧、大的到」,就是這個道理。如在化工企業生產中,常常要與易燃易爆物質打交道,有些原輔燃材料本身的燃點、閃點很低,爆炸極限范圍很寬,稍不留意,隨時都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突然發生。
四、因果性
1、某些事故的突然發生是會有先兆的,正如「燕子低習雞晚歸,螞蟻搬家蛇過道」是雷雨到達的先兆一樣,隱患是事故發生的先兆,而事故則是隱患存在和發展的必然結果。俗話說:「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2、在企業組織生產的過程中,每個人的言行都會對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產生不同的效果,特別是企業領導對待事故隱患所持的態度不同,往往會導致安全生產的結果截然不同,所謂「嚴是愛,寬是害,不管不問遭禍害」,就是這種因果關系的體現。
五、連續性
實踐中,常常遇到一種隱患掩蓋另一種隱患,一種隱患與其它隱患相聯系而存在的現象。例如:在產成品運轉站,如果裝卸搬運機械設備、工具發生隱患故障,就會引起產品堆放超高、安全通道堵塞、作業場地變小,並造成調整難、堆放難、起吊難、轉運難等方面的隱患,這種連帶的、持續的、發生在生產過程的隱患,對安全生產構成的威脅很大,搞不好就會導致「撥出羅卜帶出泥,牽動荷花帶動藕」的現象發生,而使企業出現禍不單行的局面。
六、重復性
事故隱患治理過一次或若干次後,並不等於隱患從此銷聲匿跡,永不發生了,也不會因為發生一兩次事故,就不再重復發生類似隱患和重演歷史的悲劇。只要企業的生產方式、生產條件、生產工具、生產環境等因素未改變,同一隱患就會重復發生。甚至在同一區域、同一地點發生與歷史驚人相似的隱患、事故,這種重復性也是事故隱患的重要特徵之一。
七、意外性
1、這里所指的意外性不是天災人禍,而是指未超出現有安全、衛生標準的要求和規定以外的事故隱患。這些隱患潛伏於人——機系統中,有些隱患超出人們認識范圍,或在短期內很難為勞動者所辨認,但由於它具有很大的巧合性,因而容易導致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故的發生。
2、例如:飛輪外側裝防護罩、內側未裝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2m以上高度會造成墜落傷亡事故,1.5m高度有時同樣也會墜落死亡;36v是安全電壓,然而夏季在勞動作業者有汗的情況下,照樣會發生觸電傷亡事故;勞動者在作業現場易發生傷亡事故,而在職工更衣室內也會被更衣櫥櫃壓死……這些隱患引發的事故,帶有很大的偶然性、意外性,往往是我們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始料不及的。
八、時效性
1、盡管隱患具有偶然性、意外性一面,但如果從發現到消除過程中,講求時效,是可以避免隱患演變成事故的;反之,時至而疑,知患而處,不能有效地把握隱患治理在初期,必然會導致嚴重後果。鞍山市消防部門兩年前對鞍山商場進行4次檢查,提出6條隱患整改意見,隱患卻一直未按期整改,並在1996年3月造成火災事故,使35個活生生的生命被烈火吞噬。
2、沈陽一家機器廠的主廠房兩年前定為危房,一拖兩拖,結果一面牆突然倒塌,7名工人被奪去寶貴的生命,損失達百萬元之多。鞍山商場、沈陽一家機器廠主廠房的隱患,從發現到事故的發生的兩年多時間,就是這兩起事故隱患的時效期,它隨著火災、坍塌事故的發生而結束,然而這兩起隱患留給人們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它告誡人們,對隱患治理不講時效,拖得越久,代價越大。
九、特殊性
1、隱患具有普遍性,同時又具有特殊性。由於人、機、料、法、環的本質安全水平不同,其隱患屬性、特徵是不盡相同的。在不同的行業、不同的企業,不同的崗位,其表現形式和變化過程,更是千差萬別的。即使同一種隱患,在使用相同的設備、相同的工具從事相同性質的作業時,其隱患存在也會有差異。
2、例如,某廠在用的18台行車,所使用的鋼絲繩、吊具規格、質量等方面要求基本相同,周期性出現斷毛等隱患是其共性,但由於各台行車使用的頻率、作業環境、作業內容,包括操作者的技術素質程度的不同,其使用周期、斷毛磨損的部位、程度是不同的,其中特別是4、9出鋼主車由於其鋼絲繩有一段被固定在中間定滑輪組的位置上,它的一個端面始終與高溫接觸,並處於受力點,極易引起脆斷。如果在實踐中不認識這種隱患存在的特殊性,及時採取定期抽出檢查,適時移動受力位置等措施,而運用與其它鋼絲繩相同的監控管理辦法,就很難發現成股脆斷,由此所造成的後果必然是非常嚴重的。
十、季節性
1、某些隱患帶有明顯的季節性和特點,它隨著季節的變化而變化。一年四季,夏天由於天氣炎熱、氣溫高、雷雨多、食物易腐爛等變質等情況的出現,必然會帶來人員中暑、食物中毒、洪澇、雷擊。使用、維修電器的人員又會因為汗水過多而產生觸電等事故隱患;
2、冬季又會由於天寒地凍、風干物燥,而極易產生火災、凍傷、煤氣中毒等事故隱患……充分認識各個季節特點,適時地、有針對性地做好隱患季節性防治工作,對於企業的安全生產也是十分重要的。
處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有關區域部門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並立即上報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進行限期整改。
(三)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產停業,立即上報上級政府主管部門,並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措施,進行徹底整改。
③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五落實」的內容是什麼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五落實」的內容是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強調,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所有重大隱患,都要逐條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李毅中在安全生產視頻會議上透露,截至9月底,全國重點行業領域共有236.5萬個工礦商貿、交通運輸和人員密集場所企業、單位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累計自查出隱患386.7萬處,整改率88.8%;其中自查出重大隱患7.3萬處,整改率76.9%。
李毅中要求,目前尚未整改的重大隱患,以及24個督查組下達整改指令中指出的369處隱患和問題,都要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每月報告一次整改進度,及時反饋落實情況。絕大多數隱患和問題都要在年內整改到位、及早銷號。
李毅中強調,對由於種種原因未能整改到位,以及尚處在整改過程中的隱患和問題,要採取科學嚴密的監控防範措施,落實責任,嚴防隱患發展成為事故。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要果斷停產停業、限期整改。個別整改無望又嚴重危及生產的,要堅決退出或關閉。
從安全生產視頻會議上了解到,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將指導督促各類企業,建立健全崗位、車間、工廠、公司四級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並建立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
(3)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擴展閱讀:
全省開展大檢查大整頓工作以來,大興安嶺地區高度重視,狠抓落實。地委書記肖建春、行署專員單增慶多次對大檢查大整頓工作做出批示。單增慶提出對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到位,監管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的單位和人員要給予嚴肅處理。
行署安委會採取暗查暗訪、突擊檢查的方式,對縣、區(局)政府、行業管理部門、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頓工作進行了督查,並將督查結果以《督查通報》的形式下發至縣、區(局)和抄送地委、行署主要領導,縣、區(局)黨政主要領導。
同時,對大檢查大整頓工作不落實、不部署的行業管理部門和企業進行了約談警示,切實解決大檢查大整頓工作層級遞減、上熱中溫下涼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動了大檢查大整頓深入開展。
截止到8月末,地、縣(區、局)兩級共成立檢查組118個,參加檢查人員1368人次,共檢查生產經營單位9867戶,排查事故隱患3876處,完成整改3854處,未完成整改22處,查處非法違法行為4845起,臨時查封62家。
責令停產停業停建69家,
取締非法違法企業4戶,拘留13人,暫扣車輛70台,處罰94.6萬元。對於全區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問題,層層建立了台賬,做到了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的「五落實」。
④ 安全管理網:全面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
(一)落實「三項崗位人員」責任制,突出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責任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實際控股人)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人員保障、安全投入、技術及物資保障、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訓及事故報告、應急救援等方面的責任,把安全生產作為考核企業管理人員工作業績的重要指標。化工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堅持一線帶班制度,加強安全基礎管理,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學習和借鑒國內外先進化工企業的管理模式,注重安全文化建設,加強崗位責任制和班組建設,充分發揮人的因素,主動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
(二)廣泛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教育
大力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廣大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強制全員培訓;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加強化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廣泛聘任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化工安全技術管理,提高化工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三項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技能訓練,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嚴格教學管理,改進教學方法,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嚴禁未經安全培訓教育的人員上崗作業。對不具備化工從業人員基本要求和化工職工基本素質的人員嚴禁上崗,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遵紀守法意識和維權意識。
(三)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准化建設
質量標准化建設是加強化工基礎工作,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本質安全的根本途徑。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和方法強調安全生產工作的規范化、標准化以及安全質量的高度統一性,是一項系統工程。化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關於深入開展化工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至少每月開展一次安全質量標准化達標檢查,形成動態考核驗收機制。加強學習交流,相互借鑒,共同進步,全面提高我市化工安全管理水平。
(四)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化工企業必須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堅決把「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的要求落到實處;建立健全重大隱患分級管理和分級監控機制,逐級分工落實,實行掛牌督辦、限期督辦制度,形成隱患排查—隱患治理—整改銷號的動態管理長效機制;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有效治理重大隱患,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著重抓好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做到隱患整治到位。
(五)切實做好化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化工企業必須認真完成化工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審定工作,切實加強對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管理,建立應急預案資料庫,強化應急隊伍和裝備建設,提高防範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廣泛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和培訓,明確應急工作程序,提高應急處置和協調能力。加強預案演練,及時完善預案,提高預案的實用性
⑤ 各位專家,幫幫忙,誰有水電廠安全隱患排查管理規定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范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 理工作,建立長效機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程及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主要依據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三)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四)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關於加強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 監督管理的意見》 (五)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六) 《國家電網公司供電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規范》《國家電網公司供電企業作業 、 風險辨識防範手冊》 第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 「全方位覆蓋、全過程閉環」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職責分工,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總部,各區域電網公司、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 直屬單位(以下簡稱「網省公司」) ;地市供電公司、超高壓公司、發電企業、施工企業、工 程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建設監理單位,以及修造企業、試研院、培訓中心、公司系統單位負 有安全管理責任的多經企業、非電力生產企業等(以下簡稱「地市公司」) 。 第五條 網省公司代管的縣供電企業,參照執行。 第二章 定義與分級 第六條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安全風險程度較高,可能導致 事故發生的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非常態的電網運行工況、人的不安全行為 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七條 根據可能造成的事故後果,事故隱患分為重大事故隱患和一般事故隱患兩個等 級。 (一)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由於 供電原因可能導致重要電力用戶嚴重生產事故的事故隱患。 (二)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傷事故,一般電網和設備事故的事故隱患。 第八條 電力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關系。超出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規定的消缺周期仍未 消除的設備危急缺陷和嚴重缺陷,即為事故隱患。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後果的評估,分別按 重大或一般事故隱患治理。 第九條 被判定為事故隱患的設備缺陷,應繼續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及各單位現有設備缺 陷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同時納入本辦法規定的事故隱患管理流程進行閉環督辦。 第十條 上述第六至九條所稱「事故」,人身事故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 處理條例》判定,電網和電力設備事故依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判定, 交通、消防及煤礦等非電力生產事故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判定。 第十一條 事故隱患劃分為輸電、變電、調度及二次系統、發電、配電、電網規劃、信 息、施工機具、交通、消防、其他共十一大類進行統計,每一類均包含設備、系統、管理及 其它隱患。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十二條 根據「統一領導、落實責任、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全員參與」的要求,公司 系統建立公司總部、網省公司、地市公司組成的三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
第十三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四條 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規劃設計、人 力資源、生產、調度、基建、營銷、農電、信息、保衛和輔業多產等專業職能部門是本專業 事故隱患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協調專業范圍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擔閉環 管理責任。 第十五條 各級安全監察部門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部門,督辦、檢查事故隱患排 查治理工作,歸口負責相關數據的匯總、統計、分析。 第十六條 公司總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 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制度和文件要求,組 織制定公司系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 督促指導網省公司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匯總、統計、分析公司系統事 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國家和政府有關部門匯報。 (三) 各專業職能部門對分管專業范圍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負有管理職責,指導、 協調網省公司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 (四) 組織跨區電網建設、運行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保證資金投入。 (五) 對網省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六) 遇有重大問題時,協調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行業單位,促進事故隱患治理工作。 第十七條 網省公司的主要職責是: (一) 負責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 (二) 貫徹執行政府部門及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要求,組織所屬單位開展事故隱患排查 治理工作,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投入。 (三) 核定所屬單位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審查批准治理方案,監督、協 調治理方案實施,對治理結果進行驗收。 (四) 對由於主網架結構性缺陷,或主設備普遍性問題,以及重要樞紐變電站、跨多 個地市公司管轄的重要輸電線路處於檢修或切改狀態造成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 評估、 定級, 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責任主體,並組織實施。 (五) 按照公司總部委託范圍,具體負責受委託運行維護的跨區電網事故隱患排查治 理。 (六) 檢查所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開展情況,協調解決所屬單位在工作執行過程 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針對共性、 苗頭性、 傾向性事故隱患, 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排查治理活動。 (七) 匯總、統計、分析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國家電網公司和地方政府 有關部門匯報。 第十八條 地市公司的主要職責是: (一) 根據網省公司的安排,負責重大事故隱患控制、治理等相關工作,並負責一般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 (二) 負責事故隱患的評估定級。對評估為重大等級的事故隱患,及時報網省公司核 定。 (三) 受網省公司委託,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報送網省公司審查。 (四) 根據網省公司指導和安排,具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對重大事故隱患治 理結果進行預驗收並向網省公司申請驗收。 第十九條 各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工程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 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 治理和防控的管理 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四章 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納入日常工作中, 按照「 排查) ( 發現-評估-報告-治理 (控 制)-驗收-銷號」的流程形成閉環管理。 (見附件1) 第二十一條 排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結合各部門、各專業的常規工作、專項工作和監督 檢查活動進行,其主要工作方式有:電網年度和臨時運行方式分析;各類安全性評價;各級 各類安全檢查、專項督查;設備的日常巡視、檢修預試;已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第二十二條 事故隱患的等級由事故隱患所在單位評估確定。 第二十三條 對於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立即進行評估,按照預評估、評估、核定三個步驟 確定其等級。網省公司、地市公司還應開展定期評估,全面核定各級各類事故隱患等級。定 期評估周期一般為地市公司每月一次,網省公司至少每季度一次,可結合安委會會議、安全 分析會等進行。 第二十四條 地市公司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包括本單位發現的、各項專業檢查發現的和 上級檢查發現的各種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確定等級,填寫「重大(一般)事故隱患排查治 理檔案表」(見附件2、附件3) 。 網省公司對主網架結構性缺陷、主設備普遍性問題,以及由於重要樞紐變電站、跨多個 地市公司管轄的重要輸電線路處於檢修或切改狀態造成的事故隱患進行評估, 確定等級, 填 寫「重大(一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表」。 第二十五條 地市公司評估判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後應按照管理關系以電話、傳真、電 子郵件等形式立即報告網省公司專業職能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跨區電網出現重大事故隱 患,受委託的網省公司應立即報告國家電網公司總部有關職能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 第二十六條 地市公司評估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於24小時內報送網省公司專業職能部門核 定。網省公司專業職能部門應於三天之內反饋核定意見。 第二十七條 事故隱患一經確定,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應立即採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 生,同時編制治理方案。地市公司負責制定、審批一般事故隱患治理措施或方案。重大事故 隱患治理方案由網省公司專業職能部門或網省公司委託地市公司編制,網省公司審查批准。 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的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由網省公司專業職能部門編制,網省公司批准。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 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事故隱患的危害程度和 整改難易程度分析;治理的目標和任務;採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 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防止隱患進一步發展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 網省公司、地市公司應根據事故隱患具體情況和急迫程度,及時編制、審 批治理方案。 一般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在確定隱患後十五天內完成。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應形成書面材料,並在網省公司核定後三十天內完成編制、審批。 第二十九條 事故隱患治理應結合年度基建、技改、大修、專項活動等進行,做到責任、 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事故隱患治理所需資金應統一納入投資計劃和綜合 計劃。 第三十條 未能按期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經重新評估仍確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須重新 制定治理方案,進行整改。對經過治理、危險性確已降低、雖未能徹底消除但重新評估定級 降為一般事故隱患的, 經網省公司核定可劃為一般事故隱患進行管理, 在重大事故隱患中銷 號,但網省公司要動態跟蹤直至徹底消除。 第三十一條 未能按期治理消除的事故隱患,應重新進行評估,評估後仍為事故隱患的 需重新填寫「重大(一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表」,重新編號,原有編號銷除。 第三十二條 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後, 隱患所在單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申請驗收。 地市公司組織對一般事故隱患治理結果進行驗收, 網省公司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果和 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的事故隱患進行驗收。驗收後填寫「重大(一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 案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應有書面驗收報告。事故隱患治理結果驗收應在提出申請後十天
內完成。 第三十三條 事故隱患所在單位對已消除的事故隱患應銷號, 整理相關資料, 妥善存檔。 第三十四條 建立電網運行隱患預警通告機制。因檢修、故障等使電網運行方式變化而 引起的事故隱患風險,應由相應調度部門發布預警通告,相關部門制定應急預案。電網運行 方式變化構成重大事故隱患,電網調度部門應將有關情況書面通告同級安全監察部門。 第三十五條 由用戶原因造成的供用電事故隱患,地市公司負責以事故隱患通知書的形 式告知產權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告知安全責任,做好簽收記錄,同時送政府有關部門,積 極督促整改。 第五章 信息報送 第三十六條 網省公司、地市公司安全監察部門應明確一名專責人,負責事故隱患的匯 總、統計、分析、數據錄入、信息報送等工作。相關專業職能部門應明確一名專責人,負責 專業范圍內事故隱患的統計、分析、信息報送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事故隱患信息報送執行零報告制度。 第三十八條 依託信息化手段,公司在「SG186」安監管理業務應用中統一開發部署事故 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模塊,實現自上而下、動態跟蹤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十九條 網省公司、地市公司應建立事故隱患管理資料庫,做到「一患一檔」。 事故隱患檔案應包括以下信息:隱患簡題、隱患內容、隱患編號、隱患所在單位、專業 分類、歸屬職能部門、評估等級、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情況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 成的傳真、會議紀要、正式文件、治理方案、驗收報告等也應歸入事故隱患檔案。 第四十條 地市公司專業職能部門、所屬單位每月底將當月新確定的事故隱患以及當月 完成治理銷號的事故隱患的「重大(一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表」以及其它事故隱患治理 進展情況報送地市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安全監察部門匯總、 錄入事故隱患資料庫、 建立檔案, 並形成「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一覽表」(見附件4)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統計表」(見附件5) 。本條所述「專業職能部門、所屬單位」由地市公司結合實際確定。 第四十一條 網省公司專業職能部門每月底將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網省公司負責填寫的當 月新確定的事故隱患以及當月完成治理銷號的事故隱患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表」報送 網省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正在治理的事故隱患應當報告治理進展情況。 安全監察部門負責錄 入資料庫、建立檔案,並形成「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一覽表」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 查治理情況統計表」。本條所述「專業職能部門」由網省公司結合實際確定。 第四十二條 地市公司安全監察部門每月5日前將本單位上月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一覽 表」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報送網省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同時將本 單位當月新確定的以及當月完成治理銷號的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 表」抄送網省公司安全監察部門。網省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匯總各部門、各單位信息,每 月8日前形成本單位當月「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一覽表」 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 理情況統計表」。 第四十三條 網省公司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將上季度「電力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和季度(年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監 察部門。 第四十四條 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驗收報告定稿後應在三日內抄送網省公司安監 部門備案。 跨區電網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 驗收報告定稿後應在五日內抄送國家電網公 司總部相關職能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備案。 第四十五條 專業職能部門和下屬單位應做好溝通協調,確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送數 據的唯一性。 第四十六條 網省公司、地市公司安全監察部門應在月度、季度安委會會議上通報本單
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第四十七條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網省公司應按相關規定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 公司總部每季度、每年對公司系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按要求向國家有關部門報送。 第六章 督辦機制 第四十九條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執行上級對下級監督,同級間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對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進行監督的督辦機制。 第五十條 網省公司、地市公司分別對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實施掛牌督辦,指 定專人管理、督促整改。 第五十一條 網省公司和地市公司安全監察部門根據掌握的事故隱患信息情況, 《安 以 全監督通知書》 形式進行督辦。 定期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 檢查情況及時通報。 第五十二條 公司總部對網省公司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督查,監督治理情況。 第七章 考核 第五十三條 網省公司、 地市公司應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本單位績效考核范圍。 第五十四條 對發現、舉報和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人員,給予表揚獎勵。 第五十五條 在年度內,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經核實後給予表揚 獎勵。 第五十六條 對瞞報事故隱患,或因工作不力延誤消除事故隱患並導致安全事故的,對 責任人按《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從嚴處罰。重大事故隱患治理不力,追究 網省公司責任;一般事故隱患治理不力,由網省公司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並監督執行。 第五十八條 網省公司、地市公司可結合實際,制定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第五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⑥ 隱患排查整改五落實是什麼
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資金、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時限、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預案。
內容介紹:
一是抓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要求企業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和規章制度,明確了排查人、排查頻率、整改人、復查人,避免了事故隱患「視而不見」、「查而不治」、「久病難醫」。真正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到崗,落實到人。
二是抓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要求企業制定合理的隱患治理方案,科學、有序的安排生產和隱患治理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既盡早把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又把對生產秩序的影響降到最低。
三是抓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資金。
要求企業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費用列入企業安全費用計劃,並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列支安全生產費用,確保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充足。
四是抓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時限。
要求企業不但要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人,更要落實治理時限,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到位。
五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預案。
要求企業制定隱患排查治理預案,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真正在隱患排查工作中做到隱患查得出、治得了。
(6)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擴展閱讀
隱患排查治理介紹:
隱患排查治理是指對高危行業等重點行業的排查治理。按照國務院的通知,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范圍主要包括: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築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運、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企業;漁業、農機、水利等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其他行業和領域近年來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
⑦ 如何做好煤礦安全隱患排查分析治理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事故除了極少數是由不可抗拒力的客觀原因引起的以外,絕大多數都是人為的事故,或者說是責任事故。對安全生產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仍然是人,人的思想、人的認識。安全生產隱患是一種客觀存在,它就在你身邊、眼前、手上;你看得見、摸得著、測得到。你對它視而不見,隱患就會發展為事故;你對它敬畏有加,在思想上極端地重視它,你就能發現它、整治它、排除它,就能給它扼殺在萌芽狀態。因此,抓安全生產管理,不能就事論事,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廣大幹部職工思想層次上清醒地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從政治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效益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責任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責任;福利上來說,安全就是員工最大的福利。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規章制度的時候,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從縣、鄉、公司、員工等實際情況來制定,不要照抄照搬。一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一把手負責制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制。形成公司老總、安全總經理、礦長、礦井安監員「四位一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使安全生產工作橫向要到邊,縱向要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二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1、一天一次經理點名制度,每周一次部門工作匯報會、每月進行三次安全大檢查和召開最少一次安委會會議。2、及時傳達學習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案例通報和縣、鄉重要文件;3、分析總結上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和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4、召開一年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和回顧反思,對下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目標任務和思路措施。三是建立和健全安全考核獎懲制。也就是責權相結合,風險與利益相結合,考核與獎懲相結合,建立和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考核獎懲制度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三、做好安全隱患預防、排查、整治、處理工作在預防方面:主要預防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條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在排查方面:安全檢查做到過程細、項目全、無死角、不漏項。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三違」現象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等「三超」行為。在整治方面:做到「五落實」即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任務,並進行建檔登記,整改完成經驗收達到整改要求後方可予以銷號。在處理方面:在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還要做到「三個堅持」,是堅持處理事故不過夜;堅持把「小」事故當「大」事故處理,增強「小事故也能導致大災難」的意識,嚴防任何性質的事故反復發生;堅持把隱患當作事故處理,加大隱患預防、排查、整治力度。四、系統的教育培訓從思想上轉變員工認識。從「要我安全」的被動管理模式,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自主管理模式轉變。(中寨陳榮凱)
⑧ 酒店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是什麼
一是目標落實。
二是組織落實。
三是人員落實。
四是保障落實。
五是工作落實。
⑨ 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平台有什麼方便快捷方式
【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五落實是指由各個安監局對生產回企業進行安全隱患答大檢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問題,層層建立了台賬,做到了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的「五落實」。「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文件中:
4.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企業要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停產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復產。
⑩ 安全生產隱患五落實是什麼
安全生產隱患五落實的具體內容為:
1、落實黨政同責要求
黨政同責即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其領導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分別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黨政「一把手」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有全面領導責任。也就是說,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
2、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
一崗雙責是指分局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都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檢查,誰負項,要親力親為、親自過問、親自督辦,採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
3、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
4、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
5、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並向社會公示。
(10)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擴展閱讀:
一、五到位
1、安全責任到位
2、安全投入到位
3、安全培訓到位
4、安全管理到位
5、應急救援到位。
二、五落實五到位的特點
1、依法依規,言之有據。
2、是突出重點,切中要害。
3、簡明扼要,便於操作。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