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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裝飲用水專項整治

發布時間: 2021-03-15 18:11:16

① 桶裝飲用水引用什麼標准

目前,在我國桶裝飲用水市場上,主要有純凈水、礦泉水、泉水和天然水、礦物質水等,由於礦泉水、泉水等受資源限制,而純凈水是利用自來水經過一定的生產流程進行生產,因此市場上老百姓飲用最多的還是純凈水,純凈水的質量和老百姓的生活有著密切的關系。為此,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於1998年4月發布了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和GB17324-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准》。在這兩個標准中,共設有感觀指標4項、理化指標4項、衛生指標11項。

感觀指標

感觀指標包括色度、濁度、臭味、肉眼可見物。這幾個指標是純凈水質量控制中最基本的指標,其制定的標准值參照了飲用水(即自來水)的標准,而目前大多廠家生產純凈水的水源是自來水,又經過粗濾、精濾和去離子凈化的流程,因此,一般純凈水都能達到國家標准所要求的數值。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中較重要的是電導率和高錳酸鉀消耗量。電導率是純凈水的特徵性指標,反映的是純凈水的純凈程度以及生產工藝的控制好壞。由於生活飲用水不經過去離子純化的過程,因此是不考察此項指標的。而對於純凈水來說,「純凈」是其最基本的要求,金屬元素和微生物過高,都會導致電導率偏高。所以,電導率越小的水越純凈。

高錳酸鉀消耗量是指1L水中還原性物質在一定條件下被高錳酸鉀氧化時所消耗的氧毫克數,它考察的主要是水中有機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GB 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中規定,飲用純凈水中高錳酸鉀消耗量(以O2計)不得超過1.0mg/L。如果高錳酸鉀消耗量偏高,有可能水中有微生物超標,也可能是一些廠家為防止微生物超標而增加消毒劑ClO2的量,從而產生一些新的有機鹵代物,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游離氯也會超標。

衛生指標

衛生指標包括金屬元素、有機物和微生物等幾類。

金屬指標 金屬元素指標在標准中規定了鉛、砷、銅的含量,鉛、砷要求不得超過0.1mg/L,其主要來源於受人類活動所影響的環境,包括土壤、河流的污染等等。鉛、砷為有毒有害元素,鉛可由呼吸道或消化道進入人體並蓄積在人體內,當血液中含鉛量為0.6~0.8mg/L時就會損害內臟,而砷的化合物會引起中毒,因此,它們的含量應該越小越好,而銅在標准中規定不得超過1.0mg/L,雖然銅不是有害元素,但也不是多多益善的物質,對於純凈水來說,更是衡量其純凈程度的標志之一。

有機物指標 有機物指標在國標中主要體現為三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含量的規定。由於桶裝純凈水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微生物檢測超標上,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不少廠家不是從生產工藝、質量管理入手,而是僅僅通過加大消毒劑的量來試圖解決純凈水的微生物污染問題,常用的消毒劑多為含氯消毒劑如二氧化氯等。桶裝純凈水由於加氯消毒可產生一些新的有機鹵代物,主要成分是三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及少量的一氯甲烷、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以及溴仿等,統稱為鹵代烷。經檢測,經過加氯消毒的飲用水、自來水中鹵代烷含量一般高於水源水。其中以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含量較高,對人體存在一定危害,如果長期飲用氯仿和四氯化碳超標的純凈水,嚴重時會導致肝中毒甚至癌變。為了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在國標GB 17324-1998中明確規定:飲用純凈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含量分別不得超過0.02mg/L、0.001mg/L。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在國標中規定了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和黴菌、酵母菌4項。從近幾年對純凈水檢測的情況看,微生物指標是比較容易超標的指標之一。這是由於微生物污染體現在純凈水在生產加工、運輸和銷售過程等各個環節上。在生產加工中,工人不注意個人衛生,回收瓶的清洗、消毒不嚴格,甚至一些廠家為降低成本,回收瓶蓋再次使用,由於回收瓶蓋的變形,造成瓶口不密封都有可能引起微生物污染。微生物的超標反映出水的污染程度。其中大腸桿菌達到一定指標,會引起人體腹瀉。致病菌包括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乙型鏈球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污染的水會引起急性腸道傳染病,出現腹瀉發熱等症狀;金黃色葡萄球菌產生的腸毒素會引起人體中毒,出現急性胃腸道症狀,甚至危及生命;乙型鏈球菌則是造成人體化膿性炎症的主要病原菌;黴菌和酵母菌普遍分布於自然界,在食物中生長的黴菌在繁殖過程中吸取了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的營養價值降低,並且散發異味,影響食品的感官,尤其是黴菌生長的過程中產生的毒素會引起人體慢性中毒,嚴重者會導致癌症。

國標衛生指標中還有一項重要指標為亞硝酸鹽含量。亞硝酸鹽主要來源於水源附近土壤中的硝酸鹽,鹽鹼地、大量施用硝酸鹽肥料以及缺鉬的土壤中硝酸鹽含量更高。在國標中規定亞硝酸鹽不得超過0.002mg/L。

② 包裝飲用水不合格說明報告及整治方法怎麼寫

首先取樣送檢,根據檢測結果寫出不合格項目指標,其次寫出整治方案。

③ 如何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要從創新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模式、創新監管方法上下功夫,進一步提高企業的質量安全意識和自我管理水平,積極扶持企業走規范發展之路,保障生產加工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以下是筆者對於的一些思考。 創新監管理念 一、從「監管」向「監督」轉變。努力實現從行政監督管理向強化企業自律轉變,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企業從「要我做」轉為「我要做」。要有重點、有計劃分類引導企業開展落實主體責任工作。 1. 扶優扶強。對骨幹企業等開展幫扶活動,培育優質產品生產基地,鼓勵企業爭創市長質量獎,省長質量獎,幫扶企業開展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2. 強化基礎。針對質量管理不夠完善的小企業,採取規范提升的措施,從制度建設、誠信建設入手,推動企業開展員工教育、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和質量控制能力,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義務。 3. 分類整治。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開展肉製品、食用植物油、面米製品、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等各類專項整治,對公眾聚集場所電梯、鍋爐和煤氣發生爐等開展專項整治,督促企業完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全面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二、從「管產品」向「管企業」轉變。把依法監督、科學監督作為質監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出「問題企業行政約談、告誡制」。對在產品質量抽查和日常監管中存在問題嚴重的企業,組織企業負責人約談,幫助企業「搭脈開方」解決問題。 1.營造「政府推動、輿論帶動、企業主動、社會聯動」的良好氛圍和環境。我局加大宣傳力度,編印「明白紙」,舉辦教育培訓,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優勢,拓展宣傳渠道,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報道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活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以構建全社會共同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局面。 2.分門別類開展培訓。在做好宣傳引導的同時,我們集中時間開展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教育活動,分門別類進行培訓,根據不同企業、不同人員培訓不同內容,企業方面,分特種設備、工業產品、食品企業等;人員方面,分企業法人、鄉鎮分管領導、經發辦主任、協管員等。通過觀看宣傳片、宣講法律法規、發放宣傳材料和明白紙等形式,能進一步令企業明確落實主體責任是法定義務,使全體參加培訓人員明白。 3.簽訂承諾書,接受社會監督。引導企業開展自律承諾,公開向社會承諾,接受社會監督。分行業開展集中承諾活動,食品、計量器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認證等重點生產企業陸續開展公開承諾活動。 4.加強督導,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通過督導,能提高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和有效性。 三、從「事後查處」向「事前防範」轉變。要加強預警機制建設,切實做到安全防範關口前移。對投訴、巡查、監督抽查中收集的風險信息,在第一時間組織專題研討,制定應對措施,做到存在問題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 創新監管模式 一是扎實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質量提升工程。加大食品行業整治力度,樹立食品行業示範引導工程,推進食品市場准入進程。引導主要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督促列入國家市場准入產品目錄內的食品及相關產品全部實施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培育一批食品名牌企業和名牌產品,充分發揮名牌的引領作用,推動全區食品生產企業走品牌、規范、健康發展之路。 二是對獲證企業重點監管。確定重點監管區域和重點監管產品類別,按照「統一管理、集中整治、因地制宜、各個擊破」的原則加強對高風險、區域生產集中、容易出質量安全問題的產品和區域的監管。加強對獲證企業的關鍵控制點、原材料、出廠檢驗、食品添加劑使用等環節進行監管。在監管過程中突出服務,大力宣傳落實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導企業加強內部質量安全管理,加強對生產企業從業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著力提高企業從業人員自覺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對食品生產小企業小作坊的整治規范。按照濰城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們全面開展了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規范工作,充分發揮優秀示範點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動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經營規范和服務標准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對故意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生產經營條件惡劣、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或屢次整改仍不到位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堅決予以打擊或關停。幫扶條件較好的小作坊向取證企業轉化,推動食品加工小作坊走整合、規范、特色和品牌發展之路。 創新監管方法 針對濰城生產加工企業規模小、產業集中度低,質量意識薄弱等情況,要積極創新監管方法,我們採取了「三個抓」舉措,在強化基礎管理上下功夫。 一抓「看差距」,規范引導企業提升質量水平。在轄區范圍內以一家管理比較規范的企業作為示範企業,通過現場會、參觀、交流等形式,搭建全區生產加工企業交流學習的平台,使管理不到位的小企業工作有參照、有示範,引導企業看到自身的差距,不斷提升自身質量管理能力及水平。同時要加強巡查與監管,督促生產企業自覺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單位與生產企業要逐戶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或承諾書,並要堅持對每戶生產企業按季度巡查和及時回訪的工作制度,認真執行對重點產品的監督抽查制度以及不合格產品的後處理制度,幫助、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全面落實各層級、各環節的質量安全責任制度。 二抓「促整改」,教育引導企業依法組織生產。本著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採取「季度查處產品案件匯總分析、季度產品質量抽查情況分析」雙分析工作制,通過執法監督、行政約談、違法行為「回頭看」等一系列舉措,跟蹤落實企業違法行為整改到位情況,教育引導企業依法組織生產。同時要嚴格行政執法,查處企業違法生產行為。要對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生產條件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質量安全保證能力不到位,導致產品質量不合格甚至出現產品質量缺陷、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生產企業堅決依法查處,追究企業法律責任。 三抓「嚴監管」,堅決查處企業違法生產行為。要以日常巡查為基礎,以專項整治為重點,嚴格執行國家質檢總局《關於依法規范食品企業的指導意見》,依法監管、從嚴監管。要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落實責任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格局。要堅持做到「抓住不落實的事,追究不落實的人」,層層落實責任,建章立制,把產品質量安全責任逐級分解延伸落實,把產品質量安全的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人。要加大推行安全責任制和追究制的力度。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追究制,關鍵是要堅持做到「四個同時」,即安排生產經營等工作時,同時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在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上應負的責任;在下達任務目標時,同時向安全管理人員提出安全責任要求;在考慮經營的執行情況時,同時要考慮安全責任制和追究制的執行情況;在幹部提拔重用時,既要考核政績,又要考核安全生產的貢獻,從而進一步增強安全管理人員抓好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壓力感和緊迫感,全方位推動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中國質量技術監督》

④ 工商部門抽檢桶裝飲用水檢查不合格怎樣處理

沒關系的罰錢、停業
有關系的罰酒三杯

⑤ 桶裝飲用水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953號)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來水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14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來水可按6%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桶裝飲用水不屬於自來水,應按照17%的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規定:「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⑥ 桶裝水的安全隱患

桶裝水逐步成為生活必備品,但衛生隱患也正影響著消費者的健康。昨日,北京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首次將桶裝水納入高風險品種,實施重點監管,每年將進行三次市級監督抽檢。
根據調研公司Research In China預計,未來15年中國內地瓶裝水的需求仍將穩步增長,桶裝水的銷量則將在2025年達到1.5億立方米。在市場高速增長的同時,桶裝水行業卻屢次曝出假冒、安全問題。
根據北京商報記者統計,在國家食葯監總局和各級市食葯監局的抽檢中,桶裝水產品屢次因菌落總數超標出現在不合格名單中。在一次抽檢中,82家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中不合格產品7批次,其中有6批次菌落總數超標。「龍澗」桶裝水亞硝酸鹽超標,「燕興隆」牌350ml富硒弱鹼山泉水是2014年首次檢出的不合格小瓶飲用水,不合格原因也是菌落總數超標。
為了加強對桶裝飲用水市場的監管,市食葯部門首次將桶裝飲用水列為高風險產品管理,未來每年市級監督抽檢3次,重點檢測微生物類、農葯類、污染物類、理化類等24個指標。此外,許可證申辦等都更加嚴格,風險監測也會匹配不同措施,除了3次市級監督檢測外,各區縣將有額外的抽檢計劃。
2013年4月,北京市質檢將食用油、乳製品、白酒、嬰幼兒及其他配方乳粉等25種被確定為高風險品種,實施重點監管,對消費者最關注的乳製品安全,質監部門對全市乳製品生產企業的產品實施每周監測。
各地食葯部門均有自己的高風險食品檢測名單,多以消費者關注度較高的乳製品、米、面、油等商品為主。

2014年9月29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專項監督抽檢結果顯示,瓶(桶)裝飲用水抽檢不合格率為23.83%。
本次專項抽檢共抽檢樣品1863批次,樣品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1197家生產企業,抽檢項目包括菌落總數、致病菌、鉛、鎘、亞硝酸鹽、溴酸鹽等36項;共檢出不合格樣品444批次,抽檢不合格率23.83%,涉及22項不合格項目,主要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酵母菌、黴菌等微生物指標和溴酸鹽超標,微生物指標不合格樣品大多是大桶水。
大桶水微生物指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業存在管理不嚴、包裝容器和設備設施等清洗消毒不符合規定;部分經營企業未按照相關要求存放大桶水,存在產品露天堆放或日光下曝曬等問題;有的大桶水包裝蓋密封不嚴等 。

⑦ 桶裝水存在什麼危害,為什麼

危害一:難以跟蹤水源和保證水質
現在難以跟蹤水源,有些桶裝水說是天然礦物質水,但記者一調查發現水源周邊全是垃圾;有些說是礦物質水,但發現竟是自來水等等,有關桶裝水的水源質疑不斷,很難保證水質。

危害二:滋生細菌病毒
飲水機如不定期消毒,會有細菌、病毒滋生。平日我們換桶裝水時,都能看到有氣泡咕咚咕咚地冒上來,這時大部分空氣里的細菌溶解到水中,並且在水裡迅速繁殖。

廣東省環境資源利用與保護重點實驗室采樣檢測發現,在常溫條件下,飲水機里的水第一天有害菌落數量為0,而在第10天卻攀升到了8000!這證明桶裝水受二次污染相當嚴重。專家感嘆:桶裝飲用水的二次污染可謂觸目驚心。

危害三:劣質桶可能含致癌物
礦物質水就用PC桶(是好桶:只是相對來說,不過用久了也會越來越產生化學物質:雙酚A),這種桶透明度好、剛性高,所以桶壁不很厚,而且是無色透明的。

TPE桶(一般瓶裝水一次性用的,反復使用有毒,好多地方明令不得使用)2004年,國家明令禁止PET桶循環用於桶裝水包裝。雖然現在要求對水桶也要進行QS認證,但是一些企業送檢的桶是合格的,而真正使用的則可能不合格。

危害四:臭氧殘留物
所有桶裝水都通過臭氧消毒,臭氧殘留物在水中產生致癌物溴酸鹽,對身體產生慢性傷害。

危害五:「千滾水」問題
桶裝水還普遍存在「千滾水」問題,桶裝水在飲水機內被反復加熱,會形成「千滾水」,看似干凈,其實卻是重金屬、砷化物等有害物質的濃縮液。

所 謂的千滾水就是:在爐上沸騰了一夜或很長時間的水,還有電熱水器中反復煮沸的水。這種水因煮過久,水中不揮發性物質,如鈣、鎂等重金屬成份和亞硝酸鹽含量 很高。長時間飲用這種水,水中的物質會干擾人的胃腸功能,出現暫時腹瀉、腹脹;有毒的亞硝酸鹽,還會造成機體缺氧,嚴重者會昏迷驚厥,甚至死亡。

危害六:超時服役水桶變成細菌滋生「樂土」
按 照規定,每隻水桶在反復使用100次後,就要報廢。專家說,報廢桶往往是細菌滋生的「樂土」。一些中小桶裝水廠家對回收的空桶並不進行認真消毒,只在自來 水裡簡單地沖刷一下就使用,導致水桶中的細菌大量繁殖,用這種桶裝水,再好的水也肯定被污染了。「黑桶」並沒有完全退出市場,水桶超時服役現象嚴重,本該 淘汰的廢舊桶仍在大量使用,這對桶裝水造成很大的污染。

危害七:黑心水、黑心桶:危害健康流毒無窮
「黑心水」是指不法商販用自來水直接灌裝成的桶裝水,「黑心桶」的工業廢料里的高分子聚合物,在水體環境中會滲出,這是一種有機污染物,容易使人體致癌。人飲用了「黑心桶」裝的水,不會立刻有感覺,而是像慢性中毒一樣,危害在多年後才會表現出來。

危害八:桶裝水運輸的二次污染不可避免
桶裝水普遍存在著的「二次污染」是無法避免的。送水無一例外都是雇自行車、三輪車送,整個送水過程中由於受到時間、氣候、環境、人員素質的影響,「二次污染」可能性極大。

⑧ 國家有禁止使用PET桶裝飲用水嗎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桶裝水生產企業重復使用的水桶必須為聚碳酸酯桶(PC桶),以保障多次回收桶的質量。目前,仍有不少企業在利益的驅動下混用PC、PET(俗稱塑料桶或光桶)水桶。為切實貫徹國家質檢總局等文件的相關要求,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維護企業的公平競爭,必須嚴查飲用水生產企業違規使用PET桶和使用未獲得QS標志的水桶。我市質監局將從10月份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對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禁止使用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桶的專項檢查。此次專項檢查主要檢查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在檢查中,涉嫌違法的企業將移交稽查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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