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發布時間: 2021-03-06 03:17:41
1. 綜治辦的職責是什麼
1、負責統籌綜合治理全面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區綜治辦制定的各項規章和任務落實,研究制定街道轄區內社會治安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和開展社區、校園、單位等平安建設方面工作;
3、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綜治進社區、進校園、進單位工作,大力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先進典型,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激發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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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辦主任崗位職責
1、主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轄區實際制訂實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3、組織協調各部門和轄區單位抓好轄區內綜治維穩工作,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4、定期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整治治安突出問題,防止問題擴大化,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2. 鄉鎮的綜合治理部門或單位包括哪些
從中央、省、市、縣到鄉鎮(街道),均有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簡稱「綜治委」),並下設有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綜治辦」)。鄉鎮(街道)的綜合治理部門或單位就是指鄉鎮(街道)的綜治委(辦),村(社區)設有治保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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