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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經濟背景下的鄉村治理

發布時間: 2021-03-01 12:58:43

1. 辨析題: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

「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是鄧小平理論首要的基本理論問題。1992年,鄧小平在視察南方的談話中,把社會主義本質概括為:「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較之20世紀多數社會主義國家所理解和奉行的社會主義理論,較之把社會主義的某些特徵當作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鄧小平關於社會主義本質的論斷,是一個內容相互關聯、邏輯嚴密的整體,有著鮮明的科學內涵和特點。

2. 為何說發展集體經濟更需完善鄉村治理

近年來,村幹部的補貼多由財政資金來保障,上級也會撥付一些辦公經費,但是對於想幹事的村級組織來說,這些錢遠遠不能滿足運行的需求,所以很多地方都提出要發展集體經濟,一些地方政府用財政資金直接投入貧困村,支持村莊建立集體經濟,增加集體收入。

發展集體經濟與村莊治理是相輔相成的,發展集體經濟切忌一哄而上,要避免當年「消滅空白村」的後果。

首先,要大幅度降低集體經濟的風險。發展集體經濟需要可靠的資金來源,財政補貼、集體的資源和農民的入股,都是發展集體經濟的可靠資金來源,舉債特別是高息舉債則是不安全的,會放大集體經濟的風險,所以在集體經濟發展過程中,要特別謹慎依靠信貸資金發展集體經濟。為了減少風險,可盡量選擇比較穩定的產業和經營方式,避免風險較高的產業。各地在這方面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如入股大型龍頭企業,收益用於村內互助和管理村莊集體資源和資產等等。

其次,要有配套的治理體系。在發展集體經濟過程中,既要有負責任的村幹部,也要有懂市場的經理人,更要有公開透明的參與管理機制,通過發展集體經濟,增強村莊內部的信任。集體經濟管得好,就能成為鄉村治理的抓手,如果管得不好,就可能成為鄉村矛盾的焦點。因此在發展集體經濟過程中,必須要大力完善村級治理。

鄉村治理不會因為有了集體經濟而變得更容易,不是說村莊有錢就好辦事了。相反,有了集體經濟,就更需要完善村莊治理機制,集體經濟本身就構成了鄉村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3. 段維的主要科研成果

一著作類
★1.《網路版權保護論綱》(獨著),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2.《網路時代的版權法律保護》(獨著),湖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3.《簡明中共黨史知識問答》(參編),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
4.《〈毛澤東選集〉第二版重點和疑難問題闡釋》(參編),湖北教育出版社
1991年版。
5.《中共黨史知識200題》(參編),暨南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二論文類
1.編輯出版方面
(1)書評學研究系列論文——
★①《書評導向功能初探》,發表於《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1990年
第5期;《中國圖書評論》1990年第5期作了摘登,後收入《書評的學問》(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年8月版)一書。
★②《書評標准論析》,發表於《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1991年第5
期,《新華文摘》1991年第11期作了轉載;後收入《湖北省出版科研論文選》(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一書。
★③《書評形態論》,發表於《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1993年第3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出版工作、圖書評介》1993年第6期全文復印;《新華文摘》1993年第9期作了摘登。
★④《書評本體論》,發表於《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1994年第5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出版工作、圖書評介》1994年第12期全文復印;《新華文摘》1994年第12期作了摘登。
★⑤《書評方法論》,發表於《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1995年第3期。
(2)書評代表作品——
①《綜一代典 成一家言》(《湖北社會科學》1991年第9期)
②《探索者的新足跡》(《社會科學動態》1991年第8-9期)
③《〈社會學教程〉之比較評介》(《釀蜜集》1992年12月華中師范大學出
版社版)
④《安得廣廈千萬間》(《釀蜜集》1992年12月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版)
⑤《群星耀荊楚 史筆爍文華》(《湖北日報》1995年4月27日)
⑥《治學不為媚時語》(《中國圖書評論》1996年第10期)
⑦《他山之石可攻玉》(《中華讀書報》1997年2月26日)
⑧《歷史的真實與真實的歷史》(《香港近代史研究會會刊》1996年第8期)
⑨《清末地方自治的種瓜與得豆》(《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1998
年第2期)
⑩《觀照歷史的宏闊與精深》(《新聞出版報》2000年3月16日)
⑾《歷史的新視野》(《中國圖書評論》2000年第4期)
⑿《桂子山的辛亥情節》(《長江日報》2001年12月17日)
⒀《人品·學品·精品》(《出版科學》2002年第1期)
⒁《記述一代學人文才》(《中國新聞出版報》2006年11月1日第12版)
⒂《我與校報的緣份及其他》(《華中師大報》2008年10月10日第4版)
⒃《透視三農問題的特殊視角》(《出版科學》2009年第4期)
另外,書評《綜一代典成一家言》、《治學不為媚時語》、《〈社會學教程〉之比較評介》被收入《書評30家》(華夏出版社1999年5月版)一書。
(3)編輯出版代表論文——
①《出版人才效益芻議》(《高教與人才》1990年第3期)
②《編輯的職能分工》(《出版科學》1993年第3期)
③《買賣書號面面觀》(《出版科學》1994年第2期;收入《大學出版研究
論集》,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年4月版)
④《談談出版管理的規范性與簡單性》(《出版研究論集》1995年1月華中
師范大學出版社版)
⑤《大學出版社選題戰略面面觀》(《大學出版》1995年第2期)
⑥《圖書質量保障體系是編輯出版工作的指南》(《大學出版》1998年第1
期)
★⑦《論圖書質量控制系統》(《出版科學》1998年第1期;收入《中國編輯
研究》一書,2000年5月人民教育出版社版)
⑧《千錘百煉出精品》(《新聞出版報》1999年7月5日)
⑨《提高編輯含量》(《出版廣角》1999年第7期)
⑩《新世紀,我們只讀網么》(《湖北日報》2000年1月7日)
★⑾《編輯工作中的著作權問題》(《出版科學》2001年第4期)
★⑿《編輯工作的新取向》(《中國編輯》2003年第2期)
⒀《論互聯網對版權保護的挑戰》(《出版科學》2003年第3期)
⒁《淺析網路出版涉及的侵權問題》(《中國出版》2003年第9期)
⒂《試論電子商務涉及的版權問題》(《出版科學》2004年第4期)
⒃《超鏈接涉及的版權問題—解析幾起典型的侵權案》(見《現代出版:理論與實務》第一輯,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⒄《版權的行政執法范圍與許可權》(《出版發行研究》2004年11期;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出版工作》2005年2期全文復印)
⒅《試論多媒體及其法律保護》(《出版科學》2005年2期)
⒆《論資料庫及其法律保護》(見《現代出版:理論與實務》第二輯,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0)《互聯網對版權保護的新挑戰》(《信息網路安全》2006年3期)
(21)《略論我國網路版權侵權的司法管轄》(《出版科學》2006年3期)
★(22)《試析圖書的質量生態》(《編輯學刊》2006年第4期)
(23)《信息網路傳播權在遠程教育中的保護與限制》(《信息網路安全》2006年9期)
(24)《一主兩翼打造出版品牌》(《中國圖書商報》2006年10月27日第6版)
(25)《試析網路版權司法管轄》(《信息網路安全》2007年4期)
(26)《大學出版社轉制過程中亟待處理好三種關系》(合寫)(《中國出版》2009年第 3期)
(27)《網路時代的版權保護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收入《首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全國優秀出版科研論文獎獲獎文集》,中國書籍出版社,2008年5月版。
(28)《從學術測謊儀看著作權合理使用中量與質的甄別》,(《中國新聞出版2009年5月21日第4版)
(29)《大學出版社轉制初期過渡性策略評析》(《出版發行研究》2009年第六期)
(30)《從師徒制到師徒群制》(合寫)(《編輯學刊》2009年第4期)
(31)《關於綠色出版的思考》(合寫)(《綠色大世界》2009年第8期)
(32)《數字時代內容出版選題策劃的走向》(合寫)(《出版科學》2009年第6期)
(33)《試論編輯審稿中對涉台用語的處理》(見《現代出版:理論與實務》第6輯,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10月版)
(34)《論數字時代的內容出版》(合寫)(《出版發行研究》,2009年12期)
(35)《綠色出版:中國走向出版強國的戰略選擇》(合寫)(《中國出版》2010年第21期)
(36)《學術出版的豐碑——桂岳書系的誕生及其他》(見《現代出版:理論與實務》第7輯,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10年11月版)
(37)《精品的鍛造——〈集體經濟背景下的鄉村治理〉獲第14屆中國圖書獎前後》((見《現代出版:理論與實務》第7輯,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10年11月版)
(38)《淺論數字出版物分銷渠道的構建與聯動舉措》(合寫)(《出版發行研究》2011年第5期)
(39)《轉企改制背景下出版工作如何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國出版》2011年7月上,第13期。)
(40)《數字出版是趕上世界出版先進水平的機遇》(《中華讀書報》2011年8月31日第10版)
(41)《綠色出版:中國走向出版強國的戰略選擇》(合寫)、《網路時代的版權保護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論數字時代的內容出版》(合寫),均收入《湖北出版科研論文集》,崇文書局,2012年6月版。
(42)《後改制時期大學出版社公司治理的路徑》(合寫)(《中國出版》2012年1月上第1期。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出版業》2012年第7期全文轉載。
(43)《中小學教輔與教科書版權關系及版權使用規則論析》(合寫)(《中國出版》2012年8月上第15期。)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出版業》2012年第11期全文轉載。
(44)《網路版權作品法定許可制度分析》(合寫)(《出版發行研究》2013年第4期)
2.專業研究方面
①《南斯拉夫的旅遊經濟開發》(《長江開發報》1989年2月1日)
②《社會主義出版物應體現黨性原則》(《黨建研究》1990年第2期)
③《辛亥革命時期革命黨人有關社會主義思想述評》(《社會主義研究》1991
年第5期)
④《試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基本特徵》(《湖北社會科學》1991年
第11期)
★⑤《從對所有制認識的深化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對〈共產黨宣言〉的發
展》(《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1999年第2期)
⑥《略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形成與發展》(見《社會主義理論與發展
20年》,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⑦《不應忽視的馬克思主義的同盟軍——西方馬克思主義主要觀點及歷史地位述評》(《社會主義研究》2002年第2期),《理論參考》2003年第2期轉摘。
★⑧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社會主義的成功范型》(《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2002年第5期)
★⑨《網路時代的版權保護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研究》2005

4. 甘滿堂的文章

1
甘滿堂
簡介

甘滿堂,男,年生,安徽廬江人,中共黨員,社會學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後,

甘滿堂
人文社科學院社會學系主任、教授、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碩士生導師,校聘以科研為主關鍵崗二級(2010-2012),2011年入選「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福州大學當代閩台文化研究所所長。主要從事勞工社會學、宗教社會學研究。[1]
2主要教育背景
1994年9月—1997年7月,在福建師范大學歷史系攻讀福建地方史專業研究生,師從唐文基教授,研究方向為「福建社會經濟史研究」,獲歷史學碩士學位。
2000年9月—2003年6月,在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攻讀社會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方向為「社會結構研究」,師從李強教授,獲法學(社會學)博士學位。
2008年5月—2011年5月,在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園區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與廈門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後流動站聯合培養,合作導師林志揚教授)從事民營企業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研究,兼福建省閩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顧問。
「2007年暑期集體行為與社會運動研究課程班」,主辦: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時間:2007年7月23—8月3日。
「第七屆中美歐暑期宗教學高級研討班課程」,主辦「中國人民大學佛教與社會學理論研究所、(美國)普度大學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時間:2010年7月28日—8月6日。
3主持的研究課題
1、2000年9月—2002年11月,主持省教育廳課題:《新時期城市社區理論與福州城市社區建設實踐之研究》,經費0.3萬元。
2、2003. 9.—2004.6,主持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課題:《文化教育與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研究》,經費0.8萬元,項目批准編號2003T054。
3、2003.9—2004.9,主持福州大學人才基金項目課題:《福建民間信仰宗教社會學研究》,經費1.5萬元。
4、2004.2—2004.10,主持福建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招標課題:《福建省「十一五」期間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研究》,經費2.0萬元,項目批准編號2004009。
5、2004年12月—2005年6月,主持福建省委專項課題「建設『和諧福建』的理論與實踐研究」中的子課題:《福建省建設和諧社會的現狀與基礎》,此課題後列入福建省科技廳2005年重大軟科學課題。
6、2005年6月—2008年6月,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課題:《農村勞動力轉移與城鄉協調發展研究》,經費6.5萬元,項目批准編號:05CSH005。2009年3月結題鑒定,等級為「良好」。
7、2006年7月—2007年7月,主持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加強福建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完善鄉村治理機制》,經費0.8萬元,項目批准編號2006B113。
8、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2008年終身教育研究課題」《構建村級社區學習中心的實踐案例研究》(一般項目)負責人。
9、2009年7月,《員工鄉土社會網對民營企業管理影響研究》獲得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第45批二等資助(以廈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博士後申請),經費3萬。
10、2009年8月,《當代閩台農村宗教信仰比較研究》獲得2009年度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一般項目」資助,項目編號:2009B106。
11、2009年10—2010年6月,主持《泉州市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提升研究》,泉州市發展改革委「十二五」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經費4萬元。
12、閩侯縣「上街南嶼南通」、「青口尚干祥謙」、「甘蔗荊溪竹岐」三鎮組團區域發展「十二五」規劃前期研究,閩侯縣發改局委託。
13、2010.11—2012.12,主持「Traditional Religious Culture and Chinese Entrepreneurship ——A Case Study of Private Entrepreneur Community in Southeast China」,(美國)普度大學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CRCS),經費2.5萬美元。
14、2011年7月—2013年7月,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收入正常增長的社會政策研究》,經費15萬元,項目編號為:11BSH011。
15、2011年6月30日-7月2日,主持第八屆宗教社會科學年會——靈性資本與社會公益。
16、2012年7-8月,受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社會數據中心委託,開展福建省「中國城鎮化與勞動移民調查」。
17、2012年11月-12月,受中國人民大學委託,在福州市、長樂市等地開展「城鄉居民互助與志願服務」調查。
4獲獎情況
學術成果類
1.論文《城市農民工與轉型期中國社會三元結構》,獲2001年度中國社會學年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2.論文《「融合」 政策背景下的「隔離」——外來工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模式存在的問題》(第一作者),獲得2009年中國社會學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3.專著《村廟與社區公共生活》(社科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獲得2009年福建省第八屆優秀社科成果三等獎。
個人榮譽類
1.2007年10月,家庭獲得福州市委文明辦組織的福州市第二屆讀書月「十大書香門第」的稱號。
2.2009年獲福建省委宣傳部、人事廳、社科聯組織評選的福建省第五屆優秀青年社會科學專家提名獎。
3.2009年獲得福州大學第五屆「十佳青年教職工」稱號。
5教學改革項目
1、校級教改課題《福州大學兩課教學網站建設》(第一批「福州大學本科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立項項目,2000年9月立項2002年9月結題)項目負責人。
2、校級教改課題《〈社會學概論〉教學方法改革及學生創新能力培養研究》(第三批「福州大學本科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立項項目)負責人,2004年2月立項。
3、校級精品課程《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建設項目負責人。項目立項時間2004年12月。 4、福建省優質碩士學位課程《應用社會學》建設項目負責人。項目立項時間2005年11月。5、校級教改課題《社會學專業本科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模式的研究》(第五批「福州大學本科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立項項目)負責人。項目立項時間2008年6月。
6、校級精品課程《文化人類學》建設項目負責人。項目立項時間2010年10月。 [1]
6著作情況
1.《中華姓氏通史·孫姓》,20萬字,東方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2.《村廟與社區公共生活》,22萬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5月版。
3、《海峽西岸和諧社會建設》,42萬字,海風出版社2008年6月版。 [1]
7發表的學術論文
(一)學術期刊論文
1.《市場經濟需要經濟倫理》,《社會》2000年第9期。
2.《加入WTO後的中國貧困問題》,《發展研究》2000年第11期。
3.《對城市外來農民工街頭非正規就業現象的剖析》,《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01年第8期。
4.《城市農民工與轉型期中國社會三元結構》,《福州大學學報》2001年第4期,人大復印資料《社會學》2002年第1期全文轉載,本文獲2001年度中國社會學年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6.《清代閩西客家商人》,《客家》2001年第1期。
7.《明清時期的徽商與福建》,《福州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
8.《宗教·民間信仰·村廟信仰》,《福建宗教》2002年第6期。
9.《網路時代的信息霸權與網路文化殖民主義》,《開放導報》2002年第9期。
10.《轉型時期城市社區居委會與居民關系的實證研究——以福州市社區調查為中心》,《福州大學學報》2002年增刊。
11.《網路社會的社會控制》,《福州大學學報》2002年增刊。
12.《解讀客家傳統村落社會——讀劉大可著〈閩西武北的村落文化〉》,《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03年第4期。
13.《「議行分設」與業主委員會發展前景》,《中國房地產》2003年第7期。
14.《永定縣高陂鎮文化教育事業發展調查報告》,《東南學術》2003年增刊。
15.《創建節水型社會的社會學分析》,《內蒙古社會科學》2004年第1期。
16.《「數字小區」與業主網路「虛擬家園」》,《現代物業》2004年第2期。
17.《閩侯傅築泰山廟迎神賽會調查》,《民俗研究》2004年第2期。
18.《大學生與六合彩——以福州大學生為調查對象》,《青年研究》2004年第3期。
19.《統籌城鄉發展與農民工權益保障》,《福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3期。
20.《城市小區物業管理自治的發展前景與實踐困境》,《集美大學學報》2004年第3期。21.《城市小區物業自治的實踐困境與出路》,《中國房地產》2004年第10期。
22.《社會學「內卷化」理論與城市農民工問題》,《福州大學學報》2005年第1期。
23.《全面認識構建和諧福建的基礎與現狀》,《福建理論學習》2005年第5期。
24.《茶村紀事》,《農業考古》2005年第2期。
25.《構建和諧福建的所面臨的社會問題及政策建議》,《福建金融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5年第4期。
26.《福建沿海非法移民發生機制研究》,《犯罪與改造研究》2005年第10期。
27.《經濟發展與社會整合》,《福州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
28.《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福建日報》(求是)2005年11月3日。
29.《福建村廟酬神演戲與社區公共文化生活》,《福建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
30.《崗位安全與城市戶籍——當前城市農民工社會性需求的三大層次及應對措施》, 《石家莊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
31.《對地下六合彩誤區的社會統計學分析》,《統計與決策》2006年第7期。
32.《循環經濟與環保型社會構建——基於環境社會學的研究視角》,《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06年第8期。
33.《化解民工欠薪那些路可行》,《就業與保障》2006年第2期。
34.《同在藍天下的渴望——進城務工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思考》,《就業與保障》2006年第4期。
35.《福建村廟文化》,《福建宗教》2007年第1期。
36.《閩北茶神張三公》,《農業考古》2007年第2期。
37.《從偷電到私吞水費潛逃》,《現代物業》2007年第6期。
38.《村民自治組織發展與村級治理——以福建鄉村調查為例》,《福州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
39.《情牽故土?功能主義——林耀華的福州鄉村研究》,《福建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7年第2期。
40.《閩侯縣農村居民的宗教信仰與宗教體驗》,《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4期。
41.《科學發展觀與福建社會建設實踐》,《東南學術》2007年增刊第1期。
42.《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與新農村建設》,《東南學術》2007年增刊第1期。
43.《勞動力轉移背景下的鄉村發展模式》,《東南學術》2007年增刊第1期。
44.《傳統飲食商業文化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台灣農業探索》2007年第4期。
45.《農民工住居邊緣化與空間隔離——從城中村到城郊村》,《福建論壇》2008年第1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8年第6期轉摘。
46.《農村勞動力升級轉移與流出地社會經濟激發式發展——以福建省沙縣依託沙縣小吃業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為例》,《石家莊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
47.《鄉村草根組織與社區公共生活》,《福建行政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
48.《台灣民間信仰與農村社區生活》,《台灣農業探索》2008年第3期。
49.《台灣發展「有機茶」的經驗與福建茶葉品質提升之路》,《台灣農業探索》2008年第3期。
50.《社會資本與縣域經濟發展》,《泉州師范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09年第2期.
51.《「融合」 政策背景下的「隔離」——外來工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模式存在的問題》,《中國教師》2009年第8期.
52.《「差生」:外來工子弟正在被「污名化」——對公辦學校外來工子弟學生形象的實證研究》,《石家莊學院學報》2009年第5期。
53.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設,促進農村穩定與農民增收》,《台灣農業探索》2009年第4期。
54.《走近上街天主教村落社區》,《福建宗教》2009年第5期。
55.《靈驗與感恩——漢民族宗教體驗的互動模式》,《民俗研究》(CSSCI)2010年第1期。
56.《讓廣大市民成為城市拆遷改造的受益者》,《學習月刊》2010年第1期。
57.《福州大學生宗教信仰問題調查與思考》(第二作者),《福建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2期。
58.《低成本勞動力時代的終結》,《福建論壇》(CSSCI)2010年第2期。
59.《福州「小小區」 自管之路》,《現代物業》2010年第2-3期。
60.《海外僑民與僑鄉村級社區可持續發展―以福州長安村為例》《福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CSSCI)2010年第3期。
61.《勞動力成本上升對中國製造業競爭力的影響》,《綜合競爭力》2010年第5期。
62.《傳統社區資源動員與農民有組織抗爭——對東南沿海農村抗爭性集體行動的一種解釋框架》,《遼東學院學報》2010年第5期。
63.《工荒:高離職率與無聲的抗爭——對當前農民工群體階級意識的考察》,《中國農業大學學報》2010年第4期。
64.《台灣宗教團體公益慈善事業概況及對兩岸宗教交流的影響》,《宗教與世界》(國家宗教局宗教研究中心主辦,內刊)2010年第6期。
(二)文集論文
1.《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調查報告》,康曉光、洪大用等著《NGO扶貧形式研究調查報告》,中國經濟出版社2001年10月。
2.《明清時期福建商幫的地緣文化特色》,呂良弼主編《五緣文化力研究》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版。
3.《加快統籌城鄉發展體系建設——福建省「十一五」規劃前期招標課題研究報告》,福建省發展與改委員會編《崛起的海峽西岸經濟區》2005年。
4.《農村民主建設調查(上)》,載王碧秀主編《科學和諧發展》,社科文獻出版社2006年12月。
5.《社會互動集體行動社會運動》,載張敦福主編《現代社會學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
6.Folk Religion and Religious Experiences ,Religious Experiences in China, Oct-2007,University of Wales Press
7.《海峽西岸城市帶的發展現狀及前景》,《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報告》(2008)社科文獻出版社,2009年6月。
8.《網路民意與社會民意》,載《文化安全與社會和諧》(論文集)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年4月。
9.《農村勞動力轉移向海外轉移與縣域經濟發展》,載李其榮主編《海外華人與中國發展》(論文集)中國華僑出版社2008年3月。
10.《風險社會》,李斌主編《社會學概論》(教材),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6月。
11.《台灣宗教團體公益慈善事業概況及對兩岸宗教交流的影響》,載福建省宗教研究會編《宗教緣·兩岸情——加強新形勢下閩台宗教文化交流研討會》,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10月。
(三)報紙論文
1.《關注城市農民工的貧困問題》,《中國改革報》2002年7月1日。
2.《城市農民工貧困與保障問題之對策》,《中國社會報》2004年2月12日。
3.《福建民間信仰宗教社會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4年4月8日。
4.《村民集體致富需要好乾部》,《福建日報》(求是版)2005年5月31日。
5.《第三屆兩岸三地高校社會學研討會綜述》,《福建日報》(求是版)2005年7月26日。6.《轉型時期解決社會問題的政策建議》,《福建日報》(求是版)2005年10月11日。
7.《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福建日報》(求是)2005年11月3日。8.《民工欠薪問題的制度化解決之道》(專家視線),《福建日報》2006年2月6日。
9.《多方並舉破解「工荒」》(專家視線),《福建日報》 2006年3月3日。10.《提高農民工社會保障水平》(專家視線),《福建日報》2006年4月24日。
11.《構築農村宜居環境》(專家視線),《福建日報》2006年5月22日。
12.《增強保障為農解憂》(專家視線),《福建日報》2006年6月26日。
13.《發展村集體經濟至關重要》(專家視線),《福建日報》2006年9月11日。
14.《重視鄉村老年協會的作用》(專家視線),《福建日報》2006年11月13日。
15.《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福建日報》(求是版)2009年9月1日。
16.《建立健全物業自治機構》,《福建日報》(求是版)2009-12-15。
(四)中國社會經濟史論文(2000年以前學術論文)
1.《以茶制夷-論鴉片戰爭中清政府中止對英國貿易之目的》,《農業考古》1996年第2期。
2.《漫話明清福建商幫》,《炎黃縱橫》1997年第3期。
3.《明清福建民間溺殺女嬰習俗形成原因及影響》,《福建史志》1997年第4期。
4.《明清福建商人在國內活動探略》,《福建論壇》1998年第2期。
5、《悄然興起的福建高校飲茶風》,《農業考古》1997年第2期
6、《在麥當勞喝茶》,《農業考古》1998年第2期
5.《閩海豪商蒲壽庚》,《福建鄉土》1998年第2期。
6.《清代中國茶葉外銷口岸及運輸路線的變遷》,《農業考古》1998年第4期。
7.《清代福建地痞無賴與福建社會》,《福州大學學報》1999年第3期。
8.《說榕》,《福建鄉土》1999年第3期
9、《周恩來與福建事變》《福建黨史月刊》98年增刊。
10.《簡論鄭成功的情報工作的特色》,《鄭成功研究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
11、《元代建寧喊山造茶詩賞析》,《農業考古》1999年第4期 [1]
8教學改革論文
1.《淺談我校〈鄧小平理論概論〉課的教學改革與實踐》,《高等教育研究》(福州大學)2000年第2期。
2.《「道德重整」與高校「兩課」教學》,《福州大學學報》2000年增刊。
3、《創建「金色陽光」網站,推進兩課教學改革》,《高等教育研究》(福州大學)2001年第1期。
4、《做好本科生科研訓練計劃的實施與督導》,《高等教育研究》(福州大學)2004年第2期。
5、《多校區大學新區校園生活歸屬感研究——以福州地區大學城為例》,《高等教育研究》(福州大學)2004年第4期。
6、《建設適應東南強校發展目標的校園文化》,《高等教育研究》(福州大學)2007年第4期。

5. 黨和國家的關系

「國家與社會關系」與「黨政關系」是我國政治學研究中廣為人們運用的兩對概念。在這篇文章中,筆者所要思考的是這樣一個問題:這兩對概念或范疇所揭示的社會—政治現象之間是否存在某種內在的聯系,以及這種聯系對於我們思考和運用這兩對范疇具有什麼意義?就此一主題而論,文章具有較強的理論色彩。不過筆者討論的進路是具體的,確切點說,這一討論基於改革開放以來鄉村政治的背景。文章首先反思鄉村研究中國家與社會關系範式的運用脈絡,其次圍繞村民自治實踐中出現的兩委「一肩挑」現象,解析黨政關系與國家—社會關系的交織(註:本文的觀點最先發表在拙著《當代中國農村「兩委關系」的微觀解析和宏觀透視》(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一書。2004年5月曾作為會議論文提交在復旦大學召開的「中國政治與政黨發展」研討會。此次在雜志上發表,筆者作了一些技術處理。)。
一、鄉村研究中國家與社會關系範式的既有反思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全能主義政治的消退,「國家與社會」關系逐漸成為國內學界普遍採用的一個分析術語(註:這一范疇首先是通過市民社會的討論而引入學界的。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中國社會科學季刊》(香港)的一系列專題文章在大陸學界開啟了這一學術話語。從理論上說,市民社會是國家與社會關系范疇的一種特定型式,關於它是否適用於分析中國社會存在一定的爭論。不僅如此,有的學者對國家與社會二分法是否適合於中國也提出相應的疑問。對此,學者們給出了不同的回答。盡管如此,隨著自由主義著作在國內的大量引介和影響日隆,國家與社會關系的分析范疇越來越為人們普遍接受。楊念群:《近代中國研究中的「市民社會」——方法及限度》,二十一世紀,(香港)1995年第12期。黃宗智的「國家與社會之間的第三領域」,載於甘陽主編、哈貝瑪斯等著《社會主義:後冷戰時代的思索》。牛津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導論部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黃宗智主編:《中國研究的範式問題討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在鄉村政治(尤其是村民自治)的研究中,無論是理論文章,還是經驗研究,它幾乎成為一個主導性的研究範式。
運用國家與社會關系範式分析鄉村政治時,所謂「國家」更多地是指作為國家代理人的鄉鎮政府。在普通農民眼中,國家是與「官」聯系在一起的,而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大量接觸到的「官」便是鄉鎮幹部。而「社會」則指村莊和村民,在概念上與國家相對分。是故,鄉鎮與村莊的關系被視為國家與社會的關系,「鄉政村治」這一術語典型地代表了這一分析思路(註:「鄉政村治」這一術語是張厚安教授對實行村民自治後鄉村關系的一種概括。所謂「鄉政」是指鄉鎮為一級政府組織,屬於國家的范疇;而「村治」指村莊實行村民自治,是群眾自治性組織,屬於社會的范疇。可見,「鄉政村治」是從組織性質和法律關系的角度來觀察鄉村關系的。鄉村之間的實際關系遠比這一術語豐富和復雜得多。)。在此,國家與社會的區分是根據政府(行政)組織的邊界來確定的。這一做法自然有一定的理據,尤其是對於一個曾經歷了高度政治化的社會來說,「鄉政村治」格局的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另一方面,這一區分只反映了復雜事像的一個方面,如果忽視其他面向,顯然有過分簡單化之嫌。筆者以為,至少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鄉鎮政府在扮演上級政府的代理人角色之外,還具有自身的特定利益。當這種特定利益沒有得到很好的滿足或有效約束之時,就有可能出現各種搭便車和越軌行為。各種形式的土政策雖然以政府的名義出台,但其實可能是完全違背中央政府的法律和政策。在這種情況下,鄉鎮與村莊發生的矛盾若要運用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范疇來分析,一定要非常謹慎。因為此時代表國家利益的中央政府往往與農民站在一起,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問題上,我們就經常能遇到類似的事例。可見,政府並不總是以整體方式來行動的,相反它很可能解裂為許多的行動者,因此在運用「國家」的帽子時,應當有所謹慎[1]。其二,雖然在組織性質上,村莊不屬於政府系列,但由於村莊的特殊性質,它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功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對此亦作了明文的規定。村幹部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時,同樣扮演了國家代理人的角色,即使他們的身份並非國家幹部。這樣村幹部與村民之間的矛盾有時也可以用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范疇來分析。這意味著從方法論角度看,鄉鎮與村莊之間的組織邊界並非國家與社會關系的天然邊界[2](p213)。誠如徐勇所說,「由於鄉鎮屬於國家在農村的基層政權,其管理的事務體現著各級政府的意志,通常被稱為政務,即政府下派的任務。在村一級實行村民自治,自治的范圍主要是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事務,通常稱之為村務,即社區自身的事務。由於村隸屬於鄉,由鄉所管理的政務必然會延伸到村。這樣,在村的范圍同時存在著政務和村務」[3](p212)。因此,國家與社會關系分析範式不能僅僅停留在組織結構的層面,我們還必須從利益代表和功能履行這兩個角度來把握這一范疇的含義。
如果我們的認識僅停留在此,顯然是不夠的。當我們運用國家與社會關系範式來分析當代中國農村的鄉村關系時,還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是如何看待作為「國家代理人」的鄉鎮政府?在黨政不分的體制中,討論國家與社會關系而忽視政黨組織的角色與作用是缺乏現實性的。問題是如何從學理層面來解析黨、國家、社會三者之間的復雜關系?說得更具體一些,我們是否應該將鄉鎮黨委包括進廣義的鄉鎮政府范圍之內(在宏觀層面,這一問題的表述是:是否可以將執政黨作為國家的有機組成部分)?(註:政黨與國家的關系具有不同的類型,對此,有學者區分道:「一般而言,在歷史上執政黨對國家政治生活的領導曾經有過三種方式:一是執政黨位居政府之上,由執政黨作出決策,而政府成了直接執行黨的決策的工具;二是執政黨根本不通過國家政權機關,而直接行使管理國家及一切社會事務的職能,即所謂『黨國』政治;三是執政黨通過國家政權行使對國家政治生活的領導,即通過國家代議機關制憲、修憲及其他立法活動,以及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對法令的貫徹實施來實現領導。」張志明:《從民主新路到依法治國》,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版。)
在這一問題上,我們需要一種辨證的研究視角。一方面,必須認識到中國共產黨在中國政治體制中的特殊地位以及相應的黨政關系結構。一如胡偉所說,「中國共產黨……是當代中國政府過程的中樞。中共組織實際上已把國家機關的權力統一於自身,而且掌握著軍事力量,決定著利益表達、綜合、決策和執行的全過程。無論從其結構上看還是功能上看,它已經不同於世界政治現象中的一般政黨的意義,事實上構成了一種社會公共權力,相當於國家組織而又超越了國家組織。只是,中共並未完全取代國家組織,而是使國家組織的存在更加有助於自身功能的發揮。這既有社會主義國家的一般特徵,也有中國自己的特點。」[4](p98)
另一方面,盡管中共組織與國家機器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但兩者不是一回事。在最近發表的一篇論文中,林尚立從功能角度將國家等值於廣義的政府概念(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認為「在中國,把黨這樣一個特殊的政治力量納入國家這個范疇是不合適的。政黨是現代政治的主角,但是政黨並不因此成為政治制度的組成部分。政黨只有作為政治制度的實際操作者——執政黨,才擁有實際的政治力量,而這種政治力量也只能藉助於政治制度即國家才能實現。在這樣的情形下,政黨(執政黨)自然可以歸入國家這個范疇。中國共產黨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既是執政的力量,也是領導的力量,作為執政的力量,是政治制度的實際操作者,作為領導的力量,可以不依賴政治制度,即國家制度,而擁有實際的政治力量。所以在中國,黨的權力與國家權力之間雖有部分重疊,但兩者之間還是相對獨立的。」[5](p153-154)
由此,我們得到了一個硬幣的兩個圖面:一方面,作為執政黨,中共占據著國家機構的核心地位,而且政黨的高層組織事實上是作為廣義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而運作(因此黨中央國務院經常聯合發文)。「由於……黨和政府在人員組織上是一體的,所以,體制內領導和體制外領導在許多方面是互通的。在這種領導方式下,黨和政府關系具有很強的內在統一性,黨是決策核心,政府是政策執行主體。黨對國家領導所形成的黨和國家的這種關系,決定了國家全面主導社會是在黨對國家全面領導的基礎上實現的。同時,黨對國家的全面領導為國家主導社會提供了豐富的組織資源和體制資源,因為,在黨全面領導國家的條件下,政府內的許多關系,如中央與地方關系、政府與社會團體關系,都同時具有黨內組織關系的性質,而黨內的組織關系是強調組織間的領導與服從關系的。」[5](p167)另一方面,中共黨組織又具有自身的相對獨立性,在政府系統之外存在著廣大的黨員以及滲透於整個社會的黨的基層組織。中共組織的這一特性,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國家與社會範式的局限性。對此,林尚立指出,「……在國家與社會關系中,作為中國社會領導核心的中國共產黨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我們可以把黨作為政治力量歸結到國家的范疇,並由此來分析國家與社會關系,但是問題在於黨作為一種組織力量,與社會有著密切的關系。這就意味著中國社會的權力關系與一般國家(包括西方國家)有很大差別。這種差別決定了我們不能像研究其他國家那樣,直接用國家與社會的二分法來研究中國問題,要充分考慮到黨作為一種特殊的政治力量在國家生活、社會生活以及國家與社會關系中的重要作用。」[3](p152-153)
這一觀點對於中國政治的研究具有重大的方法論意義。它提醒我們,不能孤立地運用國家與社會關系范疇來分析當下的中國政治現實,而必須考慮政黨的因素(註:筆者寫下這句話也是對自身研究反思的一個小結。在「國家與社會關系視野下的村民自治」一文中,我曾使用「單結構雙功能」這樣的術語來描述村委會的組織性質與承擔功能之間的關系。所謂「單結構」是指村委會的性質是群眾性自治組織,所謂「雙功能」是指作為一種自治組織,它既要承擔自治功能又要承擔行政功能。這樣的敘述在方法論上顯然無視村黨支部這一最為重要的組織之存在,故註定是片面的、不切合現實的。今天看來,除了其他因素外,導致這種認識偏差的方法論原因是沒有處理好黨與國家的聯系,沒有關注這一問題的復雜性。景躍進:《國家與社會關系視野下的村民自治——讀徐勇教授的〈中國農村村民自治〉》,(香港)中國書評1998年5月12日。)。由此,國家與社會二分法被政黨、國家和社會三角關系所豐富。
二、黨政關系與國家—社會關系的交織:兩委關系的實踐
不過,筆者在這篇文章中試圖要說明的是另一意義上的黨、國家和社會關系——即使在考察國家體制內的政黨活動時,也有必要將黨組織的角色加以特別的處理。我們以村民自治中兩委「一肩挑」為例來說明這一點。
從邏輯上說,兩委關系體現的是一種特殊類型的黨政關系(註:楊光斌指出,「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領導地位,具體表現為它對國家各個方面的政治領導、組織領導和思想領導。在領導的實現形式上,黨的組織存在於廣泛的政治生活中,不論是構成政治權力中樞的中央政治機關,還是基層的鄉村管理機構、街道辦事處和企事業單位及群眾團體,都有黨的組織。在這一背景下,形成了當代中國政治關系中最根本的『黨政關系』,也就是我們習慣上所說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中的『國家』……。因此,在中國,很多政治關系和重要政治現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著『黨政關系』的內容。即使那些不直接關繫到『黨』或『政』的政治活動,最後也會或多或少地反映出『黨政關系』的內容來。」楊光斌:《中國政府與政治導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鄉村關系體現的是國家與社會關系,兩者屬於不同的分析范疇。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兩個范疇以及它們所描述的經驗現象之間存在著內在的聯系。在黨政合一體制(西方稱之為PARTY-STATE)下,政黨組織被高度科層制化了(bureaucratization)。在政府的每一層次都有居於權力核心地位的黨的機構。由此導致的一個結構性後果是,黨政關系與國家社會關系以一種特殊的方式連接在一起,亦即國家與社會關系中滲透著黨與國家(政府)的關系以及黨與社會的關系(註:嚴格地說,「黨國關系」與「黨政關系」不是同一個概念,但在本文論述的脈絡內,「忽視」這一區分不會導致大的問題。對此筆者將有專文進行討論。)。在基層政治中,這種聯系表現為:黨組織的角色既存在於縱向的鄉村關系之中——鄉鎮黨委與村莊黨支部之間的上下級關系,也存在於橫向的兩委關系以及鄉鎮層面的黨委與政府的關系。黨組織作為一個中介將村莊的兩委關系與鄉村的國家—社會關系聯結了起來。
在全能主義政治時期,黨政不分與國家—社會不分是同一個硬幣的兩個方面。實行村民自治顯然是對公社體制的一種解構,國家與社會的邊界由模糊開始變得清晰起來,但這一過程主要是通過社會要素的成長實現的,而在黨政合一體制方面並沒有大的根本性變化。因此,黨政關系與國家與社會關系之間的聯系依然是制度性的,而且存在著相當程度的重疊/交織。在村莊政治層面,「村支部不僅僅是對村莊公共生活進行政治領導,即實現政治領導權,更重要的是扮演了國家行政機構的角色,行使的是國家行政權力。因為幾乎所有上級下達的任務,即『政務』,如計劃生育、徵兵、征購糧入庫、收繳稅費等都是由村支部組織實施的。鄉鎮與村裡每年簽定目標責任書的第一責任人往往都是村支書。鄉鎮幹部下鄉布置或檢查工作也是直接與村黨支部書記打交道。」「從某種意義上講,『兩委』關系的實質是國家行政權力與村民自治權力的關系,是政務與村務的關系,是國家和農民的關系。『兩委』沖突的實質就是行政權與自治權的沖突,政務與村務的沖突和國家與農民緊張關系的外顯。」[6]
事實上,在面臨村民自治的沖擊時,鄉鎮政府正是利用這一關聯機制,通過(甚至強化)對村黨支部的領導關系,來彌補由於實行村民自治而出現的失控可能。「一肩挑」恰好成為這樣一種制度安排的中介。它成為不同制度安排的連接點和交匯區,因此,也註定要成為一個矛盾沖突的場域。
我們可以通過對鄉鎮幹部的行為描述來把握/理解這一點。在某種意義上,鄉鎮幹部是從自身的利益角度來看待村民自治的,其利益關注集中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來自人事安排方面的挑戰。村幹部的傳統產生方式主要體現了鄉幹部的意願,因此任何新的人事制度變動,都意味著是對既成安排方式的一個挑戰。在干群關系緊張的村莊里,村民自治很可能意味著鄉鎮喜歡的村幹部下台,而村民喜歡的「刺頭」上台。第二,與人事問題緊密相關的是行政管理任務的落實問題。在壓力型體制下,鄉鎮最迫切需要的是聽話和負責的村幹部。由於鄉鎮規模和管理幅度的制約,鄉鎮幹部無法親自對村莊進行日常管理,以及親自完成國家的行政任務,村幹部對於鄉鎮幹部來說是自己的一條腿。而且實行家庭承包制後,鄉鎮的行政成本日漸增長,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鄉鎮幹部更加需要村幹部的支持與配合。但村民選舉上來的村幹部會如何看待鄉鎮布置的行政任務?是否聽話?很大程度上是未知數,這給鄉鎮行政工作帶來了一種不確定性。第三,鄉村於部在公務與私交中結成的利益連帶關系,這種利害關系雖然不能拿到桌面上來,卻是實實在在起作用的政治變數(註:在村委會直選之初,新當選的村主任挾民意而查帳,往往引發激烈的沖突。在大多數情況下,鄉鎮幹部以不同的方式和程度捲入這一沖突,從而凸顯了鄉村幹部之間的這種利害關系。隨著鄉鎮幹部的換屆和村莊班子的變化,這種利害鈕結漸趨淡化。由此導致的一個結果是,鄉村幹部之間的討價還價或博弈越來越具有功利色彩。)。
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考慮,鄉鎮幹部一般都不會由衷地支持村民自治。相反在更多的情況下,村民自治被看作一個外來的危險變數,是對「鄉村權力結構復合體」的一種顛覆和挑戰(註:所有的鄉鎮幹部都不喜歡村民自治這當然是一個非常武斷的說法,筆者在最初的幾年中幾乎沒有遇見內心支持村民自治的鄉鎮幹部,但在2003年秋夏之交的兩次走訪中,遇見了幾位開明之士。何包鋼與郎友興在浙江的研究也發現鄉鎮幹部對於村委會選舉的態度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盡管如此,作為制度層面的分析,只要基本結構與宏觀環境不發生大的變化,鄉鎮幹部的基本行為模式也不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何包鋼、郎友興:《尋找民主與權威的平衡》,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它可能導致既有權威結構和利益格局的雙重解體。前者意味著鄉鎮對村幹部人事權的失控,以及由於這種失控而導致的行政管理的瘸腿;後者意味著非正式關系網以及在這一網路上發展出來的利益格局有可能受到沖擊。
基於上述理由,在兩委關系的矛盾與沖突中,鄉鎮不是一個獨立的仲裁者,相反是這場游戲中傾向於與村支書結盟的一個玩家。由此可以理解為什麼在各地兩委矛盾的報道中,鄉鎮幹部一般都站在村黨支部書記的一邊。對此,何增科分析道:「實行村委會直選後,村委會幹部特別是村委會主任的村莊當家人角色意識和維護村民利益的保護人角色意識明顯增強,而國家代理人角色意識和贏利型經紀人角色意識顯著淡化。而支委會特別是支部書記則更多地扮演著上級政府『代理人』和『盈利型經紀人角色』,村幹部雙重角色的矛盾和沖突外化為村兩委特別是書記和主任的矛盾和沖突。此外,在與鄉鎮黨委和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村委會在完成上級任務和維護村民利益有矛盾時,往往站在維護村民利益一邊,對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推掉,使鄉鎮領導甚感頭痛。鄉鎮領導在這種情況下,更多地依靠村黨支部來完成各種工作任務,同時在兩委爭執時有意無意地站在黨支部一邊。」[7](p76)
從黨政關系與國家—社會關系的交織視角來分析兩委矛盾,包含著雙重意義:一方面,在兩委沖突的背景下,村黨支部是如何訴諸於鄉鎮幹部支持的,以此來維護自身的權威;另一方面,在村民自治的背景下,鄉鎮幹部為了完成行政任務以及滿足政績沖動,是如何依賴於村黨支部的。在這一雙重動力機制的作用下,一肩挑的做法受到了鄉鎮政府的普遍歡迎——它有利於降低鄉鎮的行政成本。一肩挑不但從結構上解決了兩委沖突的組織基礎,而且通過鄉鎮黨委對村黨支部的領導關系,可以有效地消解來自村民自治的挑戰和潛在威脅。
圖1和圖2表示實行「一肩挑」前後,鄉村權力結構復合體的變化。

圖1「一肩挑」之前的鄉村組織結構

圖2「一肩挑」之後的鄉村組織結構
圖1和圖2的對比顯示,在實行「一肩挑」的情況下,鄉鎮與村莊的關系被簡化了,法律文本規定的鄉政府與村委會之間的指導關系以及鄉鎮黨委與村支部的領導關系在理論上還可以區分,但在實踐中卻難以辨識(註:項繼權在村莊調查中發現,鄉村關系的實際情形遠遠超出了領導關系和指導關系的范疇。他指出,「『鄉政』對『村治』的影響既有制度化的組織渠道,也有非制度化的人情往來;既有政治上、政策上的支持,也有行政上的參與和協助。這顯然並不能簡單地歸為一種『指導關系』或『領導關系』」。項繼權:《集體經濟背景下的鄉村治理》,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國家法律與中央文件對兩委職能的模糊界定恰好為這種關系替代提供了最好的屏障。
在這一「鄉村權力結構復合體」中,村黨支部成為一管非常重要的黏合劑,其功能狀況直接影響到鄉村復合體的有效運作。事實上,為了便於控制,在實行「一肩挑」的地方,鄉鎮政府開會常常以各村黨支部書記會議的名義來召集,從技術操作的角度來淡化村民自治的影響,強化(黨組織內部)下級服從上級的領導意識和領導關系,並利用這一點來貫徹鄉鎮政府的意志(註:在沒有實現一肩挑的村莊,鄉鎮政府也有自己的控制辦法。例如,由包村幹部決定村莊事務、對村主任實施架空法(鄉鎮開會不通知他)、任命村莊助理,執掌實際權力、村財鄉管等等,類似的土辦法可謂五花八門。)。
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前提時必須保證村黨支部書記順利地當選為村主任。在不少地方,「一肩挑」再次刺激了鄉鎮「管選」的動機。例如,對候選人資格的限定越來越嚴格,將實現「一肩挑」的比例作為一種行政任務來下達(註:許多地方在村委會選舉時,將實行「一肩挑」作為硬性指標來加以落實。有的地方要求70%,有的地方甚至要求高達90%!在南方某省,以政府文件的方式要求鄉鎮控制候選人的提名權。),在選舉過程中強調加強組織領導等等,從而將海選或直選產生的民主政治的活力和生氣再次堵塞在瓶子裡面,可以觀賞,但不能實用。
三、小結
從制度設計來看,「一肩挑」結合了雙重關系:它既包含了鄉鎮與村莊的「行政」關系,又反映了鄉鎮黨委與村支部的黨組織關系。鄉鎮政府普遍歡迎「一肩挑」制度安排的奧秘在於:在黨政不分的體制下,鄉鎮政府利用鄉鎮與村莊黨組織之間的領導關系,來淡化甚或取代鄉鎮政府與村委會之間的指導與被指導關系。這一事實表明,在既有政治體制的背景下,黨、國家與社會三者之間的關系必須加以通盤的考慮,而黨政關系和國家—社會關系的聯結是考察這一問題的一個具體進路。

6. 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反映了我國人民民主有何特點

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不斷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高農村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國情、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鄉村治理機制。專家認為,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完善鄉村治理,正是對一系列鄉村治理實踐經驗的總結,其主要著力點是提高農村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更好地保障農民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鄉村治理是當今大部分國家對於農村管理方式的一種統稱。」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吳揚說,改革開放以後,我國鄉村治理實踐不斷豐富與完善,逐步形成了適合我國國情的鄉村治理模式。在當前群眾利益主體多元化、農民民主法制意識日益增強的社會背景下,中央提出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健全鄉村治理機制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和工業化加速,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推進,城鄉利益格局也不斷調整,廣大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土地成為越來越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家庭經營性收入占農民收入的46%,農民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關注前所未有;財產性收入在農民總收入中的比重上升,農民對事關切身利益的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經濟權益更加重視;隨著農村集體經濟實力的壯大,農民要求村務公開、透明,參與村集體事務決策的呼聲也漸高。
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是鄉村治理的首要一環。可以說,讓農村基層黨組織真正成為帶領農民建設新農村的領導力量,是順利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織保障。今年的一號文件在此基礎上有了進一步的闡釋。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加強鄉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大力發展農村新型經濟組織,有序發展社區性社會組織。

7. 什麼是社會主義新農村應該怎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找到一些,不知能不能幫上你
長期以來,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一直是決定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和現代化進程的關鍵性問題,也是關系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的牢固基礎和農業的積累與支持,就不可能有國家的自立和工業的發展;沒有農村的穩定和全面進步,就不可能有整個社會的穩定和全面進步;沒有農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國人民的小康。農業豐,則基礎牢;農村穩,則社會安;農民富,則國家昌。只有近8億農民全員加入現代化進程,才能盤活國民經濟全局,實現可持續發展;只有廣大農村的落後面貌明顯改變,才能實現更大范圍、更高水平的小康。為此,中央審時度勢,在十六屆五中全會上作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戰略決策,為今後我國農村勾畫出了「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藍圖。
一、「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涵
「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反映一定時期農村社會以經濟發展為基礎,以社會全面進步為標志的社會狀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發展經濟、增加收入。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前提。要通過高產高效、優質特色、規模經營等產業化手段,提高農業生產效益。二是建設村鎮、改善環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處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綠化等內容。三是擴大公益、促進和諧。要辦好義務教育,使適齡兒童都能入學並受到基本教育;要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農民享受基本的公共衛生服務;要加強農村養老和貧困戶的社會保障;要統籌城鄉就業,為農民進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農民、提高素質。要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倡導健康文明的社會風尚;要發展農村文化設施,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強村級自治組織建設,引導農民主動有序參與鄉村建設事業。
具體而言,所謂「新農村」包括5個方面,即新房舍、新設施、新環境、新農民、新風尚。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范疇。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設各具民族和地域風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設要符合「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要完善基礎設施建設,道路、水電、廣播、通訊、電信等配套設施要俱全,讓現代農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態環境良好、生活環境優美。尤其是在環境衛生的處理能力上要體現出新的時代特徵;使農民具備現代化素質,成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的「四有農民」;要移風易俗,提倡科學、文明、法治的生活觀,加強農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二、社會主義新農村提出的歷史背景
早在上世紀50年代,我國就提出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當時,我國農村社會生產力低,廣大農民的溫飽還難以保障,發展農業生產主要是解決農民的穿衣吃飯和糧食需求問題,建設新農村就是要維持農村和全社會的安定。正當幾億農民所關心的問題逐步得到解決時,文化大革命爆發了,在那個特殊的年代,「寧要社會主義草,不要資本主義苗」,農業生產發展緩慢,甚至停滯不前。改革開放之後,農村生產力獲得了空前解放,農村各項事業都獲得了飛速進步,農民一直盼望的「樓上樓下,電燈電話」,都成了現實。這個時候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兩個文明一齊抓。這是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訓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社會發展的實際,適應時代進步的要求而提出來的。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又提出「小康社會」概念,其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是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此次五中全會所提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則是在新的歷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導下的一次農村綜合變革。
<一>是基於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難點和關鍵在農村。從總體來看,目前我國農業現代化舉步維艱、農民收入增長困難重重、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任務艱巨,制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尚未消除,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的局面還沒有根本改變。如果這些問題和矛盾不根治、不解決,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就很難贏得主動、就容易出現波折。
<二>是基於我國總體上已經進入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新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經濟實力。2004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達13萬億元,二三產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85%以上,財政收入達2.6萬億元,這對於建設新農村非常有利,必須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加大對「三農」發展的支持力度。否則,盡快改變農村的落後面貌就會落空。
<三>是基於鞏固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成果,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加快農村改革,促進農村發展,不僅是廣大農民的迫切願望,是全社會的普遍共識,而且是應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挑戰和參與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的客觀要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繼續通過改革找出路、通過創新促發展,積極建立起既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又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體制機制,使農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四是基於緩解農村發展的資源、市場、體制三大制約,縮小日漸拉大的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一個基本事實是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明顯提升,工業化、城鎮化速度加快,土地、資金等要素大量向城市集中,耕地在過去7年中減少了1億畝,人均下降到1.2畝,相當於世界平均值的1/3,而農村人口卻沒有減少多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已從改革開放初期的2.57∶1擴大到3.23∶1;農村積累下來的種種矛盾,已經向國民經濟發出了強烈的預警信號。因此,中央審時度勢的提出,要下決心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
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意義
(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解決「三農」問題是相互統一的。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解決"三農"問題始終是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構建和諧的農村社會與城市不同,應與農村建設的實際緊密結合起來,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配套、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生態良好、文明進步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徑。社會公平、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特徵。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堅持以發展為重、發展為先,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通過加快農業產業化、農村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步伐,不斷縮小城鄉差距,從而實現農村社會由溫飽到小康,由局部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跨越,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奮斗目標。
(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農村"三個文明"建設的可靠保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對農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有明確的目標和要求,既包括物質文明建設,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既要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因此,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新形勢下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改變我國農村落後面貌的根本途徑,是系統解決"三農"問題的綜合性措施。
四、我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進入"十五"發展期間以來,我區在發展農村經濟和推進社會全面進步等方面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取得顯著成效。主要表現在:
(一)農村經濟穩步發展,農民收入逐步提高
近年來,中央和自治區的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的出台和落實,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種糧和發展農業生產的積極性,農村經濟穩步增長,農民收入不斷提高,農村經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2004年,我區農業增加值由達到67.2億元、糧食總產量達到290.5萬噸、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320元。
(二)基礎設施逐步改善,生活環境不斷優化
在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區積極爭取國家政策和項目,組織實施了農網改造、林業生態建設、人畜飲水改造、縣鄉道路建設、農村中小學校舍建設、小康住宅建設等一批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同時不斷加大農田土地的改造力度,使一些中低產田得以改良,農村基礎條件進一步改善,農業發展有了後勁,可持續發展有了保證。
(三)科技教育加快發展,農民素質不斷提高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穩步發展和農民收入的不斷提高,我區逐年加大了對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學校舍建設、遠程教育網路建設、電化教育設施投入成為各地農村投資的重點。與此同時,各地不斷加大對農民科技培訓,培養農村科技能人。廣大農民積極學用新型科技,農用新科技在農村得到廣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斷健全,文化生活進一步改善
在國家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大環境下,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也取得了很大成績,廣大幹部群眾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普遍增強,以憲法為核心,農業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重點的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廣泛普及;依法治村活動廣泛開展,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普遍實行村民自治,村務公開,農村基層民主得到發展。與此同時,農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斷得到新的提高。隨著農民生活條件的改善,農民更加重視自身素質的提高,在文化、服務、娛樂等方面的支出不斷增加。行動電話、計算機開始進入農戶家庭,擴大了農戶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農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

貧困地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效途徑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新時期新階段的重大歷史任務。作為貧困地區要從農民最關心、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行動最易見效的事情抓起,從農民最積極、幹部最主動、條件最成熟的地方抓起,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滿足農民需求,發揮農民作用,代表農民利益,讓農民得到實惠,調動農民積極性,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

一是發展現代化農業,形成產業發展新格局。「生產發展」是新農村的要義之首,加快建設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提高農村生產力水平,是建設新農村的首要任務。貧困地區農村集體經濟普遍比較薄弱,農民集體化程度不高,現代化農業發展步伐緩慢,應全面加強農村生產力建設,針對制約農村生產力發展的突出問題,抓住支柱產業培育、特色基地壯大、龍頭產業經營、科學技術長入、基礎建設完善等關鍵環節,採取綜合措施,加快轉變農業增長方式。南召的「三村」(移民新村、特色經濟專業村、文明新村)建設已走在全省新農村建設的前列,可資借鑒,就是緊緊抓住上級政策機遇,對以工代賑、人畜安全用水、國債沼氣、退耕還林等重點項目,集中捆綁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發展現代化農業夯實基礎。應堅持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廣辟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途徑,形成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尤其是既要依託資源優勢發展現代化農業,又要敢於「無中生有」,跳出資源依附圈子,大力開發綠色產品、有機產品,把經濟觸角延伸到各個領域和各個層面。

二是大力推進文化建設,實現農民生活水平新提高。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改善消費結構,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是新農村建設的根本目標。「生活寬裕」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其豐富內涵在於,除群眾的特質需求得到滿足後,更要豐富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貧困地區農民收入偏低,物質文化生活相對貧乏,應用組織經濟工作的理念和思路,組織好文化事業發展。近年來,南召縣採取了招商引資的方式,建成了縣綜合文化中心,改建了縣電影院、縣劇院,輻射帶動全縣鎮、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蓬勃發展。應堅持以項目為支撐,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築牢文化陣地,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和保障農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應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強政策調控,積極發展文化產業,培育特色文化產業,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農村文化建設,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應加強縣、鄉、村各級文化大院建設,深入開展文化下鄉、廣場文化、文化進社區等群眾性文化活動,充分挖掘、整理、利用民間藝術項目和民間傳統工藝。應完善配套縣鄉廣電光纜聯網,實現村村通廣播電視,擴大廣播電視覆蓋面,豐富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引導,促成鄉風民俗新風尚。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培養造就新型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當前,貧困地區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多子多福等傳統觀念和聚眾賭博、大操大辦、封建迷信等陳規陋俗,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計劃生育、社會穩定等工作難度,必須盡快破解,加快「鄉風文明」趨向步伐。應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發展農村教育文化事業,倡導健康文明的新風尚,提高廣大農民的綜合素質,培育造就新型農民。應大力發展先進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後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倡導科學、文明,克服愚昧、落後,並採取建立健全紅白理事會、民間協會等多種措施和機制,把政府疏於管理又管不好的事情交給民間組織管理,營造人人講文明、自覺樹新風的濃厚氛圍,促進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四是加大資金投入,催生鄉村面貌新變化。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是新農村建設的關鍵環節。貧困地區農村公益事業投入普遍不足,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和環境、醫療、村容村貌等狀況相對落後。應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衛生、教育、醫療等公共基礎設施;加大對農村道路、安全飲水、農村能源、改廚改廁等設施的投入;完善電力、廣播、通訊、電力等配套設施建設;加強農村環境建設,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溝渠水塘、院落畜圈的整治,加強危舊房屋更新改造,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優美的生活環境,為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富裕奠定物質基礎。在村鎮發展上應堅持規劃先行,既要認真規劃好新農村試點,做到典型示範帶動,又要規劃好每一個新農村的發展規劃,努力實現統籌發展。在資金投入上,既應加大政府投入,還應採取在外老鄉捐助、大企業贊助、對口單位幫扶等多種形式注入資金,更應調動廣大群眾建設美好家園的激情和熱情,挖掘潛力,踴躍投資投勞,從綠化、美化、亮化等具體環節入手,改變農村面貌。

五是實施民主管理,健全鄉村治理新機制。深化農村各項改革,加強基層民主和基層組織建設,創建平安鄉村、和諧鄉村,是新農村建設的有力保障。部分農村基層組織凝聚力、戰鬥力不強,加上農民自身素質較低等方面的限制,基層民主管理意識不強,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一個困擾。應擴大農村基層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務公開制度,開展普法教育,確保廣大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應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體制,統籌推進農村各項改革,充分尊重廣大農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全面增強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活力。特別應注重實效,杜絕形式主義,在制定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任務和措施時,既要按照新農村的標准嚴格要求,又要切合實際,切實可行,不增加農民負擔,不搞強行攤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後難,分步實施,不搞齊步走、一刀切;因勢利導,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範帶動,做到以點帶面,點面結合,扎實推進,務求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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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inxiyu.com/
http://www.91fw.cn/Article/ShowSpecial.Asp?Special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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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段維的個人榮譽

1995年被評為湖北省先進編務工作者,2002年底獲第四屆「全國百佳出版工作者」稱號,2009年榮獲中國大學出版社首屆高校出版人物獎。擔任責編的《湖北通史(宋元卷)》、《康德哲學講解 》2001年分別獲首屆湖北圖書獎(政府獎);責編的《集體經濟背景下的鄉村治理》2004年榮獲第14屆中國圖書獎暨第二屆湖北圖書獎榮譽獎。

9. 如何認識集體化下的鄉村社會

通過改革前後六十年的反思,就會發現一個共同點,即改革前和改革後都有農民滿意的一面和不滿的一面。人們贊嘆改革後農民溫飽問題得以解決,同時又贊嘆改革前凝聚的集體力量;人們不滿現實的最大問題是貧富懸殊、兩級分化,而對過去不滿的最大問題是溫飽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仔細分析,我們還會發現一個不同點,改革前的不滿主要是工作中的失誤,而不是集體化沒有優越性,改革後的不滿主要是家庭經營固有的弊端,而並非幹部工作所能改變。顯然,只要我們堅持集體化的發展方向,不斷糾正以往工作中的錯誤,集體化的優越性便能充分發揮,中國農村就會進入持續的發展。事實上,華西、劉庄等明星村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當全國普遍實行家庭經營後,華西、劉庄等部分農村沒有隨大流,而是繼續堅定集體化發展的道路,同時堅持集體化經營下的不斷改革,避免了以往工作中的失誤,從而以驚人的速度發展,實現了共同富裕和兩個文明的同步促進。這一發展與小崗村的發展形成巨大的反差。此時,中央提出鼓勵和支持廣大農民二次走集體化道路,完全合情合理。可是有人擔心離開家庭經營就會餓肚子。其實,這種認識過高估計了家庭經營的作用,忽視了集體化發展的潛力。改革前出現的「三年困難時期」的確讓人難忘,但畢竟是一個特殊時期,當集體化發展到改革前夕,多數農村的溫飽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小崗村的情況只代表部分農村,並不代表多數農村。改革後農民溫飽問題普遍得以解決,除了家庭經營使農民迸發出短暫的熱情外,還有以下因素:
(一)國家工作重點由過去的以階級斗爭為中心轉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
(二)改革前三十年大搞農田基本建設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
(三)改革前的種子革命起了作用,尤其是雜交水稻的成功推廣;
(四)工業積累完成以後開始返哺農業,農業機械,電器,化肥等生產資料由過去的供不應求到滿足供應;
(五)國際環境發生了變化,中國處在和平發展的環境,對內不再備戰備荒,對外不再用大量的物資援助別國;
(六)對外開放引進了國外先進的農業技術,包括國外農產品在中國市場廣泛出售;
(七)勞動強度減弱,飲食結構改善,農民口糧需求減少近半;
(八)計劃生育收到顯著成效,人口出生率明顯降低,人口素質明顯提高;
(九)三農問題引起中央重視,農民負擔大大減輕。
基於以上因素,盡管1985年之後,農民種地積極性一直減退,但中國仍然沒有出現糧食危機,否則,早出問題了。此外,家庭經營後統計的糧食產量,完全來自於鄉村幹部的估計,各地為顯示政績,所估產量往往高於實際產量。因此,我們千萬不要對家庭經營持有樂觀態度,更不可以因為溫飽問題的解決來否認甚至掩蓋家庭經營固有的弊端。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農村現在最迫切解決的問題已不是從前的溫飽問題,而是從政策上考慮:如何壯大集體經濟,實現共同富裕,消除兩級分化,使人民安居樂業;如何讓閑置的大型農業機械動起來,提高生產效率,實現農業產業化;如何讓有識之士在農村創業有用武之地,使農村成為大學生創業的廣闊天地。這些問題,華西、劉庄等部分農村的實踐為我們找到了很好的答案。凡是去過華西、劉庄村的人們,都會看到那裡的富裕是共同富裕,人民安居樂業;那裡的生產效率極大提高,具備現代化標准;那裡的人才聚集,科技成果不低於城市化水平。總之,農村生活城市化,農業生產機械化,農村設施現代化,農業管理企業化,農業發展科學化,科學決策民主化,在這些村已成為現實,看了這些村,中國的農村才像進入盛世時代。人們嚮往這樣的村,期待這樣的村出現更多,有的村已自發地放棄家庭經營,再次走向集體化,並且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南街村就是最好的說明。對此,站在對廣大人民負責,為黨和國家前途命運著想的角度,我們再沒有理由懷疑集體化的優越性,再不能採取消極等待、觀望迴避的態度,只有肯定他們的實踐,指出未來農村的發展走向仍是集體化,而不是愚昧落後封閉的家庭經營。
綜上所述,中國農村與資本主義發達國家農村的差距,早在中國近代史上就已形成,並非集體化造成,恰恰是集體化縮短了這一歷史差距,繼續過去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最終使我們更加落後,沿用別國的生產方式,只能跟在別國後面爬行。實踐證明,只有集體化才能體現廣大農民的利益,集中廣大農民的智慧,凝聚廣大農民的力量;也只有集體化才能壯大集體經濟,實現共同富裕,保持穩定發展。實踐將進一步證明,農村集體化是社會主義歷史發展的必然,而集體化經營下的不斷改革和完善,則是農村集體化歷史發展的必然。農村改革前的最大失誤在於我們的工作沒有因地制宜,沒有堅持集體化經營下的不斷改革,而改革後的最大失誤在於變集體經營為家庭經營方面搞了一刀切,慶幸的是華西、劉庄、南街等部分農村的改革是堅持集體化經營下的改革,因而找到了正確的出路,完美地體現了社會主義集體化的優越性。當然,現階段,華西、劉庄、南街等部分農村的實踐不能代表中國所有的農村,我們不能就此否認家庭經營的存在。應當承認,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很長時間,家庭經營仍將存在,否認這一點,就會脫離實際,就會犯改革前的錯誤,但我們必須看到農村未來的發展主流是集體化。因此,普遍把家庭經營長期作為農村發展的單一形式的政策是不合理的。我以為,凡是人口較多,且自然條件可以進行機械化作業的村,都要引導他們並在他們自願的基礎上逐步走向集體化,只要中央政策推動,各級領導重視,加上典型帶動,堅信一定會有更多的村走向集體化。而走向集體化的村能否像華西、劉庄、南街那樣發展,關鍵要看我們的幹部、並且首先要有一個好的帶頭人,否則,群眾不會跟著干,集體化的優越性是發揮不好的。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培養和造就一批無私奉獻的優秀幹部,當然,這又是一項非常艱巨的工作,這項工作做好了,相信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有許許多多的華西、劉庄、南街村出現,到那時,我們的國家才真正進入盛世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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