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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正之風

發布時間: 2021-03-01 05:30:59

① 如何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從八個方面來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一)落實強農惠農政策,堅決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
督促各地嚴格落實中央強農惠農政策,進一步完善補貼資金發放辦法,嚴肅查處截留、挪用、剋扣強農惠農補貼資金和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違法違紀行為;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堅決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徵收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鞏固清理整頓成果,防止出現反彈。做好「家電下鄉」、「農機下鄉」、「汽車、摩托車下鄉」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確保農民得到實惠。做好農資打假工作,嚴肅查處制售假劣農資行為,對區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農民減產絕收、影響人畜安全等問題實行行政問責。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加強對農民工培訓經費的監管依法保障返鄉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
(二)落實監管責任,確保食品葯品安全。
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明確分工,落實監管責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葯品安全責任體系和預警、處置體系,加強對食品葯品全過程的監管;強化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完善食品葯品質量管理規范,實行嚴格的市場准入制度和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嚴把產品質量關,防範安全風險;深入開展食品葯品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葯品行為,嚴肅查處食品葯品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三)推行葯品集中采購,進一步糾正醫葯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
繼續推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葯品集中采購辦法,積極推進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加強對集中采購全過程的監督。推進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基本葯物實行集中采購和統一配送,政府舉辦的基層衛生機構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和城鎮職工醫保資金、城鎮居民醫保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規范診療服務行為,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輔助檢查結果互認和單病種限價措施;加強醫葯價格監管,堅決糾正和制止各種亂加價、亂收費行為;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制定醫療衛生系統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嚴厲打擊虛假違法醫葯廣告,嚴肅查處醫葯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各種違法違紀案件。
(四)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
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切實履行投入和監管責任,完善教育經費撥付、學校經費收入和使用情況的經常性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國家免費義務教育各項措施落實。積極推動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認真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公平受教育的權利。規范學校辦學收費行為,嚴肅查處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准、以合作辦學或改制為名亂收費高收費、統一征訂教輔材料、開辦有償補習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違反「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等問題。
(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繼續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專項資金的監管。
加強社保基金監管。對基金管理、運行中的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防範,抓好重點抽查和督察,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社保基金等違法違紀行為。
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完善公積金管理機構內控機制,實現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加大對各類違規資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堅決糾正和查處擠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積金等違法違紀問題;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提高使用效率,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加強救災、扶貧資金監管。督促各地強化對各類救災救濟、扶貧等專項資金的審計和財政監督,規范資金管理和運行,堅決糾正滯留、浪費、違規使用資金等問題,嚴肅查處貪污、擠占、挪用、騙取救災、扶貧資金等行為,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加快建立救災、扶貧資金監管體系,確保資金安全、及時、公平、有效發放。
(六)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政策,加大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力度。
督促各地和有關部門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政策,清理審核涉及交通和車輛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面取消公路養路費等收費項目,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及時向社會公布撤銷收費站點名錄和時間表,嚴禁違反規定新設涉路、涉車收費項目;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並及時進行公示,確保通道暢通,確保車輛通行費免繳政策落實;加大對超限超載的源頭治理力度,強化運輸裝載環節的監管;規范上路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規范道路交通標識和電子執法設備的設置、使用和管理,嚴肅查處各種名目的公路「三亂」問題。
(七)查處亂收費、高收費等問題,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和收費行為。
督促各地和有關部門做好擴內需、保增長,減輕企業負擔措施的落實,嚴肅查處違反規定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堅持行業自律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加強對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和公共服務行業的監管,規范服務和收費行為,堅決糾正指定服務、強制服務以及亂收費、高收費、價格欺詐等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嚴肅查處典型案件。有關部門和各省(區、市)要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行業協會與行政主管部門在職能、機構、人員、財務等方面脫鉤的試點。
(八)開展基層站所民主評議,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
普遍開展對基層站所和學校、醫院的民主評議活動,積極開展評議省直機關作風活動,引導各部門、各行業整改突出問題,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建立民主評議結果逐級報告和向社會公開制度,並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部門績效考核內容。深化政風行風熱線工作,創新形式,提高質量,力求解決問題更加有效、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進一步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各部門、各行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把以人為本、服務群眾作為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採取多種方式強化對本系統行風建設的指導。要教育和引導廣大幹部增強宗旨意識和紀律觀念,大力弘揚優良作風;以群眾滿意為標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堅持把制度創新貫穿於行風建設全過程,進一步完善行為准則和職業道德規范;繼續開展創建文明行業和人民滿意的政府部門活動,促進各部門、各行業切實轉變作風、改進服務。
此外,繼續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著力解決過多過濫問題,加快建立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長效機制。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舉辦慶典等活動,糾正各種鋪張浪費和增加基層及群眾負擔的違規行為。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② 糾正不正之風,解決侵害群眾利益的自查報告

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自查報告:
按照寶委辦〔2016〕28號文件精神及縣紀委有關通知要求,民政局對本單位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和梳理,現將5月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情況
(一)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好中央、省、市、縣各級關於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工作部署,縣民政局圍繞救災救助、村務公開和村規民約三方面的工作,結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縣實際,擬定了工作方案《關於開展救災救助、村務公開專項整治和村規民約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寶民〔2016〕81號 ),明確了開展整治工作的內容、目標及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間。為確保活動有序推進,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局綜合室,負責專項整治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並督促各鄉(鎮)按時開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時,要求各鄉(鎮)成立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活動有序開展。
(二)學習培訓
5月中旬,縣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組織民政局及部分鄉(鎮)人員參加了專項整治工作培訓會,對開展救災救助、村務公開專項整治和村規民約回頭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進一步認識,對工作安排及目標有了深刻了解,重點要解決好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如:在救災救助中存在的審批程序是否規范,救助工作是否公開,特殊規定是否到位,分類救助是否落實等問題;在村務公開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統一目錄、公開是否及時、宣傳是否到位等問題;在村規民約回頭看中,群眾是否廣泛參與、村規民約是否具有針對性和約束性等問題。
(三)督查走訪
自縣民政局下發實施方案起,民政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2次組織下鄉走訪,對鄉(鎮)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督查,5月份重點查看了救災救助資金的發放情況及部分鄉(鎮)村務公開欄的完好情況和公開情況,發出問題清單3份,下發情況通報2份,收集整改報告2份。
二、發現問題
(一)共性問題
普遍存在部分鄉(鎮)對專項整治活動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的問題,部分鄉(鎮)黨政領導不夠重視,未及時成立領導小組,或未及時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縣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時開展自查自糾。
(二)救災救助
一是隴東鎮精減退職職工楊克宏、張中全救濟金發放存在誤差的問題。
二是大溪鄉村民衛光敏重復領取低保金的問題。
(三)村務公開
經過對我縣部分鄉(鎮)個別村的村務公開欄進行檢查,部分村的村務公開欄均存在不同程度損壞。
三、整改落實
(一)隴東鎮精減退職職工楊克宏、張中全救濟金發放存在誤差的問題。目前已核實清楚需補發金額,已要求隴東鎮人民政府按照相關程序補發資金,確保6月份足額將補發資金發放到位,並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
(二)大溪鄉村民衛光敏重復領取低保金的問題。縣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統(4月啟用)核對二季度低保人員信息時,系統提示衛光敏未審核通過,我局及時向蘆山縣民政局核實,確存在兩縣同時將其納入低保的情況,經協商由蘆山縣進行發放,目前已責令其將多領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鄉財政所。
(三)針對村務公開欄不同程度損壞的問題。縣民政局及時對已損毀的村務公開欄進行維護和維修,同時要求各鄉(鎮),各村(社)的村務公開欄必須安排專人維護,放置在合適地點,妥善管理。
四、工作打算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鄉(鎮)進一步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級督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按照方案要求,解決好群眾身邊的貪腐和執法不公等問題。
(二)開展學習培訓。擬定於6月中旬對各鄉(鎮)黨政領導及具體經辦人員開展專項整治業務培訓會,就開展具體業務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強調,並就民政系統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細化工作舉措。就救災救助中未長期公示、村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公開不規范、村規民約存在群眾知曉率不高等問題,將結合學習培訓政策,擬定統一的村務公開目錄,規范村規民約內容,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升群眾知曉率,確保活動有序推進。
(四)堅持督促檢查。將督促檢查作為常態工作任務來抓,以查找問題為導向,確保通過整治活動使工作更加規范,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③ 結合實,談談你對對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建議

事業成敗,關鍵在人。選什麼樣的人,怎樣選人,歷來是我們黨高度重視的一個重大問題。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選拔幹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這反映了全黨同志的願望和人民群眾的期待,是對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目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是幹部群眾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必須堅持預防、監督、查處並舉的方針,用最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
一、整治用人不正之風,要強化學習教育。《幹部任用條例》明確規定了幹部選任的基本原則、程序、方法,對幹部的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作了嚴密的規定,對防止和糾正用人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因此各級組織部門,特別是各單位的「一把手」,不僅要深入學習和研究《幹部任用條例》科學、全面、准確地理解其精神實質,還要准確全面掌握《幹部任用條例》及相關實施細則中的原則性規定,打牢政策理論基礎,用《幹部任用條例》要求約束選人用人行為,自覺遵守幹部選拔任用政策和紀律。要通過政治理論和政策法規的學習教育,進一步增強用人主體的政治觀念、組織觀念和法紀觀念,努力做到堅持原則、嚴謹規范、公道正派,自覺地接受組織、群眾的監督,杜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近日,中央辦公廳和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四項監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我區為了使全區各級黨員幹部充分認識「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意義,把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當做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好,確保「四項監督制度」貫徹落實。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風,要健全工作保障機制。完善制度、健全機制,是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治本之策。當前,選人用人上存在的許多問題,都與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夠完善、機制不夠健全有關。近年來,黨中央先後下發了《幹部任用條例》、《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四項監督制度」等,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大調研力度,切實找准組織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通過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同時,結合我區實際,著眼於制度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創造性地加以貫徹落實。
三、整治用人不正之風,要擴大選任工作中的民主。要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基礎和關鍵環節,規范幹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是沒有經過民主推薦或在民主推薦中多數群眾不擁護的幹部一律不列為考察對象、不研究、不上會,不能用民主測評和推薦後備幹部等方式代替民主推薦。民主推薦要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等規定合理確定推薦對象范圍和任職資格條件,堅持走群眾路線,不先定調子、不先劃框框,不搞變通,不走形式。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幹部考核評價辦法,完善幹部考核考察評價體系,使考察工作實現常態化、動態化;要將任前集中考察與屆中屆末考察、平常考察、年度考核和重點工作考核等結合起來,注重考察幹部在完成急、難、險、重任務時的表現,防止考察失真失實。不斷擴大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選拔幹部占同期任用幹部的比例,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力度。
四、整治用人不正之風,要拓寬監督渠道。監督是防範問題、發現問題、堵塞漏洞的有效途徑。目前,選人用人方面是有監督機制的,但是實際效果並不十分理想,存在「上級監督下級太遠,同級監督同級太軟,下級監督上級太難」的現象。應探索建立較有權威的幹部選拔任用監督機構,並逐步落實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派人參加下級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會議制度,同時,定期對下一級黨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整治用人不正之風,要嚴格責任追究。嚴明的組織紀律和嚴厲的責任追究是確保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的有力保障。出現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既有用人主體上的原因,又與個別幹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扭曲,受利益驅動參與跑官要官不無關系。因此,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必須做到雙管齊下,一方面要加強用人主體的自身建設,增強法紀意識,提高識人用人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懲戒力度,對引發用人不正之風行為發生的雙方都要實行嚴厲的責任追究,保證選人用人行為始終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

④ 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形成有哪些長效機制

一、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責任落實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不須管行風」的工作責任,年初縣政府與各鄉鎮、縣直部門簽訂責任狀,明確目標任務,強化責任分解,落實工作責職,加強進度考核,形成行之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加強牽頭部門,責任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為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提供組織保證。
二、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教育防範機制。一是抓好乾部廉政教育。堅持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崗位的幹部職工進行理想信念、黨的宗旨、職業道德和勤政廉政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二是結合部門和行業實際,按照「依法、文明、便民」的原則,建立健全科學嚴密的從業行為規范,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務,廉潔高效。三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開制度,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四是進一步暢通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實行24小時糾風舉報制度。
三、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跟蹤監督機制。一是加大行風監測力度,聘請一批行風監督員,定期巡視,定點監測,發現不正之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出治理不正之風的對策和建議;二是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對重點問題,重點地區,重點部門明查暗訪,督促相關部門和行業有針對性制定解決問題的措施;三是加大輿論監督的力度,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形成輿論監督,督促部門及時改進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四、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考核評議機制。將糾風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考核的范疇,與黨風廉政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同時,充分發動群眾,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直接行使監督權,開展政風行風民主評議,加強評議結果的運用,對評議結果進行公示,真正形成「以評促糾,以評促健」的工作機制。
五、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問責懲處機制。一是建立和完善糾風工作問責辦法,使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得到及時遏制,防止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反彈。二是建立和完善糾風辦案的程序規范,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作出結論,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和整改措施,並及時向舉報人反饋。三是建立和完善轉辦、督辦制度,糾風辦或相關部門調查處理,限期報結果,對在規定時間內不能辦結或調查核實不認真,處理意見不具體的及時進行督辦,對轉辦的問題或案件,一查到底,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著落,件件有結果,讓廣大群眾體驗到糾風工作的效果。

⑤ 十個專項整治 糾正不正之風

十個專項整治

拖欠群眾款項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管不力,導致民工工資被拖欠。對宅基地復墾費等其他應付群眾款項打白條、不兌現等突出問題。

疑難復雜信訪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未按「三到位一依法」要求,認真辦理征地拆遷、城鄉建設、涉法涉訴、勞動社保、城鄉低保等方面的疑難復雜信訪問題,特別是涉及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和生活待遇的訴求問題,以及對群眾反映事項麻木不仁、敷衍塞責、久拖不決,不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導致群眾合法利益受損,長期反復上訪的突出問題。

違法建設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違章違規的用地建房行為,特別是黨員幹部在違法建設中存在的監管不力、徇私舞弊、以權謀私、非法獲利等突出問題。

執法監管部門「三亂」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執法不嚴不公,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搭車收費,指定中介機構壟斷經營等突出問題。

窗口單位吃拿卡要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服務不主動、工作效率不高,推三阻四、百般拖延,不一次性告知辦事要件、讓群眾來回折騰,不給錢不辦事、給了錢亂辦事等突出問題。

教育系統亂收費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公辦中小學校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亂訂教輔資料,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違規辦學、違規招生等突出問題。

醫療行業損害醫患利益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醫務人員在醫葯購銷中搞提成、吃回扣,在醫療服務中收紅包、開大處方、搞過度檢查等突出問題,同時整治破壞正常醫療秩序、傷害醫務人員等「醫鬧」行為。

機關幹部紀律渙散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機關幹部不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時間玩游戲、鬥地主、逛淘寶,擅自離崗、脫崗、缺崗,以及鄉鎮幹部走讀等突出問題。

黨員幹部賭博斂財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黨員幹部參與賭博活動,以賭拉關系、借賭斂財。利用婚喪嫁娶、喬遷升學、親屬生日等名義,違規大操大辦、收受禮金,助長一些地方過度人情消費等突出問題。

基層幹部辦事不公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鄉鎮街道幹部在辦理低保時,不切實際向村(社區)下指標、分名額,人為製造不公,好事辦不好;村(社區)幹部虛報冒領、截留侵吞支農惠農資金,在征地拆遷、救災物資發放、扶貧慰問等方面優親厚友,為群眾辦事收好處費、喝感謝酒、得包包煙等突出問題。

⑥ 如何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

不正之風盛行啊海南的海岸線是恨長的,沙灘太美了。可是都叫公司,酒店,私專人霸佔了。屬今天就是列子我從夜夢長廊西頭往西走出來一個保安不讓走了,問什麼原因他說那是私人的地盤。看看吧私人都可以霸佔海邊沙灘。我說國家主席都沒有私人沙灘這是那位。也難怪天高皇帝遠啊!

⑦ 關於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措施。

這種題目,最容易落入俗套,

許多人都是要想當然,

方法提的很多,但都不現實,都是在隔靴搔癢.

⑧ 怎樣深入整治拉幫結派搞小圈子等不正之風

大家快跑,這是釣魚貼

⑨ 持續整治司法不正之風要嚴格落實三個堅決是什麼'

持續整治司法不正之風。《決定》鮮明提出:
堅決破除各種潛規則,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
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衙門作風、霸道作風;
堅決反對和懲治粗暴執法、野蠻執法行為。

⑩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是否有效整治

已經好多了:
請看:

當前,選人用人上存在的許多問題,都與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夠完善有關。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強幹部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是遏制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效措施。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確定的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尤其要規范幹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擴大提名環節的民主與監督,防止實際上的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要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力度,加快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選拔幹部方式,完善差額選拔幹部制度,推行地方黨委任用重要幹部無記名票決制,形成民主擇優選拔幹部的機制。要逐步擴大幹部選拔任用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不斷增加幹部工作透明度。要推行考察對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探索幹部選拔任用廉政申報制度,防止幹部「帶病上崗」、「帶病提拔」。要全面推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探索實行市、縣委書記任用幹部情況離任檢查制度,科學規范和有效約束「一把手」的用人行為。要認真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用制度和機制遏制「潛規則」,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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