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管理
『壹』 如何加強十三五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單位的管理
要明確土地整治五年規劃的定位問題,與十年、十五年規劃的編制思專路予以區分,更加註重屬實操性。要強化土地整治本身具有生命力的部分,立足於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並將城與鎮統籌進來。另外,要將土地整治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區分,土地整治只是土地利用的一部分。土地整治要處理好歷史傳統與未來創新的關系,慎重對待無限制的公眾參與。
『貳』 什麼是土地整治實施監管
土地整治實施監管是指具有法律地位且相對獨立的政府或專業監管機構,為實現土地整治工作預期目標,採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綜合手段,對土地整治活動涉及的相關單位、部門人員和工程建設進行管理和監督的行為。它是政府履行職責的一種制度性安排,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和約束力,以保證土地整治規范運作,取得實效。 土地整治實施監管的目標是確保土地整治項目布局符合土地整治規劃,土地整治各項工作與資金使用符合國家有關管理政策規定,項目規劃設計任務按計劃全面完成,工程建設質量和補充耕地質量符合要求,農民群眾對土地整治工作滿意。 土地整治監管模式是「部級監管、省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國家層面按照「把權力和責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務和監管切實抓起來」的原則,主要是完善土地整治制度設計,強化監管和服務。土地整治項目立項、資金分配與使用、實施監管等權力與責任下放到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項目實施監管與項目竣工驗收等工作。
『叄』 國家對土地整治有什麼標准和要求
日前,國務院公布《關於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7號)。《通知》要求,要嚴肅查處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一律叫停,進行整頓、規范和限期整改;對未經批准擅自開展增減掛鉤試點、超出試點范圍開展增減掛鉤和建設用地置換或擅自擴大掛鉤周轉指標規模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地方政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並相應扣減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通知》指出,近年來,各地開展農村土地整治,有效促進了耕地保護;同時,一些地方在農村土地整治過程中,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加掛鉤試點,對統籌城鄉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出現了少數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擅自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和擴大試點范圍、突破周轉指標、違背農民意願強拆強建等一系列亟需規范的問題,侵害了農民權益,影響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糾正。
《通知》強調,要以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城鄉統籌發展為導向,以增加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為目標,以切實維擴農民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做到農民自願、農民參與、農民滿意。
要嚴格規范增減掛鉤試點,堅決扭轉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傾向,堅決制止以各種名義擅自開展土地置換等行為,嚴禁突破掛鉤周轉指標,嚴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強迫農民住高樓,嚴禁侵害農民權益。
要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推進以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建設為重點的農田整治,規范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範建設,積極組織實施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進國家糧食核心產區和戰略後備產區建設,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基礎性保障。未批准開展增減掛鉤試點的地區,不得將農村土地整治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調劑給城鎮使用。嚴禁以整治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嚴禁在農村土地整治中,違法調整、收回和強迫流轉農民承包地。
《通知》還對做好這項工作的保障措施予以規定。一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地方政府主導、國土資源部門搭建平台、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國土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全程指導和有效監管。二是強化資金整合和使用管理。三是做好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管理。四是嚴格監督管理。要加強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管理信息化建設,實行全程監管;要完善項目在線備案制度,對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實行網路直報備案,及時向社會公示;要做好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和立項工作。充分發揮國家土地督察和土地執法監察的作用,完善發現問題和查處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五是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清理,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面檢查。
『肆』 土地整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1、根據土地整理的概念,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2、程序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各地實踐,土地整理程序一般如下:
(1)確定土地整理區域,提出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對土地利用的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分區和有關專項規劃,選定實施土地整理區域,制定實施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土地整理區域一般集中連片,規模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2)組織進行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具體分析土地整理潛力、綜合效益,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方案和權屬調整的意見等,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完善有關規劃及各類備件。
(3)依法報上級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上級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規、政策、技術標准等,結合當地情況,審核、批准土地整理規劃設計與工作方案並進行備案。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及工作方案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4)組織土地整理實施。按照批準的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和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整理建設。
(5)確認權屬。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調整後的土地,辦理確定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6)檢查驗收。按土地整理規劃設計的要求,依法由批准土地整理的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並確定土地利用調整情況,包括耕地面積調整情況。有關資料、圖件等整理歸檔。
在開展土地整理過程中,土地管理部門應積極履行職責,做好有關業務服務等工作。
3、注意問題
http://www.live.lrn.cn/zjft/tudizhengli/zbzy/200806/t20080626_246721.htm
http://house.people.com.cn/xinwen/article_03_12_19_3020.html
4、各地各類型到土地整理價格不同。
『伍』 請問土地整理和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內容有哪些不同
1、根據土地整理的概念,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2、程序根據新《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各地實踐,土地整理程序一般如下: (1)確定土地整理區域,提出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對土地利用的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分區和有關專項規劃,選定實施土地整理區域,制定實施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土地整理區域一般集中連片,規模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2)組織進行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具體分析土地整理潛力、綜合效益,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方案和權屬調整的意見等,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完善有關規劃及各類備件。 (3)依法報上級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上級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規、政策、技術標准等,結合當地情況,審核、批准土地整理規劃設計與工作方案並進行備案。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及工作方案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4)組織土地整理實施。按照批準的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和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整理建設。 (5)確認權屬。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調整後的土地,辦理確定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6)檢查驗收。按土地整理規劃設計的要求,依法由批准土地整理的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並確定土地利用調整情況,包括耕地面積調整情況。有關資料、圖件等整理歸檔。
『陸』 什麼是土地綜合整治
一、土地綜合整治的內涵
早期,我國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為挖潛農村土地,實現農村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對土地的改造並未能完全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這就需要一個內容更加豐富、全面改善農村面貌的新舉措出現。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在吸收了其他農村土地保護和改良手段的基礎,恰好完成了別的途徑無法實現的任務,即真正地實現了農民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轉變。
實際上,土地綜合整治是一個復雜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開發、保護、治理、法規、規劃、管理等諸多要素。概況地說,土地綜合整治,是通過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過土地、資本、技術結合,對人(農民)、產業以及社會經濟進行綜合的統籌,使農民從被動城市化到主動城市化,實現在一樣的土地過上不一樣的生活。
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整治(農田整治、村落整治等)、發展非農產業,進行體制和機制創新,通過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市場、協調各方主體利益,以及進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後的目標是實現「耕地佔補平衡有良方,土地節約集約有增量,農民安居樂業有保障,城鄉統籌發展有希望」。
土地綜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統籌城鄉,解決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對土地的需求,為了避免再出現如本書第二章所指出的各種問題,必須避免計劃經濟體制下「一窩蜂」、「運動式」地進行,在一定的規則約束下,採取各種經濟、法律、行政的手段,穩步進行綜合整治。這里所說的規則,就是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能夠保證在實施土地綜合整治時,各個部門形成合力,協同做好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鄉建設、產業布局,避免出現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以至於政策措施之間出現沖突,降低土地綜合整治效果。這部分內容將在本書第八章第一節中進行詳細分析。
二、土地綜合整治的內容
(一)農田整治——提高耕地集約節約利用
耕地是保障一個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資源。耕地保護工作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國家要發展,首先就要解決13億多人的吃飯問題,要解決吃飯問題,就必須保護相當數量和質量的耕地。加強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始終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並研究解決的戰略性問題。因此,我國將保護耕地作為一項基本國策。
開展農田整治是對耕地、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整理復墾,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時,做到田成方、樹成行、路相通、渠相連、旱能澆、澇能排,建成集高效農業、節水農業、循環農業和集約化農業為一體的高標准農田,為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
通過土地綜合整治,將農民遷移到新建小城鎮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數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農民宅基地集中起來,統一整理復耕還田。整理復墾後的土地,會大大超過小城鎮建設所佔用的耕地,確保耕地沒有減少,實現了土地使用集約化。
如台灣的農地重劃使每一塊地均能直接臨路、灌溉及排水,並透過土地交換分合,集中農戶土地,便於農機耕作及農事管理,加速農業現代化,提高農民所得。通過農地重劃,促進了台灣農村土地的機械化、市場化、現代化,並且對台灣的農村經濟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同樣,成都的城鄉互惠共享的「金土地工程」也通過土地綜合整治,極大地釋放了土地資源。在舊有的經濟模式下,成都市耕地一直存在中低產田(土)比重較大、田塊過小過多且不規整、田埂和田間道路佔地較多等問題,造成土地資源浪費,也不適應農業規模經營發展。根據測算,如果通過對這些土地進行規模整理,可整理新增耕地10%以上。此外,成都歷史形成的農村居民住宅有95%都是以自然村落、院落或獨戶居住,用地達146萬畝左右,人均佔地面積150平方米,呈現「散、多、亂」狀況。而通過實施土地整理工程,引導農民集中居住,人均佔有集體建設用地面積可下降到70平方米左右,全市將騰出60萬畝集體建設用地。
同樣,德國巴伐利亞也是通過土地整理1,推進農業現代化。巴伐利亞和歐美許多地區一樣,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批農民很難靠單純的農業生產維持生計。巴州政府千方百計地阻止農民賣掉田產,幫助他們在本地開辟新的生路。一方面,在制定村鎮整體發展規劃基礎上,推行農村「土地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過政府財政補助,將村莊分散的小塊土地進行合並,以便於大型農業機械進行耕作;通過土地置換,將優等的土地用於農業,劣質的土地用於建設基礎設施和工廠企業;通過土地整理,建設田間道路、排灌設施,使農村用地更加符合農業發展的要求。同時,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積極推廣機械化作業,組建合作社,提高農業生產的集約化和現代化水平。在上個世紀30年代,巴伐利亞一個農民只能養活10個人,農民占從業人員的33%。如今巴州一個農民可以養活100個人,農民人數僅佔全部從業人員的3%。與50年前相比,現在巴伐利亞的農民已從140萬人減少到21.4萬人。但是,農村經濟卻在不斷發展,不僅為居民提供了種類豐富的農產品,而且成為全州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州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的年產值為320億歐元(其中純農業產值為60億),是僅次於汽車和機器製造業的第三大產業。農產品的出口額由1970年的5億多歐元增長到現在的45億多歐元。目前巴州有三分之二的中小企業紮根於鄉間,其中農業企業14萬個(佔全德的三分之一)。許多農村企業都開展多種經營,有56%的企業非農業收入高於其農業收入。
『柒』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應具備哪些條件如何規范
土地整治是對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的土地進行治理,對生產建設活動破壞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進行恢復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動,包括農用地整理、土地開發、土地復墾、建設用地整治等內容。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中央決策支持、省級人民政府立項的土地整治項目。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符合國家支持省級人民政府實施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的要求。二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以灌區水利工程為依託,具備水、土、環境等項目實施的基礎前提條件;實施重大工程應能夠大量增加高質量耕地,增加高產穩產農田比重,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態環境,增加農民收入,促進新農村建設。三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設區域應相對集中連片,也可按流域或區域布局,以更好地落實重點區域內大規模土地整治、大面積節水增地、大幅度提高基本農田產能。
當前,規范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設的主要措施如下:
科學論證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建設條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規模大、投資多、周期長、風險高、區域影響強,科學合理地開展重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水資源保障程度、生態環境承載力等實施前的評估論證,科學進行決策分析,是實現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目標的基礎和先決條件。
以中央支持資金為引導、帶動地方相關涉農資金集中投入。充分發揮中央支持的重大工程示範資金的引導作用,整合中央按因素法分配給地方的新增費、地方留成新增費、用於農業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以及相關部門的其他涉農資金,按照「渠道不變、用途不變、統籌安排、各計其效」的原則,專賬管理,集中投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設,切實提高各項資金綜合使用效益。
嚴格管理,保證工程取得實效。建立和完善項目法人、公告、招投標、合同、監理、審計等制度,完善技術標准,並嚴格執行;做好建設任務分解落實,統籌安排年度建設任務和資金,提高年度計劃執行力;加強竣工驗收管理,及時報國土資源部備案,以備國土資源部會同財政部進行抽查。
加強實施監管。按照「集中統一、全程全面」的監管要求,應用遙感、信息等技術手段和國土資源綜合信息監管平台,結合變更調查、衛片執法檢查等,採取多種形式,對重大工程實施情況進行動態監測。結合新增費稽查、檢查工作,加強資金監管,保障配套資金足額到位,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嚴禁擠占挪用。
切實維護農民權益。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民意,堅持群眾自願、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動。維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主體地位,依法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受益權。
《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規劃期間組織實施的重大工程主要有糧食主產區基本農田整理工程、重點煤炭基地土地復墾工程、三峽庫區移民安置土地開發整理工程、西部生態建設地區農田整治工程、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開發工程、「五縱七橫」公路和京滬高速鐵路沿線土地整理復墾工程、南水北調水利工程沿線土地整理工程等。
『捌』 淺談如何做好土地整理工作
1、嚴格執行規劃
2、健全規劃實施管理制度
3、加快實行土地整理產業化管理
4、創新土地整治激勵機制
5、加強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
6、實行土地整理產業優惠政策
7、建立高素質的專業技術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