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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水污染治理

發布時間: 2021-03-01 03:17:55

① 京津冀是啥意思

京津冀都市圈作為我國北方重要的經濟合作區域與亞太地區最具發展潛力的區域之一,是我國繼珠三角、長三角之後又一個新的合作區域增長極。但在發展上卻比後兩個區域緩慢很多,該如何有效推進京津冀區域協作,促進京津冀區域經濟發展呢?

1 協調ZY與京津冀地方ZF之間的府際關系

都市圈的整體性治理離不開府際關系的協調與府際事權的劃分,在京津冀都市圈的協作發展中,ZYZF應盡快出台支持京津冀都市圈協作的政策法規並指導與資助都市圈的發展。依據這些政策法規,ZYZF需要協調都市圈各個地方ZF間的利益關系,通過縱向轉移支付的方式對於跨域公共事務的治理撥付專項資金。

例如,為了緩解京津冀都市圈地方ZF在大氣污染與水污染方面的跨域治理問題,探索生態稅、環境稅的使用以及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水權與排污權交易機制等方面都需要ZYZF在法律層面上界定水權與排污權等。

作為中國新的合作區域增長極,京津冀都市圈有其自身的優勢與不足。改革開放後,經歷了30多年的探索,京津冀合作區域內地方ZF的協作不斷深入。在未來京津冀區域的一體化發展過程中,無論是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合作區域空間布局,構建現代化交通網路,還是提升生態治理績效等方面,都需要ZYZF對於協作治理的參與,更需要合作區域內地方ZF之間、地方ZF與私營部門、非營利組織之間的協作。

京津冀三省市最大的問題就是區域發展明顯不平衡,不像長三角和珠三角,發展平衡,經濟合作水平也較高,因此,通過京津冀三地有效合作縮小差距,增強經濟活力,是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的重中之重。

② 水污染防治的目標和任務是什麼

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版保障水平持續權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③ 京津冀都市圈水問題分析

目前,用水面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水災害問題等幾個方面。

2.4.1 水資源問題

水資源問題主要是水資源總量較少,人均佔有量不斷減少,水資源的支撐力下降,並從一般性的資源性缺水轉向供水不足、水浪費和水污染相互作用形成的綜合型結構性缺水。

京津冀都市圈是嚴重資源性缺水地區,人均水資源佔有量只有317m3,只相當於全國平均水平的七分之一;畝均水資源佔有量306m3,只相當於全國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為緩解水資源短缺,外援水和再生水的利用在不斷提高(表2.6)。

北京及周邊地區發生持續乾旱,1999~2008年10年平均降水量476mm,僅為多年平均降水量的81%。北京市主要地表水源密雲、官廳水庫平均來水分別為2.86億m3和0.88億m3,水庫蓄水量分別由2001年初的15.4億m3和4.2億m3下降到2008年末的11.3億m3和1.63億m3(圖2.7)。天津市年人均水資源量為160m3,加上入境和引灤入津外調水量,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為370m3,遠低於世界的人均佔有量1000m3的缺水警戒線,屬重度缺水地區,是全國平均年人均水資源量2338m3的十四分之一,也就是比全國平均水平的月平均水量都要低。水資源短缺已成為制約天津發展的瓶頸。河北省是嚴重的資源型缺水省份,多年平均水資源量為203億m3,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為311m3,是全國平均值的七分之一,不及國際上公認的人均1000m3缺水標準的三分之一,甚至比不上以乾旱缺水著稱的中東和北非地區。近幾年,由於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河北省用水量逐年增長,年用水量已經高達220億m3,但可利用量僅為170億m3,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據有關資料統計,河北省城市日缺水量達150萬~170萬m3,所有城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石家莊市平均每年水資源為22.4億m3,近幾年,全市平均每年實際用水量已達35億~40億m3,虧缺的部分主要靠超采地下水補齊。同時,由於水資源的重復利用水平較低、節水觀念淡薄、浪費嚴重,更加劇了人口過剩與資源短缺的矛盾。經濟圈內只要河流及地下水減少情況嚴重(來源:基於循環經濟的京津冀都市圈水資源問題研究)。

圖2.7 1999~2008年密雲、官廳水庫來水過程圖

2.4.2 水環境問題

京津冀都市圈水環境問題主要是水污染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理。僅2004年城鎮生活和工業廢污水排放量就達30億m3,其中北京市12.8億m3,天津市5.6億m3,河北省8個市11.2億m3。而2004年10個城市集中污水處理能力只有453萬t/天,按每年運行330天計算,年處理污水量只有14.9億m3,低於城鎮廢污水排放量的一半,由於管理和資金上的問題,很多污水處理廠還不能正常運行。

河流污染情況依然嚴重。京津冀都市圈2004年進行水質評價的8200km的河長中,只有4000km的河長水質符合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I~III類,有約4200km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受污染河長佔53%。其中天津薊運河、北運河,張家口洋河、石家莊洨河、保定府河污染嚴重。

在25座大型水庫中,多數水質良好,但北京官廳、承德廟宮兩庫水質劣於III類,其他水庫庫區水質符合III類標准。白洋淀區水質總體不良,有56%水面為IV類,22%為V類,22%劣於V類(表2.13)。

按《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進行地表水、地下水的評價表明,京津冀都市圈水質污染已相當嚴重。地表水中,灤河及冀東沿海污染河長占評價河長的40.5%,海河北系佔63.7%,海河南系佔77.5%。

由於都市圈各城市水源地主要為水庫的蓄水和地下水,對水庫和地下水水質進行評價結果顯示:在現狀評價的15個水庫中,大部分水庫水質為Ⅲ類,密雲、大黑汀和崗南水庫水質較好為Ⅱ類,官廳和洋河水庫最差,水質為Ⅳ類。主要超標項目有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大腸菌群和溶解氧。

通過對評價區67261km2面積內314個觀測井淺層地下水水質進行評價,沒有Ⅰ類和Ⅱ類水質,Ⅲ類、Ⅳ類和Ⅴ類水地區面積分別為19372km2、19255km2和28634km2。主要超標項目有氨氮、總硬度和亞硝酸鹽氮。在評價區內,承德地下水水質較好。主要水庫和地下水水質評價結果見表2.13,表2.14。

表2.13 2004年京津冀都市圈主要水源地水庫水質狀況

註:根據2002年6月1日起實施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83),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按功能高低依次劃分為五類:

Ⅰ類: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表2.14 2004年京津冀都市圈平原區淺層地下水水質狀況

資料來源:中國水務局,水資源專題報告,2004年。

全市有一半以上的河道水質不達標,部分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受到污染。六環以內520km河道,部分河段污染嚴重。已治理的河道,由於新水補充少,水質不能保證。2008年,北京市污水年排放量13.20億m3,年處理污水總量10.43億m3,污水處理率78.9%左右,仍有大量未處理的廢污水排入河道和滲井滲坑。全市河流有48%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河流水體有46%超過IV類水質標准,其中超過V類的達45%,城市下遊河道多為超V類水體污染嚴重。官廳水庫上游地區大量廢污水排入水庫造成水庫水質超過了地表水環境Ⅲ類標准,1997年後已經不能作為城市生活飲用水源,密雲水庫近年來也有富營養化趨勢。地下水超Ⅲ類標準的佔47.5%,主要為總硬度、渾濁度和NH3-N超標。

若不考慮原生天然水質,僅考慮次生污染造成的水質狀況,都市圈內監測井代表面積72551km2,其中未經污染(Ⅲ類水質)面積佔49%,輕度污染(Ⅳ類水質)佔24%,重度污染(Ⅴ類水質)佔27%,主要污染物有氨氮、亞硝酸鹽氮等。各市地下水受污染情況(表2.15)。

表2.15 地市平原(含盆地)地下水受污染情況單位:km2

資料來源:中國水務局水務報告,北京,2004年。

2.4.3 水生態問題

京津冀都市圈的水生態問題主要表現在河道斷流、濕地萎縮和地下水過量開采三個方面。主要原因是水資源減少,水環境破壞造成的。

2.4.3.1 河道斷流,入海水量銳減

在灤河、陡河、薊運河、潮白河、北運河、永定河、白溝河、南拒馬河、唐河、瀦龍河、滹沱河、滏陽河、子牙河等河流平原段中,已有約一半以上的河道乾涸,其中永定河三家店以下、薊運河九王莊以下、滹沱河黃壁庄水庫以下河段幾乎全年乾涸。2004年(枯水年),灤河、潮白河、大清河、子牙河入海水量只有10億m3,比50年代年年均量減少了95%以上。河流乾涸使水生動植物失去了生存的條件,失去了補給地下水、輸沙、排鹽等作用,喪失了河道航運、景觀等功能。因入海水量減少,各主要河口水生生物生存環境惡化,河口淤積加劇,每年清淤任務繁重。

2.4.3.2 濕地萎縮,作用衰退

白洋淀、青甸窪、黃庄窪、七裏海、大黃堡窪、團泊窪、北大港、大浪淀、南大港等9個平原重要湖泊濕地,面積由20世紀50年代的2570km2降至2000年的469km2,減少了82%。濕地萎縮大大降低了其作為「地球之腎」調節氣候、調蓄洪水、凈化水體、提供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和作為生物基因庫的功能。

2.4.3.3 地下水超采

平原以地下水為主要水源的唐山、石家莊、保定、廊坊等城市,被迫加大地下水開采,淺層地下水位每年以1~2m的速度下降。地下水開采量所佔比例不斷提高,從2000年的占總供水量的67%提高到2004年的78%,由於降水入滲等補給量減少,地下水位持續下降。地下水過量開采,部分地區含水層已經枯竭。長期以來,由於持續乾旱和水資源短缺,加之對水生態缺乏保護意識,部分地區水土資源開發過度,人與自然爭水問題突出,國民經濟用水擠占生態環境用水現象嚴重。北京市地下水年超采量5.8億m3左右。由於水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擠占河湖及地下水系統生態用水,引發了河流斷流、湖泊萎縮、濕地退化、地下含水層疏干、土地沙化等一系列生態與環境問題。北京市地下水資源管理工作,經過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績,特別是北京市區嚴重超量開採的局面得到了控制,但目前廣大郊區各縣對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尚缺乏宏觀控制的手段。

2.4.4 水災害問題

自然災害中,洪水、泥石流、乾旱、台風等與水有關的災害佔80%以上。水資源危機必然帶來生態系統惡化、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威脅人類的生存。

城市水災害的類型多種多樣,根據地理位置基本有五種類型:①傍山型:城市建於山口沖積扇或山麓,在降雨量較大時常因泥石流、滑坡等造成重大傷亡。②沿江型:城市靠近大江大河,城區附近一旦決堤,城市將遭受洪水圍困。③濱湖型:城市位於湖濱,當汛期湖泊水位高漲時,城市的低窪地區將遭受水災。④濱海型:城市位於海濱,由於地區沉降等因素,往往內澇災害嚴重。⑤窪地型:城市建於低窪地區或排水困難地區以及城市排水設施不足,使城市內澇損失嚴重,有些城市降雨量稍大就成災。

京津冀都市圈為主要的城市地帶,水災害的問題首先表現為城市路面硬化,街道雨水淤積,雨水滲透不及時帶來的水澇災害,從而影響城市正常的工作及生活。特別是北京近幾年曾連續乾旱導致沙塵暴侵襲北京城,造成了城市空氣質量惡化。北京市區面臨的水災害主要是暴雨帶來的城市交通的中斷,以及由此帶來的道路路基損壞,而北京周邊一些景區面臨泥石流的考驗,如密雲、懷柔、延慶、房山、門頭溝、平谷等地則是泥石流高發區。另外水資源缺乏,降水量少,城市熱島效應嚴重。天津城市水災害表現為濱海型,主要是內澇災害,而河北八市區主要是窪地型水災害(來源:基於循環經濟的京津冀都市圈水資源問題研究)。

④ 應該如何治理北京甚至整個華北地區的生態環境問題

河北省環京津區域環繞京津,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壩上地區、燕山、太行山是大北京地區水源的主要發源地,是京津及華北平原的主要生態屏障。但由於歷史的原因,造成大面積的林地、荒坡地、草地被開墾,出現了空氣可吸入顆粒物增加、北京城區連日霧霾、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地表水污染等生態問題。
隨著經濟發展,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又進一步加劇了生態環境惡化和上下游地區資源環境的矛盾,對下游地區人民生活和首都的安全構成威脅。這是京津生態環境的心腹之患,同時也嚴重製約著當地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進程。為從根本上改善京津兩市生態環境,強化冀北地區的生態屏障和水源保護功能,緩解北京的環境壓力,保護城市安全、維護首都形象,同時改善當地生產和生活條件,盡快實現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好這一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是當務之急。
一、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河北省環京津地區積極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認真貫徹落實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並重的方針,採取一系列政策和工程措施,以小流域綜合治理為主,重點開展了壩上生態農業、首都周圍綠化和太行山綠化、退耕還林等工程,加大了工業污染防治力度,取締、關停了多家污染嚴重而又沒有治理前景的「15小」企業;加大了流域水污染治理保護,地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取得了一定進展,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的趨勢有所減緩。
但由於歷史原因和產業結構不合理,該地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方面還存在嚴重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水土流失與河流淤積嚴重
該區域水土流失主要發生在西部和北部的太行山東坡、燕山山地。不僅吞食農田、降低肥力、淤積塘壩、引發洪澇和泥石流,而且造成水庫淤積難以控制,水庫調節能力下降,對官廳和密雲兩大水庫的行洪和供水造成巨大壓力。未來30年如果不從根本上實現對全部水土流失區的高標准治理,必將進一步降低官廳和密雲水庫的調節能力,增大供水難度和洪澇災害隱患。
(二)土地沙化與沙塵暴問題突出
河北省環京津區域的冀北地區,既是首都的主要河源地,又是首都的主要河流地和風道。冀北地區對京津風沙天氣影響比較大,最為直接的是三大沙區、六大風口、五大沙灘和九條風沙通道。三大沙區是指壩上沙區、壩下沙區和平原沙區,是京津揚沙天氣的重要沙源之一。六大風口是指壩上沿線的懷安馬市口、萬全新河口、張北黑風口、崇禮三龍口、赤誠獨石口和豐寧小壩子六大隘口,這是北部風沙入侵京津的必經之路。五大沙灘是指沿洋河、桑乾河河川地兩側分布的宣化黃羊灘、懷安金沙灘、陽原開陽灘、懷來甘家灘和南馬場等五處成片沙灘。九條風沙通道是指以洋河、桑乾河、壺流河、清水河谷地形成的四條風沙通道和潮河、白河、黑河、天河和湯河谷地形成的五條風沙通道。其中懷來境內的1.3萬公頃沙丘對北京的影響最為直接,加劇了對北京的風「沙威脅。沙塵暴所產生的惡劣能見度對機場、高速公路造成很大影響並容易引發各種交通事故,沙塵對環境的污染不僅會傷害人們的眼睛和呼吸系統,損害人體健康,而且對精密機械、精密化工等行業有嚴重的破壞性影響。
(三)水資源短缺和地表水污染
由於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量急速增加,造成了水資源的日趨緊張。水的供求矛盾加劇,水資源短缺已成為本地區發展全局性制約因素。
這一地區水資源難以平衡的因素有四:一是上游地區用水量繼續增加,可供水量持續減少。隨著上游地區人口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城鄉用水標准提高,將導致上游地區用水持續增加。二是首都地區的用水量仍將進一步增大,水庫依然是北京的基本水源地,即使2010年後實現南水北調,由於各種原因,對水庫供水的依賴程度仍不會有很大降低。三是目前首都地區已出現地下水位漏斗,通過繼續擴大深層地下水的開采方式求得水的供需平衡,難以為繼。四是上游的貧困地區,要實現脫貧,走向富裕,必然增加對水資源的需求,通過區域內部水資源分配以滿足首都水資源需求的潛力有限。
另一方面供水水質惡化,降低了飲用水安全保證程度。城市地表水和地下水源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水庫出現富營養化現象,並呈加劇趨勢。
(四)濕地減少、植被退化、動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減少
(五)貧困與生態環境問題交織,張承地區處於生態經濟惡性循環之中
冀北地區,大多數縣區不僅生態環境惡劣,而且是貧困人口集中的地區,多數屬於國家級貧困縣,河北省大部分貧困縣在該地區,僅西北地區就有貧困人口150萬人左右,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僅在1500元左右。長期以來,由於當地農民缺乏資金、技術,勞動力是主要的生產因素,低廉的勞動力撫養成本,導致人口膨脹,而越來越多的人口為了獲得必需的生活資料,不得不採取廣種薄收、草原過度放牧等資源耗竭型的不可持續發展的生存戰略,過墾過牧,造成草場及植被嚴重損壞,水土流失及荒漠化日益加劇;土地生產力的繼續下降,又加大土地開發力度,使上游地區處於生態經濟惡性循環之中。
(六)流域管理和區域合作機制薄弱
河北省環京津區域尤其是張承地區的貧困、資源生態問題與京津經濟發展中面臨的水資源短缺及污染密切相關,但由於長期觀念的影響及缺乏生態補償機制等種種原因,造成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沖突,造成全流域系統的綜合管理難以實現。
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思路及建設目標
(一)總體指導思想和發展思路
遵循區域生態系統自然演替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因地制宜,強化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保證城鄉發展的水源、綠色食品供應,協調流域上下游、開發與整治、人口與資源、發展與環境之間的利益關系。以區域內生態環境整治為先導,搞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兩大系統工程,加速建設科學合理的城鄉布局和生產力布局模式,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近期要牢固樹立可持續發展戰略意識,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為根本出發點,以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為目標,處理好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以科技為先導,以機制創新為動力,緊緊圍繞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加快重點地區的生態建設,大力改善生態環境;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防治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加大重點城市、重點行業、重點流域的環境治理力度。
(二)總體建設目標
2005年力爭使環境污染的狀況有所減輕,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緩解,重點城市和地區的環境質量有明顯改善;2010年,通過社會經濟合理布局、產業結構調整,在基本消除貧困的同時,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2020—2040年,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區域生態安全和生態健康得以保證,經濟和環境實現協調發展,步人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三、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
(一)構築京張承生態三角,建設京津冀北地區的生態屏障
為了保護城鄉發展的生態環境,建設生態屏障特別重要。特別是河北省的張承地區,是首都北京生態環境保護的天然屏障,在控制西北地區風沙危害,防治水土流失和調節北京的小氣候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20世紀80年代至今開展的「三北」防護林、首都周圍綠化和壩上生態工程等一系列生態工程建設,有效地緩解了本地區經濟發展與京津生態環境改善的矛盾。但是,由於冀北地區土地荒漠化問題十分嚴重,森林草場退化十分突出,恢復建設生態屏障的任務十分艱巨。在未來幾十年內,應該積極推廣生態工程技術,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生態建設為輔,科學規劃,確保質量,完善生態屏障,減少京津地區的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
(二)保護地表水源
冀北地區地處首都北京的密雲和官廳兩大水庫及天津的於橋水庫和潘家口水庫等的上游,是京津地區城市發展的重要水源地。但是,由於經濟支持力度和生態環境脆弱兩方面的制約,地表水源仍然受到水量減少、水質污染和水庫河道淤積三個方面的巨大威脅,直接影響京津地區的供水數量和質量。今後應加大治理和保護力度,保證京津地區供水安全和水量供應。
(三)建設大北京地區綠色食品基地,提高首都食物安全保證程度
河北省環京津地區是京津傳統的干鮮果品、羊牛肉食品、錯季蔬菜和天然土特食品的生產供應基地,在京津食物安全保證中佔有重要地位。未來幾十年,必須結合一系列生態工程建設,與京津共同開發建設有一定規模的綠色食品和天然食品生產供應基地,滿足京津市民對食品質量不斷提高的要求,使河北省環京津地區在京津食物安全保證中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四)建立京津冀北生態協調發展機制,促進經濟一體化進程
歷史上,河北省環京津地區客觀上就是以北京、天津為中心的經濟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共享大區域內的自然資源,形成了一體化的供電體系、供水體系、交通體系、流通體系、旅遊體系、副食品生產供應體系和原材料生產供應體系。未來幾十年,必須全面加強區域和行業間的聯合與協作,把河北省環京津地區的生態環境治理作為北京綠色奧運的系列工程之一,通過這種生態環境整治規劃的實施,盡快消除貧困,進一步縮小區域內落後地區與京津的發展差距,建立一體化的經濟體系,從根本上解決生態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的不同步問題。
(五)建設河北省環京津地區城鄉協調發展的生態格局
河北省環京津地區城鄉空間發展模式,應該與大北京核心地區融為一體,全面考慮太行山——燕山、京津冀北平原和渤海,在京津冀北大區域內,根據生態環境容量,合理布局城鄉居民點和工業、農業生產。
在城市、城鎮、村莊、庫區等重點區域周圍,加快森林生態圈建設,提高綠化、美化標准;在主要交通干線、河道、乾渠兩側,沿壩、沿邊、沿海地帶建設高標准綠化帶,形成生態防護林體系的骨幹框架;在燕山、太行山區大面積採取飛、封、造相結合的形式營造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提高蓄水保土能力;在壩上高原地區營造喬、灌、草相結合的防護網,提高林網化標准,增強對農區、牧區的保護能力,加大首都周圍綠化、太行山綠化、沿海防護林、平原綠化、主要城市周圍綠化等大型造林工程建設,構築城鄉協調發展的生態格局。
四、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工程、重點整治地區
(一)防沙治沙工程
河北省環北京地區防風治沙工程的范圍是指包括張家口、承德全部和保定的淶水等28個縣區。土地總面積達7.843萬平方公里,占河北省總土地面積的41.9%。到1998年底,全區貧困人口272.58萬人,人均年國民生產總值3400元,農民人均收入1600元,有16個貧困縣。
該區域是京津及華北地區重要水源地和生態屏障。目前該區的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治理的速度趕不上沙化速度,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趨勢仍在加劇。
今後防沙治沙的主要任務是全面實施《河北省防沙治沙總體規劃》,啟動首都周邊地區防沙治沙工程,以張家口、承德兩地沙源、風口和風道地區防沙治沙為重點,實施「三帶三片」防風、固沙、阻沙工程。「三帶」即在壩上冀蒙邊界沿線建設第一道喬灌草結合的橫向防風固沙林帶,阻擋來自北部內蒙古風沙的侵襲;在壩緣沿線建設第二道防風固沙林帶,阻擋壩上風沙南下;在壩下九條風沙通道兩側建設以經濟型防護林為主的縱向防風固沙林帶,阻擋風口地區風沙。「三片」即在壩上兩條防風林帶之間地域,以草場建設為主,同時建設草場林網和片狀林區,覆蓋住壩上沙源;在壩下大片山區和西部黃土區搞好小流域綜合治理,因地制宜,植樹種草,覆蓋住裸露山坡地表;在永定河下游沙化區及廣大平原沙化區,結合農業結構調整,建設田間林網、片狀速生豐產林和高產牧草,覆蓋住沙塵源。在永定河兩岸建設防護林帶,嚴防河道沙灘擴散。在「三帶」和「三片」區內配套建設小型水利設施,實施人工降雨、旱區集雨灌溉和節水灌溉技術。同時配套建設種苗和草籽兩大基地。通過迅速增加植被面積,提高植被覆蓋率,遏制土地沙化擴展,改善京津周圍生態環境。
到2010年,將使該區土地沙化趨勢全面得到控制,荒山得到全部綠化,沙化土地得到全面治理,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基本實現「治沙止漠、再造秀美山川」的生態環境建設目標。
(二)退耕還林(草)工程
河北省環京津區域退耕還林還草工程范圍包括壩上高原區、燕山地區,太行山區,共涉及張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島和保定5市的44個縣區。工程安排的次序按照首先壩上、其次壩下、再次燕山和太行山的思路推進。
堅持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與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改善生產條件和農民脫貧致富相結合的原則,保持農用土地的供求平衡,在不降低糧食及其他主要農產品總量供給能力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對亂開濫墾形成的退化耕地實行退耕還林(草)。
壩上風沙危害區選擇以建設農田牧場防護林為骨幹,發展灌木為補充的生態建設模式,對退耕地,按照3:7的林草比例安排。
冀北山地丘陵水土流失區生態治理模式以林為主,其中張承地區以生態林為主,燕山東部地區可適當增加經濟林的種植比例。植被恢復退耕地以人工造林種草為主。.
冀西太行山水土流失區主要包括保定的8個山區縣。生態建設以林為主,適當增加經濟林的比例,生態林與經濟林和喬灌比例均按7:3安排。
(三)「三北」防護林四期工程
河北省「三北」防護林四期工程包括秦皇島市、唐山市、廊坊市和保定市四市的部分縣。工程建設是以護衛京津為目標,以防沙治沙為建設重點,以保護現有林業資源、恢復和增加森林植被為核心,以科技為先導,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加快工程建設進程,促進防護林體系建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盡快改善「三北地區」及京津周圍生態環境。
(四)壩上風沙整治地區
壩上地區的生態破壞是京津地區沙塵暴危害的主要沙源之一,其社會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對京津地區的城鄉發展有重要意義。今後整治重點是:1、減少草地載畜量,積極發展圍欄圈養,推廣退耕還林還草。2、對沙源地和風道進行綜合治理,建設防風固沙林帶和林網,提高林草覆蓋率,增強防風固沙能力,控制風沙和沙塵暴危害。3、城鎮的發展規模應該給予嚴格限制,逐步降低人口增長率,減輕對生態環境的壓力。4、建設綠色食品生產供應基地和旅遊基地,從根本上轉變以種植業為主的破壞型產業結構模式;但是旅遊業的發展不能超過環境容量,不能以生態旅遊的名義破壞生態環境。
(五)官廳、密雲水庫等水源地
根據京津地區發展需要,加強上游污染源治理,盡快恢復官廳水庫的水質,重點對永定河水系河北段、潮白河水系河北段進行整治,確保京津供水水源的安全,這是京津冀北地區城鄉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
(六)白洋淀
白洋淀是華北地區少有的湖泊濕地,對地方政府的經濟發展、調節區域氣候和減少華北地區的洪水危害,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長期以來,圍湖造田使白洋淀的面積已經大大減少,並且部分水質正在惡化。因此,應該加強白洋淀周圍的生活污水治理,嚴禁污染工業用水。在發展旅遊時,對機動船應該嚴格管理,防止油污泄漏污染水面。在白洋淀一期治理的基礎上,繼續後期治理。

⑤ 現在的水污染這么嚴重,怎麼辦國家有哪些政策來處理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下稱計劃),計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十個方面開展防治行動。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一些地區水環境質量差、水生態受損重、環境隱患多等問題十分突出,影響和損害群眾健康,不利於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國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動計劃。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貫徹「安全、清潔、健康」方針,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堅持政府市場協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推進,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潔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中國而奮斗。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
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高於93%,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京津冀區域喪失使用功能(劣於V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
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取締「十小」企業。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葯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能源局等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葯製造、製革、農葯、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2017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採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干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葯(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製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參與)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環境保護部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參與)
(二)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准。建成區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的城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准。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要求,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採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除乾旱地區外,城鎮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有條件的地區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於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推進污泥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於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等參與)
(三)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要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農業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參與)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制定實施全國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葯使用補助試點經驗,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完善高標准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標准規范,明確環保要求,新建高標准農田要達到相關環保要求。敏感區域和大中型灌區,要利用現有溝、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農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在缺水地區試行退地減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要優先種植需肥需葯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問題較嚴重,且農業用水比重較大的甘肅、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山東、河南等五省(區),要適當減少用水量較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耐旱作物和經濟林;2018年底前,對3300萬畝灌溉面積實施綜合治理,退減水量37億立方米以上。(農業部、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等參與)
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3萬個。(環境保護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等參與)
(四)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積極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分類分級修訂船舶及其設施、設備的相關環保標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內河船舶執行新的標准;其他船舶於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於我國水域的國際航線船舶,要實施壓載水交換或安裝壓載水滅活處理系統。規范拆船行為,禁止沖灘拆解。(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增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能力。編制實施全國港口、碼頭、裝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位於沿海和內河的港口、碼頭、裝卸站及船舶修造廠,分別於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達到建設要求。港口、碼頭、裝卸站的經營人應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關活動污染水環境的應急計劃。(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五)調整產業結構。依法淘汰落後產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並實施分年度的落後產能淘汰方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備案。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和核准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嚴格環境准入。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明確區域環境准入條件,細化功能分區,實施差別化環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已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到2020年,組織完成市、縣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環境保護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六)優化空間布局。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並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型旅遊業,嚴格控制缺水地區、水污染嚴重地區和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建、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七大重點流域幹流沿岸,要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醫葯製造、化學纖維製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等參與)
推動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葯製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嚴格城市規劃藍線管理,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佔用水域。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海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環境保護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七)推進循環發展。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煤炭礦區的補充用水、周邊地區生產和生態用水應優先使用礦井水,加強洗煤廢水循環利用。鼓勵鋼鐵、紡織印染、造紙、石油石化、化工、製革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水利部、能源局等參與)
促進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嚴重地區城市為重點,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利用。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鋼鐵、火電、化工、制漿造紙、印染等項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許可。自2018年起,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北京市2萬平方米、天津市5萬平方米、河北省1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應安裝建築中水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築中水設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等參與)
推動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區電力、化工、石化等行業,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循環冷卻等工業用水。在有條件的城市,加快推進淡化海水作為生活用水補充水源。(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八)控制用水總量。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到202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嚴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縫、岩溶塌陷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發利用地下水,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格控制開采深層承壓水,地熱水、礦泉水開發應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采礦許可。依法規范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一律予以關閉。編制地面沉降區、海水入侵區等區域地下水壓采方案。開展華北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超采區內禁止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區域實施土地整治、農業開發、扶貧等農業基礎設施項目,不得以配套打井為條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國土資源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水耗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體系,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將再生水、雨水和微鹹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到2020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別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參與)
抓好工業節水。制定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完善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准。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到2020年,電力、鋼鐵、紡織、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准。(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加強城鎮節水。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公共建築必須採用節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築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後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國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2%以內;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內。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准要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發展農業節水。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在東北、西北、黃淮海等區域,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推廣農作物節水抗旱技術。到2020年,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全國節水灌溉工程面積達到7億畝左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5以上。(水利部、農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參與)
(十)科學保護水資源。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完善水量調度方案。採取閘壩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設力度,發揮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質中的作用。(水利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參與)
科學確定生態流量。在黃河、淮河等流域進行試點,分期分批確定生態流量(水位),作為流域水量調度的重要參考。(水利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參與)
四、強化科技支撐
(十一)推廣示範適用技術。加快技術成果推廣應用,重點推廣飲用水凈化、節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適用技術。完善環保技術評價體系,加強國家環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設,推動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發揮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作用,推動水處理重點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組建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示範推廣控源減排和清潔生產先進技術。(科技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海洋局等參與)
(十二)攻關研發前瞻技術。整合科技資源,通過相關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加快研發重點行業廢水深度處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標准處理、海水淡化和工業高鹽廢水脫鹽、飲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處理、地下水污染修復、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水上溢油應急處置等技術。開展有機物和重金屬等水環境基準、水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新型污染物風險評價、水環境損害評估、高品質再生水補充飲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強水生態保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水環境監控預警、水處理工藝技術裝備等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科技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等參與)
(十三)大力發展環保產業。規范環保產業市場。對涉及環保市場准入、經營行為規范的法規、規章和規定進行全面梳理,廢止妨礙形成全國統一環保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健全環保工程設計、建設、運營等領域招投標管理辦法和技術標准。推進先進適用的節水、治污、修復技術和裝備產業化發展。(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明確監管部門、排污企業和環保服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完善風險分擔、履約保障等機制。鼓勵發展包括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的環保服務總承包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園區為重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參與)

⑥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指出到哪一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下稱計劃),計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十個方面開展防治行動。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一些地區水環境質量差、水生態受損重、環境隱患多等問題十分突出,影響和損害群眾健康,不利於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國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動計劃。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貫徹「安全、清潔、健康」方針,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堅持政府市場協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推進,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潔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中國而奮斗。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
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高於93%,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京津冀區域喪失使用功能(劣於V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
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取締「十小」企業。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葯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能源局等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葯製造、製革、農葯、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2017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採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干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葯(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製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參與)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環境保護部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參與)
(二)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准。建成區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的城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准。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要求,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採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除乾旱地區外,城鎮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有條件的地區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於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推進污泥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於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等參與)
(三)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要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農業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參與)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制定實施全國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葯使用補助試點經驗,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完善高標准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標准規范,明確環保要求,新建高標准農田要達到相關環保要求。敏感區域和大中型灌區,要利用現有溝、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農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在缺水地區試行退地減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要優先種植需肥需葯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問題較嚴重,且農業用水比重較大的甘肅、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山東、河南等五省(區),要適當減少用水量較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耐旱作物和經濟林;2018年底前,對3300萬畝灌溉面積實施綜合治理,退減水量37億立方米以上。(農業部、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等參與)
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3萬個。(環境保護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等參與)
(四)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積極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分類分級修訂船舶及其設施、設備的相關環保標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內河船舶執行新的標准;其他船舶於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於我國水域的國際航線船舶,要實施壓載水交換或安裝壓載水滅活處理系統。規范拆船行為,禁止沖灘拆解。(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增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能力。編制實施全國港口、碼頭、裝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位於沿海和內河的港口、碼頭、裝卸站及船舶修造廠,分別於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達到建設要求。港口、碼頭、裝卸站的經營人應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關活動污染水環境的應急計劃。(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五)調整產業結構。依法淘汰落後產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並實施分年度的落後產能淘汰方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備案。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和核准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嚴格環境准入。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明確區域環境准入條件,細化功能分區,實施差別化環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已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到2020年,組織完成市、縣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環境保護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六)優化空間布局。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並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型旅遊業,嚴格控制缺水地區、水污染嚴重地區和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建、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七大重點流域幹流沿岸,要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醫葯製造、化學纖維製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等參與)
推動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葯製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嚴格城市規劃藍線管理,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佔用水域。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海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環境保護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七)推進循環發展。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煤炭礦區的補充用水、周邊地區生產和生態用水應優先使用礦井水,加強洗煤廢水循環利用。鼓勵鋼鐵、紡織印染、造紙、石油石化、化工、製革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水利部、能源局等參與)
促進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嚴重地區城市為重點,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利用。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鋼鐵、火電、化工、制漿造紙、印染等項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許可。自2018年起,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北京市2萬平方米、天津市5萬平方米、河北省1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應安裝建築中水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築中水設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等參與)
天貓美國普衛欣提示:霧霾天氣出行記得做好防護。
推動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區電力、化工、石化等行業,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循環冷卻等工業用水。在有條件的城市,加快推進淡化海水作為生活用水補充水源。(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八)控制用水總量。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到202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⑦ 京津冀環境一體化治理都採取了哪些措施

京津冀生態環境及其治理措施:
目前,由於本區域的鋼鐵、重化工等產業分布不合理等原因,京津冀地區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生態環境問題,如城市大氣的霾污染、城市水資源短缺及水體污染、水土流失及土壤污染、工業「三廢」的排放與處理等問題都很嚴重。
(一)京津冀生態環境現狀。由於大氣具有空間流動性,因而僅靠任何一地,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大氣污染問題,必須尋求區域協作。水資源短缺及水體污染也是京津冀區域一體化發展過程中不可輕視的問題,因此本文著力分析京津冀大氣污染和水資源短缺、水體污染的現狀及主要問題。
任何一個大都市圈或區域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都會遇到環境變化的問題。目前,京津冀都市圈大氣污染已經演變成以高濃度細粒子和高濃度臭氧污染為特徵的典型「雙高」污染區。全國污染最嚴重的10個城市中,京津冀地區佔8個。京津冀區域共1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自2013年以來空氣質量每年平均達標天數比例大概為37.5%,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低23個百分點,有10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低於50%,污染問題異常嚴重。
困擾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另一個環境問題是水資源短缺和水體污染。當前京津冀人均水資源僅286立方米,遠低於國際公認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極度缺水標准」,地下水嚴重超采,形成了全國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區;地表水劣V類(喪失使用功能的水)斷面比例達30%以上,受污染的地下水佔三分之一;平原區河流普遍斷流,濕地萎縮,功能衰退。海河,流經京畿,滋養一方。但2013年調查顯示,其主要支流皆重度污染,Ⅲ類以上污染水超過60%。京津冀是集生活、工業和農業為一體的大型都市圈,區域水資源總量持續減少,污染日益嚴重,加劇了該地區的水資源供需矛盾。
(二)京津冀生態環境治理現狀。面對嚴峻的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國家和京津冀各地方政府都採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其中最根本的是制定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是京津冀生態環境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環,也是推動並落實京津冀生態環境治理的制度基礎。2014年以來,中央及京津冀三地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就生態環境治理已出台並發布了多項文件,立法層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與此同時,地方也積極行動,制定具體政策落實,北京市發布《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發布《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成立了北京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天津市制定《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方案》,將大氣污染防控作為首要任務,成立了「美麗天津·一號工程」領導小組;河北省制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確定了加大工業企業治理力度,調整能源結構等8項重點工作。各地政府除了積極出台各項法規、文件外,還積極開展各項行動,如大力推行綠色公交、修建地鐵工程、重污染企業責令關停、整改,鼓勵企業生產設備更新換代及大力引進環保設備等。

⑧ 霧霾產生的根本原因及如何治理京津冀等多省霧霾

根本原因三方面: 燃煤仍然是主要能源並且環保措施不到位, 汽油柴油等汽車用量大並且環保標准很低, 最後企業包括工地的煙氣和粉塵控制.

其實北京奧運的空氣治理措施已經顯示了政府是完全有能力的, 關鍵是奧運已過, 政府認為沒有必要再治理了. 具體措施見:
http://..com/link?url=jC9aLql3To9JtOWaa9Q__kcy8tQmAG9P1RKP_

為了改善空氣質量,近幾年來北京市還將採取四大措施。一是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截止到2006年,全市已累計實施了12個階段,近200項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在控制煤煙型方面,北京市積極改善能源結構,目前已累計改造了15000台煤爐。二是加大機動車污染控制。2006年,北京市更新淘汰了1.5萬輛計程車和3000餘輛公交車,累計更新淘汰5萬輛老舊計程車、近1萬輛老舊公交車。同時北京市有4000輛天然氣公交車投入運營。三是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加大工業污染治理。北京市將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加快對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和產品升級,堅決淘汰資源和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加快市區污染企業的搬遷調整。2006年5月,首鋼2號焦爐停產,7月,北京煉焦化學廠全面停產,高井、國華、京能、京豐、華能五大燃煤電廠,按照奧運倒排期的要求,加快了脫硫、脫氮和除塵的深度治理工程。四是嚴格工地管理,控制揚塵污染。史捍民說,根據全市水資源短缺和水污染情況,北京市加大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2006年,北京市完成了壩河、清河、涼水河等共計45公里的河道治理。同時為了加強雜訊管理,2006年市政府頒布了《北京市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各類噪音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

⑨ 環境治理保水政策

水資源循環經濟與環境密切相關,水資源的生態問題是京津冀都市圈發展的重大問題,合理回利用答資源、保護環境與水治理同時進行,有利於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6.8.1 加強資源保護和水土保持

京津冀都市圈要加強生態環境建設,保護環境,防止沙化,採取造、封、護、育結合的生物措施,擴大森林資源,提高植被覆蓋度,增強水源涵養能力。

6.8.2 水污染治理及水系水環境綜合整治

京津冀都市圈水污染問題較嚴重,對水污染的治理可採取法律、經濟、行政手段進行。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遏制城市水環境惡化趨勢;加強制度建設,充分發揮監管機制在城市水污染防治中的保證作用;建立因地制宜、靈活有效的城市污水治理模式;運用經濟手段,加快城市水污染防治的市場化進程;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再生水利用等。

水系水環境綜合整治范圍廣、面積大、治理困難。要進行城市外圍河湖水系綜合治理,加強湖泊濕地、生態公園的建設,結合河道整治規劃,將各類環境治理項目相結合治理。

⑩ 京津冀將進一步治理環境污染嗎

據報道,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召開執法聯動機制第5次聯席會,共商2018-2019年區域環境執法聯動重點工作,並啟動了大清河、白洋淀流域水環境聯合執法。

據悉,今明兩年,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會繼續深化區域污染聯防聯控,開展聯動執法,共同排查、處置跨區域、跨流域的環境污染問題和環境違法案件,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的執法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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