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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理2014

發布時間: 2021-02-28 19:42:40

Ⅰ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什麼方面的創新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

2014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明確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只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

社會是由人構成的,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都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構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理順了、和諧了,社會才能安定有序,才能和諧穩定。因此,社會治理要緊緊抓住人這個核心。



(1)社會治理2014擴展閱讀

體制創新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

一是建立以市場配置資源為主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這是提高市場化程度的主要內容。

二是合理的所有制結構體制。現在所有制單一,國有資產比重太大,要大力推進調整,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一般競爭性的待業國有資產盡快退出,讓市場去選擇投資者,在市場中實行優勝劣汰。

三是營造非公有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在市場准入、審批辦照、待遇、服務等方面,都要創造寬松、良好的發展環境,加快非公有經濟的發展。

四是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審批項目,簡化審批程序,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各類市場主體服務和建立健全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體制、政策、法律環境上,完善市場體系,規范市場法規,改善市場環境,加強市場硬體建設,拓展市場運作領域,營造有競爭力的投資、創業和發展環境。

Ⅱ 社會治理需要哪些素質

公民文明素質包括四大素質:
①思想道德素質。其中個人品德包括:版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權,勤儉自強,敬業奉獻(公民基本道德規范)。
②科學文化素質。其中科學素質包括:了解科學知識,掌握科學方法,樹立科學思想,崇尚科學精神,等等。
③實踐能力素質。其中包括操作能力、創新能力、就業和創業能力等等。
④體質心理素質。其中心理素質包括:興趣的多樣性、情緒的可控性、意志的堅定性等等。
參考文獻:高金華,《增強大學思政課實效性的三個根本要素》,《現代教育科學·高教研究》2014年第3期(5月20日出版)第149~152頁。

Ⅲ 古代社會治理的核心理念

古代社會治理的核心理念是統治。

社會治理是社會建設的一項重大任務,也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系列重要講話中,提出了「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創新社會治理的新思想新理念。

(3)社會治理2014擴展閱讀:

創新社會治理的新理念。

第一,平安是極重要的民生。社會要和諧穩定,平安具有極端重要性。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我們黨不懈追求的社會理想,必須保持清醒頭腦,始終牢記和諧穩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著力提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決溫飽後的第一需求,是極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發展環境;人民安居樂業,國家才能安定有序。」

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既同鄧小平同志的穩定壓倒一切、穩定是大道理的思想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有了新的豐富發展,特別是把平安提到極重要的民生高度,是對我們黨民生思想的創新發展。

第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核心是人。2014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明確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只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

社會是由人構成的,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都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構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理順了、和諧了,社會才能安定有序,才能和諧穩定。因此,社會治理要緊緊抓住人這個核心。

第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重在妥善處理社會矛盾。現階段我國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矛盾錯綜復雜,最主要的就是社會利益矛盾錯綜復雜。因此,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重在妥善處理社會矛盾。

「遇到關系復雜、牽涉面廣、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時深入了解群眾實際生活情況怎麼樣,群眾訴求是什麼,改革能給群眾帶來的利益有多少,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思路、制定舉措、推進落實。」

因此, 要增強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積極推動解決人民群眾的基本民生問題,不斷打牢和鞏固社會和諧穩定的物質基礎,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

第四,堅持活力和秩序的統一。一方面,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因此,「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完善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使群眾由衷感到權益受到了公平對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維護。」

另一方面,「要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系」,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暗流涌動。要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發動全社會一起來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使社會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第五,著力提高社會治理的「四化」水平。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要更加註重聯動融合、開放共治,更加註重民主法治、科技創新,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

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既是新形勢下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的客觀要求,又是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基本途徑。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重要講話中,特別強調要利用好互聯網和網路信息技術,提升社會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我們要加快推進自主創新,加快提高網路管理水平,加快增強網路空間安全防禦能力,加快用網路信息技術推進社會治理

Ⅳ 扶不扶是社會治理的綜合問題這一觀點,指出社會治理的綜合問題

①2014央視春晚被網友熱議最多的莫過開心麻花小品《扶不扶》。其經典台詞「人倒了可以扶起來,人心要是倒了就扶不起來了!」被不少網友、觀眾熱議並競相轉發,小品還被戲稱為「全球華人老太太訛人教學錄像帶」。

②不少人都認為,這個小品深刻地拷問了社會道德,既拷問了攙扶者的道德良心,更拷問了跌倒在地、需要被攙扶的老人的道德良心。

③曾發生在四川達州的「三名兒童扶老人後被索賠」事件,終在5個月後經警方調查確認,老人系自行摔倒。老人也因涉嫌敲詐被處以行拘。而在近期,廣東汕頭高中生也因扶老人反被索賠,終在報警找到目擊證人後,還己清白,老人上門道歉。

④甚至有人極端地認為,一些老人的道德水準已降到「零度」以下,稱他們的道德為「冰點」道德。在西安,一位老人索座不成,坐在少女腿上;還有在樓道里亂堆東西、將公共體育設施拆毀賣廢鐵等不文明現象,似乎給人一種印象:一些老人道德水準偏低。

⑤老人跌倒扶不扶,難道拷問的只是社會道德問題嗎?難道拷問的只是每個人特別是被攙扶老人的道德良心嗎?

⑥其實,老人跌倒扶不扶,不只是道德問題。

⑦因此,在這些看似社會道德良心被無情的「軟性鋼刀」捅得鮮血淋淋的攙扶事件背後,我們看到的不僅是攙扶者被「軟性鋼刀」捅傷後流血的傷口,還要尋找被捅得復雜因素。

⑧有哪些復雜因素呢?

⑨道德良知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但今日大陸一些人的法律意識欠缺,加上某些地方法律機構的判處失當,給社會道德投下陰影。「跌倒老人扶不扶」這不只是簡單的道德問題,更是社會治理的綜合問題。

⑩今天不乏這些現象:法制觀念淡漠,對個人權利的邊界沒有清醒的認識,進而導致公共意識的缺乏,有老人在公共花園開菜圃,有老人在鬧市區占著人行道賣小菜等。正如已故社會學者費孝通所指出,在個人權利伸張的社會,是有如一捆捆筷子組成,整齊有序而人人平等,有著個人權利還有對等的公共義務。而當個人對自身權益缺乏約束,就只剩下人性中的自私,不顧他者。再在各種運動驅使之下,由於法制觀念的缺失、社會的無序,又使得人們的惡性缺乏約束,敲詐、好佔便宜、以怨報德,等等。

11個人道德與體制機制不是相互隔絕的,人類發展史證明,從生態系統到社會系統,每一個要素間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甚至是互生共生的關系。以一些老年人為例,缺乏法紀約束導致了非理性,乃至社會失范。而司法執行機構的判斷失誤,又誤導了社會心理和行為。

12我們的社會,應該是道德良知的光輝照耀人心,法制約束的柵欄維護人心。讓13億中國人付不起一個跌倒在地的老人的悲劇不再上演吧!

說說第①段寫央視春晚小品《扶不扶》在文中的作用。(4分)
第⑤段在內容上強調什麼?結構上有什麼作用?(4分)
聯系第⑦段內容,畫線句中「軟性鋼刀」指什麼?(3分)
請簡要分析第⑩段的論證方法及其在文中的好處。(4分)
本文鮮明地提出「扶不扶」是「社會治理的綜合問題」這一觀點,作者認為有哪些「社會治理的綜合問題」?(4分)

5、照應題目,從反面引出論題,激發讀者閱讀興趣。

6、在內容上強調了老人跌倒扶不扶拷問的不僅僅是社會道德問題,也拷問的是每個人的道德良心尤其是被攙扶者道德良心,結構上提問引人思考,樹立靶子,引出中心論點。

7、老太太故意跌倒而訛詐他人的卑劣做法,形象鮮明地揭示了這一現象對社會道德風氣造成極大地傷害,從反面突出文章中心論點。

8、舉例論證和道理論證,用老人在公共花園開菜圃、在鬧市區占著人行道賣小菜事例,並引用費孝通有關個人權利與公共義務的關系觀點,深刻而有力地論證了中心論點跌倒老人扶不扶這不只是簡單的道德問題,更是社會治理的綜合問題。
9、民眾法律意識欠缺,法律機構判處失當。
現實生活中一些人展示出的特徵為:法制觀念淡漠,對個人權利的邊界沒有清醒的認識,進而導致公共意識的缺乏。正如已故社會學者費孝通所指出,在個人權利伸張的社會,是有如一捆捆筷子組成的,整齊有序而人人平等,有著個人權利還有對等的公共義務。而當個人對自身權益缺乏約束,就只剩下人性中的自私,不顧他者。再在各種運動驅使之下,法制觀念的缺失,社會的無序,又使得人們的惡性缺乏約束,敲詐、好佔便宜、以怨報德,等等。

個人道德與體制機制不是相互隔絕的,人類發展史證明,從生態系統到社會系統,每一個要素間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甚至是互生共生的關系。以一些老年人為例,缺乏法紀約束導致了非理性,乃至社會失范。而司法執行機構的判斷失誤,又誤導了社會心理和行為。

今日大陸一些人的法律意識欠缺,加上某些地方法律機構的判處失當,給社會道德投下陰影。「跌倒老人扶不扶」這不是簡單的道德問題,更是社會治理的綜合問題。

Ⅳ 為什麼要用社會治理取代社會管理,行政管理論文

在 2014 年十八屆三中全會 《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在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小標題下,用了 1000 字左右的一段話,闡述了一個新的執政理念———社會治理。具體的提法是: 「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1〕此前,在官方文獻、學術著作和新聞媒體中經常使用的一個類似概念是 「社會管理」。新的 「社會治理」的概念的提出,引出了一系列問題: 什麼是社會管理? 什麼是社會治理? 社會管理與社會治理是什麼關系,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為什麼要用社會治理取代社會管理?
要討論以上問題,恐怕就要回顧一下新世紀以來的歷史,並且從社會管理概念的提出和發展說起。
一、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
乍一看,「社會管理」一詞似乎很 「社會學」,然而搜遍西方社會學經典,此概念卻芳影難覓。不過在前蘇聯,有奧馬洛夫所著的 《社會管理》,〔2〕此書 20 世紀 80年代中期被譯介到中國。書中的 「社會管理」,被定義為「管理主體對社會系統的有科學根據的影響,為的是使系統實現它面臨的目標和任務。」顯而易見,這本書中的「社會管理」,是在計劃經濟的理論框架下以當時風行世界的 「系統論」的語言表述的。
2002—2003 年爆發的 「非典」,給黨和政府乃至整個中國社會極大的震撼。於是,「社會管理」一詞被提上了黨和政府的議事日程。2004 年 9 月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定中,「社會管理」一詞首次亮相,當時的提法是 「加強社會建設與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
〔3〕試圖用一個復合名詞,從建設和管理兩個不同的政策視角,對社會領域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給予特別的關注。
「加強社會建設與管理」的提法,得到了學界的積極回應,鄭杭生論述了廣義的和狹義的 「社會建設與管理」。他指出: 廣義的界定是指 「整個社會的建設和管理,即包括政治子系統、經濟子系統、思想文化子系統和社會生活子系統在內的整個社會大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狹義的界定則著重指 「與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各子系統並列的社會子系統的建設和管理。這里的社會指的是作為整個社會這個大系統中一個子系統的狹義的社會」。
〔4〕到了 2007 年黨的十七大,作為對學界的回饋,「社會建設」與 「社會管理」被分成了兩個獨立的概念,「社會建設」與此前提出的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合二而一,並與 「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一起,並列為 「四大建設」,①對 「社會管理」的新提法則是「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5〕對於這個變化,學界再次作出熱烈響應。2006 年,王思斌在 《社會行政》〔6〕一書中,對 「社會管理」作了界定,他認為: 社會管理 「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過程中,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也提出了加強社會管理的任務,這里的社會管理是相對於社會結構的重大變化而言的,指的是由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的社會治理和管理活動」。
2007 年,何增科撰文提出: 「為了推動學術研究走向深入,學者們傾向於從狹義上來界定社會管理的含義」,「狹義上的社會管理,一般與政治管理、經濟管理相對,指的是對社會公共事務中除了政治統治事務和經濟管理事務以外的那部分事務的管理與治理」。
〔7〕然而,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另外一種聲音,將 「社會管理」界定得更為偏狹。譬如說: 「狹義的 『社會管理』主要集中在社會治安、信訪和公共安全工作方面,主要目標是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8〕這個說法與當年 「壓倒一切」的 「維穩」掛得很緊,只能被看作是一個與黨政部門的行政職責或工作任務密切相關的操作性定義。
但真正為學界認可的 「社會管理」雖然也被看作「狹義」,其詞義也要比 「維穩」廣泛得多。何增科認為:「社會管理是政府和民間組織運用多種資源和手段,對社會生活、社會事務、社會組織進行規范、協調、服務的過程,其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生存和發展的基本需求,解決社會問題,提高社會生活質量。」
〔9〕李培林認為: 「社會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為主導的包括其他社會組織和公眾在內的社會管理主體在法律、法規、政策的框架內,通過各種方式對社會領域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過程。」
〔10〕值得注意的是,在王思彬和何增科定義 「社會管理」時,已經出現了 「治理」一詞,並將其與 「管理」相並列。也許是為了與 「維穩」作一詞義上的切割,在公共管理學界早已得到普遍認可的 「治理」一詞被越來越多的學者所使用。譬如張敦福、沈葉認為: 與學界常說的「社會管理」詞義更為貼近的英文名詞,實際上是 SocialGovernance,而 「Governance 」 一詞在學界被譯為 「治理」,「最常涉及的領域包括社會資本對當地地方行動者的作用、社區治理、社會服務、非營利組織、公民社會、社會團結、社會不平等。這些領域均與基層老百姓的社會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是民生領域的重要問題。」
〔11〕以上的研究成果,最終在 2011 年胡錦濤的重要講話〔12〕中體現出來,這個講話的標題是 「扎扎實實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2012 年召開黨的十八大上,胡錦濤再次強調: 「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13〕

二、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
要進一步討論 「社會管理」和 「社會治理」,就要展開討論 「管理」和 「治理」。這通常會涉及到三個英文單詞———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和 「Govern-ance」。前兩個單詞翻譯成中文,都是 「管理」。但 「Ad-ministration」 是指傳統意義上的行政管理,尤指政府機構中科層制架構中的行政管理; 「Management」則取自於市場,因此蘊含著經營管理的意思。新公共管理理論試圖用「Governance」一詞來取代前兩個常用詞,並賦予一種新的涵義。中國的學者在接受這個新的概念時,為了表示與「管理」的差別,將其翻譯成了 「治理」。
「Governance」或 「治理」的概念,在 20 世紀後半期隨著新公共管理理論的風行而得到學界和政界的青睞。上個世紀 90 年代,聯合國全球治理委員會對 「治理」的界定是: 「個人和各種公共或私人機構管理其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並列出了 「治理」概念的四個特徵: 其一,治理不是一套規章條例,也不是一種活動,而是一個過程。其二,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為基礎,而以調和為基礎。其三,治理同時涉及公、私部門。其四,治理並不意味著一種正式制度,但確實有賴於持續的相互作用。
〔14〕值得關注的是,在這段對 「治理」特點的表述中,可以概括提煉出四個關鍵詞,即 「過程」、「調和」、「多元」和「互動」。
按對 「治理」的理解來看 「社會治理」,是否可以作這樣的界定: 在社會領域中,從個人到公共或私人機構等各種多元主體,對與其利益攸關的社會事務,通過互動和協調而採取一致行動的過程,其目標是維持社會的正常運行和滿足個人和社會的基本需要。
參照以上提出的 「治理」的四大特徵,對比 「社會治理」和 「社會管理」這兩個概念,也可以概括出 「社會治理」的四大特徵:
其一,社會治理必須強調 「過程」。在這里,「過程」的涵義是: 社會治理的動態性、發展性和延續性———社會治理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社會經濟背景下進行的,所以既不能靠制定一套 「一刀切」的規章條例,試圖在任何時空條件下都以不變應萬變; 同時也不能靠一場 「運動式」的大轟大嗡,試圖在短時間內一蹴而就。而這兩者,恰恰是以往 「社會管理」的最顯著的特點。
其二,社會治理必須倡導 「調和」。社會本身是一個有自組織能力的有機體,通常處於一個生機勃勃的過程中。所以,不能試圖用某種強力乃至蠻力去 「支配」社會。而是要讓社會本身發揮其自我生存、自我發展乃至自我糾錯、自我修復的功能。所以,社會治理需要高超的「治理藝術」,在收放張弛之間拿捏得恰到好處。而以往的社會管理的缺陷,恰恰是過於迷信強制力量。
其三,社會治理必須兼顧 「多元」。社會是由各個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構成的,不同的階層和群體的經濟利益、社會地位和政治訴求都是不一致的。因此,社會治理必須非常重視治理主體的多元化———不論多數少數,不論強勢弱勢,不論公立民營,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共同分享發展成果。而以往的社會管理常常錯把高高在上的施恩賜惠當成了最高境界,而且極具 「社會排斥」的色彩。
其四,社會治理必須注重 「互動」。要引導全社會達成利益共識,尤其是針對長期目標的利益共識,就要建立一個適合多元主體參與的治理框架和社會機制。使多元主體都能夠提出自己的利益訴求,然後在溝通交流、相互妥協、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社會共識。在行動上,也應該是互動型的,上下配合,同心同德。而以往的社會管理常常是 「一言堂」,急功近利,短視而只顧眼前利益。
綜上所述,以往的社會管理已經暴露出很多的認識誤區和制度缺陷,諸如一刀切、運動式、壓制型、堙堵式、恩賜性、排斥性、一言堂、功利心……不一而足。這恐怕就是十八屆三中全會要用一個新的概念,其實也是一種新的理念———社會治理來取代以往長期使用的社會管理一詞的根本原因。
具體而言,當代中國的社會治理,就是要在承認個性化、多元化的基礎上,通過互動和調和———溝通、對話、談判、協商、妥協、讓步———整合起各社會階層、各社會群體都能接受的社會整體利益,最終形成各方都必須遵守的社會契約。
從理論上說,現代社會最突出的特點應該是 「理性」二字。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一個 「經濟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個人利益的 「氣場」就可能像水面上的漣漪一圈一圈地盪開去。但時空條件是有限的,個人利益的 「氣場」不可避免地發生摩擦和碰撞。如果大家都堅守自己的 「氣場」絲毫不讓步,其結果就必然會導致社會沖突,其結果可能就是 「雙輸」或 「多輸」。
因此,理性的選擇是以 「妥協」為號召,請大家坐下來進行談判,大家都在利益最大化的立場上後退一步,適當地收斂一下自己的 「氣場」。通過妥協和讓步,找出一個雙方或多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按照老祖宗的古訓,退後一步天地寬。也只有這樣做,才能避免碰撞和沖突,才能營造一個實際上是 「雙贏」或 「多贏」的和諧局面。
究其原委,是因為社會經濟發展成果是所有社會成員共同創造的。在市場經濟社會中,資本和 「知本」常常表現為稀缺資源,所以其佔有者在競爭中容易占上風。如果我們假設獲得稀缺資源的機會本來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均等的,但從結果看,這些稀缺資源最終卻被一部分人所佔有。那麼,從最初的機會均等到最後的贏者通吃之間,必然暗含著競爭失敗者對機會的 「出讓」。贏者所以成為贏者,是輸者對游戲規則大度的認可,如果輸者蠻橫不認輸甚至藉助於陰謀和暴力,那麼,這樣的市場上是不可能有贏者的。所以,社會經濟的發展是所有社會成員共同努力的結果,佔有了稀缺資源的贏者也應該 「出讓」他們的一部分盈利來回報社會,以爭取社會對他們的佔有的合法性的認可,亦即以此來換取輸者對機會的 「出讓」。當然,共享結果不應是平均主義的 「大鍋飯」,而是按貢獻大小的有差別的分享。
還要強調的是,社會各階層、各群體之間的溝通、協商和妥協是建立在對社會整體利益認識一致的基礎上的。
社會整體利益高於一切,所有參與競爭的人都必須維護,這樣才能使這場游戲能夠可持續地進行下去,而不是當自己不如意時就用非理性的手段來毀了這場游戲。要讓各階層都應該認識到,雖然在這一次競爭輸了,但可以把取勝的期望寄託在下一次。只要游戲繼續進行,所有的人就終究都能從中分一杯羹。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整體利益就是使一個可以被社會各階層接受和維護的游戲可持續的進行下去。在這一點上,所有的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都應該服從大局。
當然,矛盾總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看,傾訴和傾聽,是使相關利益者保持溝通和達成諒解的最好手段。所以,如果公眾———無論他們在社會上是多數還是少數———都能夠把與他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心裡話都說出來,而整個社會,尤其是政府都能夠去用心傾聽,用心考慮,這就能使社會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在這樣的社會環境里,即使有些問題一時還不能得到解決,也不至於使矛盾積聚和激化。

三. 社會治理和政社分開

十八大以來,還有一個與社會治理關系非常密切的新概念——— 「政社分開」,在黨的最高層次的文獻中雖然總被提及,但非常遺憾的是,在近年來的學術研究和媒體宣傳中,對政社分開卻少有深入的討論。
什麼是政社分開? 看起來似乎是一個非常深奧的命題,但其實不然。上個世紀 80 年代,前民政部部長崔乃夫在倡導社區服務時說: 「凡是社會和群眾可以做的就盡量放手,做不了的,就由政府按照行政程序來承擔。」〔15〕其實,這就是用人人都能聽懂的大白話表述的政社分開。
這個理念無疑與社會治理強調的 「過程」、「調和」、「多元」和 「互動」是一致的。
政社分開,其實是要讓人民群眾直接參與社會治理。
人民群眾要參與社會治理,就需要組織起來,於是社會組織發展的議題凸顯出來。社會組織要發展,要服務人民群眾,又需要理論、方法和技術,於是社會工作發展的機遇應運而生。
從理論上說,現代社會通常被分為三大部門,即政府部門、市場部門和社會部門。因為政府部門 「有權」和市場部門 「有錢」,為了確保社會的良性運行,這兩個部門都要受到法律上的嚴格限制。按照中國的特殊國情,對政府部門而言,這些 「受到限制」的事情應該包括: 其一,權責范圍受限; 其二,上級、公眾問責; 其三,領導意圖不明。對市場部門而言,這些 「受到限制」的事情主要是缺乏投資沖動。
於是,在處理這樣一些 「受到限制」問題時,社會部門,亦即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的優勢就充分體現出來了。對此,美國學者利維特評論說: 以前人們往往把社會組織一分為二,非私即公,非公即私。這種劃分太粗陋,忽略了一大批處於政府與私營企業之間的社會組織。〔16〕這些社會組織所從事的是政府和私營企業 「不願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
首先,由於 「利益相關者」的模糊性,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並沒有明確的、固定的職責許可權范圍。通常,他們扮演的角色是弱勢群體的代言人。但是,有時他們也能代表政府 ( 譬如,當政府向他們授權或購買服務時) ,有時他們也能代表企業 ( 譬如,在接受了企業有明確意向的捐贈錢物時) 。
其次,與政府部門不同的是,遇到某些問題,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通常可以把自己放在 「民間的」社會角色上,所以不用過於擔心受到上級或公眾直接的問責。在具體工作中,政府部門因權責所限,有些事情雖然對社會經濟發展有利,但他們仍有可能會有所顧忌。遇到同樣的情況,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反倒可以放手去做。
再次,當政府領導因為種種原因舉棋不定時,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通常也可以以自己 「民間的」社會角色,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解釋去辦事。如果辦得好,當然會得到政府的認可。如果沒有辦好,也可以作為是一種民間的「社會實驗」。因此,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通常被認為具有在 「開發新的服務種類以滿足新的需求」〔17〕方面的先鋒作用。既然如此,失誤乃至失敗也是可以容忍的。
最後,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扛起了 「非營利」的大旗,凡進入這個領域的資金都將成為以改善貧弱群體處境為目標的 「社會基金」。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分紅牟利的動機,或者說,根本就不存在為圖 「利潤最大化」才來投資的股東。從這個意義上說,「市場興趣」在這里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
正因為上述特點,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常常會自覺不自覺地顯示出一種 「擴張性」,主動地將自己的工作擴展到政府部門和市場部門的 「傳統領域」中,「越界」發揮自己的特長。在此時,理性的或曰聰明的政府部門和市場部門往往會樂觀其成。於是,在靠近政府部門這一邊便形成了政府直屬的服務機構,在中國稱為 「事業編制」或「事業單位」,在靠近企業這一邊則有近年來時髦起來的「社會企業」。
在與社會治理和政社分開相關的研究中,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還有一個在政治領域的重要作用似乎很少被提起,這個重要作用就是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能夠在政治權力和私人利益之間起到區隔間離的作用。
當前,「反腐倡廉」是中國乃至全世界的一個熱門話題。抓老虎、打蒼蠅,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熱烈擁護。但從長遠考慮,要徹底鏟除貪污腐化,就必須要逐漸形成一套完善的社會機制。造成中國嚴重的貪腐問題原因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基層政府和公務員對於法律規章的 「自由裁量權」過多過大。這種超然於法制之上的 「自由裁量權」最終造就了一種不受限制的權力,而不受限制的權力則一定會造成腐敗。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的這種區隔間離作用最終能使公共機構和公務人員的 「自由裁量權」受到嚴格限制。
在發達國家,公眾對於政府公務員的評價會低於社會工作者。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可能是有意而為之的制度安排。在發達國家若與政府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打交道,經常會有一種鐵面無私、公事公辦、缺乏人情味的感受。公務員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規章,絕對依法辦事———法律上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要多少時間辦完就多少時間辦完,絕少通融的餘地。
但是,一個社會要完全處於這樣的氛圍中一定會形成社會張力。於是,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的重要性就凸顯出來。民眾有什麼難事,首選的行為並不是直接找政府,而是找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由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幫助他們跟政府、跟社會打交道,幫助他們尋找解決問題的經濟、社會或其他的資源。所以,在發達國家,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享有非常高的職業聲望。
與此同時,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在公眾和政府機關之間又起到了區隔間離的作用: 公務員有行政權力,但只限於依法辦事,完全沒有 「自由裁量權」; 「自由裁量權」交給了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但他們沒有行政權力,他們只能幫助受助者去尋找資源。這樣的制度安排,是真正把權力關進了籠子,而毋需把人關進籠子。
所以,對中國社會而言,要向社會治理轉型,政社分開絕對重要,不但在社會領域,其影響還會輻射到政治領域和經濟領域。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得益於政企分開,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終於形成了一個獨立的市場部門,促進了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作個理論假設,如果在社會領域也能夠形成一個獨立的部門,中國的社會福利和社會進步是否也會有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快速發展呢?

Ⅵ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是政府轉變職能的要求嗎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政府轉變職能的要求。

中央總書記在十八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明確指出:「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實質上要解決的是政府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重點是政府、市場、社會的關系,即哪些事該由市場、社會、政府各自分擔,哪些事應該由三者共同承擔。」經濟新常態下,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仍然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對於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適應經濟新常態,需要在更高層次上實現政府職能轉變新常態,首要一點就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將不該由政府管理和政府管理不好的事項下放給市場和社會,從根本上釋放市場和社會活力。

1、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中央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門會議上肯定了簡政放權一年來的成績,並特別強調,要繼續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尋租」空間,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風的漏洞。一年多以來,新一屆政府先後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同時修訂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改革商事制度,減少、整合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大力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並取消資質資格許可事項和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這些措施對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和市場活力具有重要作用。今後要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突破利益藩籬,切實放權於市場和社會。

2、不斷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

2014年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要求,要增大簡政放權的含金量,加緊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盡快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加快服務業有序開放,放開製造業准入限制。經過10年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可以說容易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都改革完了,剩下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關鍵就是要堅持問題導向,將那些束縛經濟社會發展、含金量高、突破價值大的權力取消和下放出去,真正實現「政府的自我革命」,激發市場內在動力和活力。

3、建立完善政府權力清單制度。

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的重要抓手,是規范權力運行的重要途徑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要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實施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政府部門要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各級政府在全面摸清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政府權力清單制度,真正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同時制定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做到「法無禁止皆可為」。

二、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管」和「放」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如何做好「放」「管」結合、「放」「管」並舉是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大挑戰。「管」,就是事中事後監管,是當前改革面臨的一大短板,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

1、監管理念不到位。

很多政府部門「會批不會管」,「對審批很迷戀,對監管很迷茫」,對事中事後監管既不熟悉也不熱衷,導致以批代管、以費代管和以罰代管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存在。

2、監管體制不健全。

一方面,多頭監管、權責不對應問題嚴重,監管職責既交叉又缺位;

另一方面,監管能力不足,信息不對稱現象普遍存在。

3、監管方式不科學。

監管部門較多採用「靜態式」「運動式」的監管方式,平常監管不嚴,無心顧及問題隱患,問題暴露後才一擁而上。

政府職能轉變的新常態要求必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這需要在四個方面下工夫。

1、提升政府監管意識,落實監管責任。

重點是改變重審輕管、有權無責的現象,做到權責對應,切實將監管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從根本上破除「懶政」、「怠政」思維,清除「監管認知盲區」。

2、完善制度建設,創新監管方式。

一方面是建立以風險管理為基礎的預防性制度體系,例如市場主體信用體系等,通過相關制度約束市場主體的行為,提高違法成本。

另一方面是建立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公開監管執法信息,完善市場監管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填補監管縫隙,堵住監管漏洞。

3、鼓勵社會監督,強化行業自律。

一方面鼓勵社會公眾,尤其是利益相關方參與社會監督,提升公眾的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另一方面,加強行業自律,依靠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4、加強監管研究,放管同步推進。

國務院明確要求,在行政審批改革過程中,對取消下放的每一個項目都要同步研究、同步提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並同步落實。對予以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如果下一步事中事後監管措施不明確、不具體、操作性不強,應當暫緩取消下放,否則又會回到「一放就亂」的老路上,影響改革成效。

三、健全宏觀調控體系。

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適應經濟新常態的要求,需要按照內在經濟規律,創新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切實發揮政府在管宏觀、抓大事、議長遠、謀全局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1、完善宏觀調控思路。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減緩經濟周期波動影響,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傳統宏觀調控思路更多強調速度和規模的指標,更為關注GDP、物價、貨幣供應、信貸投放、財政收支等數據。經濟新常態下,宏觀調控的重點是關注經濟發展質量、效益以及經濟之外的民生、生態等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部分,統籌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各項工作。

2、創新宏觀調控方式。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健全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手段的宏觀調控體系,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與產業、價格等政策手段協調配合,提高相機抉擇水平,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經濟新常態下,要探索區間調控和定向調控相結合的新的宏觀調控方式。定向調控是區間調控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間調控的深化。實施定向調控,就是抓住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精準發力、定向施策。綜合運用區間調控與定向調控,既調控經濟總量,也調控經濟結構,既強調結果的有效性,也注重調控過程的精準性,是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創新宏觀管理的實現形式。

四、創新行政管理方式。

行政管理方式是政府為實現行政目標所採取的各種管理措施、手段、辦法、技巧等的總和。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績效的重要途徑,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

1、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行政執法改革。

十八屆四中全會對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完善市縣兩級政府行政執法管理,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同時,要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在行政執法領域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必須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意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改變行政執法隨意性強、規范性弱等問題,提搞行政執法公信力。

2、依靠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市場監管。

激發企業和市場活力,必須加強市場監管,創造公平競爭和運轉有序的市場環境。2014年6月,國務院出台了《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有關部門也在抓緊制訂有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制度措施。通過建立企業信息公開制度、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等方式,創新和完善行政管理方式,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市場監管體系。

3、積極開展政策措施第三方評估工作。

為把政府職能轉變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新一屆政府針對重要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在督查的基礎上引入第三方評估,這是行政管理方式的重大創新。持續開展針對政策措施的制定前、實施過程和落實情況的第三方評估工作,對暢通政策渠道、完善政策措施具有重要作用。

五、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公共需求快速增長與公共服務供應不足之間的矛盾。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特別是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目標,應當從三個方面重點切入。

1、強化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提高公共服務總體水平。

政府應當完善社會保障、教育、衛生、文化等方面的職能配置,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務體系,做到政府公共服務職責不「缺位」。同時,將政府公共服務職責法治化,明確政府公共服務的權責體系,消除政府怠於提供公共服務的隨意性。

2、加大公共投資,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

國際經驗表明,高速增長期結束並不意味著中速增長期會自然到來。在由高速增長向中高速增長轉換的過程中,政府應當把握底線思維,穩定經濟增長,防止經濟出現斷崖式下滑而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公共領域投資是穩增長的有效手段,重點增加公共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民生投資,提高公共產品的總量與質量,使公共服務與經濟增長協調發展。

3、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構建多元化、社會化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

核心是將政府職能轉到為市場、社會主體創造平等競爭環境和提供服務上來。對市場和社會能夠生產和提供的公共產品,要放開公共服務市場,允許和鼓勵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參與其中,利用市場和社會機制完善資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形成政府購買、市場和社會提供的公共產品供給機制

六、優化政府組織機構。

中央總書記指出:「推進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要處理好大和小、收和放、政府和社會、管理和服務的關系。大部門制要穩步推進,但也不是所有職能部門都要大,有些部門是專項職能部門,有些部門是綜合部門。綜合部門需要的可以搞大部門制,但不是所有綜合部門都要搞大部門制,不是作用相關職能都要往一個筐里裝,關鍵要看怎樣擺布符合實際、科學合理、更有效率。」

優化行政權力結構與運行機制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保障。這就要求政府職能轉變必須同步推進政府組織機構優化,使其服務於政府職能轉變。優化政府組織機構設置應當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原則,科學配置行政職責,完善行政權力結構,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機制,推動形成權責統一、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為形成科學、穩定、高效、廉潔的行政權力配置結構和運行機制奠定基礎。同時,從法治的高度規范政府組織機構設置,將優化進程規范化、制度化,祛除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的隨意性,打破機構設置、人員配置「膨脹-精簡-膨脹」的惡性循環。

人民網: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104/c1001-26319885.html

Ⅶ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大力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014年2月17日人民日報發表

①我們要大力發展先進文化,支持健康有益的文化,努力改造落後文化,堅決抵制專腐
朽文屬化,堅持文化建設的必然要求。
②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樹立高度的文化自覺
和文化自信,增強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指導實踐。發展
教育、和文化事業,投身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
觀。
③提高思想道德修養和文化知識修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標,腳踏實地、不
尚空談,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

———您好,網路專家組很高興為你解答,答題不易,您的採納是我答題的動力!如果你覺得有幫助,請採納哦,謝謝!有問題可以繼續追問。

Ⅷ 社會治理是社會建設的重大任務,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創新社會治理體質,要堅

創新社會治理理念理念是行動的先導。創新社會治理,首先要創新社會治理的理念。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從系列重要講話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許多重要的創新社會治理的新理念。

第一,平安是極重要的民生。

社會要和諧穩定,平安具有極端重要性。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我們黨不懈追求的社會理想,必須保持清醒頭腦,始終牢記和諧穩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著力提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決溫飽後的第一需求,是極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發展環境;人民安居樂業,國家才能安定有序。

」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既同鄧小平同志的穩定壓倒一切、穩定是大道理的思想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有了新的豐富發展,特別是把平安提到極重要的民生高度,是對我們黨民生思想的創新發展。

第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核心是人。

2014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明確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只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

」社會是由人構成的,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都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構成的。

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理順了、和諧了,社會才能安定有序,才能和諧穩定。

因此,社會治理要緊緊抓住人這個核心。

第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重在妥善處理社會矛盾。

現階段我國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矛盾錯綜復雜,最主要的就是社會利益矛盾錯綜復雜。

因此,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重在妥善處理社會矛盾。

「遇到關系復雜、牽涉面廣、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時深入了解群眾實際生活情況怎麼樣,群眾訴求是什麼,改革能給群眾帶來的利益有多少,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思路、制定舉措、推進落實。

」因此,要增強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積極推動解決人民群眾的基本民生問題,不斷打牢和鞏固社會和諧穩定的物質基礎,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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