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按照
Ⅰ 按照法律治理國家打成語
依法治國
Ⅱ 按照公司治理的一般原則,重大財務決策者是誰
按照公司治理的一般原則,重大財務決策的管理主體是(出資者)。
解析:大財務決策必須經股東大會審議的。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Ⅲ 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之間只能按照"先污染,後治理"的方式來處理這種看法正確嗎
我國的經濟發展和世界其他國家一樣,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不是不可能兼顧,而是由於人的環保意識滯後於經濟的發展,同時也是官僚、自私、貪婪、文化落後、科學技術落後等原因造成的.
18世紀法國迅猛發展的工業革命造成的環境污染惡劣後果,應該作為世人的警示、借鑒,但是誰都沒有那麼去做,原因很簡單:在列強所有的競爭中,最為迫切就是經濟的高速發展,經濟實力是於世之爭的根本保障,國家的強大、高科技的國防建設、民眾的凝聚力都體現在經濟實力是否強大這個基礎之上.我國改革開放後經濟高速發展的過程也未能倖免地擺脫這種狀況,縱觀世界工業的整個發展歷史,不難看出經濟的競爭往往伴隨著各種意識形態的展現和滯後產物的蔓延及發展,這就是環境的悲劇天貓美國普衛欣提示:霧霾天氣出行記得做好防護。
Ⅳ 化工生產廢水治理按照原理可分為什麼
廢水處理方法一般可分為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三大類方法,簡單介紹如下:
一、 物理法
物理法的的去除對象是水中不溶性的懸浮物質.使用的處理設備和方法主要有格柵、篩網、沉澱(沉砂)、過濾、微濾、氣浮、離心(旋流)分離等.
1. 格柵(篩網)
它是由一組平行排列的金屬柵條製成的框架,斜置成60。~70。於廢水流經的渠道內,當廢水流過時,呈塊狀的污染物質即被柵條截留而從廢水中去除,它是一種對後續處理構築物或廢水提升泵站有保護作用的設備,篩網截留亦屬於這一性質的設備。
2.沉澱(沉砂)
藉助廢水懸浮固體本身的重力作用使其與廢水相分離的方法。這種工藝分離效里好、簡單易行、應用廣泛,往往在處理廢水過程中多次使用,是一種十分重要的處理構築物。沉澱池主要用於去除廢水中大量的呈顆粒狀的懸浮固體,沉砂池則主要去除廢水密度較大的固體顆粒。
3.氣浮
氣浮是設法在廢水澡通入大量密集的微細氣泡,使其與細的懸浮物相互粘附,形成整體密度小於水的浮體,從而依靠浮力上升至水面,以完成固、液分離的處理方法。氣浮按氣泡的來源可分為壓力溶氣氣浮、電解凝聚氣浮、微孔布氣氣浮三大類。
4.過濾
過濾是使廢水通過具有孔隙的粒狀濾層,從而截留廢水的懸浮物,使廢水得到澄清的處理工藝。
5.離心(旋流)分離
使含有懸浮固體或浮化油的廢水在設備中高速旋轉,由於懸浮固體和廢水的質量不同,受到的離心力也不同,質量大原懸浮固體被拋 到廢水外側,這樣就可使懸浮固體和廢水分別通過各自出口排出設備之外,從而使廢水得以凈化。
二、 化學法
化學法的去除對象是廢水中的膠體物質和溶解性物質.
1. 中和處理
用化學方法消除廢水中過量的酸或鹼,使其pH值達到中性左右的過程稱為中和。處理含酸廢水以無機鹼為中和劑,處理鹼性廢水以無機酸作中和劑。中和處理應考慮以"以廢治廢"原則,亦可採用葯劑中和處理、中和處理可以連續進行,也可以間歇進行。
2. 混凝處理法
混凝法是向廢水中投加一定量的葯劑,經過脫穩、架橋等反應過程,使廢水呈膠體狀態的污染物質形成絮凝體,再經過沉澱或氣浮,使法染物從廢水中分離出來.通過混凝能夠降低廢水的濁度、色度,去除高分子物質、呈膠體的機污染物、某些重金屬毒物(汞、鎘)和放射性物質等,也可去除磷等可溶性有機物,應用十分廣泛。它可以作為獨立處理法,也可以和其他處理法配合,作為預處理、中間處理、甚至可以作為深度處理工藝。
3.化學沉澱法
向廢水中投加某種化學物質,使它和廢水中的某些溶解物質產生反應,生成難溶物沉澱下來。它一般用以處理含重金屬離子的工業廢水。根據所投加的沉澱劑,化學沉澱法又可分為氫氧化物沉澱法、硫化物沉澱法、鋇鹽沉澱法等。
4.氧化還原法
利用溶解於廢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在氧化還原反應中能被氧化或還原的性質,把它轉化為無毒無害的新物質或轉化成氣體或固體化而從廢水中分離出來。在廢水處理中使用的氧化劑有空氣中的氧、純氧、臭氧、氯氣、次氯酸鈉、三氯化鐵等,使用的還原劑有鐵、鋅、錫、錳、亞硫酸氫鈉、焦亞硫酸鹽等。
5.吸附法
用多孔性固體吸附劑處理廢水,使其中的污染物質被吸著於固體表面而分離的方法。吸附可分為物理吸附、化學吸附和生物吸附等。物理吸附劑和吸附質之間在分子間力作用下產生的。不產生化學變化。而化學吸附則是吸附劑和吸附質之間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化學鍵引起的吸附,因此化學吸附選擇性較強。另外,在生物作用下也可以產生物吸附。在廢水處理中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磺化煤、沸石、硅藻土、焦炭、木屑等。
6.離子交換法
離子交換法在廢水處理口中應用較廣,主要用於去除廢水中的金屬離子,其它質是不是溶性離子化合物(離子交換劑)上的可交換離子與廢水中的其他同性離子的交換反應,是一種特殊的吸附過程。使用的離子交換劑可分為無機離子交換劑(天然沸石和合成沸石)、有機離子交換樹脂(強酸陽離子樹脂、弱酸陽離子樹脂、強鹼陰離子樹脂、螯合樹脂等)。採用離子交換法處理廢水時,必須考慮樹脂的選擇性,樹脂對各種離子的交換能力是不同的,這主要取決於各種離子該種樹脂親合力的大小,又稱選擇性的大小,另外還要考慮到樹脂的再生方法等。
7.膜分離法
滲析、電滲析、超濾、反滲透等技術都是通過一種特殊的半滲透膜來分離廢水中離子和分子的技術,統稱為膜分離法。電滲析法、反滲透法主要用於廢水的脫鹽、回收某些金屬離子等,反滲透與超濾均屬於膜分離法,但其本質又有所不同,反滲透作用主要是膜表面化學本性所起的作用,它分離的物質粒徑小,除鹽率高,所需工作壓力大,超濾所用材質和反滲透可以相同,但超濾是篩濾作用,分離物質粒徑大,透水率高,除鹽率低,工作壓力小。
8.萃取法
利用廢水澡的污染物在水呼萃取劑中溶解度的不同來分離污染物理學方法稱為萃取法。萃取法一般有三步:一是把萃取劑加入廢水澡,使廢水中的污染物轉移到萃取劑中,二是把萃取劑和廢水分開,使廢水得到凈化,三是把污染物與萃取劑分開,使萃取劑循環回用。
三.生物法
在自然界,存活著巨額數量的以有機物為營養物質的微生物,它們具有氧化分解有機物並將其轉化為無機物的楞功能。廢水的生物處理法就是採取一定的人工措施,創造有利於微生物生長、繁殖的環境,使微生物大量增殖,以提高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能力有一種技術。生物處理法主要用於去除廢水中呈溶解狀態度和膠體狀態的有機污染物。
根據作用微生物的類型,生物處理法可分為好氧處理法厭氧處理法兩大類.前者處理效率高.效果,使用廣泛,是生物處理法的主要方法.另外也可根據微生物在廢水中是處於懸浮狀態還是附著在某種填料上來分.,可分為活性污染泥法和生物膜法.
1. 活性污泥法
是當前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生物處理技術。活性污泥是一種由無數細菌和其他微生物組成的絮凝體,其表面有一多糖類粘質層。活性污泥法就是利用這種活性污泥的吸附、氧化作用,去除廢水澡的有機污染物。
2.生物膜法
廢水連續流經固體填料(碎石、塑料填料等),在填料上就會生成污泥狀的生物膜,生物膜中繁殖著大量的微生物,起到與活性污泥同樣的凈化廢水的作用.
生物膜法有多種處理構築物,如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床和生物流化床等。
3.自然生物處理法
利用在自然條件下生長、繁殖的微生物(不加以人工強化或略加強化)處理廢水的技術。其主要特徵是工藝簡單,建設與運行費用都較低,但受自然條件的制約。主要的處理技術是穩定塘和土地處理法。
穩定塘是利用塘水中自然繁育的微生物(好氧、兼氧及厭氧),在其自身的代謝作用下氧化分解廢水中的有機物,穩定塘中的氧由塘中生長的藻類光合作用和塘面與大氣相接觸的復氧作用提供,在穩定塘內廢水停留時間長,它對廢水的凈化過程和自然水體凈化過程相近.穩定可分為好氧塘、兼性塘、厭氧塘和曝氣塘等。包括廢水灌溉在內的土地處理也是一種生物處理法。廢水向農作物提供水分和肥分,廢水中非溶解性雜質為表層土壤過濾截留,並逐漸為微生物分解利用.近十幾年來在利用土地處理廢水方面有了較大的發展。
4. 氧生物處理法
厭氧生物處理是利用兼性厭氧菌和專性厭氧菌在無氧條件下降解有機污染物的處理技術。有機污泥、某些高濃度有機污染物理的工業廢水,如屠宰場、酒精廠廢水等適宜於用厭氧生物處理法處理。用於厭氧處理的構築物最普通的是消化池,最近一、二十年來這個領域有很大發展,開創了一系列新型、高效的厭氧處理構築物,如厭氧濾池、上流式厭氧污泥床、厭氧轉盤、擋板式厭氧反應器以及復合厭氧反應器等。
Ⅳ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和施工按照什麼標准收費
全國的有水利部的,勘查設計收費標准!《水利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
四川省有專門的 勘查設計收費標准!《四川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概預算標准》
Ⅵ 新修訂的《環保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應當根據環境保護目標和治理任務,採取有效措施,改善質量
新修訂的環保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保護目標和治理任務,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的重點區域、流域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限期達標規劃,並採取措施按期達標。
Ⅶ 按照公司治理的一般原則,重大財務決策的管理主體是出資者這話對嗎
對的。重大財務決策必須經股東大會審議的。
Ⅷ 隱患排查治理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應按照什麼原則
《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專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屬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Ⅸ 地質環境治理補償金按照 什麼收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的收取標准如下:
1、地下開采:保證金=礦區面積(專平方公里)×10000元+地表屬坑道口數(個)×5000元+開采期限(年)×5000元。
2、露天開采:保證金=礦區面積(平方公里)×10000元+采場數(個)×5000元+開采期限(年)×5000元。
3、聯合開采(地下開采和露天開采):保證金=礦區面積(平方公里)×10000元+地表坑道口數(個)×5000元+采場數(個)×10000元+開采期限(年)×5000元。
礦區面積,開采期限按采礦許可證核實的面積和年限計算。
地表坑道口和采場數確定:新設置礦山,按礦山開發利用設計方案中所設計的地表坑道口和采場數計算;已設置的礦山,按實際施工的地表坑道口和采場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