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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磚瓦窯整治

發布時間: 2021-02-26 21:13:57

⑴ 周口市國土資源局

周口市位於河南省東南部、黃淮平原腹地,東鄰安徽阜陽,西接漯河、許昌,南與駐馬店相連,北與開封、商丘接壤。轄淮陽、鹿邑、扶溝、沈丘、太康、鄲城、西華、商水8個縣和項城市、川匯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面積1196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860724.56公頃,總人口1091萬人。周口市有6400多年的燦爛文明史,享有「華夏先驅,九州聖跡」之譽,是羲皇故都、老子故里,是中華農業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也是中華龍文化、根祖文化、道家文化的重要發祥地。

張楸A 黨組書記、局長

楊安生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竇中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洪義 黨組成員、副局長

胡大偉 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組長

孫紹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思龍 助理調研員

侯奇助 理調研員

成富才 助理調研員

張楸A簡介:河南省周口市人,1961年8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1981年11月~1986年12月,在周口市廣播事業局工作;1986年12月~1988年8月,周口團地委辦事員;1988年8月~1990年4月,任周口團地委學校部副部長;1990年4月~1993年1月,任周口團地委學校部部長;1993年1月~1996年5月,任周口市團地委副書記;1996年5月~2001年4月,任周口蓮花味精廠副處級幹部;2001年4月~2004年3月,任中共周口市委辦公室副主任;2004年3月至今,任周口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監察科、規劃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財務科、耕地保護科、用地審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測繪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礦產與地質管理科、信訪工作科、人事科教科、離退休幹部科、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等15個科室。設川匯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市地產估價事務所、市土地勘測規劃設計室、市地產中心(周口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執法監察隊7個二級機構。全局及局屬單位共有幹部職工252人。

【土地資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周口市土地總面積為1196104.32公頃。其中,農用地面積972616.22公頃,建設用地面積197119.78公頃,未利用地面積26368.32公頃,分別占土地總面積的81.32%、16.48%和2.20%。農用地中,耕地面積860724.56公頃,園地面積5328.97公頃,林地面積44660.22公頃,交通用地(農村道路)面積25935.00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坑塘水面,溝渠)面積3465.47公頃,其他土地(設施農用地,田坎)面積1502.00公頃。建設用地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面積185065.44公頃,交通運輸用地(農村道路除外)面積10293.71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水庫水面,水工建築用地)面積1760.63公頃。未利用地中,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水庫水面,水工建築用地,坑塘,溝渠除外)面積26214.73公頃,草地(其他草地)面積115.71公頃,其他土地(設施農用地,田坎除外)面積37.88公頃。

周口屬於平原地帶,耕地坡度都小於2度,平地面積860724.56公頃。周口市可調整地類總面積為8082.49公頃,其中可調整果園154.02公頃,可調整其他園地10.46公頃,可調整有林地5784.73公頃,可調整其他林地2131.49公頃,可調整坑塘水面1.79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與周口市簽訂的責任目標為耕地保有量指標不低於85.37公頃,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不低於72.02公頃,周口市嚴格執行耕地先補後占、佔一補一制度,堅決杜絕只佔不補、占優補劣現象。對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申報的補充耕地項目,周口市國土資源局組織技術人員逐宗現場踏看和認真篩選,並嚴格核對審查相關材料和圖件。按照規定程序,全市批准立項耕地佔補平衡項目12個,可新增耕地727.1514公頃;建設佔用耕地用地報件35批次,共計佔用耕地518.354公頃,全部實現了先補後占、占補平衡。201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達到1292萬余畝。

【土地綜合整治】周口市上報33個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村項目,至2010年底,第一批5個項目已經周口市政府批准,上報河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已經開工建設或正在做開工准備工作;5個已經市級審查,正在做最後修改。通過整治和開發,提高了耕地質量,改善了農村生產和農民生活條件。

【土地出讓】2010年,出讓土地171宗,總面積561.45公頃,合同總價款16.1億元;收回閑置土地1宗(周口悅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宗地),面積9.65公頃;盤活存量建設用地367.93公頃;全市標准化廠房總建築面積46.5萬平方米。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先後完成了漯阜鐵路電氣化改造工程,東郊變電站,沙北污水處理廠,東新區二路、三路、四路、十五路等20多個重點項目的用地報批工作,全市共報批50個批次和2個單獨選址,報批總面積達961.55公頃,批准徵收面積743.20公頃;辦理用地預審15件,面積79.19公頃;開展房地產用地專項整治工作,對在整治中發現的未按合同約定開工、竣工的房地項目,將保障性住房用地改變為商服用地的項目依法進行處理;開展年度城市住房供地計劃編制工作,全年城市住房供地計劃總量為190公頃,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用地佔73%;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地151.9公頃,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38.3公頃。

【節約集約用地】為有效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市)創建活動,周口市政府構建三級組織和相關部門領導保障體系,首批確定川匯區為試點單位,制定創建方案,專門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同時,鼓勵招商引資項目入駐產業集聚區,鼓勵建設和使用三層以上的多層標准廠房,支持外資企業投資建設多層標准廠房;鼓勵產業集聚區轉變發展方式、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縣域集聚區的工業項目投資強度不低於省級開發區相應標准,嚴禁向不符合產業集聚區規劃的產業項目、「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項目供地。

【粘土磚瓦窯整治】2010年拆除死灰復燃粘土窯廠49座(包括吊絲窯),搗毀磚坯168萬塊;沒收銷毀制磚設備35台;累計復墾窯廠佔地26100多畝,至2010年底,全市新型牆材企業170家,年生產能力70億標磚,年節約耕地2000畝以上。

【地籍管理】完成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和統一試點更新、年度變更調查等任務;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率達到97%,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率達到85.53%。

【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全國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電視電話動員會後,周口市國土資源系統按照「五步查找法」(自己找、大家提、群眾評、組織點、領導審),強力推進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參加廉政風險點排查2335人,排查出廉政風險點7234條。其中,A級廉政風險點422條,B級廉政風險點754條,C級廉政風險點6058條。制定防範措施8109條。經過自查,在土地工程建設領域未發現有突出問題,但是也存在著補充耕地投資標准低、補充耕地所需資金撥付慢、補充耕地儲備工作開展緩慢、無地可補影響建設用地的正常報批等現象。主要原因是,各縣(市、區)普遍存在財政困難,對耕地保護工作實際投入不足,尤其是對耕地開墾費撥付緩慢,導致耕地佔補平衡項目不能及時實施,不能形成足夠的、及時的補充耕地儲備,個別縣(市)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建設項目用地正常報批。各縣(市、區)按照邊查邊改要求,均制定整改措施並加以落實。

【推行窗口辦公】周口市國土資源局經市編辦批准正式成立行政審批科,全面推行窗口辦公。實行窗口接待、首問負責、封閉運行、接辦分離、限時辦結、行政服務的一條龍審批服務模式,按時辦結率達95%以上。2010年5月,此窗口被河南省紀委命名為「河南省優質服務窗口」、被河南團省委命名為「河南省青年文明號」。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2010年,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全面完成,市、縣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經省政府正式批復,192個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市政府批復。

【基礎測繪】周口市D級GPS三維空間大地控制網項目順利通過河南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站驗收。

【科普工作】《周口市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技術研究》科研項目獲得省級科技獎勵二等獎;《河南省三項整治農村土地流轉與耕地保護研究》和《周口市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應用研究》通過省廳專家論證。

【信息化建設】完成國土資源業務網系統建設項目,實現了省、市、縣三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網路互聯互通。

【鄉所建設】「人民滿意國土資源所」創建扎實推進,沈丘縣、項城市被表彰為河南省基層國土資源所先進縣(市),淮陽縣魯台鎮等109個國土資源所分別被省廳表彰為優秀國土資源所、先進國土資源所和標准國土資源所。對基層所1100多名幹部職工進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輪訓。

【執法監察】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實際監測周口市土地444宗。其中,違法用地宗數佔新增建設用地總宗數的26.57%,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11.41%。通過整改,全市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面積的比例由11.41%降為9.80%,如扣除漯阜鐵路項目違法用地,違法佔用耕地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面積的比例為4.2%。加大巡查工作力度,開展違法違規用地專項整治行動,曝光10起嚴重違法佔地案件,國土資源違規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土地違法案件、涉及耕地面積同比分別下降27%、45%。

【涉土信訪】全面實施周口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出台新的地上附著物補償標准,在現有徵地補償標準的基礎上普遍提高20%以上。組織有關縣(市、區)拆遷安置部門到洛陽、濟源等地學習留地安置先進經驗,並結合市內實際研究留地安置辦法,啟動建設了張寨、康店兩個佔地260畝的安置小區。加強對征地實施過程的監管,確保征地補償費及時足額到位,避免拖欠、截留、挪用等問題。健全信訪評估制度,強化初信、初訪首辦責任制。堅持領導包案、責任到人,分類指導、因案施策,把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有效化解了涉土矛盾糾紛。2010年,全市(含各縣市區局)國土資源系統共接待群眾來訪174起395人次,受理群眾來信71件,電話93次,其中周口市國土資源局直接接待45起61人次,與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近11%。因違法違規用地、破壞耕地等導致赴京上訪24起,赴省上訪12起,較上年同期下降21%,結案率99%,群眾滿意率86%。

(李北斗)

⑵ 襄城縣國土資源局

襄城縣歷史悠久,轄7鎮、9鄉,434個行政村,2009~2010年共新建南水北調移民村6個,總面積920平方公里,總人口81.6萬人。早在新石器時代,已有先民在此狩獵農耕,春秋時期稱「氾邑」、「氾城」。周襄王避難曾居此,後築城,故名「襄城」。秦置襄城縣,屬潁川郡。新莽時改為相城,東漢復置襄城縣。1949年7月,隸屬許昌行政區,1986年劃屬平頂山市轄,1997年8月重劃歸許昌市轄。襄城縣境內,北汝河、潁河等16條河流縱橫交錯,貫穿全境,地下水資源極為豐富,煤、石油等礦藏儲量大而品質高。氣候溫和,土地肥沃,盛產糧、煙、蔬菜、瓜果,種類繁多,尤以煙葉種植歷史久遠,聞名全國,有「金襄」之稱。毛澤東等多位黨和國家領導人曾蒞臨視察,贊譽、勉勵有加,「煙葉王國」之美名譽滿神州。襄城縣經過數次行政區劃、經濟發展的起伏徘徊,在全省2008年綜合實力排序中,由2001年的73位躍到2008年的27位,前移了46個位次,連續兩次進入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十快縣」序列,在許昌市甚至河南省被譽為「襄城現象」、「襄城速度」。

孫朝陽 黨組副書記、局長

盧軍志 黨組書記

王子庚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張素娟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國友 黨組成員

王雪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會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宋銀枝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石朝輝 黨組成員

孫朝陽簡介:漢族,河南省襄城縣人,1970年7月出生,1986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歷任襄城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保密局局長,十里鋪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縣畜牧局黨組書記、局長;2009年7月至今,任襄城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機構設置】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規劃股、審批股、利用股、財務室、地政地籍股、礦產儲量股、監察室、信訪股、農村宅基地管理股、政策法規股、人事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耕保股14個股(室);設國有土地執法監察隊、集體土地執法監察隊、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辦公室、土地整理中心、國有土地管理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6個二級機構;轄城關、茨溝、麥嶺、丁營、范湖、姜庄、庫庄、潁陽、回族、汾陳、王洛、十里鋪、山頭店、紫雲、湛北等16個國土資源所。

【土地資源】襄城縣全縣總面積916平方公里,農用地面積70879.91公頃,其中,耕地面積63014.79公頃,占農用地總面積的88.9%,基本農田面積54025公頃;建設用地面積16026.07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面積13395.42公頃(農村居民佔用地10312.65公頃,占城鄉建設用地面積的76.99%),占建設用地面積的91.08%;未利用地面積4782.5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縣政府與各鄉(鎮)簽訂了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各鄉(鎮)與所轄行政村簽訂了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把基本農田保護責任落實到人和地塊,嚴格控制對基本農田的佔用。2010年,全面耕地面積和基本農田面積穩中有升,耕地保量穩定在64070公頃,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在54736公頃以上。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積極開展標准廠房建設。根據縣域內經濟發展情況,與縣直有關部門結合,在東城區和北城區規劃標准廠房區兩個,並多方籌措資金,進行標准廠房建設,已建成標准廠房53500平方米。掛牌出讓土地累計25宗,面積116.35公頃,收取土地出讓金4.3758億元。

【地籍管理】2010年,全面開展土地登記發證工作,對受理的每宗土地登記,在全面進行地籍調查的基礎上,嚴格把關,認真審核,基本避免了錯登、漏登和違規登記發證現象的發生,行政訴訟案件和信訪事件明顯減少。共進行土地登記發證257宗,其中,國有土地登記發證172宗,集體土地登記發證23宗,抵押登記62宗,未出現錯登現象。嚴把農村宅基地審批關,切實做到符合條件的及時批、不符合條件不批准,依法審批宅基地528宗,沒有發生因宅基地審批上訪的現象。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共計完成29個批次建設用地的報批工作,報批用地504.4232公頃。其中,城市批次15個,鄉鎮批次13個,增減掛鉤批次1個。分別為佳得福陶瓷廠、襄城公園、金潤投資有限公司、第四期標准化廠房、舒萊衛生用品有限公司等建設項目提供了用地保障。

【土地整理】完成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1個,襄城縣雙廟一十里鋪鄉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總投資2014萬元,整治土地1510.2公頃,新增耕地54.86公頃;實施麥嶺鎮半截樓省級土地整理項目,總投資1139.96萬元,整治土地649.92公頃,新增耕地35.4公頃;確定實施市投項目7個,總投資1692.71萬元,整治土地187.58公頃,新增耕地51.95公頃;實施占補平衡項目16個,整治土地691.9公頃,新增耕地63.2公頃;實施磚瓦窯整治項目3個,整治土地14.92公頃。

【礦產資源概況】2010年,完成礦產資源補償費征繳入庫3066732.48元。編制了《地質災害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劃定地質災害隱患點19處,設立警示牌30餘處,發放地質災害防治宣傳資料1500餘份。

【執法監察】2010年,繼續鞏固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成果,完善和落實分片包干、動態巡查責任制,進一步加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不斷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基本農田保護區非農建設違法佔用耕地巡查力度,並對重點區域增加巡查次數,共查處土地違法行為58宗,面積102公頃,全部進行了立案處理,年度土地違法違規用地控制在12%以內。

【信訪工作】切實督辦、督查、協調解決好國土資源方面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重點抓好集體訪,進京、進省、進市上訪。集中解決一批久拖不決的老大難問題,維護好國土部門的形象,確保一方穩定。2010年,共接到縣級以上批示件59起、86人(次),結案58起,結案率達98%以上。人訪19起、58人(次);來人、來電咨詢土地方面有關政策法律問題的有21起,都得到了滿意的答復。受理縣政府復查委員會指定復查案件10起,已有10起報結,復查率達100%。

【第十次衛片執法檢查】2010年,通過召開了全縣動員會,明確各鄉(鎮)、各部門的工作責任,建立了周報制度,組織人員對17宗圖斑地塊進行認真細致的核實確認。經認真核查,其中,7宗面積292.5畝的土地有合法用地手續,全部供應完畢;10宗、158.4畝土地為違法用地,結合縣域經濟發展的需要,對用地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後,給予其中的9宗用地補辦了用地手續,拆除復耕1宗。

(李軍民 楊小鵬)

⑶ 急求07年國家公務員申論(征地問題)分析、點評及參考答案

您好!中政申論專家為您提供服務!
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申論
給定資料
1、河北省會石家莊市西北的北焦村,是市二環路內45個城中村之一,1200多戶、3000多
人,一些外地人在村裡租房做生意,多說村民靠收房租生活。
1968年2月。河北省會從保定遷至石家莊,失去迅猛擴張,近郊土地被徵用的速度急劇加
快,修鐵路,該生活區,建機關,猖狂,醫院,學校。都在征地。71歲的原村支書陳某
說:當地土地徵用,政府不給錢,但一畝地拔2-3個民名額給村民身份由農民轉為工人,
改革開放以後,國家征地越來越多。省政府的外貿、內貿、輕工業和化工等七個廳局級
機關先後來到北焦村紮寨。村中布滿機關宿舍。北焦村因此號稱七局宿舍。
1975年,陳某還是生產大隊長,他記得70年代開始國家征地油料補貼。這些補貼主要歸
生產大隊,用於發展集體企業,村民進企業坐丁,北焦村靠土地補貼該豈料旅館、商店
,辦起了塑料廠、鞋廠等20多家企業。
當時國家規定土地按徵用前三年平均產值來補償,補償分為土地補貼,勞動力補貼和青
苗補貼三種,1971年,1畝地補貼240元;1976年,每年1畝補貼1000元。陳某說,補貼增
加是因為村民改種糧食為種蔬菜,土地產值增加了。
1986年陳卸任時,北焦村還剩下三四目的。之後,北焦村剩餘農地陸續徵用,目前只有
30多畝自留地,供村民終點菜,但多半荒草叢生。
《財經時報》2004年報道,中國過去10年間轉眼讓土地達一億畝。《中國改革》雜志20
04年引用一項條查表明。被徵用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地方政府佔20%-30%,企業40%
-50%,村級組織25%-30%。農民僅佔5%-10%地方政府採取強制性土地徵用政策。被媒體大
力地宣傳。在商業利益和政府雙重利益的驅動下,城郊農民大量失地,而不法之徒也由
此以權力尋租的方式。
從北焦村乘車行駛不到半小時,可到達西營村。西營村處在石家莊市城市地下水源一級
保護區內。工廠不讓進,企業也不讓進。但2002年8月經省里特批河北政法職業薛原准備
在石家莊市北郊徵用土地新建校區。
西營村村委會主任楊某說,當時為了爭奪學校進村,其他村都相互壓價,賤賣土地。最
後,學員傾向於在西營村征地920畝。2003年西營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決定對學院爭第一是
進行民意測驗,89%的村民同意征地,11%的村民不同意征地。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據此成
立談判小組,與學院正式談判。雙方達成的結果時,學院為每畝地支付征地補償費7萬元
,還有其他補償。
但在2004年4月一份集體上訪的材料上,至少有360多名村民簽字畫押反對上述征地方案
。西營村現有村民2000人左右,反對者佔18%以上。按《村委會組織法》的規定,涉及村
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村委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又十分之一以上的
村民提議,也應當召集村民會議。
該建設被確定為河北省2004年重點建設項目。3月,省國土資源廳和石家莊市政府同意該
項目進行工程用地的前期准備工作。但為平整土地,學院和村委會跟村民多次發生沖突
。結果時,學院派施工人員用履帶拖拉機將土地推平,村委會派人把耕地下面用來灌溉
的地下水道挖斷,致使大部分耕地閑置至今。學院原定2004年9月新生入住新校區,而到
了11月,還為破土動工。
眼球著是幾畝的果樹一顆一顆乾死,村民高某很心疼。100多畝蔬菜大棚,菜秧都長出一
寸了,他們說拆就拆。村民傅某說,一家5口共有5畝地,其中2.7畝被徵用。他說,2.7
畝地若種小麥和玉米,年收入由兩千來元,種蔬菜年收入也有兩三千元。5畝地一年收入
一萬來元,勉強夠全家一年的開銷。他說,家裡的糧食,兩個小孩上學,日常花費,都
是從地里處。村裡的一個企業也沒著落。
據村委會主任楊某介紹,到10月,學院僅付款2350萬元,只佔總額的三分之一多。其中
,2000萬元平均分給2000多個村民,每人1萬元,剩下300萬元先由村委會保管。楊說,
等省國土廳發布公告,征地款才能全部到帳,到帳後也將全部分給村民。現在村裡欠每
個村民2萬元。
1998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的補償費、安置補助
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
至十倍。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人的補助標准為該耕地被征
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按照這個標準的最高倍數乘以2000元的畝產值,西營村村
民每畝地最多獲得土地補償費2萬元,安置補償費1.2萬元,總計3.2萬元。
《土地管理法》還規定,依照上述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是需要安
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
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
倍,則西營村村民每畝地最多可獲得6萬元補償費。
如此計算,政法職業技術學院向西營村支付征地補償費每畝7萬元,似乎村民已經佔了便
宜。2003年4月,石家莊市政府公布了市區土地基準地價,將商業用地分為八集,以及每
平方米為4723元,摺合每畝94萬多元;8級每平方米為497元,摺合每畝9.9萬多元。這意
味著,西營村被徵用土地所獲得的補償,比用於商業開發,每畝最低少2.9萬元,最高少
87萬元。西營村部分村民一直想按照商業用地的市場價出讓土地。但政法職業學院建新
校區不屬於商業用途,村民的願望在現行法律和法規中找不到依據。事實上,村民沒有
權利為自己的土地定價。
西營村的情形在中國農村非常普遍。據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提供的數據,從1990年到
2002年,全國佔用耕地4736萬畝用於非農建設,今後每年非農建設用地仍需要250萬-30
0萬畝。這些非農建設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農村,那裡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畝。每佔用
一畝耕地就會造成1.4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年來至少有6630萬農民失去了土地。
專家認為,由於征地補償標准低,失地農民所獲得的補償不足以創業,政府又沒有為他
們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會保障制度。這些失地農民大都成了無地可種、無正式工作崗位
、無社會保障的流民。而中國歷史上的社會動盪,流民都成為隱患。
2、北焦村的土地所剩無幾,村辦企業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也相繼破產。從2000年起,北
焦村就陸續有村民上訪,開始六七人,到現在已有幾百人集體上訪,累計上訪1000多人
次。石家莊長安區南高營鎮西古城村,有關部門為搞土地開發,造成380畝耕地、菜地無
法耕種,至今垃圾成堆,雜草叢生,已閑置了四年。村民上訪無效後,自發組織起來,
在耕種地旁搭了間瓦房,日夜輪流看守,反對圈佔。
《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土地實行徵用。但大
量營利性商業項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義強制徵用土地,從而引發農民的群體性上訪和
干群沖突。調查顯示,農村土地糾紛已經取代稅費爭議而成為目前農民維權的焦點,嚴
重影響農村的社會穩定和發展。一家長期研究農村問題的學術機構收集到2004年來發生
的130起農村群體性突發事件,其中87起因土地問題印發,造成數百農民受傷,3人死亡
。專家認為,土地是農民生存保障,土地涉及巨額的經濟利益,這就決定了土地爭議具
有對抗性和持久性的特徵。
某研究農村經濟問題的專家提出,農村城市化進程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將原有的集
體經濟組織全部解散,農民以獨立的家庭文字個體進入城市經商、打工,但前提是必須
實現公平分配,另一種保留原有的農村社區組織,並對產權制度和組織形成進行徹底改
造,以適應城市化的進程。2004年10月底,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
的決定》,強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批權在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下放土地審批權。該《決定
》對農民最關注的征地補償作了新承諾;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
,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
予以補貼。縣級以上政府應當使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有保障。這意味著各級政府要將
土地出讓金部分轉移給被征地的農民。
部分媒體稱這個決定是土地新政,並給予較高評價。但部分上訪農民則有更高的期待
。福建廈門市海滄區霞陽村的許說,村裡的3000多畝地都被征光了,他希望中央政府真
正給農民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政府要保障農民的經濟權利,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不
要與農民爭利,更不能把農民的土地搶走給開發商,他期望征地制度改革能讓農民拿自
己的土地直接進入市場交易,有的專家,傾向於根據土地使用性質,把土地轉讓市場區
分為兩大類進行交易,以保障農民得到應有的補償。這位專家還指出,目前存在兩級市
場,政府對一級市場具有壟斷權,土地交易先由國家或集體收回,再進入二級市場交易
轉,這導致轉讓利益分配嚴重不均。
3、以占江蘇不足4.7%的面積,承載了江蘇6.2%的人口,產出了占江蘇14.8%的經濟總量
,以保護土地資源來保障發展,以保障經濟發展促進資源保護,成為寫在無錫大地上的
辯證法,據統計,江蘇全省GDP每增一個百分點,用地量為2.4萬畝。2003年,無錫GDP實
現1901.22億元,增幅達15.4%,而用地增加僅15.6萬畝,土地資源消耗量僅相當於全省
平均水平的一半。
在無錫4787.6平方公里的總面積中,山丘與水域佔47.7%,人均耕地僅0.55畝,為江蘇地
級市中最少的城市。但隨著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無錫對土地的需求量很大。無錫市政
府用嚴格的制度保護耕地,耕地佔一補一的工作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考核目標,每年以市
長令形式下發土地復墾方法,全面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明確誰開墾誰受益。連續多年
來,無錫每年都召開土地復墾流動現場會,極大激發了基層熱情。宜興原茗嶺鎮是人均
糧田而且增加耕地3400多畝,這里實施的國家級丘陵山區萬畝土地綜合開發整理項目
,被聯合國列為在我國的11個師范區之一。2001年至今,無錫關閉了沿太湖地區200多家
礦山企業,通過土地開發整理,共新增耕地4.3萬畝,相當於10餘個中心商務區。目前,
正在建造28層高的農民公寓。據測算,原來農民散居時戶均佔地超過0.5畝,住進戶公寓
後戶均佔地不足0.15畝。
4、首鋼礦業公司在各級政府部門的指導下,加大投入,加強管理,技術創新,先後完成
了大石河鐵礦尾礦庫,新水選礦廠尾礦庫,裴庄土場,羊崖山土場等一大批復墾項目,
使礦山的生態環境得到了初步的改善。經多年覆土植被,大石河鐵礦尾礦庫,如今處處
鬱郁蔥蔥,長滿了紫穗槐,三四年前還是一座沙山的新水尾礦庫,如今1200餘畝沙棘長
勢旺盛,已結出沙棘果;裴庄土場覆土種植的刺槐已經成長為一片參天大樹,好像一座
森林公園。
首鋼礦業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破壞土地,主要是采礦中形成排土場和在選礦中形成尾礦庫
,針對不同的條件,公司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攻關,採取不同方式開展土地復墾工作

排土場是采礦過程中排出的岩石,堆存場所,是人工堆積起來的廢石山,岩石裸露,陡
坡較陡。公司對排土場採取了平整、覆土、綠化的辦法。一是在采礦過程中,將采礦剝
離後表土單獨存放,以備復墾利用。二是待排土場停用後,用推土機平整,為減少工作
量,做到小平大不平,平台四周做出0.5米的土擋,防止水土流失。三是將存放的表土覆
在上部,厚度0.5米,栽種以刺槐,紫穗槐為主的水土水土保持林。首鋼採用此方法先後
使2950畝排土場披上了綠裝。
首鋼公司目前有尾礦庫3座,尹庄尾礦庫是1996年投入使用的新庫,不具備復墾條件,另
外2座尾礦均已進行了復墾。為防止水土流失,首鋼公司每年投入大量資金沿壩面堆成1
0-15米平台,砌有排水溝,保證了汛期雨水沿排水溝排走,從而防止了水土流失。在平
台和平台後斜坡上覆蓋20厘米厚的土,種植以紫穗槐為主的壩面水土保持林。經過幾年
的實踐,已完成尾礦壩綠化600餘畝,給庫區周圍的群眾建起一條綠色防護帶,有效地控
制了二次揚塵污染,也為我國固體廢物治理探索出一條新的路子。
5、從2004年起,河南省開展了整治了空心村、磚瓦窯場和工礦廢棄地的工作,計劃用
5年整治出土地150萬畝,用於縣城經濟發展用地或重新恢復為耕地。截至目前,整治出
土地46萬畝,凈增耕地總量26萬畝。全省已連續6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
不久前,鄲城縣王拱集村的李老漢得到了一份大禮,他家從村裡多分了兩畝地。空心
村整治後,該縣許多農民都像李老漢一樣享受著這份喜悅。目前,鄲城縣已完成了19個
空心村的智力,新增耕地7801.7畝。河南省國土資源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省人均
耕地只有1.23畝,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而全省從空心村、磚瓦窯場和工礦廢棄地整治
中可挖掘出土地223.4畝,可復墾耕地183.3萬畝。
6、現實的土地供應中到底存在不存在地荒?某專家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認為,在城市
特別是大型城市,仍要提供土地,支持中小戶型,支持中小戶型、中低價位商品住房的
建設用地需求,要嚴格控制大戶型和低密度的住房建設,堅決停止別墅建設。
記者了解到,長三角地區的用地雖然非常緊張,但是仍然有很大的潛力。這種潛力主
要來自與城鄉之間的統籌,來自於土地的再利用和再調整。通過存量土地的調整和再調
整,舊城舊村,老工業區和老企業改造,可以在已有土地中騰出新的用地空間,能在不
占或少佔耕地,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的前提下,實現經濟和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據悉,近幾年來,我國房地產業用地佔了全國供地總量的30%左右。一邊是建設用地
的追加,一邊是開發商叫喊地荒。問題在哪裡?閑置問題實在是地荒的一個頑疾。

2001年以來。江蘇省蘇州市區以法取消了184個項目,收回土地達6760畝。僅2005年,
蘇州市盤活存量土地2505宗,占建設用地面積的35.7%。
一位業內人士說,大量的土地閑置,主要是因為一些地方不按經濟規律辦事,盲目鋪
攤子、上項目、大面積佔用土地。同時土地管理措施不力,為一些地方變相非法批地、
盲目徵用或出讓土地帶來了可乘之機。當然,城鄉規劃之中的粗放用地也消耗了大量
建設用指標。
按照國家關於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的最高定額,一般城市人均用地面積最高標準是100平
方米,首都和特區城市最多是120平方米。但有關部門統計,我國664個城市中,城鎮居
民人均用地已達到133平方米,而世界上發達國家人均城市用地是82.4平方米,發展中國
家人均城市用地是83.3平方米。
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必須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的規模,今後土地利用必須保證60%以下是
存量土地。據了解60%的提法是新的表述,以前的表述是要求地方充分利用現有建設用地
,不佔或少佔農民用地,而沒有量化標准。
7、在許多國家或者說在全球范圍內,如何有效地利用和保護土地資源對正在增長的千千
萬萬人民來說,是生死攸關的問題。更大數目的下代人正處在更嚴重的危險境地,即目
前的生產正在毀壞將來農業賴以生存的土地資源。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全球的農
業生產必須大幅度地增長,而對具體的每一地方來說,當務之急是保護農業生產的基礎
-土地資源。應為,全球所有類型的食物的98%是在陸地上生產的,海洋和陸地水域的產
量不到2%。植物產品構成了人類膳食的92%,佔全世界膳食供給量的8%的動物產品也間接
地來自於生長在陸地上的植物。也就是說,要保持農業產品或農業生產的持續增長,必
須保持土地利用的持續性,凡谷底資源退化和不斷提高土地質量或生成潛力。土地利用
方式和農業生產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著土地退化過程也決定著土地利用的持續性。
農業生產是一個開放系統,受到各種各樣的自然環境條件的影響和限制。將集約農業方
式轉移到貧窮的農民所居住的邊際,和近邊際地區,經常導致土地退化和生態災難。因
此,不能無限制地開發利用土地,有些土地必須保護起來。
施肥、灌溉和其他投入,可以繼續獲得可觀的成功。但生態環境成本將越來越高。如目
前化肥投入區,一經發現了地下水硝酸鹽富集現象,長期使用農葯,使病蟲產生了抗性
,也污染了環境。如進一部加大化肥和農葯的投入,不但經濟效益下降,而且會造成土
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人們正在探討既能繼續增產,又不破壞水土資源環境的持續土
地利用管理方法,防止土壤與水質退化就是維護土地資源的質量和生產能力。因此,有
必要就持續土地利用管理制定評價標准,用來檢驗和檢測土地開發,利用是否是持續的

作答要求
一、 根據給定材料1、2的內容,整理一份供有關負責同志參閱的材料。(30分)
要求:概述全面,觀點鮮明,條理清楚,語言流暢,不超過500字。
二、給定資料7提出了持續土地利用管理的問題。請結合給定材料3-7,談談對持
續土地利用管理應從哪些方面評價。(15)
要求:分調作答,簡明扼要,不超過200字。
三、本題僅限報考行政執法類、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考生作答。
1、給定材料中談到了排土場、尾礦庫德綠化,空心村、磚瓦窯場和工礦廢棄地的整治
,請概括說明這些作法的目的和意義。不超過200字。(10分)
2、根據,試分別解釋存量土地和地荒的含義。(15分)
四、本題僅限報考省級(含副省級)以上綜合管理類職位的考生作答。
1、給定資料2提到把土地轉讓市場區分為兩大類進行交易,請進一步說明這兩大類
市場怎樣區分,並談談在這兩大類市場中怎樣解決農民沒有權力為自己的土地定價的
問題。不超過200字。(10分)
2、假如中央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地方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
況進行專項檢查,請列出此項檢查所查的主要內容 。 (15分)
五、請以命脈為題,寫一篇關於土地問題的文章。(30分)
要求:1、參考給定資料,自選角度,提出問題,解決問題。
2、觀點明確,聯系實際,分析具體,條理清楚,語言流暢。
3、全文不少於800字。
具體申論學習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中政申論網:http://www.zzshenlun.com/
一品公務員網:http://bbs.gwy1.com/forum.php

⑷ 諫壁鎮的經濟發展

諫壁鎮在歷史上和大市口、大西路,並列為鎮江市的三大商業區之一。
諫壁鎮位於鎮江市東郊,向來是周圍鄉村農副產品的集散地,店鋪眾多,商業比較發達。1949年解放前夕,有大小雜貨店29家,飲食店25家,還有木行、糧行、蘆席行、葯店、銀樓、旅社等。1949年解放後,在原有基礎上逐步發展。1959年以後,在此建造諫壁發電廠,城鎮人口增多。市百貨、五交化等公司在此設有關專業商店。商品市場不斷擴大,由老街遷往新街,商業中心逐漸發展到越河街和雩山街一帶。1985年,有國營、集體商業網點43個,職工500人(不含供銷社系統),年銷售總金額1650萬元。 糧油加工:中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依託諫壁鎮優越的長江岸線,於2001年初投資1140萬美元興建中盛糧油工業(鎮江)有限公司。2003年開始,公司分期投資總額達1億美元興建中盛科技產業基地。該基地以市場為導向,以油脂產業為龍頭,以油料配送、糧油營銷等為基礎,以糧油科技研發為支撐,逐步將其建設成油脂產業鏈配套齊全,上、中、下游產業群體集聚,融糧油研發、產品生產為一體的糧油產業示範基地。
鋼鐵製作:作為鎮江地區鋼鐵行業的龍頭企業——江蘇鴻泰鋼鐵有限公司,公司現已形成煉鋼80萬噸、軋材100萬噸的年生產能力,成為全市生產同類產品規模最大的企業,並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測評和取得國家工業生產許可證。2004實現銷售12.6億元,利稅2400萬元。目前,總投資8億元的「鴻泰」特種鋼項目正加緊推進,將為全鎮工業銷售超45億元挑大樑。
服裝生產:服裝生產加工業在諫壁鎮有著良好基礎,有數家現代專業針織服裝生產加工企業。中日合資鎮江吉聯時裝有限公司、中日合資鎮江渲宇服飾有限公司、中韓合資鎮江峨林服飾有限公司等企業年生產能力達到350萬單件,產品遠銷美國、日本、韓國、德國、中東等16個國家。
電子電器:電子、電器行業一直是諫壁鎮基礎產業,現有許多企業都是由原村辦企業發展起來的。鎮江市正愷電子有限公司、鎮江惠翔照明電器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都已順利通過了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並具有自營進出口權。 諫壁鎮對鴻泰鋼鐵、中儲糧、中盛小包裝油、華興造紙等龍頭規模企業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做好服務工作,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發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力爭形成諫壁鎮規模經濟梯次發展格局。積極破解難題,推進大項目建設。2008年以來,諫壁鎮對大項目實行黨政領導掛鉤責任制,一個項目、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任務分解,責任到人,全力以赴推進項目建設,並成立專門的項目報批工作組,跟蹤報批流程。同時,充分利用現有存量土地、軋石企業和「磚瓦窯」整治後閑置土地以及與京口工業園區、丹徒區辛豐鎮實現資源共享,借力發展,化解「用地難」,促進金河紙業、中儲糧、電廠新增項目早建設、早竣工、早達產。增強科技創新,提升產業競爭力。江蘇省以企業為科技投入和技術創新的主體,著力抓好鴻泰不銹鋼二期的技改工程,新上全國一流的生產線,不斷提高產品技術含量,提升產品檔次,並且提高中儲糧、中盛小包裝油生產設備、生產工藝的技術層次,打造品牌效應,促進產業向上、下游延伸,加速配套產業集聚,盡快形成糧油加工、倉儲物流產業鏈。

⑸ 2007 年國家公務員申論考什麼

一、總體情況

材料所反映的特定事實是近年來我國土地資源的徵用流轉和可持續利用問題。與06年國家公務員申論考試相比,07年的申論考試材料難度降低,但題目難度提高。下面我講結合

我們在輔導當中的解題技巧和套路做具體分析:

1.材料之間的邏輯構成及其基本內容

我們一直強調,戰勝申論考試最大的技巧就是吃透材料,用材料說話。根據申論考試的特點,我們認為考生只有在閱讀材料的基礎上,通過勾畫關鍵詞和關鍵句(例如首尾句、關聯詞、常見詞),概括段落大意,分門別類等步驟系統地把握材料的基本內容和材料與材料之間的邏輯關系,才能從整體上應對試題,從而有可能實現申論考試的高分突破。這是因為,歷年的申論材料都在命題專家的精心設計下,具有相對清晰的邏輯層次,而今年的申論材料的邏輯層次尤其清晰。

泛泛地講是關於我國土地資源的流轉和利用問題,但是具體來說,通過仔細地閱讀材料,我們應當看到,所有的材料實際上可以清楚地分為兩部分:

第1、2段材料介紹的是我國土地資源,尤其是農村的土地資源在徵用流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第3、4、5、6、7段材料講到是我國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即循環利用的問題。

這兩個部分之間是並列關系,實際上關於我國土地資源如何妥善地使用和保護現有土地存量和如何通過循環利用有效擴大土地增量兩個問題。

與第一個大問題——農村土地的徵用流轉問題相關的第1、2段材料,我們又可以按照社會現象的問題表現、問題原因和解決問題的對策的邏輯關系對材料進行概括和歸納。

不難發現,在這一部分,特定的社會事實就是農村土地的徵用流轉問題。

問題主要表現: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大量農民集體用地被國家徵用,城郊耕地被佔用面積過大,造成耕地荒廢。同時,農民利益得不到滿足,引發了農民上訪,甚至對抗事件。該問題能否妥善解決直接影響到農民生活、農村發展、農業穩定。土地徵用過程中可能產生尋租,導致腐敗。

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

政府低價徵收、高價出售,從中獲利;村委會賤賣土地,農民沒有權利為自己的土地定價;補償不足以農民創業、政府沒有為他們建立合理的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制度。

有學者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相關的對策建議:

要區分兩種市場。這是因為,我國目前土地徵用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土地徵用過程中存在兩級市場,首先是政府徵用,然後轉給其他企業,導致社會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與第二個大問題——我國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相關的第3、4、5、6、7段材料,我們也可以按照社會現象的問題表現、問題原因和解決問題的對策的邏輯關系對材料進行概括和歸納。

很明確這一部分的特定事實就是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問題。

問題表現:

土地重復利用率低,「地荒」假象,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力度不足。

原因:

土地的大量閑置;建設用地的不斷擴大,圈地現象嚴重;農葯、化肥、灌溉的過度投入破壞了土地的質量和利用率。

對策措施:

無錫、首鋼和河南在土地復墾中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以排土場、尾礦庫的綠化,「空心村」、磚瓦窯場和工礦廢棄地的整治為例。

控制土地建設總體規模,積極復墾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制定和完善「土地持續利用管理」評價標准

2.試題的難度分析

緊扣大綱出題,突出了2007年考試大綱新增加內容的考查。考試大綱新增加的內容主要是「申論材料通常涉及某一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要求報考者能夠准確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內容,全面分析問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並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礎上,形成並提出自己的觀點、思路或解決方案,准確流暢地用文字形式表達出來。」

下面我結合具體的題目,談談我自己的看法。

(1)關於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能力——要明確意識到是在考查科學發展觀

在今年的考試中,對「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能力要求有明顯提高。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能力實際上就是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通過上面我們對申論材料的分析可以看出,今年申論考試的材料延續了歷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材料的一貫風格——密切聯系熱點理論,以點帶面,反映復雜而又長期存在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

今年的申論材料盡管從表面看起來是反映了土地資源的徵用流轉和可持續利用的問題,但實際上考查的是科學發展觀的相關理論和實際問題。

第一,農村土地徵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地方政府在地方利益的驅動和扭曲政績觀的指導下對農民土地的低征高售。我們都知道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關鍵,因此這個問題與科學發展觀密切相關,並且處於科學發展觀的政治維度。

第二,征地過程中出現的上訪、群體性事件是影響社會和諧的重要因素,因此,這個問題又和和諧社會密切相關,涉及科學發展觀的社會維度。同時,材料中提到失地農民得到的補償不足以創業、政府也沒有為他們建立合理的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制度,這涉及到了農民的民生問題,也與和諧社會的理論密切相關。

第三,第3-7段材料中關於可持續利用土地的問題,實際上是通過減少污染等措施對土地資源進行高效和循環利用,這就是發展循環經濟的基本思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自然和科學發展觀密切相關。這實際上科學發展觀的經濟維度。

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個人認為,今年的申論命題是近幾年來最為經典的一次,今年的申論命題緊跟中央,關注現實,但又含而不露,很有味道。

不言而喻,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通過土地徵用流轉和可持續利用問題揭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主旨和精神是突破今年申論考試最後一個題《命脈》的關鍵所在。

(2)關於全面分析問題的能力——關鍵是「從材料中來,到材料中去」

我們一直強調,「材料是根。根基不牢,地動山搖。夯實基礎,穩如泰山。」這句話在今年的申論考試中體現的淋漓盡致。

今年的無論是第二題的「評價」、第三題的「目的、意義」,還是「名詞解釋」都需要考生具備極強的根據材料,分析問題的能力。看起來,這些題目有些無從下手,實際上,這些問題的答案都隱藏在材料里,解題的關鍵是「從材料中來,到材料中去」。

第二題,要求結合「給定資料3-7」,談談對「持續土地利用管理」應從哪些方面評價。實際上,這里的「評價」可以理解為「認知」或「觀察」的意思,因為問題問的是「從哪些方面」進行評價,而不是如何評價。因此,這里完全可以做這樣的置換。那麼理解了這一條,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那麼這個題的答案都能夠在材料中找到,實際上也就是對材料3-7的概括。第3段材料講的是江蘇省經驗,主要採取的辦法是土地復耕的問題,控制大戶採取低密度,堅決制止別墅。實際上還是採取復耕的辦法,控制土地的量。第4段材料強調土地的再利用和再調整。第5段材料講控制土地閑置。第6段材料強調建設用地的控制問題。

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我們平常訓練的尋找關鍵句的本事在這里就大有用武之地了。

第三題,讓你談「目的和意義」,實際上就是讓你談「排土場、尾礦庫的綠化,『空心村』、磚瓦窯場和工礦廢棄地的整治」的原因,也就是談「排土場、尾礦庫的綠化,『空心村』、磚瓦窯場和工礦廢棄地的整治」的好處。這個從材料當中也很容易概括,在此不贅述。解釋「土地存量」和「地荒」其實也不難,關鍵還是在閱讀分析材料。

(3)關於解決問題的能力——更加具體和務實,關鍵是找到問題的根源

提出對策解決問題的能力向來是申論考試的重點,也是難點。今年申論考試在這方面的考查既不是就某個宏觀問題或中觀問題提出對策,也不是對既有對策的有效性分析,而是對某個非常具體的微觀問題提出對策。坦率的說,這個題目是比較難的,一是因為題目非常具體,而是因為涉及相關的經濟學和管理學常識。回答這個問題不但需要考生具有較強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且需要一定的經濟學和管理學的知識積累,需要養成關注熱點問題,分析熱點問題,善於讀書看報的能力。

例如第四題第1個問題是「給定資料2」提到「把土地轉讓市場區分為兩大類進行交易」,請進一步說明這兩大類市場怎樣區分,並談談在這兩大類市場中怎樣解決「農民沒有權利為自己的土地定價」的問題。

這兩個問題是密切相關的。關於第一個問題,通過材料我們知道:有學者指出,要區分兩種市場,同時指出,我國目前土地徵用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土地徵用過程中存在兩級市場,首先是政府徵用,然後轉給其他企業,導致社會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知道,農民在土地出讓中利益受損的原因:一是當前政府土地一級市場里保持著絕對的壟斷,企業無法進入土地的一級市場,只能在土地的二級市場里進行土地交易。因此,部分地方政府通過低征高售的辦法將土地轉給企業從事商業運作,從中漁利。二是,在當前我國農村,土地的使用權(流轉權和收益權)被固化到了集體(村民小組)身上,農民個人缺乏對土地的定價權利。那麼,我們就應當想到,解決這個問題辦法就是應當區分征、占土地的用途。如果是公益性用途,必須提高征佔用地的補償標准;如果是商業性用途,必須引入市場機制。也就是說,按照材料中學者的觀點,應當把土地市場區分為商業性用途的土地市場和公益性用途的土地市場。允許企業進入到土地一級市場進行商業性用途土地的交易,從而打破政府的壟斷。並且要把土地的使用權固化到農民個人身上,使農民在轉讓土地時有討價還價的定價權利。

那麼理解了一點,這個題的答案就有了:

l、兩類市場是公益性用途的土地市場和商業性用途的土地市場

措施

①打破農村集體對土地的壟斷,把土地使用權固化到農民個人身上,使農民在轉讓土地時有討價還價的定價權利。

②打破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允許企業進入到土地一級市場進行商業性用途土地的交易,使農民在轉讓土地時有討價還價的機會。

實際上這個題目的答案在我編著的《申論萬能寶典》的第134頁有明確的解釋。

第四題的第2個問題:假如中央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地方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請列出此項檢查所查的主要內容。(15分)

回答這個問題的思路實際上比較簡單的。就是思考三個問題:補償費應該發多少?是否發到位?三是徵用土地的用處。

土地補償費應當是「土地面積×每畝單價」,那麼這里就涉及了兩個方面:一是在徵用土地時,對農民土地的面積核算是否准確;二是每畝土地近幾年的平均產值以及補償標準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故意壓低標準的問題。

補償費是否發放到位的問題又涉及幾個方面:一是補償費是否發出;二是補償費是否按標准發出;三是補償費是否真正發到了農民手中,還是被擠占挪用。

徵用土地的用處就是看徵用土地的興建項目

二、解題思路分析

其實,有了上面的分析,大部分的題目都已經解決了,現在我們重點來分析一下第一題和最後一題。

第一題:根據「給定材料1、2」的內容,整理一份供有關負責同志參閱的材料。(30分)

要求:概述全面,觀點鮮明,條理清楚,語言流暢,不超過500字。

這個題目延續了歷來申論考試的傳統,第一題就是概括主要內容。但是今年的這個題有一定難度,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沒有明確說概括什麼;二是要求供負責同志參閱。實際上,這只是形式上的變化而已,這道題其實和去年的第一題一樣,就是讓你寫一個情況綜述,概括材料1-2的主要內容,並且要在開頭明確點名「供領導參閱」的字眼。其他部分就可以按照我們的概括主要內容的萬能模式來談。

現將農民集體用地被國家徵用過程中存在的相關問題整理如下,供領導參閱。

材料反映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土地徵用問題雖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仍存在很多問題。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大量農民集體用地被國家徵用,農民利益得不到滿足,引發了農民上訪,甚至對抗事件。河北北焦村和西營村土地徵用情況比較有代表性。

河北北焦村土地徵用基本情況為:第一,幾乎所有耕地都已被佔用,目前僅餘30多畝耕地;第二,農民獲得補償費用過低,無法滿足農民的損失。

西營村土地徵用基本情況為:第一,補償費用低。第二,目前為止職業技術學校只付給西營村補償費用總額的1/3。第三,村委會違反《農村委員會組織法》,賤賣土地。第四,上訪。

有專家認為造成農村土地徵用問題的原因主要是:政府低價徵收、高價出售,從中獲利;村委會賤賣土地,農民沒有權利為自己的土地定價;土地補償不足以農民創業、政府沒有為他們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會保障制度。

這些問題的存在,使無地無業農民增多,直接影響到農民生活、農村發展、農業穩定,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發展。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正在或即將採取多種措施進行應對。我國政府已下發《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范審批權,並對補償作了新的承諾:補償已達到法定上限仍不足以使用權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也有專家認為將土地轉讓市場區分為兩面大類進行交易,可以得到農民得到應有補償。

第五題:請以「命脈」為題,寫一篇關於土地問題的文章。(30分)

要求:1、參考給定資料,自選角度,提出問題,解決問題。

2、觀點明確,聯系實際,分析具體,條理清楚,語言流暢。

3、全文不少與800字。

我個人認為這個題出的非常有意思,從題目的要求上充分體現了申論文章既嚴肅,又活潑的風格。以「命脈」為題非常藝術,從形式強調了申論文章的活潑性。但是我們的學員和明眼人應當看到,題目的具體要求還是要求你寫一篇特殊的、官樣的議論文——申論文章。如果你看到題目「命脈」,就把它發揮為一篇洋洋灑灑、個性飛揚的雜文評論,那麼你可就大錯特錯了。不管它的題目如何,這個文章還是要按照我們的要求來寫。

參考例文題綱:

標題:命脈

第一部分:提出問題

首先指出土地是人類,尤其是農民的命脈。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大量農民集體用地被國家徵用,農民利益得不到滿足,引發了農民上訪,甚至對抗事件。與此同時,大量的農村土地沒有得到可持續利用,出現了地荒的假象。因此,我們必須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切實地規范土地的徵用流轉,有效地開發和保護土地資源刻不容緩。

第二部分:分析問題出現的原因,論證採取措施的必要性

原因:(1)土地資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價值難以有效發揮。(2)土地徵用補償標准不合理,單純從短期來考慮農民以後的生活保障問題。(3)農地徵用程序不規范,將農民置之度外。

必要性:該問題能否妥善解決直接影響到農民生活、農村發展、農業穩定。

第三部分:提出對策

各級政府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規范政府行為,注重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真正開發好、利用好和保護好我們的命脈——土地資源。

(1)地方政府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維護好廣大的農民的在土地問題上的切身利益,規范土地徵用行為。

(2)建立健全土地徵用方面的法律法規,用法律手段規范農地徵用用途,以市場為導向完善農地徵用補償政策,完善土地徵用程序,建立一套完備的農地徵用體系是眼前的當務之急。

(3)對失地失業農民要為其就業和創業提供各種便利條件,健全各類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和體系。

(4)堅持可持續利用土地的方針,加大投入、加強管理、提高創新,採用多種技術手段促進土地資源的循環利用。

第四部分:結尾

總之,不斷吸取教訓,總結經驗,採取多種措施切實保護好土地這一關系國家民生的命脈,對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發展軌道、走上社會和諧之路,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意義重大而深遠。

⑹ 江蘇宅基地具體的處理司法解釋,謝謝!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次修正)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1987年6月26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1989年6月30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1994年2月22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陸地、水域、灘塗等一切土地。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必須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針,全面規劃,加強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亂佔耕地和濫用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土地,依法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國家根據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徵用。被征地單位和承包經營土地的個人,應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
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是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土地的國家行政機構。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主管土地調查、登記、統計,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土地徵用、劃撥和權屬變更的審查報批、發證;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利用和保護依法進行檢查和監督,查處違法佔地案件;會同有關部門解決土地糾紛,做好協調工作;調查研究,解決土地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鄉(鎮)應在行政編制人員中指定專人負責土地管理工作,村設兼職土地管理員。
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應根據土地統一管理的要求,做好土地的規劃、管理、使用和保護工作。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使用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的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接受當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的管理。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六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
第七條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的用途管好用好所使用的土地。
國家建設依法徵用的集體所有土地,屬國家所有,用地單位只有使用權。
第八條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依法需要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者因買賣房屋,轉讓、調撥土地上的附著物而涉及土地使用權變更的,必須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
第九條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第十條使用國有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土地管理部門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單位或個人的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使用證書:
一、用地單位已經撤銷或搬遷的;
二、未經原批准機關同意,連續兩年未使用的;
三、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的;
四、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第十一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報請當地人民政府處理。跨行政區域的土地爭議,由爭議各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報上一級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土地上的青苗、林木和附著物。
第三章土地的利用和保護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會同統計及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進行調查統計,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使用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申報。調查統計的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土地資源情況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要,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確定年度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的控制指標,報經上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四條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協調。在城市規劃區內,新的工業建設項目和其他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城市規劃選址定點。
城市蔬菜基地,應安排在郊區、遠郊區。經規劃確定的城市蔬菜基地應保持穩定,不得佔用或徵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佔用、徵用的,除按審批許可權報批外,並按省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新蔬菜基地開發基金。
第十五條佔用城鎮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佔用耕地從事非農業生產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第十六條開發國有荒山、荒地和灘塗,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個人使用;用於非農業生產建設的,按國家建設用地審批程序辦理。
第十七條嚴格控制佔用耕地、林地新建磚瓦窯廠。市、縣人民政府應根據不同地區的土地資源情況,統一規劃,加強管理。
一、在丘陵地區和有廢地、廢河等土源可以利用的地區,發展磚瓦商品生產,滿足國家建設和城鄉人民生產、生活的需要;
二、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鄉(鎮),對現有的磚瓦窯廠應認真進行清理和整頓。有土源的,繼續辦好;無土源的,應限期停產;
三、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下的鄉(鎮),禁止使用耕地建磚瓦窯廠。已建的,除有土源者外,應限期停產;
四、燒窯、挖砂、開山採石等使用後的土地,由用地單位或個人負責墾復,恢復利用;不能墾復利用的,按照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分別由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第十八條禁止在耕地、林地和水利工程、風景名勝、文物古跡等保護區內取土、墳葬。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護耕地,維護水利排灌工程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治土地沙化、鹽漬化和水土流失,制止荒廢、破壞耕地的行為。
國家建設和鄉(鎮)村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第四章國家建設用地
第二十條國家建設需要徵用集體所有土地和使用國有土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基本建設程序規定批準的初步設計和規劃部門確定的選址定點等文件,向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在土地管理部門主持
下,由建設單位、被征地單位和有關單位,擬定征地方案和補償、安置協議,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辦理征地有關手續,劃撥土地。
被征地單位和建設用地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補償、安置協議,保證將被徵用的土地及時交付使用。建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選址定點、用地數量、范圍和用途進行施工。工程結束時,應及時報請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符合批准用地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給土
地使用證書。
防洪搶險、緊急軍事行動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的土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先用後辦報批手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先用後批。
第二十一條徵用土地的審批許可權:
一、徵用耕地一千畝以上,一級基本農田五百畝以上,其他土地二千畝以上,由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准;
二、徵用耕地三十畝以上,蔬菜地三畝以上,其他土地五十畝以上,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徵用耕地三畝以上、三十畝以下,蔬菜地三畝以下,其他土地十畝以上、五十畝以下,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徵用耕地三畝以下,其他土地十畝以下,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一個建設項目,同時徵用有耕地、蔬菜地和其他土地的,省、市、縣人民政府一次對各類土地的審批許可權除執行前款規定外,合計畝數不得超過本級政府批准徵用「其他土地」的審批許可權。
交通、水利、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應當盡量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確需佔用基本農田的,必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經批准同意進行建設的,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建設用地審批許可權和程序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城市郊區徵用土地的審批許可權,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嚴格執行審批許可權的規定。一個建設項目需要使用的土地,應根據總體設計一次申請批准,不得化整為零越權審批。分期建設的項目,應分期征地,不得先征待用。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
1.徵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
2.徵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徵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徵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准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徵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
違章建築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後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築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三、安置補助費
1.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徵用每畝耕地安置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
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徵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於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徵用房屋和其他建築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按照本條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五、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於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鎮)村商定處理,用於組織被征地單位發展生產、安排多餘勞動力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佔用。
六、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徵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准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因國家建設徵用土地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被征地單位、用地單位和有關單位,通過發展農副業生產,興辦鄉(鎮)村企業和服務性行業等途徑,進行安置;安置不完的,由勞動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優先安排符合條件
的人員到有勞動力計劃指標的用地單位或其他集體所有制單位、全民所有制單位就業。其中,安排到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人員,農業戶口可以轉為非農業戶口,並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
被征地單位的耕地全部被徵用或征地後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足零點一畝的村民小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人民政府批准,被征地單位原有的農業戶口可以轉為非農業戶口。剩餘的零星土地交給當地土地管理部門作為國有土地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條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和其他納稅的土地,應減免農業稅。
第二十五條依法開采地下礦產資源造成地面塌陷的集體所有土地,應盡量改造利用。不能耕種的塌陷土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征地處理,但補償安置標准應該適當降低。屬於國家所有的塌陷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統一安排使用,也可以安排給用地單位改造利用

第二十六條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因堆放材料和運輸通道等需要的臨時用地,應盡量在征地范圍內解決。確實無法解決的,由建設單位在申請徵用土地時一並向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准後,與有關單位簽訂臨時用地協議,並按該土地年產值逐
年給予補償。建設單位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使用期滿,應及時歸還土地,並負責恢復生產條件,或支付相應的復耕費用。
建設單位為選擇建設地址需要對土地進行勘測的,架設和鋪設地上、地下管線以及進行地質勘探或其他野外作業需要臨時用地的,必須報經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並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被徵用土地上的墳墓,由征地單位報請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公告墳主限期遷移,並支付遷墳費;無主墳墓,由用地單位代遷或深埋。
第二十七條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應允許農民收獲,不得鏟毀;在一個耕種收獲期內因故暫不使用的已征土地,應允許農民繼續耕種。
第二十八條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按照國家建設用地的規定辦理。
全民所有制企業、城市集體所有制企業與鄉(鎮)村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興辦的聯營企業,需要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規定實行徵用,也可以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協議將土地的使用權作為聯營條件。
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需要使用國有土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使用國有土地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變更用途或停業的,土地應及時退回國家,房屋作價處理。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與土地所有單位簽訂臨時用地和補償協議。
第二十九條國家建設需要使用的國有土地,按照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程序和審批許可權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劃撥。使用國有荒山、荒地的,無償劃撥;使用其他單位和個人已經劃撥的國有土地,原使用單位受到損失的,建設單位應按照對土地的投入、青苗、附著物等受損失的實
際情況給予合理補償。原使用單位需要搬遷的,建設單位應負責搬遷。
國有農、林、牧、漁場(圃)和機關、團體、學校、廠礦等企業、事業單位,在其所使用的土地上進行非農業生產建設或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徵求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並依法報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章鄉(鎮)村建設用地
第三十條鄉(鎮)村各項建設用地,應當按照合理布局,節約用地的原則,制定規劃,經村民大會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後,由鄉(鎮)人民政府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城市規劃區內的鄉(鎮)村建設規劃,應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農村居民住宅建設、鄉(鎮)村企業建設、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必須按鄉(鎮)村建設規劃進行。
鄉(鎮)村建設依法經批准使用集體所有的耕地,相應減免農業稅。
第三十一條農村居民建房,按鄉(鎮)村建設規劃須使用耕地或國有土地的,應當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耕地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農村居民建房不得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戶、非農戶,方可向所在地的村(組)申請宅基地:
一、統一規劃建設的居民新村(或居民點)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二、原有宅基地面積低於本《辦法》的規定標准,有的子女已經達到婚齡,居住擁擠,確實需要分居的;
三、經批准回鄉落戶定居的離休、退休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工、軍人、華僑、僑眷等需要安排宅基地的。
第三十二條農戶宅基地的用地標准(包括居住用房和附屬用房建築用地、庭院、家前屋後少量綠化地),根據鄉(鎮)人均耕地不同情況,以戶為單位確定。經濟條件許可的,應鼓勵建樓房。其標准為:
一、城鎮郊區和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下的鄉(鎮),每戶宅基地應少於零點二畝;
二、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二畝以下的鄉(鎮),每戶宅基地為零點二畝至零點三畝;
三、丘陵、山區和人均耕地在二畝以上的鄉(鎮),每戶宅基地可以多於零點三畝,但最多不得超過零點四畝;
四、住房和附屬建築物的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的百分之七十。不得以自留地、飼料地抵算宅基地。
不同地區使用宅基地的具體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在本條規定的限額范圍內,根據鄉(鎮)人均佔有耕地的情況,作出規定。
經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由主管單位發准建證;房屋建成驗收符合規定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發給宅基地使用證書。
老宅基地面積超過本《辦法》規定標準的,應通過實施鄉(鎮)村建設規劃,調整居民點,更新改造舊房等途徑,逐步將多佔的土地收歸集體。
出租房屋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出賣房屋的,應將宅基地退還集體,注銷宅基地使用證書;買賣房屋的農戶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換發宅基地使用證書。
遷居、拆除房屋後騰出的宅基地,退還集體,統一安排使用,注銷宅基地使用證書。
第三十三條城鎮規劃區內的非農業戶居民、職工、國家工作人員建住宅用地,由城鎮建設部門按照城鎮規劃統一征地,集資統建,或報經批准由所在單位統建。確有必要申請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建住宅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參照本《辦法》徵用土地的規定,支付補償費和安置
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鄉(鎮)村企業建設用地,必須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批準的其他文件,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本《辦法》規定的審批許可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鄉(鎮)村企業建設用地標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生產規模,另行制定。
鄉(鎮)企業建設使用村(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負擔能力,參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給被用地單位以適當補償,並妥善安置農民的生產和生活。
第三十五條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的土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本《辦法》規定的審批許可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被用地單位的土地調整和補償安置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條鄉(鎮)村各項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未經原批准機關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批准後一年未使用的土地,應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繼續耕種。
第三十七條農村專業戶、個體工商戶和經濟聯合體等從事非農業生產需要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的,應持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向所在村(組)提出用地申請,商訂協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規定許可權審批。
農民自理口糧進城經商、務工、從事運輸業和服務性行業,需要使用土地的,應向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參照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辦理。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八條對執行《土地管理法》和本《辦法》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一、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
二、同違反土地法規、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作斗爭做出貢獻的;
三、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
第三十九條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以及超過批準的用地數量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對非法佔用的土
地,每畝處以三百元至一千元的罰款;對非法佔地的單位主管人員和主要經辦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農村居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
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應比照前款從嚴處理。
第四十一條無權批准徵用、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批准文件無效。非法批准佔用的土地,按本《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處理。對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單位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收受賄賂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
責任。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一律無效,沒收違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並可對當事人處以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侵犯或者非法變更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非法變更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無效。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破壞土地資源,非法取土、挖沙、採石、采礦等,嚴重毀壞耕種條件的,或因開發土地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鹽漬化,故意拋荒,使農業生產受損失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和糾正,並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一至三倍處以罰
款。
第四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門、有關部門非法佔用被征地單位和個人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城市新蔬菜基地開發基金的,由本級或上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退賠,並可處以非法佔用款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對主管人員及主要經辦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個人非法佔用的,以
貪污論處。
第四十四條在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過程中,拒不執行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或者煽動群眾鬧事、阻撓國家建設的,進行批評教育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在執行《土地管理法》和本《辦法》的過程中,利用審批土地、變更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調處糾紛,發放證件等職權,營私舞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貪污國家、集體財物和侵佔個人財物,情節輕微的,進行批評教育,退出非法所得,並給予行政處
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分,由當事人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決定並執行。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除依法可由鄉(鎮)人民政府決定執行者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作出決定。當事人對處罰決定
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復議,也不起訴,又不履
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處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拒絕、阻礙土地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治安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本《辦法》規定的罰款,上繳同級地方財政。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使用土地的管理辦法,按《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十八條各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2年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江蘇省<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實施辦法》和1983年10月22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江蘇省村鎮建設用地管理實施辦法》同時廢止。省、市、縣過去發布的土地管理文件、規定,與《土
地管理法》和本《辦法》相抵觸的,以《土地管理法》和本《辦法》為准。
附: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
(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1997年7月31日公布施行)

⑺ 個人整治廢棄磚瓦窯的費用能要求村委補償嗎

法律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佔、挪用被徵用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七十九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⑻ 項城市國土資源局

項城市位於河南省東南部,是河南省重點擴權市,享有省轄市經濟管理權和社會管理權。全市轄3鄉、12鎮、6個辦事處,總面積1078.3521平方公里,人口117萬人。

郭劍 黨組書記、局長

張亞東 主任科員

田金偉 副局長

高有升 副局長

谷志明 副局長

陳傑 副主任科員(女)

袁春紅 副主任科員(女)

劉光華 副主任科員

鈕朝陽 副主任科員

龍松濤 副主任科員

孫傑 執法監察大隊隊長

郭劍簡介:項城市人,1973年1月出生,漢族,在職研究生,中共黨員。1991年9月參加工作,歷任項城市委組織部科員、項城市丁集鎮副鎮長、項城市委辦公室科長等職;2006年,任項城市國土資源局主任科員;2008年1月至今,任項城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內設6股1室:地籍與測繪管理股、土地利用與用地管理股、地質與礦產管理股、耕地保護規劃股、計財股、人事科教宣傳股、辦公室(信訪接待室);下屬5個二級機構項城市土地儲備發展中心、項城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項城市地產中心、項城市土地交易所、項城市土地整理中心;轄水寨、蓮花、東方、千佛閣、花園、光武、南頓、永豐、范集、孫店、三店、李寨、賈嶺、秣陵、鄭郭、官會、王明口、丁集、新橋、付集、高寺21個鄉(鎮)辦事處基層國土資源所。現有幹部職工418人。

【土地資源】項城市土地總面積1078.3521平方公里。其中,農用地面積為80592.27公頃(耕地面積77847.33公頃,其中基本農田面積65849.82公頃;園地面積73.29公頃;林地面積2671.65公頃);建設用地面積20636.45公頃(其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7011.99公頃,交通運輸用地3624.46公頃);其他土地135.10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6471.39公頃。

【耕地保護】不斷完善耕地保護責任機制,明確各鄉鎮、辦事處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和標准農田保有面積的任務。層層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完善市、鄉、村、組、農戶五層責任體系,新設基本農田保護標志牌4處,保證了96.3萬畝基本農田和116.16萬畝耕地紅線不突破,連續11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度,通過主動爭取、整治置換等措施,共組織年度計劃指標報批三個批次,面積673畝,各類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得到保障。以產業集聚區為例,多股室聯合辦公,簡化報批手續,蜀中制葯、紡織公司、農資物流、糧油儲備等一批重點項目用地得到保障。

【地籍管理】扎實抓好二次土地調查和地籍管理工作。在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中,加強領導,強化培訓,周密組織,全面推進,完成了項城市1078.35平方公里的外業調查和內業建庫。農村土地調查、基本農田上圖和城區調查成果順利通過了省級預檢。進一步規范了土地登記發證,達到了「權屬合法、面積准確、四至清楚、無糾紛」的標准。

【土地資本運營】在全周口市率先探索土地徵收新程序,政府明確下文鄉(鎮)、辦事處為征地主體,實行「宗地清算」新機制。創新服務模式,多股室現場聯合辦公,征地迅速、效果明顯。2010年度,共完成了項城一高分校、農資物流中心、光武加油站、糧油儲備庫、帥克葯業二期等土地徵收任務,面積750畝;加快了土地出讓,加速了資產變現。完善國有土地「招拍掛」出讓程序,建立土地出讓中介機構儲備庫,推行公開搖號選取中介機構和超出底價部分實行現金獎勵辦法,拉大級差地租,充分顯現土地價值,加快土地資產變現。2010年,共成功拍賣土地9宗,收取土地出讓金1.067億元。

【土地綜合整治】大力開展土地復墾整理,從守資源向建設資源過渡。集中建設連片標准農田,以實現居住集中、資源集聚、用地集約、效益集顯的目標。賈嶺、秣陵兩個省投土地整理項目和新橋市本級補充耕地項目實際到位資金超過1821萬元,外業工程已全部竣工,共新完成土方37.51萬立方米,打機井230眼,修田間道路32.04公里、混凝土路9.04公里,建橋涵29座,開挖溝渠17.90公里,種植防護林33045株,新增加耕地69.93公頃。

【粘土磚瓦窯整治】鞏固粘土磚瓦窯廠治理整頓成果,嚴防死灰復燃,組織了2次大規模強制拆除行動,拆除死灰復燃窯廠4座,28座窯廠在取得相關手續後轉型為新型牆材企業。2010年12月,項城市的粘土磚瓦窯廠整治工作順利通過了周口市督察組的暗訪。

【征地拆遷補償】嚴格依法按規定征地,嚴格補償安置、社會保障等措施落實情況的審查。全面調整了征地補償區片綜合價,征地補償標准從原來的每畝31500元提高到38200元。

【節約集約用地】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牢牢把住建設用地項目准入關,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堅決核減不合理用地,做到節約集約用地工作從源頭上抓起。積極配合做好產業集聚區節約集約用地水平評價工作,順利通過上級主管部門的成果驗收。截至2010年底,產業集聚區共引進企業27個,工業用地容積率達到1.2,單位土地平均投資強度達到1950萬元/公頃,在不增加土地面積的情況下,產值翻了兩番。

【信息化建設】緊緊圍繞「金土工程」的要求,認真做好行政審批管理系統、城鎮地籍管理系統、農轉用網上報批系統、建設用地供應動態監測系統等的完善、應用、維護和各類資料庫整合工作,注重數據更新,確保信息成果及時應用。加強網站建設管理,及時發布信息,回復網友問題,搭建便民利民的橋梁。

【基層所建設】制定了基層國土所規范化建設方案,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工作流程,強化人員培訓,大力提升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項城市21個國土資源所均有獨立辦公場所,配有監察車輛,全部實行掛牌上崗,建成了2個省級優秀所、4個先進所、10個標准所,在基層站所行風評議工作中均名列前茅,形成了機構健全、職責到位、設施完善、基礎保障的基層所管理新格局。

【執法監察】開展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集中整治違法違規用地。項城市共有衛星遙感監測圖斑15個,涉及用地19宗,佔地總面積430.71畝。項城市國土資源局積極行動,逐宗現場核查,健全檔案,同時做好協調匯報,除漯阜鐵路是國家重點項目外,其他違法佔地比例降至0.67%,遠遠低於國家規定的15%的問責標准,被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通報表揚。加大查處城區重大土地違法案件。爭得項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視與支持,結合國土資源系統「兩整治一改革」活動,在全市開展聲勢浩大的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專項治理行動,把城區改變用途、小產權房列為重點,查處了原項城國稅局、文武學校、清華園三期、百文公司、原公安局看守所等9個重點案件,一批多年遺留的棘手案件正逐步得到消化處理。

【信訪工作】對重點、難點問題或影響較大的信訪件實現了主要領導督辦、分管領導包辦、系統上下合辦。推進信訪維權、維護群眾國土資源領域的合法權益,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及時、有效、就地解決群眾信訪問題。2010年共辦理舉報電話13件,受理來信來訪33件,通過法制宣傳和政策疏導,對來信來訪的問題全部進行了妥善處理,報結上級轉辦案件52起,解決了6起長達十數年甚至20多年的遺留案件,切實做到了息訪、息事、息訴。特別是在「兩會」、世博會期間,全體人員不休息,認真細致排查不穩定因素,堅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確保沒有赴省進京等非正常上訪案件發生。

(李冉)

⑼ 開封市國土資源局

開封古稱汴梁,位於河南省中東部,在中國版圖上處於豫東大平原的中心位置,是國務院首批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優秀旅遊城市、我國八大古都之一,中原城市群和中原經濟區核心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全省文化產業發展的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城市、旅遊景區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城市、文化改革發展試驗區。開封距今已有2750年的建城史、2300餘年的建都史,春秋時期,鄭庄公在此修築儲糧倉城,定名為「啟封」,取「啟拓封疆」之義,後避漢景帝劉啟之諱改名為開封。戰國時期的魏,五代時期的後梁、後晉、後漢、後周,北宋和金均定都於此,素有「七朝都會」之稱,現有各類文物遺址遺存一萬余處,重要古跡263處,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3處,國家「4A」級景區8個,具有「文物遺存豐富、城市格局悠久、古城風貌濃郁、北方水城獨特」的顯著特色。全市土地總面積6240平方公里,人口527萬人,耕地面積42.88萬公頃,市區面積546平方公里,人口85萬人。市轄蘭考縣、開封縣、杞縣、通許縣、尉氏5個縣和金明區、鼓樓區、龍亭區、順河回族區、禹王台區、開封新區6區。

李學耕 局長、黨委書記

薛冬 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女)

李炳讓 副局長、黨委委員

宋寶剛 副局長、黨委委員

薛蔚奇 調研員、黨委委員

胡偉 副局長、黨委委員

馮海彬 副局長、黨委委員

戚培軍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何濤 副局長、黨委委員

李學耕簡介:河南南陽鎮平縣人,1956年10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1974年2月,在南陽鎮平縣馬庄公社下鄉;1976年9月,內鄉師范學校學員;1991年5月~1999年1月,在河南省建築四公司,歷任辦公室副主任,黨委副書記、副經理,黨委書記、總經理等職;1999年1月~2003年3月,任開封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2003年3月~2010年,任開封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委書記。

【機構設置】開封市國土資源局位於開封市包公湖南路11號院,為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市土地、礦產管理等工作。2010年底,全系統有職工400餘人,內設辦公室、規劃科、耕地保護科、用地審批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產權產籍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等9個科室;局屬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土地管理事務所、土地監察大隊、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城區國土資源分局5個二級單位;轄蘭考、開封、杞縣、通許、尉氏5個縣國土資源局。

【土地資源】據2010年土地變更調查統計,全市土地總面積62.40萬公頃,其中耕地417316.00公頃(可調整為耕地的其他地類21512.98公頃)、園地4345.80公頃、林地43061.98公頃、草地655.43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95334.1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9242.7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9127.40公頃、其他土地4938.62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開封市進一步健全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嚴格耕地保護責任制的落實。市、縣(區)、鄉(鎮)政府間層層簽訂年度責任目標書,耕地保護責任逐級量化落實到了村組、農戶、地塊。年內設置基本農田三級保護固定標牌389塊、宣傳標語1800多條,基本農田達到了全覆蓋。不斷加快推進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建設,2007年和2008年9個項目全部完工並通過驗收,2009年項目已上報省廳待批。通過不斷加強建設項目用地與補充耕地掛鉤管理,2010年建設佔用耕地1050.8431公頃,補充耕地1051.2293公頃,實現了占補平衡有餘,確保耕地連續12年實現總量動態平衡。

【建設用地報批】2010年,開封市國土資源局積極主動地保障了國家、省級擴內需、保增長項目用地。全年報批土地30137畝。全市供地總量達14948.87畝,其中保障性住房供地660畝。通過進一步轉變作風,從過去「提前辦」向「辦提前」轉變,提前預測,提前報批,暢通綠色通道,簡化報批手續,對擴內需、保增長項目和全市綠卡企業做到隨到隨辦,限期辦結,快捷高效地保障了重點區域、重點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求。

【節約集約用地】2010年,開封市政府重新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若干意見》,嚴格按照國家、省確定的建設用地控制標准供地,全面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對國家明令禁止的建設項目和限制類的建設項目,堅決不予供地。認真開展「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檢查行動,積極盤活關閉、重組、破產和改制企業土地資產,支持企業兼並重組,年內,處置批而未征、征而未用土地184.77公頃,盤活存量土地3306畝。大力開展節約集約用地模範縣(市)創建活動,制訂了《開封市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區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確定開封縣和開發區為試點單位,以點帶面,穩步推進,確保創建活動取得實效。

【磚瓦窯廠整治】2010年,繼續推進黃河灘區磚瓦窯整治,在集中整治期間,停電整頓276座,並督導全部停電到位。

【土地使用權出讓】嚴格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拍掛」出讓,加強土地儲備,嚴控土地市場,提高土地效益。2010年,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經營性土地共11批,成交52宗,成交土地3953.23畝,市本級收繳土地出讓金39億元,土地凈收益超過9億元。工業用地成交13宗,出讓土地面積1813.65畝,出讓金額2.679億元,為城市建設聚集了資金。

【土地規劃管理】2010年,加快新一輪土地規劃修編步伐。市級規劃已通過國土資源部審核並報國務院待批;縣級規劃全部通過省政府批復;鄉級規劃已經市政府批准。2010年省國土資源廳下達全市新增建設用地指標8805畝,其中農用地6930畝(耕地佔4785畝);省廳獎勵農用地指標1000畝,其中耕地佔1000畝。合計全省下達新增建設用地指標9805畝,其中農用地7930畝(耕地佔5785畝)。年內沒發生超計劃用地現象。

【執法監察】2010年,開封市逐步建立「預防在先,預防與查處相結合」的執法監察新機制,完善政府牽頭、各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機制,集中開展衛片執法和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整治行動。十次衛片檢查監測到的213個圖斑、196宗用地情況全部核實到位,全市25宗違法用地佔用耕地面積151.76畝,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面積的3.2%,全市實現了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不超過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10%的目標。2010年全市發現並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73宗,其中當年新發生案件61宗,立案61宗,結案59宗,涉及土地面積26.01公頃,其中耕地13.13公頃,當年新發生案件立案率100%,結案率96.72%。查處歷史隱漏案件12宗,結案9宗,涉及土地面積7.08公頃,其中耕地6.77公頃,總結案率93.15%。

【信訪穩定】2010年共接省廳批轉、交辦案件7件,全部按期辦結,信訪事項結案率100%;直接受理案件22起,按期辦結率100%,群眾滿意20起,群眾滿意率90%,全年無重大集體訪和非正常上訪,較好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機構改革工作】2010年,開封市政府開展機構改革,國土、房產職能分離,房產管理職能劃到市住建局,大部分局屬單位和人員分走。為保證機構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局黨委多次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一是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搞好服務。市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召開後,局黨委立即行動,成立了工作機構,把「換位思考,以人為本,分步實施,平穩過渡」作為這次機構改革工作的指導思想。局分別召開了黨委會、局系統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會和局機關幹部職工大會,分層次動員教育,統一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明確既要穩步推進機構改革工作,同時要做好當前各項業務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確保業務工作不斷檔,做到兩促進、兩不誤。二是周密計劃,嚴密組織,穩步推進。根據市委、市政府對機構改革工作的要求,局黨委結合實際,在確保穩定和業務工作不斷檔的基礎上,分步進行,妥善安排好局機關老幹部、局機關借調人員、局機關隨職能劃轉到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在確保穩定前提下,局屬8個房產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共2700餘人已移交住建局,實現平穩過渡,圓滿完成了機構改革任務。

(荀繼珍 葉森)

⑽ 無錫的免費旅遊景點有哪些

一、運河公園


運河公園西臨惠山,三面環水。園基原為無錫米市和新中國成立後糧油運輸、倉儲、加工業的集中地,現在結合20世紀工業遺產保護,該園將成為集米市文化、運河文化、體育文化、娛樂文化、生態綠化、旅遊休閑為一體的綜合性開放式大型城市花園。

二、惠山古鎮


無錫惠山古鎮地處無錫市西、錫山與惠山的東北坡麓,京杭大運河緊靠其北流經。無錫史前文化距今已4000餘年,有錫山先民施墩遺址。它以地理位置獨特、自然環境優美、古祠堂群密集分布為特色,是無錫老街坊風貌保存完好的唯一街區。2006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公布惠山古鎮祠堂群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惠山古鎮已被納入世界文化遺產預備錄名單。

三、管社山


管社山濕地公園位於華東療養院和渤公島之間,地處太湖、蠡湖、梁溪河銜接處,山水相依,人文豐富,沿湖數個觀景平台伸入水面,湖中木棧橋蜿蜒伸展,岸灘草木蔥綠。而深秋時節,蘆花掩淺洲,殘陽映寒流。湖上系纜猶躊躇,念君處,已深秋,也確實是美不勝收。

四、長廣溪濕地公園


長廣溪濕地公園位於江蘇省無錫市西南郊,是連接蠡湖和太湖的生態廊道。它西依山軍嶂山,北連蠡湖,東鄰大學城,南靠太湖,依山傍湖,地理位置和自然環境非常優越。是全國十個國家城市濕地公園之一。

五、寶界山林公園


寶界山林公園坐落於寶界雙虹橋南堍,西接黿頭渚風景區山體,東至蠡湖西岸,與湖畔片區組成山水相依相融的又一湖濱勝景。為滿足未來旅遊觀光需要,在寶界山頂興建無錫新城地標,在兩湖夾一山的絕佳位置上,與鹿頂迎暉形成雙峰對峙,北望黿頭渚,南眺琿埠山,向西茫茫太湖盡收眼底,俯瞰蠡湖和城市風貌則一覽無遺,既為寶界雙虹橋南側增加一處新亮點。寶界山公園還是無錫首座山地特色公園,舉家野營爬山好去處。

六、清名橋歷史街區


清明橋歷史文化街區位於無錫老城南門外古運河與伯瀆港交匯處,以古運河為中軸、清明橋為中心,北起跨塘橋,南到南水仙廟,東起王元吉鍋廠舊址,西到定勝河沿線。至今保持著路河並行的雙棋盤城市格局,保留著小橋、流水、人家以及幽深古巷的江南水城特色,存有歷史建築上百處及九座古橋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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