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駕考科目三整改
1. 駕考新規針對科目三,到底改了哪些內容啊
2017駕考新規1:科目二、科目三有變化從車管所了解到,明年駕考科目二將採用新的項目,表現為4個方面的變化。首先是樁考改成倒車入庫,移庫則被取消。其次,傳統樁考考場內邊角上豎立的樁桿將被拆除,只留下地面的庫位線。第三是,原先科目二分樁考和內場考,考試不在同一天,今後科目二共有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5個項目,要求在同一天一次考完。對學員來說,去考場的次數減少了。此外,除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這個項目外,其他科目二考試項目考試時均不允許中途停車。2017駕考新規2:科目一理論考試將拆分成兩部分,以加深對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理解相比科目二,科目三主要增加了路口轉彎和加減擋,這些在實際駕駛過程中都是非常實用的技術。有考官發現,之前有些新駕駛員參加應試學習,雖然通過了考試,但開著自己的車上路時卻不會在路口順利轉彎,彎度不是太大就是大小,對不準車道,有的車速也控制不穩。還有新手只會加速加擋,遇到緊急情況不會正確減速,不知道怎麼從五擋直接減到一擋二擋。科目三的調整無疑對日常開車有更加實際的幫助。
2. 駕考科目三在路上上練車被交警抓到了怎麼辦
駕考科目三在路上上練車被交警抓到會依據以下種情況進行處罰:一是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按照規定隨身攜帶學習駕駛證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二是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的或者未按照規定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三是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使用符合規定的機動車或者自學用車搭載隨車指導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四是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的、學習駕駛證明超過有效期的、沒有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的、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拘留駕駛人十五天以下並處罰款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一、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三章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
第二節 考試要求
第三十九條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隨身攜帶學習駕駛證明,使用教練車或者學車專用標識簽注的自學用車,在教練員或者學車專用標識簽注的指導人員隨車指導下,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
申請人為自學直考人員的,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應當在自學用車上按規定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自學用車不得搭載隨車指導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申請人在教練員或者學車專用標識簽注的指導人員隨車指導下,使用符合規定的機動車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由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承擔責任。
第九十條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按照第三十九條規定隨身攜帶學習駕駛證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一條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的;
(二)未按照第三十九條規定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的。
第九十二條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未使用符合規定的機動車的;
(二)自學用車搭載隨車指導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的。
第九十三條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的;
(二)學習駕駛證明超過有效期的;
(三)沒有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的;
(四)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的。
將機動車交由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申請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予以處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 聽說汕頭考駕照接下來要取消科目三去梅州,那接下來是要怎麼考的
不太懂你的問題,一般來說取消了,就嘚要重新開始考起,但不知你的是不是取消檔案了!
4. 汕頭駕考科目三機器為什麼和教練車上的不一樣
這是因為駕校用的系統和考場的不一樣。不是一個廠家生產的。
5. 駕照考試,汕頭的科目三,就是去泰山路路考燈光考試和駕照一點通app的一不一樣呀還有交替遠近光燈要
理論都一樣的,記牢就好了,交替使用遠近光前提先開大燈,然後是往上提是遠光,放下是近光…重復三次完成這個動作
6. 駕考科目三最容易失分的幾個地方,嚴重的將直接掛科
科目三考試復,掛科的地方非常多,下制面幾個地方比較突出。
模擬夜間燈光錯誤
常見的錯誤有:不了解所考車型的燈光按鈕操作,遠近燈光搞混,搶語音指令操作。每個考場每次考試,都有相當一部分考生掛在燈光考試那裡,可以說非常可惜。
沒有點剎動作
會車、過斑馬線、通過學校區域和公交車站,必須有點殺動作,而且系統要感應到你有剎車才可以。教練一般要求連續點殺兩次,不可太輕也不可太重。
超速
過斑馬線、會車、通過學校區域和公交車站, 車速一般不能超過30碼,否則判不合格。
轉向燈問題
考試要求,轉向燈必須打夠3秒以上才能動方向盤進行變道、轉彎、掉頭、超車、靠邊等操作。不打或打不夠3秒都要扣分。
檔位與速度嚴重不匹配
沒有達到一定速度就進行升降檔操作,長時間踩離合空檔滑行。
不觀察路況
過路口,變道、超車都要觀察左右和後面路況,有足夠的安全才能進行相應的操作。不觀察是要判不合格的。
7. 駕考科目三因為名字塗改被告知駕照無法正常辦理怎麼辦
樓主12考完需要再重新考沒考完按照新規定考哦
駕考變化
理論考試拆兩進行
駕照考試流程
理論考試——樁考——電路考試——路考——拿駕照
現駕照考試流程
理論考試——樁考——電路考試——路考——理論考試二——拿駕照
科目三路考考試內容13項目:考試車准備(包括系安全帶、觀察、打左轉燈)、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路口、靠邊停車、通行橫道線、通校區域、通公共汽車站、車、超車、掉、夜間行駛現路考13項目增加16項增加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考試項目
明白繼續追問問題解決採納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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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5年汕頭駕考科目三怎麼停考了,知道的麻煩告一下,謝謝。
科目三考試車輛在改裝電子監考設備!具體什麼時候再考等教練電話吧。或者你可以不時地打電話問一下教練。。
9. 汕頭駕考科目三後可以當天考科目四嗎
科目三要是上午考過的,成績上傳及時的,就可以當天下午考科目四,要是下午考的科目三時間就不夠了。
10. 我駕考科目三掛了一次 如何放鬆心態面對下一次的考試呢
我也是考了兩次才過的。關於緊張:其實我一直自以為心理素質還不錯,為了提升自己這方面的素質,我專門做了兩年銷售,要知道我是一個不太愛說話的人,尤其是和陌生人,現在和陌生人說話毫無壓力。我還參加了半年的培訓師的培訓,經常上講台在很多人面前講話,剛開始那叫一個緊張,語無倫次,後來第十次上台已經鎮定自若了,到同學會公開發言也有條理了。在考駕照的時候,考科二我一點也沒緊張,但是科三讓我很糾結,沒睡好覺不說,考試前還緊張,並且掛掉後還失去了信心,慢慢重新練習了一個月才把自信找了回來。我想說的是,其實大家都緊張,我一緊張就會閉上眼,把考試的場景重新演練一遍,各個動作重新熟練一遍,這樣就不緊張了。如果考試的時候緊張,一定要慢點,真開起車來,就沒那麼緊張了。我覺得有句話很有必要送給大家,我國的經濟學家顧准曾經說過,如果一個人能用歷史的角度去考慮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就不會有任何的恐懼和抱怨,因為他知道那一切都是歷史的必然。現在考駕照的人很多,考試的規則也越來越嚴格,所以一兩次沒過很正常,尤其是科三考試,因為對考試規則的不熟悉,車輛狀況各不相同(甚至離合高低,雙閃輕重、剎車軟硬都差別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不犯低級錯誤,掛掉的可能性也有30%左右,畢竟有一些不可控的運氣因素在裡面,再加上新手對實際路況的處理沒那麼恰當,所以掛掉也正常。像我這樣,多考一回,自然就有經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