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區域性火災隱患是什麼
現存抄隱患有行政審批手續不全,存在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擴大經營范圍和違章搭建等違法行為;部分市場樓層安全出口數量不足、疏散通道寬度不足、疏散指示標志設置不規范;消防設施無法正常工作;消防車通道被佔用;消控室制度不落實等。同時,隱患還包括有企業因廠房不夠用,擅自搭建臨時建築或簡易棚;消防通道堆放易燃的布匹和雜物;辦公區安全出口數量不足;存在「三合一」現象,員工住在車間里;室內消火栓管網不能使用,滅火器材未按規定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