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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治理了黃河

發布時間: 2021-02-21 01:19:18

1. 中國在黃河的治理中花費了多少錢

這個事情恐怕黃委會會知道。黃河在歷史上給我國造成過重大的災難無數次,黃泛區就是經常被黃河水患的區域。關於這個情況有過很多記載和文藝作品。只是解放後政府高度重視,才沒有再出現災害。

2. 中國從古到今治理黃河的工程

為治理黃河,歷代勞動人民,特別是先賢們不斷努力,提出過各種治黃方略。從遠古時代的「疏川導滯」到戰國時期的「寬立堤防」,從漢代的「賈讓三策」(漢代人賈讓提出治理黃河的三種策略:上策是人工改道,不與水爭;中策是在黃河狹窄段分流,分水殺怒;下策是在原有的河道上加固堤防)到宋代的「興築遙堤」,無不閃耀著中華民族智慧的光芒。

明末潘季馴提出的「束水攻沙」、清代靳輔和陳璜提出的「以水攻沙」等治黃方略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潘季馴提出的「束水攻沙」治黃方略創造性地把水堤分為遙堤、縷堤、格堤、月堤幾類,因地制宜在黃河兩岸築壩。為保障漕運暢通(須先保證淮運暢通),潘季馴又提出了「蓄清刷黃」的觀點(黃河曾多次奪淮河水道,使黃、淮水系連為一體),即在築堤防止黃河水南入洪澤湖的同時,加固洪澤湖東岸的高家堰,利用洪澤湖蓄淮河之水,以清刷黃。黃、淮二水匯合後,沖刷力增強,有利於排沙入海。這樣,「海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清代的靳輔、陳璜基本繼承了潘季馴的治黃思想,高築堤壩,約束洪水,以水攻沙,增強了黃河下游的防洪能力。

近代,李儀祉、張含英、恩格思(德國水利專家)等人對黃河治理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見解。李儀祉認為,治黃之要務在於防洪和防沙,特別是防沙,沙患不除,河無寧日。李儀祉指出:歷代治黃皆注重下游,對中、上游鮮有過問者。而洪水源於中、上游,泥沙也源於中、上游,治理黃河須從中、上游入手。這些治黃思想為黃河治理開辟了新途徑。

新中國成立後,治黃專家王化雲主張對黃河上、中、下游進行綜合治理,在下游「寬灘窄槽」。「寬灘」指滯洪、削峰和淤灘刷槽;「窄槽」指固定黃河中遊河槽,增強河床的泄洪、輸沙能力。1986年5月,王化雲又提出「攔、用、調、排」四字治黃方略,其中「調」就是調水調沙。

3.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國家是怎樣開展黃河的治理和開發的

縱觀治黃歷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前,所謂治河實際上只局限於黃河下游,而且主要是被動地防禦洪災。但是,悠久的治河歷史,留下了浩繁的文獻典籍,為世界上其他河流所罕見,是一份珍貴的遺產,值得我們進一步研究借鑒。
從1946年開始,中國***領導人民治理黃河,治黃史冊展開了新的篇章。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以下簡稱建國後),黨和國家領導人都非常關心治黃事業。1952年10月,毛澤東主席第一次離京外出巡視,首先就是視察黃河,作 了很多重要指示,並諄諄囑咐:「要把黃河的事情辦好。」以後又多次聽取治黃工作匯報,對治黃工作作了重要指示。1964年,他已經70多歲高齡,還一再提 出要徒步策馬,上溯黃河源,進行實地考察,念念不忘治理與開發黃河。周恩來總理更是直接領導治黃工作,從1949年前的「反蔣治黃」斗爭到編制「黃河綜合 利用規劃」和三門峽工程建設,以及1958年大洪水的抗洪斗爭等等,所有治黃工作的重大決策,幾乎都是周總理親自主持作出的。直到1976年,他已重病在 身,還向去醫院看望他的中央領導詢問三門峽工程改建後的情況,真是為治黃事業鞠躬盡瘁,操盡了心。

***總書記、**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也都多次親臨黃河視察,聽取治黃工作匯報,作了許多重要指示。

為 搞好黃河的治理與開發,1950年1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決定黃河水利委員會為流域性機構,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領導,統一領導和管理黃河的治理與 開發,並直接管理黃河下遊河南、山東兩省的河防建設和防汛工作,兩省的黃河河務局和沿河地、市、縣的河務部門,既是黃河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黃委會)的直 屬單位,又是各個省、地、市、縣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這種條、塊結合的獨特體制,有利於組織沿河黨、政、軍、民團結治河,有效地加強了河防管理,對保障黃 河防洪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人民治黃事業,開始就注意調查研究,全面了解黃河河情,注重應用科學技術,搞好全面規 劃,依靠科學技術進步,科學治黃。早在50年代初期,黃委會和有關部門就組織開展了大規模的勘測工作和科學考察,搜集和整理了大量的基礎資料。1954年 初由國家計劃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計委)直接領導,中央有關部門及中國科學院負責人參加,組成黃河規劃委員會,聘請蘇聯專家組,調集國內有關專家,集中力 量,著手編制黃河治理開發規劃。1954年10月底提出「黃河綜合利用規劃」,經過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國務院審議通過,決定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的綜合規劃的決議》,批准了規劃的原則和基本內容,並責 成有關部門按時完成治理開發的第一期工程。

與歷史上眾多的治黃方略相比,「黃河綜合利用規劃」的特點是:(1)這個規 劃的編制是政府行為,批准後的規劃就是指導治黃建設的依據;(2)統籌考慮全流域的治理與開發;(3)突出綜合利用的原則;(4)對水和沙都要加以控制和 利用。規劃明確指出:「我們對於黃河所應採取的方針,就不是把水和泥沙送走,而是要對水和泥沙加以控制,加以利用。」第一,在黃河幹流和支流上修建一系列 的攔河壩和水庫,攔洪、攔沙、調節水量、發電、灌溉。第二,主要在甘肅、陝西、山西三省,展開大規模的水土保持工作。既防治了上中游地區的水土流失,也消 除了下游水害的根源。規劃對幹流工程、黃土高原地區的水土保持和上中下游的灌溉發展都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修建三門峽大水庫攔洪攔沙,盡快解除下游水患的 安排。規劃的研究和編制,以及治理開發技術措施的擬定,既汲取了前人的治黃經驗,又採用了當時的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黃河規劃,是治黃 事業邁向新時代的一個鮮明標志,對動員全國人民關心和支持治黃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隨著治黃實踐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治 黃工作經歷了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過程,逐步深化了對黃河河情的認識。在治黃進程中,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對黃河治理開發規劃和建設 安排作了一些重大的調整。1984年,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計委下達了《關於黃河治理開發現劃修訂任務書》,要求對黃河規劃進行一次系統的修訂,進一步推進 黃河的治理與開發。此後,黃委會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流域內各省區相繼開展了各項規劃研究工作,通過反復研究和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於1996年初完成了 《黃河治理開發規劃綱要》的編制工作,並於1997年經國家計委和水利部審查上報國務院。這個「規劃綱要」,總結了人民治黃的實踐經驗,利用科學研究新成 果,根據各方面情況的發展變化,提出了今後進一步治理開發黃河的方向和重大措施,以及2010年前的治黃建設安排,為治黃事業的發展繪制了一幅新的藍圖。

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政府一貫高度重視和支持治理黃河,重大治黃建設納入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時付諸實施,有力地推進了治黃事業的發展。

以 往的治河歷史,主要是在下游修守堤防,單純防洪。新中國的治黃工作,比過去有了質的飛躍。一開始就是按照全面規劃,統籌安排,標本兼治,除害興利,全面開 展流域的治理開發,有計劃地安排重大工程建設。中央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齊心協力參加治黃工作,依靠科舉技術進步治理黃河,無論是關 於黃河問題的勘測研究,還是治黃建設的規模,都是以往任何時代不能比擬的。經過將近半個世紀的建設,黃河上中下游都開展了不同程度的治理開發,基本形成了 「上攔下排,兩岸分滯」蓄泄兼籌的防洪工程體系,建成了三門峽等干支流防洪水庫和北金堤、東平湖等平原蓄滯洪工程,加高加固了下游兩岸堤防,開展河道整 治,逐步完善了非工程防洪措施,黃河的洪水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防洪能力比過去顯著提高。在黃河上中游黃土高原地區廣泛開展了水土保持建設,採取生物措施 與工程措施相互配合,治坡與治溝並舉辦法,治理水土流失取得明顯成效。截至1995年底,累計興修梯田、條田、溝壩地等基本農田7755萬畝,造林 11802萬畝,興建治溝骨幹工程854座,淤地壩10萬余座,溝道防護及小型蓄水保土工程400多萬處,一些地區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開始有所改善,輸入 黃河的泥沙逐步減少。依靠這些工程措施和廣大軍民的嚴密防守,連續50年黃河伏秋大汛沒有發生洪水決溢的災害,扭轉了歷史上黃河頻繁決口改道的險惡局面, 保障了黃淮海廣大平原地區的安全和穩定發展。黃河的水資源在上中下游都得到了較好的開發利用。流域內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庫3147座,總庫容574億立方 米,引水工程4500處,黃河流域及下游引黃灌區的灌溉面積,由1950年的1200萬畝發展到1995年的10700萬畝,流域內河谷川地基本實現水利 化,黃河供水范圍還擴展到海河、淮河平原地區。在黃河幹流上於1957年開工興建黃河第一壩——三門峽大壩,此後,相繼建成了劉家峽、龍羊峽、鹽鍋峽、八 盤峽、青銅峽、三盛公、天橋等7座水利樞紐和水電站。目前正在建設小浪底、萬家寨水利樞紐和李家峽、大峽水電站。已建在建的幹流工程,總庫容563億立方 米,發電裝機容量900多萬千瓦,年平均發電量336億千瓦時,約占黃河幹流可開發水力資源的29%。這些水利水電工程,在防洪、防凌、減少河道淤積、灌 溉、城市及工業供水、發電等方面,都發揮了巨大的綜合效益,促進了沿黃地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人民治黃50年,除害興利成效顯著,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偉大 成績,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黃河的治理與開發,是關系國家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的一件大事。治理黃河,又是一項艱巨復雜的事業,需要一代又一代人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

在 全國的大江大河中,黃河的治理任務最為繁重。黃河流域西北緊臨乾旱的戈壁荒漠,流域內大部分地區也屬乾旱、半乾旱區,北部有大片沙漠和風沙區,西部是高寒 地帶,中部是世界著名的黃土高原,乾旱、風沙、水土流失災害嚴重,生態環境脆弱。據目前的調查研究資料,流域內風力侵蝕嚴重的土地面積約11.7萬平方公 里,水力侵蝕面積約33.7萬平方公里,通稱水土流失面積45.4萬平方公里。嚴重的水土流失使黃河多年平均來沙量達16億噸,年最大來沙量達39億噸, 成為世界上泥沙最多的河流。上中游地區土壤侵蝕產生的大量泥沙不斷輸往下游地區,在漫長的歷史時期沖積塑造了黃淮海大平原。同時,黃河的頻繁泛濫、改道又 給下游平原地區造成巨大的災難,黃河洪水威脅,成為中華民族的心腹之患。治理黃河,是防止荒漠化繼續向東南擴張的前哨戰,是改善黃土高原生態環境,再造山 川秀美西北地區的重大措施,也是消除下游水患,保障廣大平原地區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

黃河流域又是資源 豐富、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地區,治理和開發黃河,對保證全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黃河流域范圍內總土地面積11.9億畝(含內流 區),其中耕地約1.79億畝,林地1.53億畝, 牧草地4.19億畝,宜於開墾的荒地約3000萬畝。黃河下游現行河道洪泛可能影響范圍的總土地面積 1.8億畝(12萬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1億畝,雖然不在流域范圍以內,但仍屬黃河防洪保護區。據1991年的資料,流域內探明的礦產有114種,在 全國已探明的45種主要礦產中,黃河流域有37種。具有全國優勢(儲量佔全國總儲量32%以上)的有稀土、石膏、玻璃用石英岩、鈮、鉬、煤、鋁土礦、鋁、 耐火粘土等8種。其中,煤炭資源在全國佔有重要地位,己探明煤產地685處,保有儲量佔全國總數的46.5%,資源遍布沿黃各省區,而且具有品種齊全、煤 質優良、埋藏淺、易開采等優點。石油、天然氣資源也比較豐富,加上黃河幹流的水力資源,實屬全國的能源富足地區,也是21世紀全國能源開發的重點地區。

黃河水少沙多,多年平均河川徑流量約580億立方米,只佔全國總量的2%,水資源貧乏,對於西北、華北缺水地區,黃河水資源尤其寶貴,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按 照全國國土開發和經濟發展規劃,黃河上游沿黃地帶和鄰近地區,將進一步發展有色金屬冶煉和能源建設,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逐步建成開發西部地帶的 一個重要基地。黃河上中游能源富集地區,包括山西、陝西、內蒙古、寧夏、河南的廣大區域,將逐步建成以煤、電、鋁、化工等工業為重點的綜合經濟區,成為全 國重要的煤炭和電力生產基地。同時要大力開展水土保持,改善生態環境。黃河下游沿黃平原,仍然是全國工農業發展的重要基地。黃河的治理開發促進了黃河經濟 帶的發展,沿黃地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又對治理黃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黃河治理與開發雖然已經取得很大進展,但今後的 治理任務還十分繁重。防治水土流失、消除下游水患、合理利用水資源等都需要進一步解決。客觀情況也在不斷發展,對黃河河情的認識也需要不斷深化。我們堅 信,依靠中國***的領導,依靠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經過一代一代人長期地、持續地奮斗,消除黃河水害,開發黃河水利目標是能夠實現的
黃河,中國的第二大河。發源於青海高原巴顏喀拉山北麓約古宗列盆地,蜿蜒東流,穿越黃土高原及黃淮海大平原,注入渤海。幹流全長5464公里,水面落差4480米。流域總面積79.5萬平方公里(含內流區面積4.2萬平方公里)。
據 地質演變歷史的考證,黃河是一條相對年青的河流。在距今115萬年前的晚早更新世,流域內還只有一些互不連通的湖盆,各自形成獨立的內陸水系。此後,隨著 西部高原的抬升,河流侵蝕、奪襲,歷經105萬年的中更新世,各湖盆間逐漸連通,構成黃河水系的雛形。到距今10萬至1萬年間的晚更新世,黃河才逐步演變 成為從河源到入海口上下貫通的大河。

4. 歷史上有誰治理過黃河

為治理黃河,歷代勞動人民,特別是先賢們不斷努力,提出過各種治黃方略。從遠古時代的「疏川導滯」到戰國時期的「寬立堤防」,從漢代的「賈讓三策」(漢代人賈讓提出治理黃河的三種策略:上策是人工改道,不與水爭;中策是在黃河狹窄段分流,分水殺怒;下策是在原有的河道上加固堤防)到宋代的「興築遙堤」,無不閃耀著中華民族智慧的光芒。

明末潘季馴提出的「束水攻沙」、清代靳輔和陳璜提出的「以水攻沙」等治黃方略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潘季馴提出的「束水攻沙」治黃方略創造性地把水堤分為遙堤、縷堤、格堤、月堤幾類,因地制宜在黃河兩岸築壩。為保障漕運暢通(須先保證淮運暢通),潘季馴又提出了「蓄清刷黃」的觀點(黃河曾多次奪淮河水道,使黃、淮水系連為一體),即在築堤防止黃河水南入洪澤湖的同時,加固洪澤湖東岸的高家堰,利用洪澤湖蓄淮河之水,以清刷黃。黃、淮二水匯合後,沖刷力增強,有利於排沙入海。這樣,「海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清代的靳輔、陳璜基本繼承了潘季馴的治黃思想,高築堤壩,約束洪水,以水攻沙,增強了黃河下游的防洪能力。

近代,李儀祉、張含英、恩格思(德國水利專家)等人對黃河治理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見解。李儀祉認為,治黃之要務在於防洪和防沙,特別是防沙,沙患不除,河無寧日。李儀祉指出:歷代治黃皆注重下游,對中、上游鮮有過問者。而洪水源於中、上游,泥沙也源於中、上游,治理黃河須從中、上游入手。這些治黃思想為黃河治理開辟了新途徑。

新中國成立後,治黃專家王化雲主張對黃河上、中、下游進行綜合治理,在下游「寬灘窄槽」。「寬灘」指滯洪、削峰和淤灘刷槽;「窄槽」指固定黃河中遊河槽,增強河床的泄洪、輸沙能力。1986年5月,王化雲又提出「攔、用、調、排」四字治黃方略,其中「調」就是調水調沙

5. 中國治理黃河的根本措施是什麼

解決黃土高原的水土流失問題。
這就主要是在中上游植樹造林,而在下游植樹造林沒什麼成效,因為下游都成地上河了,就算有泥沙也流不進黃河,但是植樹造林見效比較慢。然而短期要使黃河水患災害減少,只得加固黃河大堤,因為固堤見效快啊,是為有效措施。

6. 歷史上,治理過黃河的有哪些﹖

治理黃河的故事,從神話就開始了,註明的大禹治水說的就是治理黃河的故事.涉及治理黃河的人物如:夏禹、鄭國、賈讓、張戎、王景、司馬孚、姜師度、劉晏、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宋用臣、蘇轍、都實、周用、萬恭、潘季馴、楊一魁、朱之錫、靳輔、陳潢、高斌、郭大昌、栗毓美、林則徐、吳大澄、張曜
治理黃河,興修水利,歷史悠久.中國最早的灌溉工程,首推黃河流域的滮池(在今陝西省咸陽西南),《詩經》中有「滮池北流,浸彼稻田」的記載.
到了戰國初期,黃河流域開始出現大型引水灌溉工程.公元前422年,西門豹為鄴令,在當時黃河的支流漳河上修築了引漳十二渠,灌溉農田.公元前246年,秦在陝西省興建了鄭國渠,引涇河水灌溉4萬多頃(合今280萬畝)「澤鹵之地」,「於是關中為沃野,無凶年,秦以富強,卒並諸侯」.為秦統一中國發揮了重要作用.
漢朝對農田水利更為重視,修建六輔渠和白渠,擴大了鄭國渠的灌溉面積,同時在渭河上修建了成國渠、靈軹渠等,關中地區成為全國開發最早的經濟區.
為了鞏固邊陲,從秦、漢開始實行屯墾戍邊政策,在湟水流域及沿黃河的寧蒙河套平原等地,開渠灌田,使大片荒漠變為綠洲,贏得了「塞上江南」的贊譽.

7. 中國古代對黃河的治理

一、東漢王景治河
據《後漢書.王景傳》的記載:永平十二年(69 年)「夏,遂發卒數十
萬,遣景與王吳修渠,築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里。景乃商度地勢,鑿
山阜,破砥績,直截溝澗,防遏沖要,疏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
注,無復遺漏之患。」
從以上記載看,「築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里」是「治河」;「鑿
山阜,破砥績,直截溝澗,防遏沖要,疏決壅積」是「理渠」,也就是整理
引黃入泗的汴渠;「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則是在汴渠受河處設立
水門,以控制水量。可見王景治河是河、汴兼顧,而以治河為主。其治河的
主要措施是修築大堤,把黃河重新置於兩岸大堤的約束之中,並順著自然地
勢而採取一條下游遠比西漢大河為徑直的距海最近的行洪路線。由於河流比
降大,水流挾沙能力強,再加上他建立汴口水門和整修汴渠的成功,使汴渠
成為黃河下游理想的分洪道,對黃河也起了分流分沙減少主河床淤積抬升速
度的作用,成為東漢以後河床能得到較長時期穩定的原因之一。
⑥《淮南子.原道訓》。
⑦《孟子.告子下》。
①②《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二、元代賈魯治河
元順帝至正四年(1344 年),「河決白茅堤,又決金堤。……(賈)魯
循行河道,考察地形,往復數千里,備得要害。為圖上進二策:其一,議修
築北堤,以制橫潰,則用工省;其一議疏、塞並舉,挽河東行,使復故道,
其功數倍。……丞相(脫脫)取其後策」①。十一年(1351 年)四月,命魯
以工部尚書為總治河防使,同年十一月,治河完成。
賈魯治河採取「疏、塞並舉」的方針。即疏南河,塞北河,使復故道。
他挽河使南流,大致上系循金明昌五年(1194 年)「灌封丘而東」的舊道,
而把白茅(黃陵岡附近)至歸德府哈只口九十餘公里作為施工的重點,使黃
河合於歸德故道,由徐州入泗,至清口會淮而東入於海。在「疏」的這一方
面,賈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他堙塞北河(指白茅決口)後不久,從至正
十四年到二十六年(1354—1366 年),連續五次河決入單州、濟州、東平、
東阿,向北突入清河。當時賈魯如保留北河,以收分殺水勢之效,這幾次河
決還是可以避免的。這不能不算是他的一個失策。
賈魯的同伴歐陽玄所寫的《至正河防記》(1360 年),詳細而全面地敘
述了築堤、修埽、開渠等方法,為我國第一本有系統的水利工程著作。
三、明代潘季馴治河
明嘉靖、萬曆年間(約在 1565—1592 年),潘季馴四任總河,前後十餘
年間,在領導治黃的實踐中,創立了「塞旁決以挽正流」,「築堤束水,以
水攻沙」的理論。在其所著《河防一覽》一書中總結說:「水分則勢緩,勢
緩則沙停,沙停則河飽,尺寸之水,皆由沙面,止見其高;水合則勢猛,勢
猛則沙刷,沙刷則河深,尋丈之水,皆由河底,止見其卑。築堤束水,以水
攻沙,水不奔溢於兩旁,則必直刷乎河底。一定之理,必然之勢,此合之所
以愈於分也。」
潘季馴進一步發揮了王莽時張戎所提出的水流快自能刮除淤積的見解,
強調合流以增強沖刷力量,從而達到「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目的。他的
辦法主要是築堤。堤分縷堤、月堤、遙堤、格堤四種:縷堤近河,用以約束
水流,意在束水攻沙;縷堤以內又築月堤,作為前衛,以免水流直沖縷堤,
起保護縷堤的作用;縷堤之外,另築遙堤,作為第二道防線;遙堤和縷堤之
間又築格堤(即橫堤),萬一縷堤發生事故,橫流遇格而止,防止水流順遙
堤而下,另成河道。潘季馴還在沿河低窪的地方,建造減水石壩(相當於現
在的溢洪堰),使洪水漲到一定的高度時,通過減水壩適當宣洩到分洪區,
以殺水勢。他還制定了縝密的防堤制度和修守方法。
潘季馴所創造的這一套「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方法,是合乎當時的
實際需要,也是合乎科學原理的,因而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他把築堤束水
奉為唯一的治河策略,而反對「分流以殺水勢」,則又不免有片面性。如他
合黃於淮,即不顧黃強淮弱的自然條件,築堤障淮,逼淮敵黃,造成淮水倒
灌為患,就是違反河水自然之性的錯誤。
①《元史》卷一八七《賈魯傳》。
四、清代靳輔與陳潢的治河
清代靳輔治河十餘年,大體上沿襲潘季馴「築堤束水,以水攻沙」的遺
策,而比潘季馴有所發展。如潘季馴認為黃河入海口因潮汐往來,「無可浚
之理」,靳輔在他的治河第一疏中卻說:「治水者必先從下流治起;下流疏
通,則上流自不飽脹」①。他在黃淮入海水道的清江浦、雲梯關之間挑「川字
河」,以浚淤築堤。並在雲梯關外築束水堤,堤土也系挑諸河身,把浚口、
築堤二者統一起來。他並把施工范圍擴展到潘季馴所沒有達到的黃河中遊河
南境內,在考城、儀封及封丘縣荊隆口築堤,其治河的成效遠過於潘季馴。
當時協助靳輔治河的陳潢,並在實踐中認識到在黃河下游束水攻沙只是治
標,提出了必須從上游設法阻止泥沙的下行,但他的這一卓越見解未為當時
人所重視。

8. 歷史上都有誰治理黃河,都是怎麼治理的

為治理黃河,歷代勞動人民,特別是先賢們不斷努力,提出過各種治黃方略。從遠古時代的「疏川導滯」到戰國時期的「寬立堤防」,從漢代的「賈讓三策」(漢代人賈讓提出治理黃河的三種策略:上策是人工改道,不與水爭;中策是在黃河狹窄段分流,分水殺怒;下策是在原有的河道上加固堤防)到宋代的「興築遙堤」,無不閃耀著中華民族智慧的光芒。

明末潘季馴提出的「束水攻沙」、清代靳輔和陳璜提出的「以水攻沙」等治黃方略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潘季馴提出的「束水攻沙」治黃方略創造性地把水堤分為遙堤、縷堤、格堤、月堤幾類,因地制宜在黃河兩岸築壩。為保障漕運暢通(須先保證淮運暢通),潘季馴又提出了「蓄清刷黃」的觀點(黃河曾多次奪淮河水道,使黃、淮水系連為一體),即在築堤防止黃河水南入洪澤湖的同時,加固洪澤湖東岸的高家堰,利用洪澤湖蓄淮河之水,以清刷黃。黃、淮二水匯合後,沖刷力增強,有利於排沙入海。這樣,「海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清代的靳輔、陳璜基本繼承了潘季馴的治黃思想,高築堤壩,約束洪水,以水攻沙,增強了黃河下游的防洪能力。

近代,李儀祉、張含英、恩格思(德國水利專家)等人對黃河治理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見解。李儀祉認為,治黃之要務在於防洪和防沙,特別是防沙,沙患不除,河無寧日。李儀祉指出:歷代治黃皆注重下游,對中、上游鮮有過問者。而洪水源於中、上游,泥沙也源於中、上游,治理黃河須從中、上游入手。這些治黃思想為黃河治理開辟了新途徑。

新中國成立後,治黃專家王化雲主張對黃河上、中、下游進行綜合治理,在下游「寬灘窄槽」。「寬灘」指滯洪、削峰和淤灘刷槽;「窄槽」指固定黃河中遊河槽,增強河床的泄洪、輸沙能力。1986年5月,王化雲又提出「攔、用、調、排」四字治黃方略,其中「調」就是調水調沙。

9. 中國治理黃河洪水歷史

治理黃河的故事,從神話就開始了,註明的大禹治水說的就是治理黃河的故事。涉及治理黃河的人物如:夏禹、鄭國、賈讓、張戎、王景、司馬孚、姜師度、劉晏、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宋用臣、蘇轍、都實、周用、萬恭、潘季馴、楊一魁、朱之錫、靳輔、陳潢、高斌、郭大昌、栗毓美、林則徐、吳大澄、張曜
治理黃河,興修水利,歷史悠久。中國最早的灌溉工程,首推黃河流域的滮池(在今陝西省咸陽西南),《詩經》中有「滮池北流,浸彼稻田」的記載。
到了戰國初期,黃河流域開始出現大型引水灌溉工程。公元前422年,西門豹為鄴令,在當時黃河的支流漳河上修築了引漳十二渠,灌溉農田。公元前246年,秦在陝西省興建了鄭國渠,引涇河水灌溉4萬多頃(合今280萬畝)「澤鹵之地」,「於是關中為沃野,無凶年,秦以富強,卒並諸侯」。為秦統一中國發揮了重要作用。
漢朝對農田水利更為重視,修建六輔渠和白渠,擴大了鄭國渠的灌溉面積,同時在渭河上修建了成國渠、靈軹渠等,關中地區成為全國開發最早的經濟區。
為了鞏固邊陲,從秦、漢開始實行屯墾戍邊政策,在湟水流域及沿黃河的寧蒙河套平原等地,開渠灌田,使大片荒漠變為綠洲,贏得了「塞上江南」的贊譽。
為了保證長安、洛陽、開封等京都的供應,黃河中下游的水運開發歷史也很悠久。
大禹治水的功績,也包括治理黃河,大河上下,幾乎到處都有大禹的「神工」。春秋戰國以後,治河的文獻記載逐漸增多,留存下來大量珍貴的史料。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黃河下游已普遍修築堤防。公元前651年,春秋五霸之一的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提出「無曲防」的禁令,解決諸侯國之間修築堤防的糾紛。在此後漫長的歷史時期,伴隨著黃河頻繁的決溢改道,防禦黃河水患成為歷代王朝的大事,投入大量人力、財力,不斷堵口、修防。西漢時期,已專設有「河堤使者」、「河堤謁者」等官職,沿河郡縣長官都有防守河堤職責,專職防守河堤人員,約數千人,「瀕河十郡,治堤歲費且萬萬」,河防工程已達到相當的規模。據《漢書·溝洫志》記載,淇水口(今滑縣西南)上下,黃河已成「地上河」,堤身「高四五丈」(約合9~),堤防也很高。《史記·河渠書》中記載,公元前109年,漢武帝令「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並親率臣僚到現場參加堵口,說明黃河堵口已經是相當浩大的工程。史書記載最早的一次大規模治河工程是公元69年「王景治河」,「永平十二年,議修汴渠」,「遂發卒數十萬,遣景與王吳修渠築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里」。「永平十三年夏四月,汴渠成……詔曰:『……今既築堤、理渠、絕水、立門,河、汴分流,復其舊跡』」。「景雖節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扼制了黃河南侵,恢復了汴渠的漕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北宋建都開封,當時黃河水患嚴重,宋王朝對治河很重視,設置了許可權較大的都水監,專管治河,沿河地方官員都重視河事,並在各州設河堤判官專管河事,朝廷重臣,多參與治河方略的爭議。這個時期治河問題引起很多人的探討,加深了對黃河河情、水情的認識,河工技術有很大進步,特別是王安石主持開展機械浚河、引黃、引汴發展淤灌等,在治黃技術上有不少創新。
明代以後,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黃河決溢災害加重,朝廷更為重視治河,治河機構逐漸完備。明代治河,以工部為主管,總理河道直接負責,以後總理河道又加上提督軍務職銜,可以直接指揮軍隊,沿河各省巡撫以下地方官吏也都負有治河職責,逐步加強了下遊河務的統一管理。清代河道總督許可權更大,直接受命於朝廷。明末清初,治河事業有很大發展,堤防修守及管理維護技術都有長足進步,涌現了以潘季馴、靳輔為代表的一批卓有成效的治河專家。清朝末年及民國期間,戰亂不斷,國政衰敗,治河也陷於停滯狀態。近代以李儀祉、張含英為代表的水利專家,大力倡導引進西方先進技術,研究全面治理黃河的方略,但受社會經協件制約,始終難有建樹。
縱觀治黃歷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前,所謂治河實際上只局限於黃河下游,而且主要是被動地防禦洪災。但是,悠久的治河歷史,留下了浩繁的文獻典籍,為世界上其他河流所罕見,是一份珍貴的遺產,值得我們進一步研究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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