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民整改
A. 限期整改期間如果繼續擾民怎麼辦
根據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規定,如果在限期整改期間還是繼續擾民,則可以督促相關部門盡快及時的採取的措施進行制止,另外也可以進行報警處理,如果造成損失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B. 居民投訴噪音擾民 環保局要求整改 不整改怎麼辦
不整改,環保局是有權利有依據來罰款的。環保局是環境執法和管理的部門,所以環保局這個權利是有的。
C. 雜訊擾民,應該採取哪些措施
噪音擾民標准如下:
只要產生了與環境不相適應的雜訊排放,而且也產生內了居民被干擾的後果,即容可認定為「雜訊擾民」。
國家《城市區域雜訊標准》中,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雜訊最高限值:
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dB(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6時,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dB、夜間50dB;工業區,晝間65dB、夜間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晝間70dB、夜間55dB。
D. 鄰居經常擾民,還不講道理怎麼辦
先協商、叫物業、報警
同在一個小區,大家最害怕的就是遇到一個不講道理的鄰居,而回且還是經常擾民答的那種,要是再加上小區本來的建材就是那種不是很隔音的,就是更加難受了。
物業還不管用,這個時候可以選擇報警了,告訴警察叔叔,你的鄰居擾民了,並且錄下證據,提交給警察這樣的話,證據確鑿,讓你的鄰居無處可逃,可以讓你徹底的安靜下來,畢竟在我們國家,警察叔叔上門講話調解的話,還是非常管用的。
最後還是要說,在選擇小區和房子的時候,最好還是選擇隔音效果好的,不然遇到這樣的鄰居也是非常的難受的。
E. 噪音污染,環保局讓他邊生產邊整改。合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在投入生產或使用之前,其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保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國家規定要求的,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
應該是要停產整頓的。借殼,用的老機器老廠房老手續,難道原來辦手續的時候他的雜訊已經達標了么?還有一個工作時間,老手續裡面有允許他24小時運行么?
要不就委託有資質的雜訊監測單位出具監測報告(包括晝、夜間的數據),憑數據上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