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❶ 《全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方案》具體內容可以提供嗎謝謝!
一、危險貨物運輸業戶經營資質審驗情況
經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業戶是否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運發[1993]1382號)和《道路貨物運輸業戶開業技術經濟條件(試行)》(交運發[1993]531號)的相關規定;是否停止了對化學危險品生產企業自備車輛(即非營業性運輸車輛)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的審批;是否全面禁止了個體運輸戶從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和管理狀況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技術狀況是否達到一級;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是否按國家標准規定配備相關標志;是否持有加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的道路運輸證;易燃易爆危險貨物運輸是否持有公安部門發放的准運證;壓力容器是否持有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檢測合格證;常壓容器是否持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檢測合格證。
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是否經過崗位培訓,是否持證上崗。
為督促各地開展工作,部將於8月中下旬,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一起組成2個聯合督查組,對部分省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分組檢查方案如下:
第一組:交通部帶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各派1人參加,檢查四川省和重慶市。
第二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帶隊,交通部、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各派1人參加,檢查遼寧省和黑龍江省。
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工作檢查結果於8月底前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一年八月六日
主題詞:危險貨物 運輸 檢查 通知
抄 送: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
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廳(局)、質量監督檢
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