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整治辦
A.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執行國際標准化組織制訂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首先派有這方面工作需求或有食品專業背景的人員參加相關機構舉辦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內審員證書的學習,回來後成立食品安全小組,任命小組組長和組員,按照體系要求編制食品安全手冊和相關的程序文件。
編制從采購到銷售的整個環節的流程圖,對這些步驟進行HACCP分析,設立CCP點和OPRP點,針對其制定相關的控制措施。
還要制定與所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PRP,配合GMP、GHP管理......
還有定期的內審......
《行政許可法》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一)現行工商法律法規與《行政許可法》之間出現不相適應甚至相抵觸的現象。自2001年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各有關司局按本單位職責開展了自查自清工作,對涉及市場、個體私營經濟、廣告等方面的監管,企業、商標的登記注冊等多方面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徹底清理。經清理復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涉及的行政審批項目共有59項,而後將其中3項合並到其他項目中後,實有56項。經報國務院批准,在56項行政審批項目中,第一批取消13項,第二批取消9項,第三批取消7項,三批共取消行政審批項目29項,現僅保留27項,為清理前的45.7%。這一清理結果,標志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果。
然而,在《行政許可法》實施中的二年多時間里,我們在工商行政管理的實際工作中發現,目前現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仍然存在與《行政許可法》不相適應甚至相抵觸的問題。如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有關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第(五)項「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的規定,登記機關對公司、合夥企業的設立登記是行政許可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經設立登記的公司、合夥企業從事經營活動。但是,《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和《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將年檢制度的管理目標定位於確認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繼續經營的法律資格。《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章第59至62條規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進行年檢,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接受年檢,並提交年檢報告書、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營業執照副本。登記機關根據其提交的年檢材料,對公司登記事項進行審查,以確認其繼續經營的資格。《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和《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亦有類似的規定。
因此,將年檢法律制度定位於企業繼續經營的主體資格,有悖於公司、企業的實體法律規定和基本的法理原則,有違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營活動的客觀需要,有違便民、效率、優質服務、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等基本原則。將年檢對企業的有關登記事項的審查,擴大為對企業經營活動的檢查,沒有充分的法律依據,違反了依法行政的原則,浪費了行政管理資源,損害了企業經營的法律環境,增大了企業的經濟成本,對社會經濟活動的發展弊大於利。《行政許可法》生效實施後,企業年檢制度將失去法律基礎,年檢制度的缺陷凸現。
(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受到前置性審批基礎上的限制,獨立行使行政許可職能困難重重。在《行政許可法》第31條中規定,行政機關不得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國務院關於取消三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有關規定公布後,國家工商總局對行政許可前置審批項目進行了重新分類,僅保留112項。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行政許可前置審批項目往往在人為的操縱下不斷地增加。如在辦理國有、集體、個體私營企業的變更登記、企業年度檢驗登記等相關登記事項時,社保部門以地方政府出面,要求工商部門向申請人索取企業社保情況登記證、計劃生育部門要求申請人提供計劃生育證明等等。這些在行政許可前置審批項目之外的前置審批資料,不僅增加了難度,而且增大經濟成本,浪費了行政管理資源,更主要的是嚴重違反了《行政許可法》有關行政許可前置性審批的相關法律規定。
(三)在一些地區、一些部門中出現行政許可審批權力的膨脹現象。由於《行政許可法》在相當程度上限制了政府的審批權力,但《行政許可法》只是眾多規范和限制政府行為的法律體系中的一環。換言之,僅靠一個《行政許可法》並不能限制政府部門伸得過長的手。亂罰款、亂處罰、亂攤派「三亂」權力喪失之時,政府權力開始向行政許可擴張。《行政許可法》出台後,原來一些既得利又得益的部門或者官員自然不會甘心放棄那些權力,他們肯定要想方設法在行政許可上、在其他項目上做文章的。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有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許可審批,披著合理合法的外衣繼續大行其道,由此引發個別部門、個別政府公務員濫用手中的行政許可審批權力,利用申請人不甚了解《行政許可法》和行政法律法規,擅自設置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擅自提高行政許可審批門檻、擅自增加行政許可審批費用,以達到為本部門謀利益之目的。
(四)地方保護、地方干預嚴重干擾《行政許可法》的正確實施。在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各級人民政府都在為發展地方經濟,樹立清正、廉政、親民、愛民、便民的國家政府形象,這本身是無可厚非的。但是,現在往往出現地方政府或者是有關部門,常常以發展地方經濟、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等諸多理由或借口,為一些企業,特別是一些外來企業在生產經營前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向有關職能部門求情,有時甚至施加壓力。常言道:強龍難斗地頭蛇。工商部門畢竟是在地方政府的地頭之上,如果按照指示要求去辦,還不知道哪一天給你穿上「小鞋」,使你整個部門動彈不得,寸步難行。這種現象嚴重地干擾著一些行政許可實施機關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行政執法機關對被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存在監管不力的現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遵照國務院指示和依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多次自查清理行政許可項目之後,原有的116項行政許可項目已被清理。但是,目前個別地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已被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存在不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不聞不問、視而不見的現象,有一種既然已被取消行政許可,就可以對其不加管束,自動放棄對這些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監督管理。其結果是任其泛濫,造成無序經營、無序競爭、無序發展的局面,給國家、給社會、給群眾帶來極大的損害和嚴重的後果。
C. 無證流動食品經營罰多少錢
你看看吧:
為進一步加強對無證經營食品流動攤販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市民飲食安全,市容美觀整潔,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堰市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十政辦發[2012]47號)文件要求,結合城管執法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踐行科學監管理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所有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加大監管力度,有序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著力整治食品經營市場及城市容貌,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本著疏堵結和,「整頓、扶持、提升」的要求,根據市民需要和城市鎮人口分布,摸清底數,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劃定固定區域,引導商戶定點經營。針對學校周邊以及群眾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按照場所布局基本合理、設施設備基本到位、環境衛生基本達標、「三證」手續基本齊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的「五個基本」要求,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餐飲服務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有效遏制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經營行為,促進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明顯改善,學生餐飲消費安全感顯著增強,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整治工作重點
(一)整治的重點區域
食品集中加工區;城鄉結合部;農村出租房;各學校周邊,尤其是幼兒園、中小學校校門兩側及街道對面兩側500米范圍以內的小餐飲、小攤販、學校內部小餐飲。
(二)整治的重點單位
食品小作坊;小食雜店;學校周邊小餐飲;為學生提供餐飲服務的小餐桌;校內外提供餐飲服務的飲品店和小攤販等。
(三)整治的重點任務
1、備案管理。組織開展小餐飲、小攤販、小餐桌摸查登記工作,建立健全餐飲單位監管基本檔案,嚴格實施備案管理,加大監督檢查頻次,確保基礎設施和軟體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2、分類規范。加強對小餐飲的引導和規范工作。對無證經營的食品攤點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加大對幼兒園、中小學周邊食品攤販無證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對一些基本條件不具備、食品安全設施極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無證小餐飲,依法予以取締。
3、綜合治理。按照「規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對提供餐飲服務的小餐飲、小餐桌、飲品店、奶吧、小攤販等,加強監督檢查和整頓規范工作。
四、整治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9月15日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部門對轄區內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暗訪調查,切實掌握轄區內特別是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現狀,並登記造表,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食品安全隱患,有針對性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實施整治階段(2012年10月15日前)。各地城管執法部門及有關單位按照方案要求,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和重點品種開展全面、深入、細致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排查整改、備案管理、分類完善和綜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對食品攤販和學校周邊小餐飲、小攤販加強管理,促其規范;對一些不配合的業主或整改不到位的小餐飲、小攤販要依法查處,堅決取締一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小餐飲、小攤販。
(三)總結階段(2012年10月30日前)。各地城管執法部門和各相關單位對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報上級有關部門。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堅持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由市城管執法支隊牽頭,各轄區城管執法局具體實施。各地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認真研究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狠抓薄弱環節監管、清理和整頓學校周邊的餐飲安全環境,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二)落實責任,密切協作。市城管執法支隊要做好牽頭協調工作;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小攤販臨時佔道、劃定區域經營和小飯桌經營實施許可,組織對相關小餐飲、小攤販實施備案審核、日常管理等工作。市環衛處負責對食品加工經營戶室外衛生整治以及對流動攤販疏導監管,監督經營單位的餐廚廢棄物、生活垃圾及時進行清理和規范處理。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幼兒園和學校廣大師生、家長和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要加強社會監督,舉報違法經營行為,為集中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對集中整治行動中查處的違法行為要予以曝光。
D. 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辦公室還在嗎
【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辦公室】這個已經撤銷
【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辦公室】屬於國務院【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13年3月10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組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為加強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提高食品葯品安全質量水平,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單設的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E.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教育部關於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整治任務
(一)嚴查學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制。認真核查學校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中,對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嚴查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認真核查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是否存在不具備條件後未及時注銷許可證等問題;對新開辦的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學校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因許可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延續、補發或注銷手續的,責令其及時辦理;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經營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三)嚴查環境衛生是否整潔。認真核查學校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
(四)嚴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是否有效。認真核查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當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時,是否及時將其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崗位。
(五)嚴查索證索票制度是否落實。認真核查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具有進貨台賬,庫存食品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油脂、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六)嚴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認真核查學校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七)嚴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認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漿等是否燒熟煮透,是否存在違規制售冷葷冷盤;冷盤間是否具有空氣消毒和專用冷藏設施,操作人員是否佩戴口罩。嚴查是否按規定留樣,是否具有留樣設備,留樣設備是否正常運轉。
(八)嚴查是否存在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采購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是否達到專店采購、專櫃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台賬要求。
F. 雲南驚現「大米含塑料顆粒」,怎麼才能治理食物類的惡劣造假
新聞:自從5月12日接到電話舉報後,雲南省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遣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後已經依法扣押了庫存的13袋問題大米。
這件事一經曝出,也引起了網上的一些熱議。大米摻著塑料顆粒的新聞(或者傳言)已經在朋友圈傳過不止一次了,而上次傳出的視頻中,白色塑料袋被拉成細絲然後被切割成粒,看上去和大米一模一樣,配上各種「震驚」「憤怒」字眼,似乎也頗具說服力,在缺少辨別力的老人中引起了不小的恐慌。
但是事實上,這些塑料顆粒是工業原料,一般來說不會被正常的摻假造假者拿去當大米賣,之所以這么說,首先這些外觀上就和大米有很大的區別,更不用說重量和觸感,其次這些工業原料的成本不見得就比大米低,最便宜的聚丙烯顆粒也比大米貴好幾倍。正常以牟利為目的摻假者肯定不會傻到這般。
而這次的新聞也有了最新的進展:5月15日,在區公安及媒體的共同見證下,對問題大米開封檢查,11袋共計275千克大米中,發現白色可疑顆粒物共計18.20克,經鑒定為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生產原材料(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簡稱PET)。
注意了,275千克中只有18.2克,這可不是18.2千克。這個PET又是什麼呢?馬上高考的孩子注意了(敲黑板),如果這個名稱你不熟悉,恐怕你的有機化學...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又稱滌綸,可用縮聚反應製得,為乳白色或淺黃色,無毒無味可直接用於食品包裝...不跑題了,想必到這里很多人就能明白了,這顯然不是有意的造假!
而據目前的調查情況來看也支持了這一觀點,可能是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慎混入,可以排除人為故意摻雜。
所以啊,不要沒事就搞個大新聞!未經求證的新聞不要去傳播,你的隨手一轉可能給他人帶來影響你根本無法想像。
G. 如何填食品安全整治月工作情況一覽表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成立市品安全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組 長:**** 副市長副組長:**** 市政府副秘書長**** 市食品葯品監管局局長成 員:****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市教育局副局長**** 市財政局副局長**** 市農委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葯品監管局王***同志擔任.
H. 整治食品安全問題有什麼辦法,例如肯德基
根據現有《食品安全法》
加大對責任人的處罰力度
能判死刑的盡量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