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治理
A. 商業銀行的治理共性是什麼
安全、穩健、高效?
B. 如何加強銀行基層黨的建設,提高銀行治理水平
(一)發展創新,堅定黨員思想信仰。一是教育內容上要重點把握黨的指導思想與時俱進的發展本質。發揮上層建築的能動作用,從共產主義思想理論體系是尋求社會公平和實現權利平等這一角度出發,將「自由、民主、平等」等普世價值觀納入到黨的科學理論體系,獲取更深厚的理論基礎和更廣泛的支持;要讓黨員認識到黨的思想不僅是認識市場經濟內在矛盾的武器和工具,更是認識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矛盾的科學指南和方法;還要使黨員認同黨的思想對其個體人生價值實現的現實意義,即填補物質極大富足之後所產生的精神空虛,汲取精神力量,使自身變得更加堅強。二是教育形式上要擺脫形式主義和虛無主義,設法拓展黨員接受思想教育的時空維度,形成合力。從實際出發,切實解決黨員所遭遇的各種困惑和挫折,使黨員真正從內心深處對黨產生認同和依靠感;以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宣傳教育,使黨員主動學習;為黨員提供有血有肉的豐富精神食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科學定位,融合黨建工作與業務經營。一是把選人用人作為黨建工作的關鍵。健全人才選拔機制、完善選拔標准,通過選拔政治過硬、熟悉銀行專業知識且具備較強管理能力的黨員人才來引領銀行業的發展。二是注重把業務經營的關鍵要點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銀行業其經營風險的特徵決定了黨建工作必須首先緊抓風險管控,形成黨建工作有效服務和保障經營管理的局面。三是在方法上注重黨建工作與業務經營的虛實結合。黨建工作與業務經營要目標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考核同行。將黨建工作真正融入到業務經營中,做到業務經營有實有虛,黨建工作從虛到實。
(三)分類指導,建立健全黨建工作組織架構。一是宏觀上採取條線指導。黨對銀行業的領導和銀監部門的行業監管,目的都是確保銀行業穩健發展和支持社會經濟發展。為此,可將銀行業黨建工作管理有機融入到銀行監管中,這樣既能發揮監管部門專業優勢,又能增強黨建管理的有效性,還能防範銀行機構黨組織屬地管理可能引發的地方政府幹預銀行經營的情況。二是微觀上採取分類指導。針對黨政緊密結合型的銀行業機構,建議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完善監督機制,確保在黨組織領導的前提下加強權力制衡。針對黨政相對獨立型的銀行也機構,對機構龐大、人員素質較低的農信社,要著重抓好隊伍建設;對地方政府影響力較大的城市商業銀行,要實現黨建目標與經營目標的有機融合;對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的銀行業機構,在對黨委會恰當定位的前提下,考慮通過民主協商方式賦予黨委會參與銀行經營管理的主體資格,避免沖突;針對外資銀行等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機構,嘗試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充分發揮黨的細胞組織信息傳遞功能。
(四)激發動力,增強黨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堅持在銀行業開展黨建主題活動,大力激發廣大黨員「為民服務、創先爭優」的內在動力,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引領銀行業在有效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同時,增強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責任感。
(五)內外結合,構建統一的黨紀監督體系。一是加強銀行業黨紀監督的統一領導。建議以監管部門現有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為基礎,成立統一的銀行業黨紀監督領導協調機構,負責管理、監督、協調銀行業反腐倡廉和案件防控工作,防範銀行內部利益關聯對監督效力的損害。二是進一步強化銀行業黨組織的黨紀監督職責。通過黨委成員、紀檢監察人員介入董事會、高管層、監事會等途徑,引導銀行業機構將黨風廉政建設與案件防控和行風建設相結合,在銀行業開展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和檢查,增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積極推進黨務、行務公開,充分發揮「陽光這種最好的防腐劑」的作用。
C. 新巴塞爾協議對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指導原則是什麼
穩健的銀行公司治理原則
A. 董事會職責
(1) 董事會承擔銀行的全部責任,包括審批和監督銀行戰略目標、風險 戰略、公司治理和企業價值的實施,並負責對高管層實施監督。
(2) 董事會成員具備並保持履職所需的資格,這一點可以通過培訓實現。 他們應清晰了解自身在公司治理中承擔的職責,並具備對銀行失誤進行穩健和客觀決策的能力。
(3) 董事會應就自身運作制定合理的管理規定,並採取措施確保這些規 定得到遵守和定期審查,使之與時俱進。
(4) 在集團公司架構中,母公司董事會應對整個集團公司治理總體負全 部責任,應確保治理政策和治理機制與集團及其屍體的組織架構、業務和風險狀況相匹配。
B. 高管層責任
(1) 高管層應在董事會的指導下保證銀行的業務活動與董事會通過的經營戰 略、風險偏好和風險政策相符。
C. 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要求
(1) 銀行應設立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包括首席風險官或類似人員), 並給予其足夠的職權、級別、獨立性、資源以及向董事會報告的渠道。
(2) 銀行應在集團層面和單個實體層面分別對風險進行持續的識別和監 控,其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復雜程度應與自身風險狀況的變化(和發展)以及外部風險環境的改變保持同步。
(3) 銀行應通過跨部門溝通和向董事會、高管層報告的方式,在自身內 部就風險情況進行充分的溝通,從而實現有效的風險管理。
D. 如何完善銀行公司治理
嚴格遵循《公司法》和《民泰銀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選聘符合條件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經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選舉產生了新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其中,董事會由4名執行董事、5名股東董事和2名獨立董事組成;監事會由1名股東監事、2名職工監事和2名外部監事組成;高級管理層由1名行長、4名副行長組成;董事及高管人員均按照監管要求在獲得任職資格核准後正式上任,監事也均達到了監管部門所要求的任職條件。
為了構建良好的權力制衡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民泰銀行建立和完善了專業委員會制度、獨立董事制度和外部監事制度。民泰銀行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以及發展戰略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職責明確、各司其責,較好地發揮了董事會下設工作機構的職能作用。與此同時,聘請了符合監管要求的專家、學者擔任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勤勉盡職,積極、獨立地發表意見
E. 中美銀行治理比較
中國金融改革已進入深水區。面對金融業全球化、市場化和外國資本的大量進入,此時的政策選擇至關重要。既不能左,又不能右,不能左就是要抓住歷史性機會,實現中國金融業的脫胎換骨,不能坐井觀天,夜郎自大;不能右就是不能盲目引進,照抄照搬,失去主權。正確的取向應當是:在自然穩定策略的基礎上,實現發展穩定策略和適應性學習穩定策略的均衡。
掌控金融主權的根本措施
中國政府各項方針、政策如何正確指引和實施,以及金融系統如何認真、科學地貫徹這些方針、政策。這是當前我國金融穩定發展的一個基本經驗,也是中國金融穩定環境優於其他經濟體的特殊規律,應當更好地保持下去。
中國政府始終強調一切服從穩定大局,要求正確處理好穩定、改革和發展的關系。在這一方針指引下,建立了至上而下的金融安全網,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安全系統,確保金融業有效、穩健運行。
從2004年初開始,中國政府把科學發展觀作為全黨全國的行動指南,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把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為戰略目標。提倡科學發展觀,改變以往經濟運行只重數量不重質量、只重總量不重結構的粗放型格局。這一方針政策的實施,及時有效地阻止了一些金融不穩定因素的發生,扭轉了一些地方的"大幹快上、急躁冒進"的做法,有效地熨平了經濟周期的波動對金融的沖擊。
這一輪宏觀調控雖然從2003年9月開始就採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不太明顯,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的增長動機和思想觀念沒有轉變。到2004年兩會結束以後,意見才取得統一,固定投資和房地產投資在2004年二季度出現了明顯的下降。自此,中國經濟進入了穩步運行的狀態。
正確權衡改革、發展和穩定關系
把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的防範和金融改革、發展結合起來,有效地保護了金融生態,維護了金融穩定。首先,通過深化金融改革和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已初步建立了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中行、建行、交行和工商銀行的改革進展順利,建行、交行已經上市。農村金融改革取得較好效果,一些新出現的問題不斷得到矯正。人民銀行正在研究進一步深化農村金融改革,推進農村金融市場化,增加農村金融供給的意見。郵政儲蓄改革方案已經確定,郵政儲蓄銀行在積極籌建中。政策性銀行改革正在醞釀,對進出口銀行的改革方案已在制定。資本市場的股權分置改革進入關鍵階段,一個有序的資本市場正在逐步形成。這些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形成我國金融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
其次,人民銀行根據當前中國金融穩定的需要,進一步強化金融穩定工作,初步形成一個符合市場規律的金融穩定救助體系。人民銀行已會同財政部、銀監會、國務院法制辦和發改委成立了存款保險條例起草工作小組。隨著《存款保險條例》列入國務院立法體系,存款保險制度已從理論研究、模式比較轉入制度構建階段;設立國有獨資的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為此,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於2005年7月1日,頒布了《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設立匯達資產託管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清收央行救助再貸款形成的不良債權;設立中央匯金公司,代表國家對部分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設立這樣一個公司為國有金融企業改制提供資金,是完成金融改革,穩定金融體系的重要手段。
再次,不斷推進金融市場化步伐,改善金融生態環境,為金融穩定打下良好的基礎。對利率機制進行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了以市場供求決定的,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調控的利率形成機制。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進一步擴大金融對外開放。中國正在按照對WTO承諾的要求,堅定不移地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從加入WTO以後,中國金融業加快了金融開放的步伐。對外開放提高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引進了先進的金融管理技術、人才、產品和現代企業制度,加速了金融創新。金融業的現代化、國際化和標准化水平不斷提高。初步建立了金融穩定的協調機制和評估體系。從2004年開始,定期公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採取措施保護金融生態環境。對全國的金融生態環境進行了測評,充分調動各地政府保護金融生態的積極性。
激活金融市場,提升金融價值
各金融機構根據巴塞爾新協議的要求,逐步提高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建立各種有效的矯正機制,補充銀行資本金,調整資產結構。金融穩定的各項指標不斷得到優化。全國各金融機構在原有信貸風險五級分類管理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對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管理和防範措施。改善銀行經營的生態環境,提高金融市場效率,優化金融結構,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掌控金融主權,維護金融穩定,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也不是某個局部環節的事,而是一個系統性整體性的工作。從以上介紹的幾方面工作進展情況看,我們的主控意識還是很明顯的。對於外資介入商業銀行,主要目標是很清楚的,就是要維護中國金融業的穩健發展,離開自身的發展則無法參與國際競爭,更無主權可言。在此過程中,要發展中國的民族金融業,培養一大批真正的中國金融家。在對外開放上,應當留有底線,循序漸進。要繼續堅持漸進式改革路線和增量改革不動搖,實現金融業在改革開放中穩步發展。
F. 良好的商業銀行治理應有哪些表現
良好的銀行公司治理應具備以下五個方面的特徵:
(1)銀行內部有效的制衡關系和清晰的職責邊界;
(2)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3)與股東價值相掛鉤的有效監督考核機制;
(4)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
(5)先進的管理信息系統,能夠為產品定價、成本核算、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提供有力支撐。
G. 銀行如何對待不合理收費現象,如何治理
說老實銀行不合理收費現象只會增加銀行的收益,現在大部分大型銀行都是上市公司,為了最求效益很多時候都不太會管收費是否過高不合理,最重要的目的是能提高銀行運行的收益,故此要治理不合理收費現象銀行沒有一個治理動力在裡面。現在最主要治理這種情況的機構就只有銀行的上級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一般只有這兩個機構要求治理某項目的收費銀行才會去主動治理,一般情況下銀行是不會主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