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法治理念
❶ 樹立社會主義法制理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最基本的內容是在我們國家法制建設的過程中,根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應當遵循的依法治國、公平正義、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等這些具體理念。前提就是必須堅持在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念下,不能脫離這個實際。我們各項工作要按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樹立大局意識,樹立服務意識,樹立責任意識。對於審判工作,不能脫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個最基本的客觀要求,不能單純的就審判而審判,不能把審判工作獨立與社會主義特色建設的客觀實際,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要強調調解,要強調通過調解實現和諧。
理念是指信念、思想和觀念。法治理念是人們對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實施所持有的內心信念和觀念,一定的法治理念是由一定的社會制度、法律文化和價值觀念所決定,一旦形成,便相對固化於人們的思想中,具有相對的穩定性、持久性,有什麼樣的法治理念,就會表現為什麼樣的立法、執法及守法行為。因此可以說,法治理念是法治活動的靈魂,決定著法治行為及法治效果。另一方面,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樹立又具有長期性、不穩定性,需要全體政法幹警持之以恆、循序漸進、不斷深化、與時俱進。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出的國際國內背景分析
中央政法委決定2006年對全體政法幹警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這是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政法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政法幹警公正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治本之策,是保持政法隊伍永遠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時代要求,這一理念的提出具有復雜而特殊的歷史背景。
從國內形勢看,我國經濟社會正經歷著深刻的變革,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日益突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矛盾和問題日趨復雜多樣,改革攻堅的任務艱巨而緊迫,國民經濟正處於經濟周期上升階段,經濟、科技、國防實力顯著提高,民族凝聚力明顯增強,我國的綜合國力、綜合競爭力已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各種思潮和理念不斷產生,在法學理論界和司法領域里也難以避免地受到西方法律文化和法治思想的沖擊,導致一些政法幹警、檢察幹警的執法思想、執法觀念產生混亂,執法工作出現偏差,尤其在執法層面,執法不公、執法不文明、執法不嚴格的問題比較突出,嚴重製約和阻滯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步伐。
從國際形勢看,西方敵對勢力始終沒有放棄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戰略,影響我國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意識形態的沖突加劇,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總體來看,和平、發展、合作仍是當今時代不變的主流,世界經濟正處於新一輪增長時期,世界局勢總體保持和平,我國周邊局勢比較平穩,這一時期也是我國快速發展難得的戰略機遇期。
二、為什麼要開展業務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
時代的需要。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強調指出,我國的發展已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新的發展時期,必然要對政法機關提出新的要求,政法隊伍、政法工作要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就必須有一個科學、明確、符合時代需要的執法指導思想,因此說,中央在政法系統開展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時的戰略舉措。
發展的需要。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巨大變革,各種經濟成份不斷出現,使經濟實體呈現多元化,必然導致經濟利益的多元化,人們的思想、觀念、利益也同時也發生著變化,各種利益沖突不斷發生,使處在快速變化階段的司法工作者有時不知如何面對,司法執法相對滯後的情況比較突出,如何有效服務、怎樣服務也需要進一步明確,因此,這種客觀發展要求司法機關在執法辦案中要體現出公平、正義,維護各個階層群眾的合法權益,這也要求政法機關要有一個科學、正確的的法治理念。
穩定的需要。中國要發展、要富強、要崛起、要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必須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目前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的因素還大量存在,改革和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步暴露出來,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有的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社會管理、經濟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出現,極易滋生和誘發違法犯罪,甚至導致嚴重刑事犯罪高發。而擔負維穩重任的政法機關,就需要進一步明確自己的使命,需要有一個正確的法治理念。
法制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擴大和深化,政治體制、文化體制、司法體制等上層建築的改革和調整也必將提上日程。這些體制、制度的改革和調整,包括司法制度、執法機制怎麼改、如何改,如何才能適應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法制需求,也需要我們有一個統一明確的認識。在討論這一問題之前,首先要對我國國體政體加以明確,即我國是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當家作主,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西方國家法治理念的根本的區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應當與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相適應,其中也包括對各國現代法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融合,但決不能盲目移植和照搬西方國家法治理念和民主政治模式。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關鍵是要堅持我們的國體和政體,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
執法的需要。在建設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人民群眾民主法治意識日益增強,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不斷提高。而我們政法隊伍、檢察隊伍在執法中存在的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的現象,甚至執法犯法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上述行為的背後存在著不合時宜的執法觀念急需糾正,混亂的執法思想需要澄清,不適應新形勢的執法思想迫切需要得到改變。
對此,我們一方面要用好這個機遇期,推動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協調發展;另一方面,面對新形勢,政法隊伍和政法工作必須主動應對新挑戰,積極適應新要求,盡快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的能力、維護國家政治穩定的能力、公正執法的能力。而要做到這些,必須用科學、先進、正確的法治理念武裝政法幹警頭腦,也就是說,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政法工作。
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指社會主義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觀念,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原則的概括和反映。其基本內涵可以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等五個方面。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這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四、怎樣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在政法戰線開展的一場深刻的社會主義法治理想信念的思想教育,要開展好這場學習教育活動,就必須做到:學習認識階段「五個明確」,對照檢查階段「五個結合」,整改提高階段「五個與時俱進、五個保持不變」。
(一)檢察實踐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做到學習認識「五個明確」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局出發,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在認真總結我國法治建設實踐經驗、借鑒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提出的一個符合時代要求的重要思想,標志著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中國共產黨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要理解和掌握上述重要思想就必須做到「五個明確」。
1、明確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進行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讓執法者樹立和形成遵守法律並維護法律的權威、嚴格依法辦案的自覺意識,通過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實現民主政治的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法治」是迄今人類社會探索治理國家的最合理模式。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完成了了我黨治國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轉變。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依法執政,把依法治國理念又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明確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我們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一切權力是人民給的,我們一切執法行為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檢察工作者,在執法實踐中要體現執法本質,體現執法為民的宗旨,要時刻想著人民,一切為了人民,這就要求我們對待人民群眾的態度要和藹,要急為人民群眾所急,想為人民群眾所想,要依靠人民群眾,走群眾路線,執法中尊重保護人權,防止和杜絕亂作為和不作為。
3、明確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追求。價值是經濟學的概念,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這是價值規律,用在這里講就是比喻執法要圍繞著公平和正義進行,公平和正義是法治的核心,沒有這個核心或中心,法治就無從談起。我國法律的一條基本原則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同的人犯同樣的罪,要受到同樣的處罰,有罪的不追究,無罪的反受「追究」,合法的利益受到保護,不合法的利益也受到「保護」,這就不能體現公平正義。法律是最講公平的,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提前公布於世,人人都明白,誰觸犯就追究誰,理所應當,這就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道理,不依法辦事,不嚴格執法,違法不糾,就不能體現法律的威嚴,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要求就無法體現。
4、明確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社會主義法治的大局就是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服務,執法者的工作就是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個大局,現階段就是服務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等,總之就是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為此每一個政法幹警都要胸懷全局、立足本職、正確履職、努力工作,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即服務大局與嚴格履職的關系,大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
5、明確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黨的領導是人民和歷史的選擇,是憲法確定的一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是的辯證統一、相輔相成的,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司法機關要正確理解和處理黨的領導與獨立行使職權的關系,堅持黨的領導和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都是憲法規定的原則,都是保障國家法律正確實施的重要保證,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主要是指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要堅決糾正把黨委督促依法公正處理案件等同於干涉司法活動的錯誤認識,更要堅決防止借口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抵制和否定黨的領導的錯誤傾向。堅持黨的領導,首先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統領法學輿論陣地,堅決反對打著依法治國、「司法獨立」的幌子否定黨的領導,其次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第三自覺服從黨對政法工作領導和監督,做到令行禁止。
(二)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要與檢察實踐緊密聯系,做到對照檢查「五個結合」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理論指導,同時也與政法工作、檢察實踐密不可分。通過學習統一了認識,增強了理解,明確了內涵,關鍵還要與我們的檢察實踐相結合,落實到實際工作中,用以指導我們的工作和辦案,實踐中有哪些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相符的,就要下功夫去改正它,哪些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差距的,就要認真去彌補它,在這個過程中檢察工作、檢察幹警要做到「五個結合」。即一要與履行檢察監督職責相結合;二要與「規促」專項整改活動相結合;三要與社會主義的榮辱觀教育相結合;四要與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相結合;五要與「雙創」活動相結合。
(三)確保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取得長效,做到整改提高「五個與時俱進、五個保持不變」
具體講就是要在檢察實踐的整改階段中做到「五個與時俱進、五個保持不變」。即執法觀念和執法策略必須與時俱進,堅持依法治國的核心內容保持不變;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途徑和方式必須與時俱進,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始終保持不變;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必須與時俱進,服務大局的重要使命始終保持不變;檢察機關是履行職能的方式方法必須與時俱進,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始終保持不變;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要必須與時俱進,黨的領導這個根本保證始終保持不變。
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教育是一次全國政法系統的重要思想教育活動,全體檢察幹警要通過這次學習教育活動,進一步端正執法觀念,進一步增強執法能力,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進一步堅定改革方向,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為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和諧社會建設提供高效優質的司法服務和法治保障。
❷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何重要意
(一)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時代發展的需要
當前我國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發展階段。新的發展時期,必然要對法制建設提出新的要求,政法隊伍、政法工作要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就必須有一個科學、明確、符合時代需要的執法指導思想。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巨大變革,各種經濟成份不斷出現,使經濟實體呈現多元化,必然導致經濟利益的多元化。這一時期,既是戰略機遇期,也是社會矛盾尖銳化時期和社會問題多發期,地區之間的不平衡、各階層收入差距的拉大、就業形勢嚴峻等社會矛盾和問題不斷增多,人們的思想、觀念、利益也同時發生著變化,各種利益沖突不斷發生,這也要求政法機關要有一個科學、正確的法治理念,在實際工作中體現出公平、正義,維護各個階層群眾的合法權益。因此,在我國政法戰線堅持和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十分必要和非常及時的戰略舉措。
(二)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法制建設的需要
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不斷擴大和深化,司法體制的改革和調整也必將提上日程。當前我國立法體制中存在諸多問題,例如,立法的超前、快速、規模龐大、盲目立法等,使出台的法律、法規難於滲透到社會生活實際領域,難於被民眾認同、消化、接受,最後變為一紙空文。目前中國的法律很難經得起理性的檢驗,中國的執法困境,立法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包括司法制度、執法機制怎麼改、如何改才能適應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法制需求,也需要我們有一個統一明確的認識。
(三)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穩定的需要
中國的發展、富強、崛起和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必須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目前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的因素還大量存在,改革和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步暴露出來,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有的甚至引發**。社會管理、經濟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出現,極易滋生和誘發違法犯罪,甚至導致嚴重刑事犯罪高發。而擔負維護穩定重任的政法機關需要進一步明確自己的使命,需要有一個正確的法治理念。
(四)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執法的需要
在建設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人民群眾民主法治意識日益增強,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不斷提高。而我們政法隊伍、檢察隊伍在執法中存在的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的現象,甚至執法犯法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上述行為的背後存在著不合時宜的執法觀念急需糾正,混亂的執法思想需要澄清,不適應新形勢的執法思想迫切需要得到改變。
❸ 如何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5、監督制約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障。法治的意義就在於,既能充分地利用國家權力促進和保障公民權利,又能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和腐敗,保證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正確行使權力,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社會主義法治防止權力濫用和保證權力正確行使的基本措施是建立在結構合理、配置
❹ 樹立法制理念的相關資料
一、樹立法制理念的重要性
二、樹立法制理念的基本原則
三、樹立法制理念的具體方法
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認真總結我國法治建設實踐經驗,借鑒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這一重大命題,這標志著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和黨的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為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樹立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才能確保人民司法事業進一步健康發展,確保在司法工作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才能增強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
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離不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指導。人民法院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武裝人民法官的頭腦,保證人民法院隊伍永遠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政治本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是「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通過深入的學習教育活動,全面准確地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和深刻內涵。要密切聯系法院隊伍的思想實際,有針對性地教育廣大法官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防止西方法治理念的負面影響,清除極左思想和封建殘餘思想,在思想上真正搞清應該堅持什麼、反對什麼、防止什麼。
從當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實際來看,還存在一些與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司法為民的宗旨觀念淡薄,特權思想較為嚴重。少數司法人員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嚴重,高高在上,在司法過程中要求服務對象為司法活動提出種種條件,滿足司法機關和人員的工作需求,一味強調服務對象的對其服從服務,造成了司法活動中主僕地位顛倒。二是司法效率不高,審判質量較差。少數審判人員不負責任,辦事拖拉,造成少數案件久拖不決,久執不結,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有的審判人員不注重學習,專業素質較差,導致案件經常出現差錯。三是服務大局意識不強,辦案的社會效果不夠好。有的辦案人員就案辦案,或偏離了法治的軌道,或忽視了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不適應客觀情況的變化,沒有很好地考慮群眾的訴求,沒有做到與時俱進,導致辦案社會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較為嚴重。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的執法觀,損害了法制的統一。由於司法機關現行的人、財、物管理體制受制於地方,有的司法機關往往以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為重,在涉及重大經濟利益的案件中爭取管轄權,對一些執法難度大、無經濟利益的案件又相互推諉,或者為「保護」本地企業及本系統部門不顧司法公正,偏袒一方當事人。五是執法不廉、司法不公的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數審判人員辦關系案、人情案,對當事人吃、拿、卡、要,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上述問題的存在雖然在形式上表現不同,但根源還是沒有牢固樹立正確科學的執法觀,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一些司法人員的執法思想、執法觀念產生混亂,執法工作出現偏差,嚴重阻礙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樹立,制約和阻滯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步伐。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指導司法實踐、推動司法工作的強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必須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指導作用,在結合實際、解決問題、推動工作上下工夫,確保教育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結合起來,同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結合起來,使廣大法官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緊密聯系「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的實際,牢牢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崗位和重點環節,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規范體系;要緊密聯系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實際,確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縱深推進,突破長期影響和制約法院工作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束縛和保障性困擾;要緊密聯系法院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及時解決人民群眾通過訴訟途徑表達的利益訴求,最大程度地維護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具體而言,我們在司法活動中要始終做到「五個堅持」。
一是要堅持公正司法。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人民法院是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公正司法是對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黨的十六大提出「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與正義」,賦予了司法機關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使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就明確提出「公正與效率」是21世紀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題,把公正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價值目標。對此,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推進法官革命化、職業化建設,著力提高廣大法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種有效的監督防範機制。切實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管理,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和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加大公開審判力度,不斷完善司法公開的內容,豐富司法公開的手段和形式,增強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以公開促公正。
二是要堅持為民司法。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去年,根據胡錦濤總書記的指示,人民法院確立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由此可見,司法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落腳點。為此,要切實加強廣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決「為誰掌權,為誰司法,為誰服務」的問題,做到慎用權力,心繫群眾,把司法崗位作為為人民服務的平台,把司法活動作為保護和實現人民利益的途徑,真正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執法,本著對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辦案。要堅決克服和糾正司法領域的官僚主義作風,切實解決群眾參與訴訟中遇到的困難和民事判決執行難問題。認真落實各種司法便民、利民、護民措施,實行網上立案、上門立案、巡迴審判、預約開庭、司法救助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眾訴訟。要貫徹群眾路線,實行專門機關與人民群眾相結合,加強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促進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為民」。
三是要堅持高效司法。司法公正不僅體現在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上,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體現在效率上。「遲到的正義也是不正義」。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司法不公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審判效率低,辦案周期長。有的官司雖然打贏了,但由於拖的時間太長,當事人遭受的損失已無法彌補。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當前審判工作的一項重中之重。要積極推進審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審判運行機制。加強案件審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提高案件在審限內的結案速度。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建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縮短辦案周期。加強網路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計算機網路信息系統開展審判工作,逐步實現網上立案、網上審案、網上批案,提高辦案效率。
四是要堅持文明司法。黨的十六大把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確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目標,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之一。弘揚司法文明,關鍵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堅持法治與德治並重,自覺克服態度粗蠻、方法簡單、居高臨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對待當事人和群眾,充分體現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關懷,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設成為「最講理、最文明的地方」。要認真執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准則》和《法官行為規范》,大力倡導司法禮儀,規范法官言行,切實做到嚴肅執法,熱情服務。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訪群眾和當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嚴格執行紀律,做到依法執行,文明執行。堅持實行訴訟引導制度、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引導當事人和群眾依法、有序訴訟。加大訴訟調解和執行和解力度,切實轉變審判作風和工作作風,爭取審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五是要堅持廉潔司法。司法不廉是導致司法不公的一個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為公平與正義的化身,應該做到清正廉明,一塵不染,讓人民滿意,讓群眾信任。在當前形勢下,加強法官廉政建設,純潔法官隊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會公信度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形成法官對貪贓枉法行為不願為、不必為、不敢為、不能為的激勵、保障、懲處和制約機制。不斷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主動接受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民主監督,嚴肅查處利用審判權、執行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損害當事人利益、傷害人民群眾感情的人和事。
❺ 如何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強調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第一次載入黨的歷史性文獻,充分表明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高度重視,說明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貫徹落實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一定要充分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及其與和諧社會根本特徵的內在一致性,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並將其貫穿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過程,貫穿於服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過程。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人類歷史上最先進的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設必須遵循的指導思想
在人類社會的法治進程中,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法治理念。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基本內涵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最具先進性的法治理念。這種先進性,不僅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所規定的,而且是由其自身屬性所決定的。表現在:一是法律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同於一般的政治意識、道德觀念,它是以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和法的學說為指導,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實踐過程中,繼承和發揚我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優秀成果,吸收借鑒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的基礎上逐步形成的,包含超越時空的對法治建設一般規律的認識,因而具有普遍性的指導意義。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提出,標志著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中國共產黨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只有把握了這種規律性,我們才能增強法治建設的能動性,避免或少走彎路。二是政治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反映和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強調黨的領導,旗幟鮮明地體現社會主義本質要求的法治理念。它是我們黨政治理想、政治原則、政治路線在法治領域的具體化,絕不是一般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法律知識問題,而是社會主義法治觀,屬於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講政治,強調政治,突出政治,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在屬性。三是人民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人民主權原則,確認人民的主體地位,強調以人為本,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堅持把人民滿意作為衡量法治效果的根本標准,始終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永恆的價值追求。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不是為法治而法治,而是服務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格局,服從服務於黨、國家、民族、人民利益的大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實體現了黨的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法為民」要求,具有鮮明的人民性。四是實踐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來源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偉大實踐。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家法律體系的逐步健全,司法制度的日臻完善,法律意識的普遍增強,法學研究的不斷深入,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和實施,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孕育、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號或空泛的學術概念,而是有著很強可操作性,可以踐之於行的思想、觀念,對法治實踐有直接的指導作用。落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一個需要付出不懈努力、主觀見之於客觀的實踐過程。五是科學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我國的憲法和法律制度、我國當前所處的社會歷史發展階段,以及我國的法律文化,體現了社會主義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道德要求,吸收了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是一種主觀認識符合客觀實際的科學理論。而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一個開放的、能夠不斷融入鮮明時代精神的理論體系,有著馬克思主義與時俱進的理論品格,其科學性是其它法治理念所無法比擬的。
具有上述先進品質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很好地解決了堅持什麼、澄清什麼、反對什麼、更新什麼的問題,科學地回答了「建設什麼樣的法治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它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精髓和靈魂,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等法治領域的基本指導思想。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對於統一執法思想、永葆政法隊伍的政治本色,對於牢牢掌握政法工作領域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主導權,堅定不移地堅持政法工作的社會主義政治方向,對於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實施依法治國方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必須深刻認識黨中央作出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決策的極端重要性,深刻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深刻理解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對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建設的根本性、基礎性、長遠性作用,不斷增強學習、樹立、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以社會和諧為目標的理念,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指導原則之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以社會和諧為目標的理念。社會主義法律的產生,是為了解決矛盾、化解矛盾、預防矛盾,使社會歸於平和,實現社會和諧。維護和促進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終極價值所在。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與和諧社會的本質特徵有著內在的統一性,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作用。胡錦濤總書記深刻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民主法治,要求我們全面貫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確保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貫徹落實,使國家權力的行使和社會成員的活動處於嚴格依法辦事的狀態,為經濟、政治、文化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提供良好的秩序保障。公平正義,要求我們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強有力地制裁邪惡、克服偏私、弘揚正氣;要求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依法確定利益主體、界定利益范圍、指導利益分配、協調利益關系、完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妥善處理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在全社會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要求築好築牢司法這條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以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誠信友愛,要求我們依法制裁違約、侵權、詐欺等民事行為,依法嚴厲打擊詐騙、瀆職、侮辱、誹謗等刑事犯罪行為,充分運用法律手段規范社會行為,引導在全社會建立誠實信用、平等友愛、融洽相處的人際關系。充滿活力,要求我們創設相關的法律制度,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發揮各方面的創造活力;要求依法確認和維護勞動者的創業動力、經濟利益和創造成果,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創造一個公正競爭、鼓勵創造、保護創新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安定有序,要求我們樹立正確的穩定觀,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依法打擊和預防犯罪,加強以對"社會人"、社會組織和虛擬社會為重點的社會管理,認真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措施,深入推進平安創建工作,確保社會秩序良好,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要求我們加大對自然環境和物質資源的法律保護力度,依法保障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促進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特徵,與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的政法工作有著內在的一致性,二者統一於全局與局部、目的與手段、過程與結果的互動之中。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政法機關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法機關在執法辦案和從事社會管理的過程中,不僅要著眼於社會穩定,更要著眼於社會和諧,轉變思想觀念,調整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式,把工作標準定位在促進社會和諧上,善於把各種消極因素轉化為促進社會和諧的積極因素。這就要求政法機關必須進一步處理好專政與民主、打擊與保護、管理與服務、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嚴格執法與維護群眾利益、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做好本職工作與服務大局的關系,依法履行職務與接受監督的關系,繼承與創新、立足國情與借鑒各國法治經驗的關系,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關系,以更好的執法質量、更低的執法成本、更便捷的執法形式,為社會營造更多的和諧因素。因此,要自覺地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放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之中來研究,提升到促進社會和諧這個更高的起點、更高的層次、更高的水平上來探索追求。
在構建和諧社會的生動實踐中既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更要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政法機關既是和諧社會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諧社會的建設力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擔負著重大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政法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題,不斷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進一步增強廣大政法幹警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
要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體化為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自覺性。緊密結合政法工作實際,組織政法幹警認真研讀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賦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以嶄新的內容和鮮明的時代性。要適應新時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點,把握新形勢下開展集中學習教育的新規律,積極創新教育形式,搞活教育載體,增強學習教育的感染力、滲透力和吸引力。採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體驗式等多種形式,把大道理講實、講透,真正把概念上升到理念,轉化為執法的指導思想;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發揮政法機關內部區域網作用,建設新的學習平台;堅持從實際需要出發,廣泛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在深入基層、服務群眾的過程中加深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解與把握。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與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反腐倡廉教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深化學習教育效果。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同時,重點抓好領導幹部、一線幹警和年輕幹警的教育。通過深入扎實有效的學習教育,引導廣大幹警特別是政法領導幹部,真正把是否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作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標准,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維護公平正義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生命線,把化解社會矛盾貫穿執法辦案的始終,不斷強化服務和諧、促進和諧、保障和諧的意識和自覺性。
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標准著力提高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履行好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使命,必須大力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公正執法的能力。要根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要求,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執法環節,圍繞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實際的問題,健全完善執法責任體系、執法質量和效率考評體系、執法監督體系,建好執法檔案並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高度重視執法信息化建設,把信息化手段使用到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做到以信息化規范執法程序、落實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和效率。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推進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堅持從嚴從高要求,抓好經常性的查擺整改,認真解決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相適應、不相符合的問題,特別是下大力氣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最關心、最現實的執法問題,確保公正執法、規范執法。按照中央關於加強幹部培訓的要求,以提高實戰能力和執法水平為目標,進一步修訂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抓好經常性教育培訓,不斷加大崗位練兵力度,全面推行執法資格認證升級制度。著力培育和諧政法文化,大力加強作風建設,實現政治性、紀律性與和諧性的有機統一,提高政法機關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要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融入促進社會和諧的任務措施之中。緊緊圍繞促進社會和諧這個核心,樹立正確的穩定觀,拓寬視野,完善思路,強化措施,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扎實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加強民主法治建設,夯實社會和諧的根基。堅持執法為民,事事、時時、處處以維護人民群眾權益為重,調動和保護人民群眾構建和諧社會的積極性。牢記公平正義理念,嚴格執法,熱情服務,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維護社會公正。自覺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激發社會活力。高度重視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善於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積極改進社會管理,努力消除各種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安定有序。
❻ 法治文化,必須樹立怎樣的法治理念
一是必須樹立依法治國理念,只有法治才是制勝一切的終極武器;
二是必須樹立民本理念,只有不忘記「全心全意的為人民服務」這個初心,才能真正的實現法治公心;
三是必須樹立法本位理念,只有對法律擁有敬畏之心,才能自覺學法知法用法;
四是必須樹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理念,只有心中存在這十六字方針,才能真正的把握了,應用好法治文化的精髓和精神。
❼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集合體,是指導和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意義是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從中國社會主義國體和政體出發,立足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發展的時代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
深刻地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規律,系統地反映符合中國國情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方向的核心觀念、基本信念和價值取向。
(7)樹立法治理念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徵
1、鮮明的政治性。法治的實現需要相應的政策、組織和權力基礎,其實現程度受制於政治文明的發展程度; 法治為政治建設提供了權力運行的規則與依據
2、徹底的人民性。社會主義法治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法律,有效治理社會的方式、過程和狀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利益。
3、系統的科學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吸收借鑒國內外法治的思想精髓和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總結我國法治建設經驗教訓,從現階段基本國情出發。
科學回答了「什麼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怎麼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民族性與時代性的現實結合,是科學、先進的理念。
4、充分的開放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是一個孤立的存在,也不是一個封閉、靜止的思想體系,它的形成、發展與實踐都具有充分的開放性。廣泛吸收、兼容並蓄、與時俱進的特性,才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能夠始終指導中國的法治實踐,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❽ 如何樹立法治觀念
法治的社會主義概念是國家和法律與中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的產物,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總結和法律實踐經驗的規則。其內容可以歸納為五個方面:
首先,法治的概念。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要求執法機關和政法幹警必須不斷提高法律素養,提高法律意識,嚴格執法,守法,自覺接受監督,並時刻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其次,執法為民的理念。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重要思想,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政法工作的根本利益,在在真正的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政治和法律工作。
三,公平正義的理念。這是一個值得追求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首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首要目標。要求幹警必須執行法律,維護共同利益,擺脫邪惡,弘揚正氣,他試圖克服,排除利益,它必須是合法,合理的原則,平等相待的原則,及時,高效的原則, ,程序公正的原則,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四是服務理念的大局。這是法治的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要緊緊圍繞基於自己的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全面正確履行職責,致力於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
第五,黨的領導的理念。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自覺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治規則團結起來,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團結起來,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和政法工作,以保護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團結,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