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治理
① 三廢處理及環境保護
"三廢處理" 在工具書中的解釋
又稱三廢綜合利用。指對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內的廢液、廢氣和廢渣等進容行回收、綜合利用或凈化所採取的措施。△實行「三廢」處理,可化害為利,變廢為寶,防止環境污染,造福人類。
環境保護是人類有意識地保護自然資源並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環境受到污染和破壞;對受到污染和破壞的環境必須做好綜合治理,以創造出適合於人類生活、工作的環境。環境保護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
② 治理、保護環境的措施有哪些
一、水源保護
1、建設生活用水設施,生活供水系統按照衛生標准進行凈化,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的飲用水。
2、水池附近不準堆放垃圾等廢棄物,不準修建滲水坑、滲水廁所,不準鋪設污水管道,不準居住人員等。
二、施工廢水處理
1、施工場地修建截排水溝、沉沙池。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組織的排水,並採取治理措施,保證排水達標。
2、土方開挖施工過程中,保護開挖鄰近建築物和邊坡的穩定。施工機械、車輛定時集中清洗。清洗水經集水池沉澱處理後再向外排放。
3、經處理後排出的施工廢水不得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或地方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現排放污水超標,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實質性影響,立即採取必要治理措施進行糾正處理。
(2)環境保護治理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
保護環境是人類有意識地保護自然資源並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環境受到污染和破壞;對受到污染和破壞的環境做好綜合的治理,以創造出適合於人類生活、工作的環境,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讓人們做到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概念。
防止污染
防止由生產和生活活動引起的環境污染、化學污染,包括防治工業生產排放的「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以及產生的雜訊、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交通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液體、雜訊,海上船舶運輸排出的污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鎮生活排放的煙塵、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防止破壞
防止由建設和開發活動引起的環境破壞,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等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農墾和圍湖造田活動、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地的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新工業區、新城鎮的設置和建設等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自然保護
保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環境,包括對珍稀物種及其生活環境、特殊的自然發展史遺跡、地質現象、地貌景觀等提供有效的保護。另外,城鄉規劃,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樹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長和分布、合理配置生產力等,也都屬於環境保護的內容。
③ 保護環境的措施有哪些
垃圾減量,特別是少製造一次性垃圾,應該是普通人最容易做到的環保小舉措。
要說起「一次性」,真的是讓人又愛又恨,我們常常對這些東西帶來的污染心生愧疚,但又無法完全拒絕掉這些便利。又有人說,誰不想環保?現在處處是一次性用品,用這些也是迫不得已。
我發現相比前兩年,越來越多人對製造垃圾產生了「罪惡感」,並且自發地在尋找那些可以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方法。
△ @小栗子愛宅愛旅遊:宜家PRUTA系列,一組有大大小小很多個盒子的那種。大盒子可以用來買包子燒麥燒餅,不用店家提供的塑料袋。
除了拒絕「一次性」,我們還能做出哪些改變?
#1. 減緩紙巾的消耗速度
總免不了要用紙巾,但我會用干凈的收納袋裝一些卷紙,帶在身上代替小包裝的面巾紙,同時購買卷紙也會選擇無紙芯、無獨立包裝的。
#2. 一次性塑料,未必只能用一次
塑料是原罪嗎?我想塑料不該背環境的鍋,更多時候是人類使用它的方式出了問題。塑料很難降解,正是因為它堅固耐用的特性。僅僅賦予它短暫的使用壽命,對塑料來說是大材小用,對地球來說也是負擔。
#3. 精簡消費:如無必要,勿增實物
如今很多產品功能真的過於細分了,以清潔用品為例。可能你囤了 N 瓶不同功效的清潔劑,都不常用,大部分都是用一兩次就放到過期。倒不如用買清潔劑的錢定期請一次保潔,還省得自己動手了……
#4. 負責任地「斷舍離」
即使是自己不再喜愛的閑置物品,也盡可能為它們找到更好的歸宿吧。直接扔掉當然省事,但也意味著終結了它的使用壽命。
♻️ 服飾、床品、玩具:閑魚、飛螞蟻捐贈♻️ 書籍:多抓魚、漁書回收♻️ 電器:京東拍拍、蘇寧以舊換新♻️ 電子產品:愛回收、淘寶回收
#5. 減少浪費,物盡其用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物盡其用。不浪費就是最大的「環保」。
包括以上這些環境友好產品,也請慎重思考,自己能做到哪些?是否真的能夠為環保犧牲掉這一點便利。
可循環使用的產品,在製造的過程中也存在環境的成本,使用的次數越多,越能攤薄這個成本,才真正意義上有可持續的價值。
如果只是一時興起,買回家用了一次就閑置,真的沒有任何必要。
在大環境下,我們的確都很渺小,但也是這一個個渺小的個體,在一次次選擇中,促成了最後的結果。不必被動地等待更完善的回收機制、更先進的可降解材料,等待他人或者大環境先做出改變,然後我們再被動地接受。
每一點積極的行動都有力量。面對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無論我們改變與否,至少不必說:敗局已定,我別無選擇。
④ 環境保護的意義有那些
1、環境保護能夠更好地利用自然資源的同時,深入認識污染和破壞環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計劃地保護環境,預防環境質量惡化,控制環境污染,促進人類與環境協調發展,提高人類生活質量,保護人類健康,造福子孫後代。
2、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是關繫到人類生存、社會發展的根本性問題。
3、提升環保的政策力度,從而更好地採取治理和應對突發環境事故,是當前急不可待的任務。
4、能夠借鑒國際最佳實踐和企業成功經驗,從而進一步推動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發展國民經濟建設時要把保護環境放在首要位置。
5、提升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環保意識和能力。
(4)環境保護治理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通過採取行政的、法律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等多方面的措施,保護人類生存的環境不受污染和破壞。
還要依據人類的意願,保護和改善環境,使它更好地適合於人類勞動和生活以及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消除那些破壞環境並危及人類生活和生存的不利因素。
環境保護所要解決的問題大致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類身心的健康,防止機體在環境的影響下變異和退化。
⑤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1)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原則
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原則,是指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必須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從而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二者是對立統一的關系,保護好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促進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有利於經濟的發展;經濟發展了又為保護和改善環境提供必要的條件。
(2)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
確立這樣的原則,是由環境污染與危害的特性決定的:環境污染一旦發生,一般在短期內難以消除,不少環境要素遭到破壞後,要恢復正常極為困難,有的甚至是不可恢復的,所以要以預防為主;
環境污染引起的某些疾病,潛伏期長,不易被發現,發病以後難以根治;環境受污染和破壞後,治理和恢復的代價很高;要將環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光著眼於對新污染的「防」尚不夠,還要對已有的污染與破壞採取綜合性的措施進行積極治理。
(3)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
很多環境污染問題,是由於缺乏整體規劃、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布局一旦錯了,鑄成了事實,要想糾正就很不容易。現有還有一種現象,工業布局中搞地方保護,損人利己,如各地將污染工業安排在自己的下游或者主導風之外,只管自己的發展,不管別人、別的地區的死活(市交接邊界、省邊界),釀成跨地區污染糾紛,逃避監管,增加了處理難度。
《環境保護法》第十二條關於環境保護規劃的制定和綜合平衡的規定、第十三條關於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關於自然保護區等的管理、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關於城市規劃和城鄉建設的規定等條款的內容,都體現了這一原則。
(4)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
《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5)環境保護治理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法》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國家環境保護規劃,報國務院批准並公布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編制本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實施。
環境保護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等,並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等相銜接。
⑥ 治理保護環境措施有哪些
一、水源保護
1、建設生活用水設施,生活供水系統按照衛生標准進行凈化,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的飲用水。
2、水池附近不準堆放垃圾等廢棄物,不準修建滲水坑、滲水廁所,不準鋪設污水管道,不準居住人員等。
二、施工廢水處理
1、施工場地修建截排水溝、沉沙池。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組織的排水,並採取治理措施,保證排水達標。
2、土方開挖施工過程中,保護開挖鄰近建築物和邊坡的穩定。施工機械、車輛定時集中清洗。清洗水經集水池沉澱處理後再向外排放。
3、經處理後排出的施工廢水不得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或地方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現排放污水超標,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實質性影響,立即採取必要治理措施進行糾正處理。
4、《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
8978-1996、《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皂素工業水污染排放標准》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三、生活污水處理
生活污水先經化糞池發酵殺菌後,按規定集中處理或由專用管道輸送到無危害水域。化糞池的有效容積滿足生活污水停留一天以上,並定期清理,以保證處理效果。
四、廢棄物處理
1、施工棄渣和固體廢棄物以國家《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為依據,按設計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棄渣場。
2、做好棄渣場的綜合治理,按照設計要求採取工程保護措施,避免邊坡失穩和棄渣流失。
3、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在施工區和生活營地設置足夠數量的臨時垃圾貯存設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將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場,按要求進行覆土填埋。
4、遇有含鉛、鉻、砷、汞、氰、硫、銅、病原體等有害成份的廢渣,經報請當地環保部門批准,在環保人員和監理工程師指導下進行處理。
5、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在施工區和生活區設置足夠數量的臨時衛生設施,定時清除垃圾,並將其運至指定地點堆放或掩埋、焚燒處理。
6、完善渣場地表截排水規劃措施,確保開挖和渣場邊坡穩定。
五、大氣污染防治
1、機械車輛使用過程中,加強維修和保養,防止汽油、柴油、機油的泄露,保證進氣、排氣系統暢通。
2、運輸車輛及施工機械,使用0柴油和無鉛汽油等優質燃料,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量。
3、採取一切措施盡可能防止運輸車輛將石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區場地上,安排專人及時進行清掃。場內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暢通,並經常檢查、維護及保養。晴天灑水除塵,道路每天灑水不少於4次,施工現場不少於2次。
4、不在施工區內焚燒會產生有毒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因工作需要時,報請當地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採取防治措施,在監理工程師監督下實施。
5、運輸可能產生粉塵物料的敞蓬車,車廂兩側和尾部配備擋板,控制物料的堆高不超過擋板,並用干凈的雨布覆蓋。
6、在現場安裝沖洗車輪設施並沖洗工地的車輛,確保工地的車輛不將泥土、碎屑及粉塵等類似物體帶到公共道路路面及施工場地上,在沖洗設施和公共道路之間設置一段過渡的硬地路面。
六、雜訊控制
1、加強交通雜訊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免車輛雜訊污染對敏感區影響。
2、調整施工時段:晚間控制高雜訊機械的設備運行、作業,雜訊較大的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實行輪班制,控制工作時間;並為相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配發雜訊防護用品。
3、選用低雜訊設備,加強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降低施工雜訊。
4、進入生活營地和其它非施工作業區的車輛,不使用高音和怪音喇叭,盡量減少鳴笛次數,最好以燈光代替喇叭;廣播宣傳、音響設備合理安排時間,不影響公眾辦公、學習和休息。
七、人群健康保護
遵守並執行國家或當地醫療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和要求,採取合理有效的預防措施預防傳染病,並定期進行滅蚊、滅鼠、滅蠅等工作。
八、綠色植被保護
1、搞好生活營地的綠化、美化工作,臨時住房、倉庫、廠房等臨時施工設施,在設計及建造時,考慮美觀和與周圍環境協調的要求。
2、在每個施工區和工程施工完成後,及時拆除各種臨時設施,施工臨時佔地及時恢復植被或本來用途。
3、按施工設計要求,認真及時地完成工地綠化工作。
九、資源保護
1、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員工加強然資源保護的宣傳教育,盡量減輕對現有生態環境的破壞,創造一個新的良性循環的生態環境,不在施工區捕撈任何水生動物。
2、在工程完工後,按要求拆除的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保留的設施外的施工臨時設施,清除施工區和生活區及其附近的的施工廢棄物,並按監理工程師批準的環境保護措施、計劃完成環境恢復。
十、水土保持措施
1、做好棄渣場的治理措施,按照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倒放棄渣阻礙河、溝等水道,降低水道的行洪能力。
2、進行土方明挖和臨時道路施工時,根據地形、地質採取工程或生物防護措施,防止邊坡失穩、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按設計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
3、不得因堆料、運輸或臨時建築而佔用合同規定以外的土地,如情況特殊,需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施工作業時表面土壤妥善保存,臨時施工完成後,恢復原來地表面貌或覆土。
4、施工活動中嚴格按合同要求採取設置截排水溝和完善排水系統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壞植被和其它環境資源,造成水土流失;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防止運輸的物料進入場區道路,並安排專人及時清理。
⑦ 我國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應該採取哪些措施
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記者招待會,國務院總理溫同中外記者見面並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溫總理在回答記者關於環保的問題時作上述表示.
溫說,確實環境污染已經成為當前中國發展中的一個重大問題.這個問題至今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如果說
我們大多數的指標都基本完成了,但是坦白地告訴大家,環境指標沒有完成.
溫表示,中國今後將至少在四個方面採取措施應對環境污染問題:普衛欣美國進口 《天 》貓
第一,我們在制定發展目標當中,不要只看經濟增長,而要看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因此,這次
,我們特別提出了兩項目標,就是在今後五年,單位GDP的增長,能源消耗要降低20%,污染物的排放要降低10%.
第二,要嚴格實行
,特別是基礎設施和企業的准入制度.那些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企業和基礎設施,一律不能搞.
第三,要加大對於環境污染的專項整治.特別是對重要的水體、空氣和土地的
,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治理.
第四,要嚴格執法,依法保護環境,這是最關鍵的,也是最難的.依法關閉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依法追究那些製造污染而給群眾、給社會帶來重大損失的企業和個人的責任.
⑧ 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措施及其作用
主要措施及作用:
2013年,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保工作,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積極配合,在創造亮點、抓住重點、突破難點、應對熱點上狠下功夫,較好地完成了年初政府工作報告的對生態環保工作的部署。
第一,制定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9月國務院正式下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之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有關部門制定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與31個省(區、市)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完善監測預警應急體系,組織實施《空氣質量新標准第二階段監測實施方案》,推進環保重點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PM2.5監測點建設。加強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僅去年11月份全國就出動執法人員7.14萬人次,檢查企業2.9萬余家、施工場地近9200個;發現涉及環境違法的企業9377家、環保不達標施工場地719個,取締關閉小作坊890家。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省(區、市)的19個市開展兩次督查行動,檢查企業403家,對199家現場提出整改要求。環保主管部門牽頭組建全國大氣污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已經成立。為了保障「大氣十條」的落實,中央財政新增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首批安排50億元支持北京、天津、河北等五省(區、市)大氣污染治理。繼續安排6.4億元支持12個重點城市燃煤鍋爐煙塵治理。啟動實施「清潔空氣研究計劃」。全國各省(區、市)十分重視,迅速行動。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例,北京市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動員大會,出台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天津市印發清新空氣行動方案,與各區縣和有關單位簽訂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目標責任書;河北省委省政府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大會,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及任務分工;山西、內蒙、山東也都採取了有力舉措。
第二,扎實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為了落實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十二五」總量減排考核辦法。有關部門積極落實,嚴格問責。對未通過減排年度考核或目標責任書重點項目未落實的3省(區)、3個企業集團和6個城市實行環評限批,對43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強力推進工程減排,全年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超過1400萬噸;1.9億千瓦燃煤機組建成脫硝設施,脫硝機組比例超過50%;500萬千瓦燃煤機組脫硫設施實施增容改造,燃煤電廠脫硫機組比例超過90%;1.5億千瓦現役機組拆除煙氣旁路,取消煙氣旁路火電機組比例達37%;新型干法水泥脫硝比例達60%。2013年年度減排任務可以全面完成,尤其是氮氧化物下降3.5%以上,排放量首次降至2010年減排基數以下。
第三,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有關部門完成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啟動中部地區發展戰略環評。一年中環保主管部門共批復項目環評文件241件,涉及總投資1.9萬億元。對不符合要求的32個項目退回報告書、不予審批或暫緩審批,涉及總投資1184億元。推進環評審批改革,對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的25項建設項目,下放環評文件審批許可權。強化全過程監管,深化事業單位環評機構改革,103家改革試點單位中47家完成改制,16家退出環評市場。完善環境標准體系,發布國家環保標准135項,現行有效國家環保標准達1499項。對重點控制區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第四,突出源頭預防和生態保護。(1)積極推進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在內蒙古、江西、廣西和湖北4省區開展生態紅線劃定技術試點。啟動第二批10個省(區)環境功能區劃編制試點。江蘇印發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在全國率先將全省國土面積的22.2%劃定為生態紅線區域。(2)加強水質良好湖泊保護。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中央投入資金16億元,新增試點湖泊27個。不斷強化生態環境保護。(3)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國務院印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1處。印發《關於加強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和管理的意見》,開展生態保護全過程管理試點。(4)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2013年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達423億元,范圍擴大到492個縣。對其中452個縣域的監測評價顯示,2010—2012年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的31個,佔6.9%;保持基本穩定的412個,佔91.1%。繼續推進新安江流域跨界水環境補償試點,三年累計安排資金9億元。
第五,強化執法監管。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183萬餘人(次),檢查企業71萬余家(次),查處環境違法問題6499件,掛牌督辦1523件。開展華北地區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檢查涉水排污企業2.59萬家,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組織評估地級及以上328個城市84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2012年度環境狀況。經國務院同意印發了《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進重金屬、固體廢物和化學品污染防治。中央安排重金屬專項治理資金34億元。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在第一批74城市496個監測點位實時發布PM2.5等六項污染物監測數據,完成第二批116個城市開展PM2.5等污染物監測點位的建設任務。
⑨ 我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環境保護法律的基本原則是指為我國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所確認的、體現環境保護工作基本方針、政策,並為國家環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則。具體包括:
1、環境保護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原則。環境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採取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這一原則和國際環境組織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一致的。
「協調發展」著重從橫向關繫上,即制約發展的基本因素的相互關繫上對發展提出要求,「可持續發展」則是從縱向歷史發展過程,即當前需要與未來需要的關繫上提出要求。兩者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證社會的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構成危害。
2、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這是針對環境問題的特點和國內外環境管理的主要經驗和教訓提出的。這一原則在各部環境法律中均有體現。
3、鼓勵綜合利用的原則。綜合利用是指把物質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中排放的各種廢棄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來,做到物盡其用,以便使整個社會生產和消費的排泄物,減少到最低限度,從而達到最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開發者養護、污染者治理的原則。開發者養護,是指對環境和自然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的組織或者個人,有責任對其進行恢復、整治和養護。污染者治理,是指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組織或者個人,有責任對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環境進行治理。
(9)環境保護治理擴展閱讀
中國環境保護事業自20世紀70年代起步,其歷程可以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3-1993年):點源治理、制度建設
這一階段,通過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和開展重點地區污染治理,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逐漸走上法制化軌道。
第二階段(1994—2004年):流域整治、強化執法
這一階段是強化執法、全面治理污染和保護生態的重要時期。在1992年開始正式編制全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從「九五」時期正式開始編制國家環境保護五年規劃,將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
環境保護由單純工業污染治理擴展到生活污染治理、生態保護、農村環境保護、核安全監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等各個重要領域,並逐步參與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綜合決策中。
第三階段(2005—至今):全防全控、優化增長
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確立了以人為本、環保為民的環保宗旨,成為指導我國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十一五」規劃綱要針對我國資源環境壓力不斷加大的形勢,提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戰略任務和具體措施。
⑩ 簡述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有效利用能源、減少環境污染、降低安全生產事故頻次,防止突發環境事件,確保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制定並執行環保政策和措施,致在保護環境的同時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已經成為我國民生工程的關注點。保護環境不僅關乎人們的生存環境,也影響著經濟發展。
一、環境保護就是研究和防止由於人類生活、生產建設活動使自然環境惡化,進而尋求控制、治理和消除各類因素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並努力改善環境、美化環境、保護環境,使它更好的適應人類生活和工作需要。換句話說,環境保護就是運用環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資源的同時,深入認識污染和破壞環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計劃地保護環境,預防環境質量惡化,控制環境污染,促進人類與環境協調發展,提高人類生活質量,保護人類健康,造福子孫後代。
二、人生活在自然環境中,所以自然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是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物質源泉。如果沒有地球這個廣闊的自然環境,人類是不可能生存和繁衍的。隨著人口的迅速增長和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工業及生活排放的廢棄物不斷地增多,從而使大氣、水質、土壤污染日益嚴重,自然生態平衡受到了猛烈的沖擊和破壞,許多資源日益減少,並面臨著耗竭的危險;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也日趨嚴重,糧食生產和人體健康受到嚴重威脅,所以,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是關繫到人類生存、社會發展的根本性問題。
三、中國環保價值鏈,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具有顯赫的地位,但是,環境污染問題,在發展國民經濟建設時是不可懈怠和輕視的;提升環保的政策力度,從而更好地採取治理和應對突發環境事故,是當前急不可待的任務。
四、我們能夠借鑒國際最佳實踐和企業成功經驗,從而進一步推動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發展國民經濟建設時要把保護環境放在首要位置。
五、提升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環保意識和能力,是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各地區區域性經濟發展中,已經注意到了本位主義和犧牲環境為代價所帶來的最終惡果,開展清潔生產,以促進企業的認知和意識,以環保促進當地社區、工業、價值鏈、買方市場的綜合效益,相關經驗已作為成功案例,為中國企業的環保工作,提供了寶貴經驗。
六、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而不危及後代人的利益,政府,地方政府和業界應制定和實施更加嚴厲的清潔生產、高效利用自然資源等法規和政策,以減少對中國本土、人類環境的污染。
七、國家的環境保護問題,包括環境污染的防治與控制、自然生態保護、核安全監管、環境安全保護等,政策應當先行。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應當充分利用經濟杠桿策略,過去比較注重經濟份額的考量,應迅速轉為對國家法規和政策執行力的考核,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