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礦庫治理
Ⅰ 五等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工程,包括壩體加固,修建截滲池、截滲牆、修建排洪系統等。施工方案和操作規范
參照水利水電工程有關規范執行。
Ⅱ 尾礦庫出現管涌如何治理
尾礦庫環保治理和生態修復,最主要的方法是消滅尾礦庫,轉化為建材。技術、設備問題不大,產品銷售是主要問題。
Ⅲ 懸掛式爐頂布料機。。。
每個行業的安全隱患不一樣,蛋卷引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實施方案》里的規定回答你的問題,很詳細,你看看你的屬於哪個行業。
隱患排查治理主要內容
(一)非煤礦山(含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內容
1.露天礦山、尾礦庫共同內容
(1)檢查企業證照是否齊全,證照是否過期。
(2)檢查企業是否建立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機構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製定各種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取得安全資質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情況。
(5)檢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
(6)檢查企業按有關安全規程及設計進行規范開采或運行的情況。
(7)檢查企業設備設施進行檢測和採取安全措施的情況。
(8)檢查企業礦區道路、用電照明以及警戒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2.露天礦山隱患排查治理內容
(1)檢查露天採石場中深孔爆破應用情況。
(2)檢查礦山是否實行自上而下分台階開采。
(3)檢查礦山台階高度以及分層鑿岩平台寬度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4)檢查礦山企業有無掏底崩落、擴壺爆破以及斜坡面上懸掛宕索的「猴子式」鑿岩爆破作業方式情況。
(5)檢查礦山爆破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定,以及與有關單位和人員簽訂爆破安全協議的情況。
(6)檢查礦山二次破碎淘汰爆破方式的情況。
(7)檢查礦山排土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3.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內容
(1)檢查尾礦庫壩體穩定情況,有無明顯沉陷、滑坡、裂縫、流土和管涌等情況。
(2)檢查尾礦庫外坡比是否滿足安全要求,外坡植被生長情況。
(3)檢查尾礦庫尾礦壩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4)檢查尾礦庫下游居民區以及重要設施情況,企業是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範。
(5)檢查尾礦庫排水設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出現堵塞、坍塌、裂縫、變形、腐蝕或磨蝕、漏砂等現象。
(6)檢查尾礦庫觀測、監測設施安裝運行情況。
(7)檢查尾礦庫尾砂回採利用是否有專門的設計方案,停用尾礦庫是否按規定進行閉庫。
(8)檢查尾礦庫尾礦是否按規定進行排放。
(二)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治理內容
1.安全生產管理方面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含實際控制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情況。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情況。
(4)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2.具體安全技術措施方面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產的醫葯生產企業
①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時不符合項的整改情況;重要生產車間、原料產品庫區、供電供水等重點單元的安全生產狀況。
②工藝技術管理制度、儀表自動化控制和事故聯鎖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訂和執行情況;工藝技術是否合規,操作條件是否合理,主要聯鎖自動保護設施是否正常,反應器、分餾塔、安全閥、重要機組、專用設備以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重要設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③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開車前和停車後確認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④在檢修、維修作業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空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情況。
⑤防雷電、防靜電、防汛、防颱風措施落實情況。
⑥企業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當地大企業、與地方政府建立應急救援合作情況;化工企業事故狀態下 「清凈下水」措施的落實情況,是否設立了污水儲存池及具備污水處理的能力。
⑦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的情況,嚴格執行企業巡迴檢查制度的情況。
⑧新建項目的立項審批、安全設施審核情況,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情況;項目的竣工驗收、正在試車投料和試生產項目的安全措施制訂和落實情況。
⑨企業周邊相鄰設施和建築的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⑩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的落實情況。
(2)化工經營企業
①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存在超許可經營范圍現象,是否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
②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企業是否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准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示牌。
③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距離、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區是否建立了罐體定期檢查制度、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儲罐是否裝備液位高低報警,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雷、防雨、防靜電、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④查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是否具有運輸資質,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是否取得上崗資格證;運輸車輛、罐車罐體和配載容器是否取得檢測檢驗合格證明,車輛二級維護制度和定期檢驗制度執行的情況;運輸車輛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和防護用品情況;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監控車載終端(GPS和行駛記錄儀等)以及標志燈、標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運劇毒化學品車輛是否載明品名、種類、施救方法等內容,是否攜帶運輸通行證,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和速度行駛。
(3)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
①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特別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充裝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制訂和執行情況,充裝車輛資質、安全狀況查驗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嚴禁超量裝載規定落實情況,操作人員取得上崗證的情況。
②可燃氣體充裝設備管道靜電接地情況,裝卸軟管每半年進行水壓試驗的情況,充裝設備的儀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液化氣體充裝站是否採取防超裝措施;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充裝站是否配備有毒介質洗消裝置,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③對證明資料不齊全、檢驗檢查不合格、罐體內殘留介質不詳和存在其他可疑情況的罐車嚴禁充裝的規定落實情況。是否向駕駛員和押運員說明充裝的危險化學品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生產企業的聯系方式等,是否向押運員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
(三)煙花爆竹隱患排查治理內容
1.生產企業
(1)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及時完成安全現狀綜合評價(評估),檢查有資質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指出的不符合項以及安全檢查、督查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2)檢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生產工藝符合《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92)、生產作業符合《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89)、產品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產品種類的情況;重點檢查「四超一改」(超品種范圍、超能力、超人員、超葯量,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問題,督促企業深入開展生產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3)檢查生產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氯酸鉀等禁用、限用葯物生產煙花爆竹問題,購買和使用氯酸鉀登記制度執行情況。
(4)檢查生產企業葯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葯、築葯、壓葯、切引、搬運等危險工序作業人員培訓並經市級安全監管部門考核的情況。
(5)檢查在高感度工房室溫超過32℃、一般工房室溫超過35℃、大雷暴雨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落實停止生產規定的情況。
(6)檢查計劃退出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落實情況,督促企業在退出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條件,退出後做好成品、半成品以及設備設施的安全拆除工作,不造成或留下安全隱患。
2.經營單位
(1)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及時完成安全現狀綜合評價(評估),檢查對有資質的中介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指出的不符合項以及安全檢查、督查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2)檢查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保管員是否持證上崗情況;
(3)檢查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的倉庫是否滿足批發經營規模要求;督促倉庫外部安全距離不足的批發企業落實倉庫搬遷情況;
(4)倉庫安全距離、疏散條件、庫房布局、建築結構、防爆、防雷、防靜電、消防等安全設施以及電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等符合有關標準的情況;
(5)檢查產品堆放是否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04)要求分類和規范存放;倉庫是否存在超儲現象;是否有在倉庫內開箱的情況;在批發經營場所是否存放有帶葯樣品;
(6)檢查執行煙花爆竹產品流向登記制度、專用封簽和防偽碼標簽管理制度及建立記錄檔案的情況;是否存在采購和銷售含氯酸鉀等違禁葯物的產品;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違規經營非法產品的現象;是否存在生產企業直接向零售單位供貨的行為;
(7)煙花爆竹長期零售點專店或者專櫃、專人銷售、專人負責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安全距離、安全通道、零售場所的面積、消防設施等是否符合標准規范要求;是否存在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的或超標準的煙花爆竹等情況;
(8)檢查煙花爆竹零售單位布點情況,避免布點過密而形成區域集散市場;檢查零售單位是否存在二級批發的經營行為。
(四)冶金有色企業排查治理內容
1.安全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2)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的情況。
(4)特種作業人員和要害崗位、重要設備與設施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情況。
(5)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技術措施方面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單位是否有設計資質,項目是否履行立項申請、審查、審批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是否存在私自變更設計、擅自改變工藝布局和增減設備的情況。
(2)建設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選型、水、油、汽等系統配置是否進行了安全風險辨識,是否落實了控制重大危險源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措施。
(3)冶煉、鑄造等生產環節冷卻水是否及時排放,起重和吊運鐵水、鋼水、銅水、鋁水等液態金屬專用設備的設計單位資質、選型配套、製造企業資質、安裝、運行和安全管理,是否達到安全規程要求。
(4)冶煉、鑄造生產過程中,熔融金屬和高溫物質與水、油、汽等物質的隔離防爆措施是否落實到位,設備設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5)高爐風口平台、爐身、爐頂等區域煤氣泄漏、冷卻壁損壞、爐皮開裂、爐頂設備裝料系統、制粉噴煤系統及熱風爐等重大危險部位和區域,是否處於受控安全狀態。
(6)轉爐、精煉爐、均熱爐的爐體冷卻、傾翻、煙氣回收等工藝環節是否處於受控安全狀態,是否嚴格執行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環節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氣櫃、管線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是否符合相關安全規程要求。
(7)冶金有色金屬冶煉過程中涉及氧氣、氫氣、二氧化硫、氮氣、氯氣、氨氣等氣體的生產、儲存、輸送、使用,預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範制度的執行情況,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是否符合相關安全規程的要求。
(8)冶金、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中涉及高溫、高壓、強鹼、強酸使用環節,預防爆炸、燒燙傷、中毒、外泄等防範制度的執行情況,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是否符合相關安全規程的要求。
(9)作業現場設置防範各類機械傷害事故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監控報警、聯鎖和自動保護裝置的情況。起重作業應遵守GB 6067的有關規定。
(五)機械製造行業隱患排查治理內容
1.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方面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應符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要求。
(2)企業主要負責人、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應符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要求。
(3)按照企業安全生產目標,逐級簽訂責任書。
(4)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例會等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
(5)發生工傷事故及時報告、定期統計。工傷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建立事故檔案。
(6)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7)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習、更新。
(8)制定安全檢查計劃和相應的檢查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或合格證書。
(2)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台帳,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3)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認真履行並建有記錄。
(4)新從業人員入廠三級安全教育率達100%,變換工種、復工前,相關人員應進行培訓和安全教育。
3.機械設備設施方面
(1)建有主要設備、設施台帳。
(2)建立特種設備台帳及其檔案資料。
(3)壓力容器、鍋爐、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定期檢測合格,並在檢測周期內使用。
(4)在役設備(如:金屬切削機床、沖、剪、壓機械、運輸機械、砂輪機等)的傳動外露部分應設置完備可靠的防護罩、蓋、欄。
(5)在役設備(如:金屬切削機床、沖、剪、壓機械、木工機械、起重機械等)的限位裝置應牢固可靠。
(6)在役設備(如:金屬切削機床、沖、剪、壓機械、運輸機械、起重機械等)的聯鎖、緊停裝置應靈敏有效。
(7)金屬切削機床、沖、剪、壓機械、砂輪機、木工機械、起重機械等作業時,需要夾緊或鎖緊部位的緊固部件應堅實可靠。
(8)按電氣要求在設備上設置連接可靠的PE線。
(9)局部照明應為安全電壓。
(10)易燃易爆設備設施應具有良好的隔熱、降溫、通風措施,並有可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
(11)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施應採用相應等級的防爆電器,消防器材齊全,通道暢通。
4.電氣設備設施方面
(1)變配電間應合理設計,符合安全要求。
(2)各種安全用具應定期檢測合格。
(3)變壓器油要有定期油質測試報告。
(4)低壓電氣線路絕緣、屏護良好,按要求敷設。
(5)低壓電氣線路相序、相色正確、標志齊全、清晰。
(6)低壓電氣線路排列整齊、無影響線路安全的障礙物。
(7)有完備的臨時線裝置審批手續,不超期使用。
(8)各類插座電源側配匹相應的漏電保護器。
(9)每年雷雨季節前要測試接地電阻。
(10)各類移動電氣裝置上下半年各測試絕緣電阻,並做好記錄。
5.作業環境方面
(1)廠區、車間、倉庫實行定置擺放,有定置定點陣圖。
(2)廠區、車間、倉庫應設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絆腳物,佔道率小於5%。
(3)所有消防器材完好,且靈敏可靠,並有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
(4)照明燈具完好,採光符合標准,無照明盲區。
(六)造紙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內容
1.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方面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應符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要求。
(2)企業主要負責人、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應符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要求。
(3)按照企業安全生產目標,逐級簽訂責任書。
(4)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例會等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
(5)發生工傷事故及時報告、定期統計。工傷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建立事故檔案。
(6)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7)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習、更新。
(8)制定安全檢查計劃和相應的檢查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或合格證書。
(2)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台帳,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3)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認真履行並建有記錄。
(4)新從業人員入廠三級安全教育率達100%,變換工種、復工前,相關人員應進行培訓和安全教育。
3.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及作業場所方面
(1)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態:
①轉動設備應裝安全防護罩;
②生產線周邊應設置安全防護欄、安全警示牌;
③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取得使用證和服役情況;
④不完好設備的掛牌、維修保養情況;
(2)作業場所的安全狀態:
①原料堆場、生產區域應劃區和定置;
②危險化學品按其危險特性分類、分區、分庫貯存;
③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情況;
④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⑤漿池、污水池應設明顯安全標志,有限空間作業制度、規程、專人監護情況。
(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內容
1.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方面
(1)生產企業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應符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要求。
(2)企業主要負責人、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應符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要求。
(3)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例會等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
(4)明確負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管理部門和安全職責,並應有文本,定期對其職責進行檢查、考核。
(5)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並有文本。文本內容涵蓋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的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作業監護人。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報告、定期統計。工傷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建立事故檔案。
(7)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8)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習、更新。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或合格證書。
(2)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認真履行並建有記錄。
(3)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台帳,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4)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對有限空間有毒有害等危險因素進行辨識,使從業人員熟悉該危險作業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安全培訓教育應有記錄。
(5)新從業人員入廠三級安全教育率達100%,變換工種、復工前,相關人員應進行培訓和安全教育。
3.其他管理方面
(1)承包施工單位應有相應的資質證書,並與生產企業依法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2)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應進行現場監督,現場作業有安全審批手續。
(3)外來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Ⅳ 尾礦庫事故發生的原因是什麼,其治理要求是什麼
黨中央、14日對山西「9·8」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負有領導責任人員的處理,表明了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從嚴治黨理政的決心。 至今已造成254人死亡、34人受傷的山西「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是我國今年以來死亡人數最多的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發生後,黨中央、高度重視,要求全力組織搜救工作,認真做好善後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責任,並要求舉一反三,切實把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根據事故調查組初步調查,山西「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在社會上造成了特別惡劣的影響。導致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違法違規生產和建庫,隱患排查治理走過場,拒不落實安全整改指令,當地有關部門監督管理不力。這樣的事故原因,在以往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結果中屢見不鮮,其中的關鍵在於地方有關部門監督管理不力。 違規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走過場、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實,暴露了一些地方和部門未能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未能實踐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未能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能,嚴重失職瀆職,愧對黨和人民。 近年來,我國針對安全生產、公共衛生等關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領域的事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處理了一批在重特大事故中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山西「9·8」事故表明,一些人至今仍沒有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嚴肅性,沒有認識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於一切。黨中央、嚴肅處理山西「9·8」事故中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給那些在安全生產問題上仍然存在糊塗認識、僥幸心理的人敲響了警鍾,對所有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幹部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育。 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責任重如泰山。希望各級領導幹部能夠認真吸取山西「9·8」事故的教訓,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觀念,把「發展為了人民」的理念落實到安全發展中。
Ⅳ 有色金屬尾礦都有哪些問題以及尾礦庫如何治理
尾礦治理國家有補貼政策:
財政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產有色金屬礦山企業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和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資金是指閉庫治理中因整治尾礦壩、庫區和排洪系統或採用取砂回填方式閉庫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
第十六條 中央財政對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資金,按下述比例給予補助:
1、現由原關閉破產企業上級集團公司(單位)或接收單位管理的尾礦庫,中央財政補助70%;
2、對企業整體關閉破產或無主管單位的尾礦庫,中央財政補助90%;
3、特別困難地區(國家級貧困縣或少數民族自治縣<旗>),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
第十七條 財政部按照核準的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資金和規定的補助比例,核定並下達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
Ⅵ 尾礦庫閉庫治理有哪些要求
找有資質單位做閉庫設計
Ⅶ 有沒有文件說明2003年前的尾礦庫治理責任歸屬
國家經貿委員20號令
Ⅷ 哪裡有尾礦庫的治理方案範文
尾礦池
尾礦是使用球磨機或濃縮池選礦時,從礦石中提取金屬後留下的細粒物質。尾礦的粒徑分布,一般為非常細的砂到粉沙土。在許多例子中,尾礦含有多達60%的0.075mm篩下物質。
在尾礦池中使用土工合成物時,主要考慮的是要防止尾礦中液相的污染物因存放過久而發生滲漏,或者用來減少襯墊上的水頭。控制尾礦庫內的水位,是庫池系統設計的關鍵。有些尾礦庫設計採用上游建築法。為了保證壩體的穩定,該法需要保持地下水面遠離尾礦壩面。由於尾礦是泥漿形態,因此土工合成物在尾礦放置初期,在尾礦壩前面起隔水體的作用。此外,土工合成物還用來構築尾礦庫底部襯墊系統及其下的排水系統。尾礦排放後,就立即通過排水系統和地面尾礦庫管理進行脫水。使用庫水管理系統來降低壩面附近的地下水面,以保持壩體土的高強度。
防水襯墊和排水系統結構及其在不同水頭下的表現,是在設計階段應當研究的問題。在北方地區寒冷的冬天生產時,尾礦漿與襯墊的相互作用應當特別注意。壩台形成後,壩台對土工膜在長期使用狀態下的影響是非常重要的。土工膜及其上面的排水材料的長期耐久性,也是一個必須研究的問題。
常見的尾礦池防滲設計方法,包括根據每4000m2有一個10mm2的洞,對通過土工膜的滲漏液進行估計。一般在進行尾礦庫生產設計時,需要仔細考慮尾礦漿固結時在襯墊上形成的界面力。尾礦庫內的不均勻沉降,會造成土工膜襯墊上應力的廣泛變化及由此而產生的應變差。
其它需要注意的突出問題,還有尾礦沉降對邊坡上界面力的影響。由於尾礦是以礦漿形式排放,孔隙度很大,在自重和其後排放的尾礦的重力作用下,就會出現有明顯的固結。尾礦固結形成的拉力,會導致土工膜發生撕裂和穿破。盡管經驗表明,由界面力作用引起的這種破壞一般並沒有出現,但是對此應有很好的了解。
另一個問題是,由各種化學葯劑和細菌作用引起的土工布堵塞。雖然有若干研究者研究過土工布在不同情況下發生堵塞的問題,但是采礦工業界缺乏與其相適應的確定的尾礦庫設計方法。如果土工布用於含有硫化物尾礦的排水系統,那麼土工布會因為在還原和氧化環境界面上形成沉澱而發生堵塞。尾礦庫通常是一個還原環境,而排水系統因為與大氣相通則可能是一個氧化環。
在尾礦庫的排水系統中,使用土工布能成為尾礦庫正常運轉的關鍵部分。如前所述,上游法構築尾礦壩時,要求仔細地管理庫內的水位。通常在構築下部的排水系統時,用土工布來過濾和分隔。如果在尾礦庫使用期間,土工布嚴重堵塞,庫內水位就會上升,並最終危及尾礦壩的穩定。
Ⅸ 閉庫尾礦庫可否進行環保污染治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礦山應當採取科學的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減少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貯存量。
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後,礦山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第七十三條 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後,未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對已關閉的尾礦庫內排尾,其行為已經違反了上述的規定,你們可以依法向環境保護部門舉報,要求查處他們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