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散養整治
『壹』 生豬散養戶實行"一縣一策" 什麼意思
意思
對於家庭散養生豬
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處理
『貳』 豬散養好還是圈養好
豬散養好,豬肉營養價值高。
1、散養的豬肉肯定是比圈養豬肉好吃,這版個是不用說的,就權好比平時吃的雞肉是一個道理,放養的肯定比圈養的雞肉味道好,而且雞肉的嚼勁足,雞肉味道濃。
2、一般散養的豬肉顏色稍深,且豬肉的水分保持長久,圈養的豬肉水分保持短。
放養
(1)指禽畜在圈外飼養
(2)把魚蝦,紅萍等有經濟價值的動植物放到一定地方使他們生長繁殖
(3)放歸野生動物
圈養在圈裡飼養。圈養 - 養育模式圈養的教育模式是不逾越理性規則,不超越發展規律,伴隨著家長、學校對孩子勉勵與教導而形成的一種科學的、嚴謹的教育模式。
『叄』 國家在大力發展生豬養殖時,林業局為何不顧事實真象要收取養殖場的高兒費用
養豬不屬於林業局負責管轄,所以收你的費用不是因為你養豬,而是你佔了林業用地。不要偷換概念。
『肆』 農村散養戶養豬污染環境影響居民生活環境是否合法
農村散養戶養豬,污染環境影響居民是合法的,因為現在政策讓農村散養戶養豬,他散養污染環境,由防疫部門進行整改,讓它不會影響居民的生活。
『伍』 國家有淘汰養豬散養戶的政策嗎
目前只是有傳言說會被淘汰,也許淘汰這個詞變成實際行動還很遙遠,但是越來越嚴峻的養豬形勢不得不讓處於弱勢的養豬群體居安思危 。中國養豬業的格局必定是集約化、規模化無疑,小散養殖戶必定是被淘汰的產能。我們且先不要動怒,仔細分析一下。我國的養豬業模式以「小散戶」為主,規模化養豬雖然發展的腳步明顯快了些,但還是處於起步階段。當下成本是規模養殖場以及小散戶共同存在問題。養殖成本越來越高,飼料價格越來越貴,很多該養豬人賺的錢都跑到了飼料商的口袋裡。然而規模化的養豬有政策的扶持,到位的資金,抗風險能力也很強。小散在這方面確實不佔優勢。
『陸』 生豬散養怎樣
回報周期會加長
『柒』 散養豬怎麼個散養法
1:養豬要養良種豬。
良種豬就是一代雜交豬,用長白或大約克夏公豬與當地母豬或蘇太豬母豬進行雜交所產生的仔豬,生命力強、吃料廣、生長快、瘦肉多。
2:養豬要喂配合飼料。
25公斤以下的仔豬以餵乳豬料為好,25公斤以上據不同生長階段的需要,進行配製多種原料的全價飼料,營養全,不浪費。
3:養豬要精青飼料相結合。
養豬不能單一喂精料,單一精料營養不全,成本高,豬成長慢。精青結合營養全面,有粗纖維、維生素,礦物質多,成本底,長得快。
4:養豬要直線育肥。
傳統性的吊架子養豬法、周期長、出肉率低、成本高,此法不能再用。要採用直線育肥新的養豬法,對斷奶後的仔豬到出欄止,採用提高營養水平的直線育肥法,可以大大縮短養殖期,提早、提高出欄率,從而增加了經濟效益。
5:養豬要喂稠料。
養豬推行每天兩次喂豬法,並要喂稠料。投料上午8點左右喂第一次,下午5點左右喂第2次,中午12點左右加喂一次青料,增加微量元素,節約精料,降低成本。
(7)生豬散養整治擴展閱讀:
圈養法:
1:實行保護性飼養。夏秋季節在豬舍外栽植葫蘆、大瓜、倭瓜、向日葵等植物可遮蔭降溫,冬季推廣塑料暖棚飼養技術,並定期搞好驅蟲和免疫注射。
2:推行高密度養成豬。冬季0.8平方米豬舍養1頭育肥豬,夏季1平方米豬舍養1頭育肥豬。高密度養成豬,不僅建圈少,費用低,而且育肥豬爭搶吃食。沒有活動場地吃飽則睡,愛長肉,增重快,減少飼養費用。
3:育肥豬超90公斤後,日增重速度明顯減慢,且以脂肪沉積為主,所以越喂越不合算,而且肥肉增多,不好銷售;不足90公斤屠宰,雖飼料利用率高,但因體重小而出肉率低,經濟上也不合算,一般育肥豬90~120公斤屠宰最適。
4:品種要優。首先要根據市場需求來選擇品種。當前,要推廣多元雜交,至少要三元,最好是五元,如英國PIC豬,五系配套,生長速度快,158天可達110公斤,瘦肉率66%,料肉比2.8:1。
5:飼料要廉。飼料占養豬成本的70%~75%。飼料配方要隨著市場價格、季節的變化而變化,不要一成不變。如夏季天熱豬吃得少,飼料要配得營養好些。飼料營養要均衡,以滿足生長需要為宜。
『捌』 生豬環保政策這么嚴,以後散養戶怎麼辦
1、環保門檻不斷提高,散養戶不斷被淘汰。
2、依據:
根據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
第十三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與雨水分流設施,畜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糞污厭氧消化和堆漚、有機肥加工、製取沼氣、沼渣沼液分離和輸送、污水處理、畜禽屍體處理等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已經委託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設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未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自行建設的配套設施不合格,或者未委託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自行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的,應當確保其正常運行。
第二十條向環境排放經過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總量控制指標。畜禽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
3、需要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或者自行建設的配套設施不合格,也未委託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即投入生產、使用,或者建設的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未正常運行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將畜禽養殖廢棄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納能力,造成環境污染的;
(二)從事畜禽養殖活動或者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活動,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畜禽養殖廢棄物滲出、泄漏的。
第四十一條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不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向環境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作出限期治理決定後,應當會同同級人民政府農牧等有關部門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進行核查,並向社會公布核查結果。
4、出路:不斷提高養殖規模及環保投入,適應不斷提高的環保要求,否則難以適應環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