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整治車險
Ⅰ 保監會為費率二次改革清障整治車險市場
保監會近日下發《關於整治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亂象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要求財險機構不得忽視內控合規和風險管控,不得盲目拼規模、搶份額,將重點打擊車險市場套取費用、輸送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還要求財險公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提取未決賠款准備金,不得違規調整未決賠款准備金以調節不同時期、不同地域、不同分支機構、不同險種之間的賠付率數據,導致車險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不得以拖賠、惜賠、無理拒賠等方式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保監會稱,對情節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採取限制保險機構業務范圍、吊銷保險機構業務許可證、撤銷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等措施。業內人士指出,此次整治啟動於商業車險費率二次改革開啟之際,是為改革清障打出的組合拳。
Ⅱ 不受保監會監管的車險能買嗎
不能,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在保監會的監管之下,現在交銀保監會。你說的不在保監會監管的公司目前還沒有。
Ⅲ 江蘇省保監會整頓車險
你可以向江蘇省保監會反映,他們會給你處理,現在山東保監會就在專門查這樣的案例。江蘇保監會要是處理不好的話,你可以向中國保監會反映。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2019保監會車險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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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發〔2016〕76號
各人身保險公司:
為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發揮保險保障功能,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險公司應著力提升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水平,保險金額應滿足以下要求:
到達年齡比例下限
18-40周歲160%
41-60周歲140%
61周歲以上120%
保險公司開發銷售的個人定期壽險、個人兩全保險、個人終身壽險和個人護理保險產品,死亡保險金額或護理責任保險金額與累計已交保費或賬戶價值的比例應符合以下要求:
其中,到達年齡指的是被保險人原始投保年齡,加上當時保單年度數,再減去1後所得到的年齡。
死亡保險責任至少應當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責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責任。
二、保險公司應根據精算原理、產品實際銷售和管理成本及公司自身經營實際,合理確定人身保險產品預定附加費用、風險保費、初始費用、退保費用等各項費用的收取。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對於利潤測試結果顯示新業務價值為負的新產品,中國保監會將不接受其審批與備案。如利潤測試主要假設與實際經營結果發生重大偏差,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三、保險公司應根據自身經營實際、市場利率水平、投資市場變化等情況,科學合理地進行產品定價,並根據外部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萬能保險責任准備金的評估利率上限調整為年復利3%。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不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將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
四、保險公司提供保單貸款服務的,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於保單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的80%。保險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保費以及對保單貸款進行還款。
五、各公司應嚴格執行《中國保監會關於規范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6〕22號)有關規定,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和相關認定標准做好產品預期存續時間的評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變額年金保險產品,應按照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定義要求進行評估和報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不得將終身壽險、年金保險、護理保險設計成中短存續期產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附加萬能保險和附加投資連結保險等附加險產品,應單獨評估該產品的預期存續時間,並判斷其是否屬於中短存續期產品。
(四)對於預期存續時間的評估與產品實際經營情況有明顯偏差且未及時進行修正的,或者中短存續期產品數據瞞報、少報、漏報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公司總精算師的相關責任。
六、保險公司董事長和總精算師應切實加強對中短存續期產品的資本管控和業務規劃等工作,應根據公司資本實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中短存續期產品的保費規模。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本條所要求的限額以內。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的2倍以內。
(二)對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收入高於當年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倍的保險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給予公司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保險公司的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當控制在基準額以內。
基準額=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收入-2015年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圍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險公司所銷售的預期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2016年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90%以內,2017年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70%以內,2018年及以後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50%以內。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30%。
(五)對中短存續期產品違反限額要求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將按規定要求,對相關公司採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業務等監管措施。
七、保險公司總精算師作為公司產品精算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和精算原理要求,切實履行責任。保險公司應建立產品定價回溯機制,總精算師應定期對產品定價假設合理性進行評估,對產品定價發生率或退保率與實際經營結果發生重大偏差的,要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進行說明,對於主觀或故意原因導致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若保險公司出現利差損、償付能力、現金流等方面重大風險,或產品精算方面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總精算師應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未及時報告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對於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險產品,應當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國保監會此前印發的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
Ⅳ 2019年保監會對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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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監管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保監發〔2017〕34號)等系列文件精神,結合《2017年車險市場現場檢查工作方案》相關要求,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車險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對於情節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依法採取限制保險機構業務范圍、責令保險機構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吊銷保險機構業務許可證、撤銷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等措施,從嚴從重從快進行行政處罰。
Ⅵ 保監會出多措施整治車險亂象,誰最「受傷」
保險公司都是可靠的,都是由保監會管理的,放心購買
Ⅶ 保監會對車險怎麼調整的
如何進行商業車險改革?一是在條款方面,以行業示範條款為主體,以公司創新型條款為補充。一方面,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制定並不斷豐富商業車險示範條款,供保險公司參考使用。制定行業示範條款,是集中行業各家保險公司力量,匯集行業幾十年承保理賠經驗,打造一個針對機動車輛主要風險、提供商業車險基本保障的行業標准。第一,可以減少因大量新條款制定不成熟、不合理而增加的社會試錯成本;第二,可以減少消費者在車險條款比較上的不必要的困擾;第三,可以提高保險公司之間經營數據的可比性和共享性,為行業積累大數據奠定基礎。以行業示範條款為主的商業車險條款格局,對我國產險行業的健康發展有利,與國外市場的情況也基本一致。另一方面,創新是市場發展不竭的動力,我們支持、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創新型商業車險條款,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滿足社會不同層次的車險保障需求。對於創新型條款的創新性如何評估,一直是制度設計的難點。目前我們考慮,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設立一個車險創新型條款審核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的成員由各保險公司推薦專家組成。一家保險公司自主開發的條款是不是具有創新性、公平性、合理性,應由行業進行預審。預審通過以後再向保監會報批。這里我們鼓勵的是真正意義上的產品創新,而不是單純為了吸引眼球而搞一些營銷上的噱頭,影響保險行業的整體形象。
二是在費率方面,以市場化為導向,賦予並逐步擴大保險公司商業車險費率擬定自主權。對於車險費率,保監會目前的做法是要求保險公司嚴格執行報批費率。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大家反映:第一,2006年制定的費率水平與現在的風險狀況有較大差異;第二,對14個費率調整系數是否根據真實情況使用,缺乏檢驗的基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這些系數已經淪為保險公司胡亂打折的工具。
定價能力是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定價是否准確將直接影響保險公司乃至保險行業的經營結果,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核心是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市場化的費率形成機制,促使車險費率水平與標的風險水平及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水平更好地匹配。
三是在監管方面,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加強事中監測和事後問責。市場化改革不是簡單放開管制,市場化也不是自由化。市場化與嚴格的保險監管,尤其是償付能力監管密不可分。
保險監管將遵循由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一般規律,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幹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實施改革後,保監會將堅持「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思路:「放開前端」就是改變通過審批核准等手段來防範風險的傳統做法,把定價權和選擇權交給市場主體,管控風險的責任也同樣交給市場主體。「管住後端」,從狹義角度看,就主要是指事後的償付能力監管,不斷完善「償二代」建設,提高制度執行力,強化償付能力剛性監管,守住風險底線;從廣義角度看,後端不僅包括事後的約束、問責和風險處置,還包括持續性監管,即在保險公司整個經營過程中,對保險公司定價的合理性、經營成本的合理性、准備金提取的合理性等,都要有日常監測、回溯分析和動態調整。通過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存在定價風險和經營風險的公司並主動進行監管幹預,抓早抓小,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將風險防範的關口前移,把風險隱患化解在萌芽之中。
建立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動態監控和調整機制。第一,保監會將加強對保險公司使用商業車險條款的監督管理,一旦發現存在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的,立即要求保險公司停止使用並限期修改;第二,保監會將建立對保險公司商業車險費率擬定和使用情況的日常監控、回溯分析和動態調整的機制。對於精算假設中賠付率、費用率、綜合成本率、責任准備金等核心指標與經營結果差距過大的,保險公司應及時向保監會提交原因分析報告。確因定價過高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因定價過低造成巨額虧損或形成不正當競爭的,保監會可責令保險公司停止使用並限期修訂商業車險費率。
加強並改進非現場和現場監管。要建立健全科學規范、有機協調的現場與非現場監管流程和工作機制,嚴肅查處保險公司車險經營中各類違法違規和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各級保險監管機構在非現場監管中將重點關注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質量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因惡性價格競爭或費用管控不力而導致服務水平降低的,及商業車險承保顯著虧損、同時業務增長速度顯著高於行業平均水平、涉嫌不正當競爭的,將被保險監管機構列為重點的現場檢查對象。
強化償付能力剛性約束。進一步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完善監管制度體系,推動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引導保險公司通過提高承保盈利能力實現資本自然增長。對因商業車險經營管理不善導致商業車險承保虧損從而危及公司償付能力的,保監會將要求保險公司限期整改並依法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
Ⅷ 保監會連開9罰單叫停車險保費返還其他車險有什麼影響
保監會連開9罰單 叫停車險保費返還
人保、平安、太平在川機構被重罰 已經購買的車險不會受影響
新年後的第一周,保監會在官網上一連發布10份處罰決定書,其中9份與車險相關,涉及到三大車險巨頭。處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這些企業參與了與互聯網平台公司合作的積分抵扣商業車險保費活動,「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第二個原因是編制提供虛假報表。
平安財險四川分公司存在編制提交虛假報表的違法行為。時任平安財險四川分公司副總經理羅霞、時任平安財險四川分公司總經理李小安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保監會決定對平安財險四川分公司罰款50萬元,同時責令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對李小安警告並罰款10萬元,同時撤銷任職資格,對羅霞警告並罰款10萬元。
保監會經查,太平財險四川分公司存在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時任太平財險四川分公司總經理張瑋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決定對太平財險四川分公司罰款30萬元,責令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對張瑋警告並罰款10萬元,同時撤銷任職資格。
監管 力度加大 處罰加重
2017年以來,保監會不斷加大市場檢查力度,以及對於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財產險方面,2017年發布的174號文,即《中國保監會關於整治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亂象的通知》更是成為二次費改後監管整治車險市場亂象的重要抓手。
174號文件下發以後,針對部分數據指標偏離度較大的公司,保監會進駐財險總公司進行檢查,並延伸檢查了四川的3家省級分公司,包括人保財險川分、平安產險川分以及太平財險川分,發現其中存在較大問題,於是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明確要對總分公司以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並告知其享有聽證權利,三家分公司因此要求進行聽證。
這也是自《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序規定》2010年正式發布以來,這還是有險企首次要求聽證。據悉,上述三家公司的聽證於1月中旬在北京進行,而根據保監會2月23日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三家發起聽證會的公司均以「聽證申辯意見不予採納」告終。
影響 投保人不受影響 市場或生變化
「此次公司被停止車險新業務三個月,投保人權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上述三家公司有關人士表示,停止的新業務,原有投保人的保險權益不會有任何,車險的查勘、定損、理賠等都不會有任何變化,我們盡可能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本地有關人士表示,「車險市場混亂最終影響的千千萬萬車主即投保人的利益,也許從某個角度上看,一些獲得返利的投保人得到了「實惠」,但影響的是其他投保人的利益,保監會此次從嚴從重處罰,就是要讓車險市場回歸到正常軌道上,一切經營都要合法合規,最終保護並受益的還是車主。」
作為私家車第四城的成都車主相信也有感受:每每車險到期前,各家公司就會通過各種渠道主動聯系車主,為爭取一筆業務,往往會給出各種幅度的「優惠政策」。此次保監會重拳出擊,暫停三家公司車險新業務3個月,對上述三家財險公司可為影響巨大。
據業內人士透露,車險業務作為財險公司的核心業務其保費收入一般能佔到公司總保費收入的80%左右,所以一直是各家財險公司爭搶的重中之重,該人士也坦承「車險業務當然也一直是比較亂的」。
數據顯示,2017年,人保、平安以及太平三家公司車險市場,占據了大部分市場份額,三家公司同時暫停業務,對於當地市場格局的影響將是巨大的。
「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加太平財險停止新車業務三月,對我們而言既是機會也是警示。」上述三家公司被處罰後,市場確實出現了較大的空間。本地多家財險公司則表示,我們都期待車險市場的某些亂象將會得以根治,市場回歸到公平競爭的局面,我們也將繼續嚴格合法合規經營,為投保人提供更好的車險服務。
買車的人須知!
Ⅸ 整治車險亂象 保監會颳起監管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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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偽存真」將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
互聯網平台上非法集資案件的頻發,引發了強勁的監管風暴。
在27日的部際聯席會議上,決定將於下半年,組織開展全國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行動,對民間投資理財、P2P網路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重點領域和民辦教育、地方交易場所、相互保險等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摸清風險底數,依法分類處置。
在具體操作上,將強調各地方政府為第一責任人,「一級抓一級」;強化行業監管;建立全方位監測預警體系,實現「打早打小」。
此外,部際聯席會議將於5-7月,繼續開展全國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處理活動,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審查和監管。
事實上,在此番聯系會議召開前不久,14部委便曾召開過電視會議,表示將啟動全國范圍內為期一年的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
面對監管層的如此密集、強勁的監管重拳,有人認為互聯網金融必定會受到重創,行業發展空間也勢必會因此被擠壓。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在藍鯨財經記者訓練營時向新華網記者表示:「此時的整治是必須的,沒必要形成市場恐慌」。
「當前監管層對於互聯網金融的整頓主要針對的是那些非法集資、假標不規范的一些平台。事實上,整治其實是對平台的一次去偽存真的過程,對於那些合規平台而言,無疑是一大利好,將有利於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楊東表示。
空間仍舊廣闊消費金融或將是下一個發展藍海
那麼,未來互聯網金融究竟會如何發展呢?
楊東表示,「互聯網金融發展前景依舊十分廣闊,消費金融是下一個互聯網金融最大的藍海之一。」
「互聯網金融的初衷是為了服務於實體經濟,而在實體經濟中最需要服務的對象便是那些中小企業,而恰恰他們也正是傳統金融機構所服務不到的。」楊東表示,「而在當前"雙創"的大背景下,創業者、小微企業還將大批涌現,因此這種低成本的、高效率的融資方式,且能覆蓋傳統金融機構,傳統投行、創投服務不到的領域的互聯網金融,所能發展的市場將是相當巨大的。」
而當談及未來互聯網金融發展趨勢時,楊東則表示,「伴隨當前消費的升級,國家對消費者鼓勵,包括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發展,我認為消費金融將會成為新的增長點。」
近年來,信貸規模會不斷的增加。據央行數據顯示,2015年底中國居民的消費信貸余額是18.9萬億,同比增長23.3%,較一般貸款規模增長1.6倍。
「而目前我們的消費信貸整體的信貸當中佔到20%,但在國際上發達、成熟國家中消費信貸在整體信貸佔比一般能達到60%左右。由此可見,未來這個市場鴻漸是非常巨大的,尤其是依靠互聯網技術進一步發展消費信貸、消費金融。」楊東表示。
不過,作為創新式的新興金融產品,消費金融雖然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但同時在其監管上也頗具爭議。對於互聯網公司而言,在加強自身自律監管的基礎上,必然是希望法規能夠適當修訂,從而促進行業發展;而從監管角度出發,把握風控始終是擺在第一位置的。那麼,究竟該如何去平衡金融創新與監管完善之間的平衡?互聯網金融的管控標准應如何確定,這些疑惑對於當下的行業發展而言,是亟待解決的制約瓶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