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板房整改
『壹』 開發商交房與樣板房不一致,現在拖了一年了還不給整改,請問打官司能贏嗎
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尤其是預售商品房時都會詳細詢問開發商有關商品房質量等情況,有樣板房的都會去參考,以便根據這些情況作出是否購買的決定。可見,開發商的介紹和樣板房的實際情況是影響購房者作出決定的主要原因。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因此對於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不一致時到底怎麼辦應該分兩種情況進行分析:第一種是合同對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第二種是合同對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是否一致作出說明。本文將對不同情況下如何維權作出具體分析。
一、合同對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是否一致未作說明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可以知道開發商設置樣板房的售樓行為對自己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如果房屋買賣合同對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視為實際交付的房屋應當和樣板房無論是在質量、設備及裝修方面都一樣。因此在實際交付的房屋不符合開發商設置的樣板房標准時,開發商是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的。但是對此購房者是要對不符合樣板房標準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如果沒有證據或者舉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事實的,可能面臨不利的局面。因此建議購房者在選購房屋時應當在參觀樣板房時保留以後可以留作證據的材料。
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三種:①重新交付符合樣板房標準的房屋;②對已經交付的房屋進行符合樣板房要求的再裝修;③酌情減少價款或者賠償損失。
二、合同對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是否一致作出說明
1、合同約定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一致的情況
如果合同約定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一致,但是實際交付房屋卻又和樣板房不一致時,開發商就是顯而易見的違約,此時購房者可以依據上述方式進行維權,同樣的購房者也是要對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不一致承擔舉證責任的。因此建議購房者在選購房屋時應當在參觀樣板房時保留以後可以留作證據的材料。
2、合同約定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不一致的情況
當然,實際中合同約定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不一致的情況少之又少。如果真有這種約定,那麼實際交付的房屋與樣板房不一致時開發商當然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在實際購房過程中,樣板房通常是購房者作出購買房屋決定的一個重要參照。如果實際交付的房屋與樣板房不一致,必然會影響購房者的情緒,如果差別太大還會影響住房者的生活質量,以上關於「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不一致怎麼辦」「樣板房與實際交付房屋不一致如何維權」相關問題的解答只是最簡單的結合制度的分析。因此建議購房者在買房之前積極地向專業房產律師進行咨詢,如何舉證、如何設立對自己有利的合同條款。
『貳』 展示區,樣板間的綠化工作需加強的整改措施
一是上冷下熱。上級要求、文件、活動很多,基層不理解、不參與、不知道。二是上下脫節。上級要求與基層實際不相符,難以找到結合點。三是執行不力。上級要求政策層層傳達的過程中,因為本地各種主觀、客觀原因的制約影響,落實程度層層。改進措施一是多到基層普通黨員群眾中調研,實行「暗訪」調研。二是搞好結合,與實際工作,重點任務相結合。三是嚴格獎懲。明確獎懲標准,落實工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