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安綜合治理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一)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二)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1)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方針。要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防範,重在治本。
《意見》指出,打擊犯罪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必須毫不動搖地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整治治安混亂的地區,解決突出的治安問題。各級政法部門要把「嚴打』』落實到各個執法環節,把集中打擊、專項整治和經常性打擊緊密結合起來。
要重點打擊有組織犯罪和帶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流氓惡勢力犯罪,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打擊盜竊、搶奪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嚴重經濟犯罪。
② 如何做好社區綜治工作
社區綜治工作總結
根據XX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為做好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轄區實際情況,我社區綜治領導班子在黨支部的帶領下研究制定了2005年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完善了各項組織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責任分工明確,做到了工作有計劃、有落實、完成了上級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對照今年綜合治理工作目標責任狀,將2005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齊抓共管把社區治安作為社區建設的保證:
1、認真落實「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加強社區治安防範措施的落實,增強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切實落實「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推動社區建設綜合治理工作。
2、進一步加大創建平安社會活動的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參與意識,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治安志願者的活動中。社區動員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和居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區懸掛、張貼宣傳橫幅、標語和黑板報,使我們的創建平安社會活動宣傳教育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3、完善組織網路和規章制度,積極開展群防群治工作。社區群防群治工作組織健全,今年全年,我社區共出動義務巡邏隊7000多人次,社區工作人員每天佩戴義務巡邏袖章下戶巡邏已形成制度化。社區還給義務巡邏隊配備了小喇叭,通過播放喊話錄音提醒居民加強防範,社區居民群眾防範意識明顯提高,防範力量建設顯著增強,刑事案件發案率得到有效遏制,社區居民群眾安全感顯著提高,社會秩序良好,人民安居樂業。
4、2005年度XX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規定今年各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群防群治工作上,我社區為了更好地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降低發案率,保證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想方設法對轄區內居民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對沒有圍牆的小區要修建圍牆,沒有安裝防盜門的單元樓要做好住戶的思想工作,爭取在單元樓的樓梯口統一安裝防盜門。XX一區啟用義務巡邏隊員在小區門口值守,阻止閑雜人員進入小區,小區治安狀況大大好轉,車輛失竊現象減少,中午休息時間也沒有收廢舊的噪音出現,居民反映很好。6月份起,我社區義務巡邏隊員開始在巡邏過程中運用小喇叭播放喊話錄音,並在各居民樓張貼倡議書,號召居民們行動起來,爭取統一在單元樓樓梯口安裝防盜門,齊心協力創建平安社會、平安社區。這一倡議逐漸深入到居民當中,起到了很好的宣傳動員作用。至今年11月為止,我社區已有49個單元樓安裝了防盜門,占轄區單元總數的28%。
5、今年10月,我社區在XX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全民動員,在轄區范圍內廣泛開展「壓案」專項行動。我們將社區原有的兩隊低保巡邏隊做出安排,要求他們分區分片負責治安巡邏,並發動居民小組長率領本組居民也共同參與。我們還為參加巡邏的巡邏隊員配備了紅袖章、哨子、棍子和小喇叭。與此同時,社區工作人員還做好了值班安排,每天分班分組地按照預定時間、班次、巡邏路線進行巡邏,保證24小時都有人值班,24小時都有人巡邏,並做好巡邏記錄。同時與派出所加強聯系,打防結合,保一方平安。自開展「壓案」行動以來,我社區治安、刑事案件的發案率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和75%,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③ 綜治辦的職責是什麼
1、負責統籌綜合治理全面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區綜治辦制定的各項規章和任務落實,研究制定街道轄區內社會治安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和開展社區、校園、單位等平安建設方面工作;
3、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綜治進社區、進校園、進單位工作,大力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先進典型,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激發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
(3)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擴展閱讀:
綜治辦主任崗位職責
1、主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轄區實際制訂實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3、組織協調各部門和轄區單位抓好轄區內綜治維穩工作,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4、定期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整治治安突出問題,防止問題擴大化,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④ 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措施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內容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打擊,即回打擊犯罪活動答,是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防範,即預防各種違法犯罪和治安案件的發生,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中心環節,也是治本之道。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通過教育可以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識,從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管理,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科學、高效的管理,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構成一個有目標、有要求、有責任、有獎懲的整體系統。建設,是指加強基層組織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保證。改造,是對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和挽救,是根本上減少和消除犯罪的重要環節
⑤ 綜治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二、分析研判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新動向,為黨委、分局決策提供依據。
三、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防合調解、突出問題聯合治理、重點工作聯勤聯動、基層平安聯合創建、重點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常態長效機制。
四、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組織相關部門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五、組織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六、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治幹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
七、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八、督促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對綜治成員單位和農場、社區綜治工作的考核獎懲。
(5)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擴展閱讀
綜治的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91年2月19日做出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對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都做了詳細規定。
這是中央首次以綜合治理為主題向全國發出的正式文件。同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名義,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問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⑥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六大任務是什麼
(一)打擊
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要環節,是落實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通過打擊,可以發揮震懾的威力,狠煞嚴重犯罪分子的氣焰,有力地遏制嚴重刑事犯罪。為此,必須長期堅持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採取依法從重從快懲處的政策,必要時在全國范圍或較大區域內開展對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集中統一的打擊行動。這一行動,多數情況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當地社會治安情況出發,主動地和有節奏、有準備、有重點地開展集中打擊或專項斗爭。
(二)防範
積極的預防工作,是減少各種治安危害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應對廣大社會成員進行治安形勢和違法犯罪發展趨勢的教育,提高其治安防範意識。要在社會各個方面健全治安防範制度,加強預防設施的建設,檢查、堵塞各種治安漏洞。要建立預警制度,通過治安信息的收集與分析,不斷提高對治安危害的預見性,加強超前控制。
(三)教育
圍繞治安問題開展的社會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防止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多層次的。一是全社會普遍進行的正面教育,如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紀律教育等。二是為防範治安危害進行的有針對性的教育,對可能釀成違法犯罪、治安事件、治安事故的因素有重點地開展教育工作。三是對造成治安危害的有關人,在執法過程中進行的教育工作。四是制裁後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少年教養及執行治安處罰以後的人員的幫教工作,使他們記取教訓,不再重犯。防治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有廣泛群眾性的思想工作,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發動各個部門,特別是宣傳、教育、新聞、出版等部門以健康的、進步的思想佔領思想陣地,並且加強宣傳教育的組織工作,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細,促進消極的、破壞的因素轉化為積極的、健康的因素。
(四)管理
加強行政管理是減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礎工作。通過管理堵塞漏洞,發現違法犯罪,提高公民的治安意識,建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強制性,又有行政說服性。必須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文明管理,同時努力發展群眾的自治管理。除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之外,抓好其他方面的行政管理,如市場、工商、財貿、稅務、衛生、海關、教育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也可以大量地減少治安問題的發生。
(五)建設
加強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規范建設,是落實綜合治理的關鍵。所謂「治理」,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建設」,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程的一項積極措施。因此,應是邊治邊建,治中有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就是要使全社會,特別是有關的各級領導,用科學的綜合治理的理論與知識武裝起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建設,就是抓緊整頓建設好辦事機構和城鄉基層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規范建設,是要建立健全有關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體系。這三方面的建設要同步進行,以取得治理工程的整體效能。綜合治理社會工程的建設是長期任務,必須有長期規劃,堅持不懈地進行。
(六)改造
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監獄和勞動教養管理機關要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不斷地提高教育改造質量,實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動員全社會參與和支持改造工作。
⑦ 社區綜治要做哪些基礎工作
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是長期任務,不是短期行為,需要做大量艱苦細致的基礎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組織。要在街道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定期分析通報社區治安形勢,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二是要從實際出發,調整民警責任區,設立社區「警務室」,使民警能夠真正「沉」到社區,拉近警民關系,為社區居民提供優質的治安服務。三是要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原則。街道、社區居委會要加強協調管理力度,調動駐社區各單位和各方面力量參與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積極性,使社區單位和居民不斷增強歸屬感和認同感,從而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對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給予支持和幫助。四是要不斷拓展治安服務產業化的道路。通過不斷努力、扎實工作,使治安服務和法律服務進入社區和家庭。同時,面向社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及成員,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加強矛盾糾紛調解和排查工作,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⑧ 基層社會治理是指什麼,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樣嗎
基層社會治理主要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的過程。 社會管理在廣義上,是由社會成員組成專門機構對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事務進行的統計。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⑨ 什麼是綜治工作
綜治工作是綜治維穩工作的簡寫。
綜治維穩工作是新時期政府的一項工作,目的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有一個和諧安寧的生活工作環境,它包括打黑掃黑、消化社會矛盾、反恐等工作。
(9)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擴展閱讀:
工作任務:
一,是落實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分階段工作計劃。
二,分析和判斷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和新趨勢,為黨委和分局的決策提供依據。
三,是組織開展「社會保障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預防與調解,聯合問題管理,關鍵工作聯合物流,基層和平共創,關鍵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四,是接受群眾來信,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按照群眾程序解決或組織有關部門處理,監督案件的完成等工作。
五,組織流動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服務,防止青少年犯罪,囚犯安置和援助,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教育和整頓,建設國家安全人員防線,禁毒和反邪教。
6,組織法制,綜合管理,安全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合幹部和群體防衛組織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
7,組織和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和平創建活動。
8,監督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對會員單位,農場和社區的綜合治理進行評估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