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存在的問題
『壹』 開題報告怎麼寫以淺析基層社會治理存在問題及對策——以內蒙古包頭市昆區為例
開題報告怎麼寫?以淺析基層社會治理存在問題及對策,以內蒙古包頭市昆區。說的什麼呀?這是?
『貳』 我國基層治理法治化存在的哪些問題
存在拉皮筋的現象,也就是彈性執法,導致很多法律無法落實。
『叄』 公安機關在社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哪些
(一)管理形勢日益嚴峻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社會經歷了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兩次重大社會轉型,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脫離原單位或土地的束 縛,自由地融入社會,成為『『社會人」。同時,介於個人、群體與單位、國家之間的各種正式和 非正式的社會中介組織快速發展。由於「社會人」的獨立性、自主性、流動性和「社會組織」的民間性、自願性、有組織性,其產生和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給社會治安帶來負面影響,突出地表現在流動人口及流竄犯罪突出,人口管理失控,治安防控隱患較大,社會沖突不斷增多,網路犯罪、有組織犯罪、暴力恐怖活動等新型犯罪形態層出不窮。面對新形勢、新問題,公安機關在如何有效加強對『『社會人』』和「社會組織」的管理,預防和控制「社會人」及「社會組 織」對社會治安的負面影響上,存在法律法規、機制建設、責任落實、執法保障等方面的漏洞和制約,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對策。
(二)管理主體定位模糊
長期以來,公安機關受「大公安』』思想的影響和束縛,充當了解決社會問題絕對主力軍的 角色,管理了許多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情。特別是「四有四必」的提出,更是不切實際地異化了公安機關的管理職責,基層所隊對社會公共事務「大包大攬」,非警務活動占據了基層民警日 常近一半以上的工作量,民警疲於應付,頗有怨言。少數職能部門從部門保護、趨權就利等因素考慮,對一些能夠收費、獲利的行業和社會公共事務,更是不願放棄管理權力,自斷財路。在傳 統統治型、控制型管理理念的支配下,公安機關包攬許多社會管理的決策權和執行權,不僅難以實現管理社會的良好願望,而且削弱了社會自治能力,壓抑了社會自身的創造活力。同時,不少地方黨委、政府對公安機關的職能定位不夠清晰、准確,往往採取行政干預、強制命令的方式,使公安機關承擔了較多應由政府其他部門和社會中介組織承擔的職能,如「禁犬」、「禁放」、計 劃生育、征地拆遷等工作,不僅造成公安機關越位、錯位管理,陷入「種了別人田,荒了自家 地」的尷尬局面,而且嚴重影響了警民關系,損害了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三)管理方式相對滯後
在管理中,有的管理方法簡單陳舊,只知道收費、審批、處罰;有的管理過程不夠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現象;有的管理程序繁瑣,環節多、限制多,把簡單的事情復雜化;有的對社 會管理面臨的新宿況、新問題研究不夠,應對措施不多;還有相當一部分公安機關的領導和民警仍然習慣於傳統的『『大呼隆」、突擊性、運動戰式的管理方式,對發現的問題,熱衷於搞大范 圍、大兵團作戰的專項斗爭或專項行動,「頭痛治頭,腳痛醫腳」,鮮有標本兼治的長效管理措 施。此外,很多地方公安機關的社會管理基礎依然十分薄弱,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落後,對一些 礎性的工作台賬,仍然沿用傳統的手工記載方式,基礎信息採集不及時,信息整理、研判水平低,信息利用率不高,社會管理「高本低效」的現象較為突出。
(四)管理機制運行不暢
從外部看,公安機關在社會管理中承擔了絕大部分管理職能,由於與政府有關部門和組織之缺乏及時有效的溝通渠道和協作機制,沒有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 會共同參與的綜合治理格局,結果往往導致公安機關一家東奔西走、孤軍奮戰、管不勝管。從內 部看,公安機關自身的組織結構、警力配置、管理方式不夠科學合理,警種之間職能交叉、權責脫節,基層機關化傾向嚴重,集中導致了公安機關辦事效率和質量不高、公信力下降、警民關系 張等被動局面。此外,公安機關經費不足、警力有限、裝備落後、素質不高、人才匱乏等問題 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直接影響了社會管理的效果。面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所產生的社會利益主體、利益訴求多元化、民主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發展趨勢,這一現狀迫使公安機關必須進行由內及外的警務體制改革,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社會服務產品,以滿足社會 各利益群體的不同需要。
『肆』 網格化基層社會管理存在哪些問題
在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新的話語背景之下,城市網格化管理獲得了政府行政系統的青睞,成為中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領域日漸流行的模式。毫無疑問,「網格化」管理運用科層理念和全新的治理技術,在打造「數字城市」、創新社會管理體制以及城市管理服務規范化等方面發揮了特殊的功用,值得肯定。但這並不意味著網格化在日趨復雜的城市管理領域可以無條件地收到「一網就靈」的效果。城市管理網格化模式要想真正深度地嵌入城市基層社會,還必須克服一些局限。
1、網格運行成本及其持久性
網格化管理啟動於社會群體性事件和個人極端事件頻發的社會轉型期,因而它的提出及運行實際上依託於網路技術和科層治理技術、是一種以權責明晰劃分和監督考評為制度保障,將政府公共行政管理服務系統與基層社區組織結合起來的管控模式,帶有一定的應急性。毫無疑問,網格化管理為在基層社會與政府公共服務部門之間建立起暢通的信息溝通反饋機制,避免政府各主管部門之間的扯皮推諉從而縮短問題解決的時間,提高政府科層系統的行政績效等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網格化管理的編織及其運行也潛藏著行政成本膨脹的風險。如在一些網格內設置多名網格指導員,增設各級網格管理指導中心辦公室,這就使其人力和設備投入勢必增加。此外,網格化管理系統的建立雖然可使政府的社會治理力度得到一定的加強,但其效能是否能夠持久則令人懷疑。近年來,在一些大城市中,其網格化管理往往是作為大型活動的配套機制而出台的,而每當這些大型活動結束後,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社區組織,都不可避免地出現倦怠和鬆懈,從而導致嚴重的城市管理事故。上海「後世博」和北京「後奧運」時期出現的種種問題,即是明證。所以,如何將網格化的「非常之舉」變為「尋常行動」,則是問題的關鍵。
2.網格化與社區自治
近年來,在學界關於社區研究的成果中,很多學者都對社區行政化持一種批判的態度,認為「社區行政化」是「城市政府為尋求經濟增長與社會穩定的平衡,依靠行政權力,自上而下地實現社會再組織化的過程。其基本表現是:社會空間行政化、社區組織行政化、社區事務行政化」。從本質上講,社區建設的行政化傾向是中國傳統的城市管理「一竿子插到底」的全方位管理思想和方式的延伸,影響了社區自治功能的發揮。
在現實的社區發展建設中,網格空間的誕生存在著削弱社區自治能力的可能性。正如有的論者所言:「政府行為的全面回歸,不僅使公共服務輻射到社會各個領域,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行政強制的傾向:行政體制儼然成為一部設計合理、運轉有效的龐大機器,但面對社會出現的突發事件和具體矛盾,則需要每個部件、每個齒輪都隨同這一機器系統調整方向,連帶運行,失去了靈活多變、敏銳出擊的應對能力。」
當然,強調網格化對社區自治的消極影響,並不是要拒斥網格,而是要對兩者關系展開復雜的理解和分析。在現實社會中,社區自治與行政化之間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過程。在現階段社區自治尚不完備的情況下,網格化管理的推進和加強可能導致行政力量的強化、社區自我管理的弱化,而弱化社區自我管理則會對社區自治的進程產生消極影響。但筆者認為,在現實中,完全意義上的社區「去行政化」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社區實際上是作為「政府」和「居民」之間的聯結組織而存在的。
社會是一個高度復雜的聯結系統,以至於我們很難用簡單的話語完全揭示其中的奧秘。但我們必須關注那些基本的關鍵性聯結環節,因為一個社會如果其關鍵的聯結處被破壞了,便會發生社會解組的悲劇。因此,我們應從社會聯結的角度來理解社區性質,這樣就不會簡單地將社區置於與政府相對的立場之上而提出「去行政化」的思路了。
在社會管理領域,最高級的管理境界實際上是「自我管理」,所以我們要大力培育各種社會組織、中介組織,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社會管理。當然,我們這樣說並不是要切斷社區與政府的關系,而是要弄清行政系統與自治組織之間的關系聯結,追問兩者是「協動」關系還是「服從」關系,是「聯結」還是「從屬」。
3.網格的泛化問題
網格化治理風靡於當下的中國社會,主要是緣於政府為加強社會管理而彌補現有體制的不足,加強各部門間的協動。但隨著網格化治理的推行,「網格化的功能與實施范圍都被大大地泛化了。就網格化的功能而言,已經被泛化到可以解決任何問題的地步,似乎與黨的系統和政府系統相關的所有問題都可以通過網格化來解決,網格化的范圍被大大泛化」。當人們確信一切依賴網格、一切通過網格來解決之後,勢必形成嚴重的網格依賴症,其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必然弱化,其直接後果就是將社會管理簡單化。
總之,新時期的社會治理正在發生一些值得注意的重要改變,其具體表現是:社會治理的主體由單一的政府向多主體、多中心轉變,社會治理的手段由平面社會向網路社會轉變,社會治理的目的由工具理性向價值理性轉變。我們應以理性客觀的態度來看待城市管理的網格化模式,處理好「網格管理」與「政府治理」、「網格管理」與「社區自治」之間的關系,尋找「政府社會治理」與「社區自治」之間有效的聯結點,調適好「國家」與「民眾」間的距離構造。所以,我們應「廣泛吸收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別是積極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它們承擔更多的公共服務,努力營造官民共治的社會治理格局」。
『伍』 "一核多遠,合作共治"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創新工作一組三會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農業、農村、農民正在發生前所未有的深刻變化,農村基層黨組織與農民群眾的利益關系和聯結方式也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農村基層黨建工作面臨著許多亟待研究解決的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這就要求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工作任務、組織形式、活動方式和工作方式,必須適應時代要求和發展需要。
一、當前基層黨建工作存的問題
(一)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個別單位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存在重經濟、輕黨建的傾向,對黨建工作責任制執行不力,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意識不強,「一崗兩責」落實不到位。二是少數同志不願意做黨務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經濟工作及業務工作上,對黨建工作只是應付、被動地去做,對黨建工作組織不力,抓得不緊。三是個別單位黨的組織形同虛設,基本沒有黨組織的單獨活動,幾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行政行為所代替,而 支部活動則被幹部職工活動所代替。
(二)組織教育活動不經常。部分基層黨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夠全面,沒有將組織教育納入支部重要議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輕學習的現象地區。特別是個別單位對組織生活制度抓得不實,流於形式。在抓黨員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對黨員的集中學習,缺乏對科學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養的教育,使得一些黨員對政治學習興趣不濃,導致業務理論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觀念陳舊落後,宗旨意識有所淡化。
(三)抓中心議大事能力不強。主要是對什麼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準,分不清哪些是重大問題,哪些是一般問題,該管的沒管住,該放的沒放開,大事議不透,小事議不完。片面認為,黨支部就是研究表彰獎勵、黨員發展、經費開支等問題,未能將年度工作計劃、貫徹上級重大決策、階段性重大工作同經濟工作齊抓共管,直接造成了黨建工作和經濟工作的分離脫節。
(四)黨員先鋒意識「淡化」。一些基層黨組織不注重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致使個別黨員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有的黨員黨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於普通群眾,只顧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觀念;有的黨員工作缺乏熱情和積極性,得過且過,工作上不求進取,少數黨員只繳納黨費不參加組織生活;有的黨費也要催繳,還有的甚至連黨費也不願意按規定標准繳納。這些個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黨的形象,影響工作的健康發展。對此,必須認真加以改進和解決。
(五)黨員幹部教育管理「虛化」。一些基層黨組織制度不完善,管理鬆懈,支部組織生活不健全,「三會一課」制度堅持不好,個別支部存在著行政會、業務會與支部會兼顧開,支部大會不規范不嚴肅;在對黨員管理結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業務工作開展得好壞,作為評價全年工作成績的主要依據,而對政治表現、自身綜合素質等難以實施准確的評價考核;有的黨務工作者從未經過系統的培訓,黨務知識懂得不多,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較落後,管理缺乏力度。
二、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一是部分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動搖,甚至腐化墮落,喪失了黨員幹部在廣大農民群眾中的先鋒模範作用,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二是部分農村黨員幹部不善於用新方法解決新問題,因循守舊,致使工作停滯不前。三是極個別村幹部一旦當選,就千方百計在「權」上做文章,把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
(二)綜合素質不到位。有的村幹部對農村政策掌握不多,不懂農村基層工作程序,遇到問題不知如何處理;有的對有關政策理解片面,把握不準,斷章取義;有的對如何依法履行職責不清楚,憑經驗和主觀臆斷開展工作;個別村幹部自律意識差,方法簡單,作風粗暴,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能力差;有的村幹部宗旨觀念不強,服務意識淡泊,利己思想嚴重,甚至違法違紀,影響了村幹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三)機制管理不到位。一方面制度不健全,缺乏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基層組織制度,工作無章可循,隨意性很大。有的雖有制度,但落實不好,形同虛設。另一方面管理機制不配套,上級黨組織對不履行職責和存在這樣那樣問題的基層黨組織成員多是進行批評教育,對那些經教育不改卻又達不到黨紀國法處理的束手無策
(四)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基層黨組織由於整天忙於事務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視與工作服務對象面對面的交心談心,在傾聽工作服務對象意見方面還存在著不足。沒有深入周到的調查研究就不能得出准確無誤的結論,在分析基層黨組織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工作中時可能就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五)經費的制約。由於基層黨組織的黨務活動經費的不足,所以不能保證黨建工作的經常性。黨務經費的不足可能會制約黨建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同時還會影響到基層黨組織的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工作。
三、創新基層黨建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認識,創新黨建工作的思想觀念。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一是深刻認識基層黨建工作服務中心的重要作用。要樹立發展為第一要務的觀念,要明確黨建工作必須服從服務於發展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要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以作為求地位,以地位謀作為,把基層黨建工作做到幹部職工關心的熱點上、難點上,放到機關作風的改進上,體現在各項業務工作的落實上,形成與業務工作相互滲透、互相促進的局面,充分發揮好黨建工作的保障和促進作用;二是深刻認識新形勢、新任務對基層黨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層黨建工作任務較軟,內容較虛、中心、業務工作為主,黨建工作為輔」的思想,要充分認識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性和黨務幹部的重要職責,樹立「理直氣壯抓黨建、盡心盡職抓黨建」的思想,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親合力與感召力;要堅持「虛工實做」,以黨建工作實效去推動業務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強化管理,健全黨建工作機制。要堅持黨建工作「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機關黨建工作機制。一是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黨組織主要領導同志要負起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把黨建作為整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安排,定期研究;其他黨組組領導同志也要按「一崗雙責」的要求,積極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聯系單位的黨建工作,形成黨建與經濟、業務工作齊抓共管的工作責任機制。二是建立黨建工作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機關基層黨組織的管理及領導體制上的特殊性,決定只有通過建立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才能引導黨組織自覺地圍繞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提高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三是落實黨員教育管理制度。基層黨組織要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進一步增強黨員的先進性;要把對黨員的管理與實行目標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努力提高黨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要繼續實行黨員示範窗口、黨員示範崗等黨建工作激勵機制,更好地激發黨員的參與熱情和創造活力。
(三)深化認識,構建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一是要克服和糾正重經濟,輕黨建的錯誤思想,擺正黨務與經濟行政業務的關系。要把黨建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擔負起管黨的政治責任,要按照「聚精會神抓黨建」的要求,用足夠的時間、足夠的精力抓黨建工作,要把黨建工作同行政、業務、經濟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檢查,一同落實;二是要強化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制。實行分級負責,一級抓一級,努力構建黨組織的領導帶頭抓黨建,行政領導重視支持抓黨建,黨務工作者自覺主動抓黨建,從上到下層層抓黨建的新局面;三是要切實加強基層黨務幹部隊伍的建設。要配齊黨務幹部,尤其要把那些思想好、能力強、對黨建工作熱心的同志放到這個崗位上來,要做好對黨務幹部的培訓工作,使其逐步成為黨務幹部的行家;四是要充分發揮黨支部的作用。黨的支部是黨的基層管理組織,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最主要的就要按照黨章的規定使支部活動經常開展起來,通過支部活動把每個黨員的教育、管理、 監督工作抓起來,把黨員的力量凝聚起來,只有這樣黨要管黨的責任才能落到實處,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發揮。
(四)強化措施,促進基層黨建工作新變化。一是抓制度完善。 建立健全基層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實提高「三會一課」特別是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實實地開展好批評與自我批評,上級黨組織要加強指導,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二是抓對黨員的教育管理。要根據各個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發揮作用為目標,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導黨員幹部發揮好帶頭作用、骨幹作用、橋梁作用。同時,對黨員隊伍的管理從八小時內向八小時外延伸,堅持以制度為保障,以家庭和社會監督為防線,建立起單位、家庭、社會管理和監督的「互動機制」,要加大對黨員的考核力度,對黨性不強或存在的某些問題的黨員,各支部要做好幫教工作,找他們談心,指出問題,提高他們的黨員意識,激發他們的活力,對不稱職的黨員,要及時給予嚴肅處理,以提高黨的純潔性和威信。三是抓黨員的能力建設。執政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通過每一級黨的組織和每一名黨員幹部的能力來體現,作為基層黨組織的要著力提高黨員的技能,開展「崗位練兵」「傳、幫、帶」活動,把崗位能手、致富能手培養成黨員和後備幹部,營造黨員幹部帶頭學技能,帶領大家學技能的氛圍,以此來推進各項經濟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陸』 基層社會治理調解機制在基層社會治理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
隨著單位人變為社會人,社會管理的重心轉向基層社會。社會治理結構的轉型面臨多元治理主體發育不足,參與機制的缺乏,行政功能部分替代。如何避免基層治理的「過度行政化」和社會自組織的「邊緣化」是當前面臨的「兩難困題」。為了化解治理困境,無錫市探索建立扁平化的社區管理服務模式,突破了政府行政管理與居民自治有效銜接的「瓶頸」,倒逼了社區工作方式從傳統向現代的轉變
『柒』 如何認識和破解基層基礎,社會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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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西式民主為何在中國逐漸失去市場是不適用,還是本身就有問題
西式民主在中國逐漸失去市場是因為不適用,因為他們的民主只適合他們國家,而我們的國家是跟他們國家完全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