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整治
發布時間: 2020-11-21 12:54:24
Ⅰ 聽說住宅樓的底商不允許開飯店,有什麼法律做依據
住宅樓下不許開飯店是有法律依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1)商住整治擴展閱讀:
河南規定,在住宅樓新開餐館 最高罰10萬
2018年6月29日《河南商報》報道:近日,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領導小組攻堅辦公室印發《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規定,住宅樓和商住樓中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禁止新開辦、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違規並拒不改正的將被關停同時最高罰款10萬元,該《辦法》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不得在住宅樓(純住宅)新開辦、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對於商住樓,如果未經審批、未配套設置專用煙道及污染防治設施,禁止新開辦、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對於商住樓中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禁止新開辦、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餐飲服務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將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被關停並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餐飲服務單位不得擅自加設外置管道,需要加裝的,需徵得規劃部門、煙管附著牆體的建築物業主和煙管周圍20米范圍內所有建築物業主同意。同時,油煙污染物排放口朝向應避開居民樓,與居民住宅等最小距離不應小於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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