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室值舉報
㈠ 安全生產法有沒有對配電室值班人數做規定
安全生產法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性法規,沒有對電氣專業性的具體規定。像專你這種情況,屬可參考電業部門對變配電室方面或國家化工行業對變配電室安全要求的有關規定。如《化工企業安全管理規定》(報審稿),就有高壓設備二人作業,(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要求;我不是搞化工安全的,不知道這個《規定》是否實施了。
㈡ 低壓配電室需要有專人值班嗎
1、國家沒有這方面的要求,需要企業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運作。
2、雖然值班回沒有要求,但《答安規》要求操作需要二個人,一個人除少數項目外,是不得進行單獨操作的。
3、有人值班比沒有人值班是好的,如果你的負荷比較重要,在發生突發性事件時,有人處理要好得多。
㈢ 關於變配電室值班人員數量有沒有相關制度
1、變、配電站的值班人員數量是沒有硬性規定的,由用電單位根據自己的需要自行規定;
2、變、配電設施的操作是有規定的,在操作的同時,必須有人監護,所以最少要二個人。
㈣ 10KV變配電室值班電工人員配置有哪些法規規定
人員配備:
(一)35KV及以上企業變(配)電所,應按四值三班輪值制配備專職運行值班電工,每班至少二人,由技術較熟練者擔任正值。
(二)10KV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有高壓配電裝置的變(配)電所應有專職運行值班電工二十四小時值班,每班二人 。
(三)10KV容量在630KVA以下變(配)電所,按本單位生產情況確定值班班次和配備運行值班電工,每班至少一人。操作時至少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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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規程
1、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並具備在異常情況下採取措施的能力 。
2、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3、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准。
4、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6、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7、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系,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復核對無誤,並且將聯系內容和聯系人姓名作好記錄。
㈤ 配電室內值班是否合理
在《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中的4.5.8規定:當配變電所設有低壓配電裝置時,值班室可與回低壓配電裝置室合並,答且值班人員工作的一端,配電裝置與牆的凈距不應小於3米。
當滿足上述條件時,在配電室內設計值班室是可以的。
㈥ 關於10千伏高壓配電室值班國家有什麼規定單位讓無證人員單人值夜班。發生跳閘。導致送電延遲。單位罰
國家有規定,必須雙人值班,持證上崗,送電延時罰款數額沒規定,單位自己定的,沒人性。
㈦ 配電室值班,巡視次數的有關規定有哪些是否有法律效益謝謝指教
國家法律目前沒有規定,相反公司的規定只要經過的合法程序可以作為審理勞動爭議的依據,你最好是自己檢查一下身份看是否對你身體有影響.如果有可以要求勞動保護
㈧ 國家電力管理部門對多大容量的配電房要求人值班的規定
並無明確規定。
1、國家電網是一個企業,用戶也是一個企業,國家電版網公司只能按照國家權的規程和標准檢查用戶,而沒有行政執法權,也沒有資格自己出政策要求用戶;
2、國家規程和標准沒有硬性規定配電房必須要求有人值班,但《安規》規定操作必須有二個人;
3、雖然供電企業沒有資格要求,國家也沒有規程規定值班人員,但對於一些特殊情況,如地區電力調度直接調度的用戶,有時是雙電源,有時有發電機等,雙方會簽訂《電力調度協議》,如果這個協議中「約定」了用戶應配備多少值班人員,則合同雙方應該按合同約定執行。
㈨ 關於配電室值班制度 配電室值班的規定的相關出處,比如說安排至少兩個人值班有沒有國家或者安全部門的規定
怎麼說呢,大的話可以說是依據安全生產法,然後是安全生產條例,各個企業根據自身 建立相關安全管理制度。企業在制定這些的時候會參考以上還有電工特種作業安全的.......
㈩ 我是配電室值班電工,我公司是外包的,請問物業公司對我公司配電室值班電工有權力罰款嗎
物業公司應找你公司交涉,如合同內有罰款款項,可以依據合同處罰你公內司。至於公司容如何罰你是你們公司管理制度的事情。物業公司不能越過你公司直接處罰你,當然了,如合同註明可以直接罰值班人,就是合法的。
物業和你公司都不是國家行政部門,因此這個不是國家行政罰款的事情,是兩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