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煙花爆竹
『壹』 假如舉報有人販賣煙花爆竹舉報不成功的話會怎麼樣
只要不是惡意舉報是不用付法律責任的。
『貳』 舉報違法生產煙花爆竹的舉報電話是多少
如發現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可撥打當地安監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電話進行舉報。
『叄』 舉報煙花爆竹有獎嗎獎多少
上萬,30萬或者20萬
『肆』 我這有人非法賣煙花爆竹,應當怎麼舉報
可以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
『伍』 怎麼舉報無證賣煙花爆竹的
你歇歇吧
『陸』 別人放鞭炮我可以打110舉報嘛
別人放鞭炮屬於禁止燃放地區的,可以打110舉報。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6)舉報煙花爆竹擴展閱讀: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第三十條 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柒』 舉報私自賣煙花爆竹的獎勵多少
對舉報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經調查屬實的,按照以下標准給予舉報人獎勵。
(一)舉報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獎勵人民幣500至1000元。
(二)舉報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獎勵人民幣1000至2000元。
(三)舉報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獎勵人民幣5000元。
『捌』 非法收藏炮竹應當向那個部門舉報
非法存儲煙花爆竹可以向公安、安監局舉報舉報電話。當然向所在的社區、鄉鎮街道辦事處也可以。
『玖』 舉報放煙花有人會管嗎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抄務委員會公告第31號《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九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110」報警電話等途徑,舉報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和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對查證屬實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