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辦投訴
1. 國家拆遷房屋怎麼投訴
可以訴訟到人民法院解決。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六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2. 拆遷的不到賠償,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拆遷得不到賠抄償,被拆遷襲人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問題還未達成協議,就對房屋強制動拆的,被拆遷人可憑房產證,及被拆遷之後的照片證據,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政府部門會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對安置和補償問題作出裁決。若對裁決結果還不服,被拆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 拆遷賠償不合理應該去哪個部門投訴
被拆遷人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一般而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拆遷許可、拆遷決定、拆遷補償裁決等行政行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訴訟中,以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幾種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屬的「拆遷辦公室」充當拆遷人同時又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臨時性組織,如「拆遷指揮部」等充當拆遷人,同時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3)由政府專門成立的土地儲備中心充當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決。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糾紛時,出現以上三種情形的,人民政府為房屋拆遷行政訴訟的被告。
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拆遷管理」一章中,相繼規范了城市房屋拆遷中的兩種法律事實,就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已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和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這兩種情況。
按199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復(1996)12號文規定,對於當事人雙方已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涉訴的按民事案件受理,後一種則屬於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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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不公平申請行政訴訟的方法:
1、起訴。起訴人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作出6個月內起訴。
2、審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後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辯。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4、開庭。宣讀開庭秩序---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評議。
5、作出判決。
6、上訴。對於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收到判決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7、開庭審理或書面審理。
8、判決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銷一身裁定、維持原判決或裁定、裁定發回重審。
9、申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新拆遷條例
4. 拆遷補償問題要投訴請問要找哪個部門
您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是否辦理拆遷許可證,以及拆遷安置方案,這屬於典型的野蠻拆遷。也可以到本地政府投訴,要求公示方案,這是非常正常的要求。
5. 農村拆遷補償不合理,應該如何維權!向什麼部門投訴!
每個省標准都不一樣的,你是哪個地區的如何不合理?你要自己都說不清楚,如何跟別人溝通啊。就算是投訴,也要對方能聽懂你的話是不是,最好向市政府網站發舉報信投訴
6. 對於拆遷安置不服的到哪裡投訴
可以上訴。
如果是不履行所簽訂的拆遷協議,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並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系便不能成立。
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無論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許任何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一方從對方獲得某項權利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凡顯失公正的協議是可撤銷的。
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託代理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凡違反法規規定,採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後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後,則受到法律的強制。其次是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7. 房子要被拆遷了。跟拆遷辦的談不了。雙方都生氣了,我們打市長熱線電話投訴拆遷辦態度不好
拆遷是關繫到民計民抄生的大事,雙方當事人一定要心平氣和地談,拆遷辦有義務給拆遷戶講清楚拆遷政策和條件,達到拆遷戶滿意為止,當然是政策允許的范圍之內,不得無理取鬧。如果拆遷人員態度不好、強橫無理,拆遷戶是可以去有關部門投訴或上訪。具體到故意或惡意的使壞應該不能而且他們也不敢違背法律法規的界定而去走而挺險。
8. 投訴拆遷辦非法執法找哪個部門
如果是縣級拆遷辦,可以向縣政府投訴,或市拆遷辦
9. 拆遷不合理,投訴無門怎麼辦
具體哪一部分不合理,那麼相應的處理方法也會不同。
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版和國有土權地上的房屋拆遷,所對應的處理方法也不一樣。
以國有土地為例,如果在看到徵收決定的時候,就對徵收決定不服,可以在兩個月內申請復議,6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是評估不合理,那麼可以申請復核或者是鑒定。
如果對徵收補償決定不服,可以復議或訴訟,如果不搬遷,不復議也不訴訟可能會面臨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