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青蛙叫
Ⅰ 賣野生青蛙肉是違法的嗎這兩天看到市場上有人賣,要不要舉報他那些青蛙好可憐。謝謝。
當然可以舉報啊
Ⅱ 我在菜市場看到有人賣青蛙和蟾蜍 去哪舉報
1.縣級以上城市向林業局、工商局、公安局舉報;2.鄉鎮以下市場,可以向當地工商所舉報、或向村、居委會報告;3.就地報告:市場管理員。
Ⅲ 怎樣舉報捕青蛙的人
青蛙保護成監管真空?
大家都知道青蛙是有益動物,宰殺、售賣青蛙難道沒人管嗎?7月9日,鄭州市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處處長尚光鑄告訴記者,青蛙不屬於陸生野生動物,因此不屬於他們執法的范圍,捕殺青蛙執法應由漁政部門來進行。在此之前,他們也曾對青蛙捕殺、販賣等情況進行過查處,但那都屬「做好事」,是在進行其他的執法時正好遇到的,而且都進行了移交。
記者隨後致電鄭州市水產局漁政處,一位工作人員稱,青蛙是保護動物,但沒等級。如果是在捕捉的環節舉報,他們會進行執法,但如果進入市場,就屬於流通的范疇,應由工商部門進行執法查處。同時,由於青蛙是兩棲動物,所以林業部門也有權管理保護。
隨後,記者聯系了管轄國棉四廠轄區的棉紡路工商所,工作人員馬上告知說「這應該由漁政來管」。一位女工作人員針對記者反映的青蛙販賣現象說,如果是在集貿市場內販賣,他們尚可管理,但由於這些攤點都是在路邊的流動攤點,超出了他們的管轄范圍。
同時,這位女工作人員說,她曾經研究過這件事,但是青蛙保護無法可依。雖然外地曾有專門針對青蛙保護的條例出台,但「河南沒有一條關於保護青蛙的法律法規」,沒有法律做後盾,加之也不在集貿市場內販賣,他們很頭疼。而且,她說根據相關規定,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工商和公安等部門只負責協同工作。
青蛙並沒有被法律遺忘
難道青蛙真的是被法律所遺忘的「棄兒」?記者隨後登陸河南省林業廳官方網站,在其於2003年8月發布的《河南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里,專門列有「青蛙(黑斑蛙)」。記者隨後向省林業廳野生動物保護處咨詢得知,青蛙是保護動物,具體情況可以向漁政部門反映。
濫捕青蛙將嚴重破壞生態平衡
「大量濫捕青蛙,可能導致生態平衡受到嚴重破壞。」此前,記者向河南農業大學環境系李有教授咨詢捕殺青蛙的危害時,他曾擔憂地說,青蛙是農業害蟲的天敵,是國家明令禁止捕殺的重要有益野生動物。科學研究曾表明,一畝田地如果有100隻青蛙,對害蟲的控製作用比噴灑1公斤農葯的效果要好得多。濫捕青蛙,致使害蟲猖獗,人們只能加大農葯的使用量,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Ⅳ 有人販賣小青蛙跟誰舉報
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或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