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要出
㈠ 舉報人舉報不實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1、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實或者偽造證據,不會構成犯罪,也就不存在負法律責任的問題。
2、舉報人是否會承擔法律責任,要認定是否是惡意舉報。如不是,則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如果是惡意舉報,被舉報的一方可以起訴舉報人誣告陷害罪。只要不是有意誣告,舉報的人事錯誤或者不準確,會被告知舉報人舉報錯誤或不準確,不會有處罰。
3、根據《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第七十二條 經查證舉報失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並且被舉報人提出澄清要求或者雖未提出澄清要求,但該院認為有必要予以澄清的,在徵求被舉報人同意後,應當報請檢察長批准,由偵查部門以適當方式澄清事實:
(一)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二)因舉報失實影響被舉報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的。
(1)舉報人要出擴展閱讀:
不實舉報的人處理方法:
1、首先需要確定舉報人的不實舉報是惡意陷害還是證據不足;
2、如果主觀惡意陷害,可能涉嫌誣陷陷害罪,情節嚴重的需要追究不實舉報人的刑事責任;
3、如果不實舉報人是因證據不足或者無主觀故意,只是行駛了公民監督權力但由於失察舉報失實,需另當別論,一般做批評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 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
㈡ 網路舉報安全嗎會讓被舉報人查出來是誰嗎
用ADSL撥號,一般只會查到大概位置,不會查到具體的人,不過最好不要到網吧,會有身份證備案,最好用IC卡電話,HOHO
㈢ 醉駕判刑舉報人要出庭嗎
醉駕入刑是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向檢察院直接舉報。
㈣ 請問:舉報一個人的不是,需要報出舉報人的真實姓名,以及各方面資料
當然要了,舉報需要實名的而且內容必須真實否則就屬於謠言誹謗,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㈤ 聯名實名舉報人是不是要出示身份證復印件
如果是到相關部門上門辦理的話,需要攜帶身份證。
如果只是提交材料,只要在材料上註明相關人員的身份證號碼及本人的簽字和指紋即可。
㈥ 我作為舉報人會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嗎
1、舉報人是否會承擔法律責任,要認定是否是惡意舉報。如不是,則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如果是惡意舉報,被舉報的一方可以起訴舉報人誣告陷害罪。
2、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幹部、群眾,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3、《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17條的規定,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屬於一般主體。但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的,從重處罰;雖已年滿16周歲但不滿18周歲的人犯誣告陷害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㈦ 我賄賂人,被查出來了,然後讓我寫舉報信,然後被舉報人會知道是誰舉報的嗎
不可以。
舉報信息處理中的原則之一就是為舉報者保密(不論是匿名、實名、化名),給被舉報人看舉報信違背了這一原則,因此是錯誤的。
對舉報涉及被舉報人違法亂紀的信息正確的處理是:展開外圍調查核實,同時可以向被舉報人核實情況。但僅詢問相關事實,不得泄露被舉報情況(最多一句「據反映」就可以概括了)。被舉報人指明要看舉報信已經證明了該組織在談話過程中存在著違紀行為。
實踐中,確實存在著誣告的情況。但即便是誣告,被誣告人也只能配合組織調查把事情講清楚,無權要求組織出示誣告信。
㈧ 派出所收到舉報信非要舉報人出面怎麼辦
出面當然核實舉報的信息了 如果亂舉報 瞎舉報 舉報的信息不時怎麼辦 另外 派出所要對舉報的事情答復上級機關 他又不會吧你的信息告訴給被舉報人 告訴被舉報人他就違法了
㈨ 紀委不給舉報人出據書面的調查結果,只是口頭告知。舉報人對證據有質疑遭拒絕,合理嗎
辦案人員有權拒絕復印證據,這是出於對證人的保護和涉密工作規定。
信訪答復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的,舉報人要求是書面的,可以提供書面答復。
信訪條例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