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舉報
A. 怎麼舉報高校博導
1、教委
2、高效領導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去紀委反映。
3、檢察院,由檢察院立案偵辦其職務犯罪。
4、公安,由公安立案偵辦其其他犯罪。
5、媒體,輿論壓力迫使其名譽掃地。
B. 可以向哪些部門舉報高校要求安裝各種亂七八糟的app
教育部或各級教育主管部門
C. 今年高校還沒有暑假可以去舉報嗎
可以!
只要你想舉報,並且你已經掌握了相關證據,你就可以去舉報。
但是,如果你掌握的證據並不充分,甚至並不準確,那麼,你的舉報就無效了……甚至,可能被追究責任的……
所以,這個事情,要慎重!
畢竟,今年情況特殊,前半年耽誤了很多上課時間。如果學校用假期時間來補課,也可以理解。
D. 如何投訴高校
市教委或者區教委。
電話你打114可以查到。
希望採納
E. 如何舉報大學
走官方程序的話,是這樣的
1、向區教育局寫舉報信,投入「上訪信箱」就可以了。
2、如果區教育局不理睬你,你可以向市教育局寫舉報信,投入「上訪信箱」。
3、如果市教育局不理睬你,你可以向省教育局寫舉報信,投入「上訪信箱」。
為了提高你舉報的成功率,你可以到這些部門去「直接上訪」,找相關領導。
如果以上做法都不成功,只有最後一條路了,找媒體,如果你舉報的事情,足夠吸引眼球,會有媒體找你的
PS:我們學校通常的做法是,上BBS把你想說的事情說出來,這樣起碼大家都知道了,而且,學校論壇一般比較寬松,只要不反黨反革命,發幾句牢騷,老師也是會同情你的
途徑很多,你確定想好了嗎?
如果想好可以在當地政府某部的官網上,
面點開投訴一項,
或者當地的某對口部門都可以,
現在互聯網這么發達,門路很多。
教育部,登錄國務院網站或者中紀委網投訴也可
可以向教育部投訴,給部長寫信。上教育部網站找找投訴入口。
F. 舉報高校老師學術不端到什麼部門
你好,一般是到當地教育局舉報的。
很高興為你解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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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高校學術不端行為哪個部門負責處理
學術委員會。
高等學校要建立健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工作機構,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加強懲處行為的權威性、科學性。學術委員會是學校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最高學術調查評判機構。學術委員會要設立執行機構,負責推進學校學風建設,調查評判學術不端行為等工作。
高等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要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人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等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於其所從事的學術工作,可採取暫停、終止科研項目並追繳已撥付的項目經費、取消其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以及在一定期限內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和學術獎勵資格等處理措施。查處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7)高校舉報擴展閱讀
危害
1、學術不端行為敗壞科學界的聲譽,阻礙科學進步。學術的意義是求真,探求真理本來應該是每個學者的崇高職責,誠實也應該是治學的最基本的態度。人類的活動很難找出還有哪一種像學術這樣強調真實,學者也因之受到公眾的敬仰,甚至被視為社會的良心。
如果科學界的聲譽由於學術不端行為的頻發而受到嚴重損害,敗壞了科學研究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那麼必然會阻礙科學的進步,因為做科學研究是需要全社會的支持的,需要有科研資金的提供,需要有一個比較好的科研環境的。沒有了這些因素,科學就很難發展。
2、學術不端行為也直接損害了公共利益。科學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在使用國家資金,學術造假就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有的學術造假是和經濟腐敗相勾結的,是為了推銷假葯、假產品的,那麼就是在騙消費者的錢,危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3、學術不端行為違反學術規范,在科研資源、學術地位方面造成不正當競爭。如果靠剽竊、捏造數據、捏造學術履歷就能製造出學術成果、獲得學術聲譽、占據比較高的學術地位,那麼腳踏實地認認真真搞科研的人,是競爭不過造假者的。
而且學術造假還對同行造成了誤導。如果有人相信了虛假的學術成果,試圖在其基礎上做進一步的研究,必然是浪費了時間、資金和精力,甚至影響到學位的獲得和職務的升遷。受造假者最直接危害的往往是同一實驗室、同一研究領域的人。
H. 舉報高校存在的黑暗現象,去教育部門口攔教育部長可行嗎
不用去教育部,直接實名舉報就會有人來查。
I. 高校里舉報行政人員生活作風問題會怎麼處理
看情節來,輕的會警告,嚴重的會開除判刑。
J. 怎麼舉報學校亂收費
【1】遇到學校亂收費,可以帶著證據向當地教育局舉報。
遇到學校或者老師給學生補課,收了費不給收費收據的等問題,舉報人可以採取「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方式」進行舉報學校亂收費問題。也可以向媒體曝光,引起媒體采訪取證。也可以打當地市長公開電話,舉報學校亂收費問題。
【2】根據《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
9、不準舉辦以各種名目收取費用的實習班、補習班、「提高班」、「超常班」等。
【3】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4】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