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民警
⑴ 投訴公安民警有什麼渠道
你好,投訴公安民警可以到市局的督察處進行投訴,謝謝!
⑵ 怎麼投訴派出所戶籍室的民警態度太差了
一、直接找派出所所長投訴
二、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受理投訴的機關會及時查處,並且將結果通知舉報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2)投訴民警擴展閱讀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
(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
(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⑶ 我今天去派出所辦事民警態度不好怎麼投訴
我們這里的民警更囂張,別人開車撞到我房子,我打電話報警,民警過來拍攝過後我問民警交警什麼時候能來?民警:你誰啊!這么跟我說話,看你樣子傻傻的。當時我他媽氣炸了
⑷ 投訴警察找哪個部門
投訴警察,你可以找他的主管部門領導投訴。或者也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
當然也可以打當地政府所受理的一切事物的電話12345投訴。
⑸ 請問去派出所警察同志服務態度特別惡劣該怎麼投訴。
可以記下該民警的警號,向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部門進行投訴。
《督察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警察在處理重要警務活動中行使職權及使用器械都要受警務督察的監督。警務督察讓人民群眾更加放心,他們是確保人民警察光輝形象的防火牆。
(5)投訴民警擴展閱讀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職責
(一)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二)審定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部署;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主持會議
(三)發布有關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決定和命令;
(四)審議和批准警務督察工作年度計劃和執行情況報告;
(五)定期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匯報;
(六)應當由督察委員會行使的其他職權。
⑹ 派出所民警態度不好去哪個部門投訴
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受理投訴的機關會及時查處,並且將結果通知舉報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條:人民警察必須做到:
(一)秉公執法,辦事公道;
(二)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三)禮貌待人,文明執勤;
(四)尊重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
(6)投訴民警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⑺ 當地派出所警察態度惡劣,可以投訴他嗎
可以對警察進行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
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建立督察制度,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執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7)投訴民警擴展閱讀
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年滿十八歲的人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願從事人民警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