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犯罪獎勵辦法
福建省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分專業法和綜合法
2. 舉報犯罪有獎嗎
有獎,但是舉報范圍必須是規定的。
為有效打擊欺行霸市等違法犯罪行為,創造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深圳市公安局決定將公民舉報的欺行霸市違法犯罪線索納入有獎舉報范圍。現通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一)在交通運輸行業中採取打、砸、上路攔截等非法手段打擊競爭對手,非法壟斷,控制道路、水路運輸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在廢品回收、二手機動車和二手手機交易、機動車維修、典當等行業中採取故意傷害、強迫交易等各種暴力手段打擊競爭對手,壟斷、控制以上行業、場所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非法控制河沙及礦產開採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在工程建設、拍賣行業中非法控制招投標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非法壟斷、控制文化市場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
(六)在商品批發行業中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及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
(七)在土地徵用和房屋徵收過程中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用(收)人搬遷,以及違反規定強制拆除被徵用(收)人房屋的違法犯罪行為。
(八)在相關領域從事洗錢、放高利貸等經濟犯罪行為。
(九)在以上重點行業、領域暴力抗法;在其他相關行業和領域中為經營者「非法追數」或提供「非法庇護」等違法犯罪行為。
3. 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
為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應該就是如果有相應的一個視頻問題,你可以跟有關部門去舉報,根據這個舉報的話,他肯定也會有一些獎勵,所以這個人就是促使大家去有這種行為,所以能夠保護我們大家的共同的大環境。
4. 《「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
肯定犯法,但不是所有犯法都會收到制裁,看運氣,但是老天爺是公平的,看不好的東西必然傷你自己身體
5. 河南何時發布舉報黑惡勢力線索獎勵辦法
5月31日,上午從河南省公安廳召開的發布會上獲悉,《河南省公安廳關於群眾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已於5月20日起施行,舉報獎金為1000元至20000元不等。河南省公安機關承諾對舉報人、線索進行嚴格保護。
據悉,此前河南省內各地只為極少數重案設立過一些臨時性獎勵措施,沒有對舉報線索如何設獎、兌獎、領獎作出統一而具體的規定。鑒於此,《獎勵辦法》於5月2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6. 公安部發布公告獎勵舉報經濟犯罪線索獎金有規定嗎
規定肯定有!具體看獎金公告!一般公安機關查實構成犯罪就能領取獎金
7. 《員工違法違規舉報獎勵》規定的舉報方式有哪些
具體的企業在細節上有不同的規定,查找國家信訪條例,基本的舉報方式有一下:
注意自身安全,保存證據,
1、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條件下,可以直接去企業紀律部門舉報。
2、信件形式遞交企業紀律部門或者紀委負責人或上級紀律部門(注意保存證據)
3、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形式,向企業紀律部門或者中央巡視組舉報(注意自身、證據安全)
4、登錄當地紀委網站在線舉報,對於重大案件可直接前往中央巡視組辦公地或者中紀委網站舉報。
8. 食品舉報獎勵,最新獎勵規定是
為鼓勵公眾積極舉報食品葯品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食品葯品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食品葯品違法犯罪行為,確保食品葯品安全,近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與財政部聯合出台了《食品葯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適用於各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對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來信、走訪、網路、電話等方式,舉報屬於其監管職責范圍內的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並依法作出處理後,根據舉報人的申請,予以相應物質及精神獎勵的行為。
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獎勵,按照各省(區、市)制定的食品安全有獎舉報管理規定執行。
《辦法》明確了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的條件,包括: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舉報內容事先未被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掌握;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並已依法作出處理。
《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舉報獎勵范圍: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或其授意他人的舉報;假冒偽劣產品的被假冒方及其委託代理人或利害關系人的舉報;屬於申訴案件的舉報;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
舉報獎勵的實施原則上限於實名舉報,對匿名舉報並查處的案件,在結案後能夠確定舉報人真實身份,且舉報人願意領取獎勵的,應當給予獎勵。
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等級。一級是指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二級是指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線索及部分證據,不直接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三級是指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或線索,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或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查辦事實基本相符。
根據舉報案件的貨值金額、等級以及案件性質等因素綜合評定,屬於一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4%~6%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獎勵。屬於二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2%~4%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300元的,按300元獎勵。屬於三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1%~2%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100元的,按100元獎勵。貨值金額無法計算,但舉報情況屬實,可視情況給予100~2000元的獎勵。
每起案件的獎勵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對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大案要案的舉報,獎勵數額可由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或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視具體情況另定。
《辦法》規定,省級以下(含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為舉報獎勵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施獎勵的告知、受理、評定和發放等工作。所需獎勵資金由地方財政部門納入預算安排,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強管理,並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各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健全舉報獎勵檔案。參與舉報獎勵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辦理舉報獎勵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3年11月27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舉報制售假劣葯品有功人員獎勵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