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投訴
是的,法官故意偏袒,幫對方掩蓋真相,真是你有再多的證據都是沒用的。以前我認為法律是公正的,幾場官司下來,居然有法官說,法院就是一錯再錯的機制。
⑵ 請問法官審判不公平,怎麼投訴他
對判決不服抄,及時上訴就可以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⑶ 如何投訴法院執行局法官
的確如此,司法腐敗很嚴重!我的案子也是,現在申請執行案件在今年3月16曰立案,還不知後續情況如何?不知司法腐誰能來管?
⑷ 法官辦案不公正找什麼部門投訴
對於法院的法官判決不公,可以向法院院長提意見,還可以向本院和他的上級法院提起申訴,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
對法官故意違法辦案還可以向紀檢監察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提出控告。
⑸ 法官辦案不公正找什麼部門投訴
上訴。其他沒辦法。我所有的途徑都試過了。所有的監察部門都是形同虛設,沒人理你,法官總是有理。不過上訴我估計十有八九也是白出力,不會改判的,二審除非一審錯的離譜,否則基本還是維持原判決,沒有什麼道理好講的,他們自己人向著自己人的。因為投訴上訴我都試過,所以我知道你以後的努力很可能基本上都是徒勞。
⑹ 投訴法院的法官不作為行為,應向哪個部門投訴
法官不作為,可以首先去法院的紀檢辦投訴,法院會有內部監督機制。也可以去上級法院投訴。需要本人或者家屬前往,說明情況,辦理登記。可以去同級檢察院報案。
《法官法》第三十二條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貪污受賄;
(三)徇私枉法;
(四)刑訊逼供;
(五)隱瞞證據或者偽造證據;
(六)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審判工作秘密;
第三十三條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法官投訴擴展閱讀:
根據《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規定:
第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高、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監察室。基層人民法院設立監察室或者專職監察員。
第八條最高人民法院監察室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領導下主管全國法院的監察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監察室、基層人民法院專職監察員在本院院長和上級法院監察部門的領導下進行工作,監察業務以上級法院監察部門領導為主。
第十條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監察室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內設機構,負責信訪舉報、案件查處、監督檢查、綜合調研等工作。中級以下人民法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設立。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的通知
⑺ 法官態度差可以投訴嗎
可以,不過因為對於態度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所以不知道你的態度差是指什麼。如果該履行的程序都履行也沒有拖沓,就是沒什麼感情或者不太耐心,就互相理解一下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