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投訴電話
㈠ 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
有拖欠工資的行為可以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回》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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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㈡ 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舉報
這樣拖欠工資不結的事,是很壞的事,勞動人民群眾大家都很反感,現在國家政府有法律規定,「拖欠工資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超過三萬元或者超過十個人的屬於嚴重違法犯罪,嚴重的要判刑關進牢獄。」、「企業應簽訂勞動協議合同,並且給每一位打工者工人員工繳納社會保障費(五險一金)」,「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企業可委託銀行發放農民工工資。」,公司(企業)必須按照約定發給工資,否則,政府執法部門會依法嚴格處罰違法的公司企業。私人老闆僱工,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時付給民工員工農民工的工資。私人老闆拖欠工資同樣屬於違法犯罪,政府會依法嚴格處理處罰。
第一步應該爭取協商解決,可以直接找企業法人代表、企業老闆、財務部門、財務經理。能協商解決最好,協商不成就向當地的政府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勞動局裡的勞動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設局、法院、監察部、12345投訴熱線電話、12348法律援助熱線電話,都可以,會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幫助的)記住:一定要有事實證據,比如:協議合同、有關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視頻錄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記錄、上班勞動工作的視頻錄像、各種各樣的文字材料資料,微信、簡訊,知情人、證明人,等等,都可作為事實證據。
㈢ 公司拖欠工資 應該打哪個投訴電話
如經勞動者催告,單位仍拒絕支付加班工資的,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電話12333),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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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㈣ 拖欠工資去什麼部門或打什麼電話舉報!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可以撥打12333全國勞動保障熱線);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㈤ 深圳拖欠工資,去哪個網站舉報,舉報電話多少
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過的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記錄等等,越多越好,對你越有利,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沒滿一年的,可以要求每個月的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工作滿一年的,就沒有了,法律上默認你已經簽了合同。
第二步,先到勞監大隊或者中隊去提交證據,因為勞動局不會第一時間受理,要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讓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讓公司知道拖欠的嚴重性,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只能進行下一步。
第三步,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首先要到工商局去列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進行蓋章的,然後再次把證據復印一式兩份,按照勞動局的要求上網下載申請書,進行填寫,然後填寫相關的資料,到勞動局進行立案。紹興律師 http://www.lawtime.cn/shaoxing
勞動局立案後,一般要等待二十天左右,勞動局要進行調查,它有強制性,所以會進行一系列的審核,這時候就可以要求一系列的賠償,包括雙倍工資,社保之類的。等到勞動局審核結束,如果還沒有發工資,就要開庭進行處理了。
㈥ 拖欠工資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發現公司一直拖欠工資,員工可以找以下部門進行解決:
1、勞動監察大隊
不管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員工可以先找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接到投訴後,會向拒發工資的公司責任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公司限期支付員工工資。
2、勞動仲裁委員會
經投訴後沒解決的,員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且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3、人民法院
經勞動仲裁後沒解決的,那麼建議可以在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去法院提起訴訟。並且,到法院起訴的,也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投訴電話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㈦ 拖欠員工工資應該找什麼部門投訴
1、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齊工資,並且支付經濟補償,並解除勞動合同。
3、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