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回復
① 以實名舉報後紀委查明結果拒絕用書面回復,實名舉報人應怎麼辦
對實名舉報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情況,按照「誰承辦、誰答復」的原則,由受理機關的承辦部門在實名舉報問題查結後15個工作日內,採取當面、電話、信函或其它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反饋。
凡當面反饋的,舉報人應在《實名信訪舉報件反饋意見表》上簽署本人意見。以其它方式反饋的,承辦部門應作反饋記錄。
(1)實名舉報回復擴展閱讀:
部門實名制報告處理系統
第一條:處理和應對實名制舉報的基本原則。辦理和響應實名制舉報,堅持「分級負責、集中處理」的原則,辦案、答案要堅持解決問題的原則。
(一)對市行政幹部實名舉報人,由市紀委、監察局直接處理答復。
(二)縣(區)級行政幹部實名檢舉人,由各縣(區)紀委、監察局辦理。
(三)對鎮(鄉)幹部實行實名舉報,由縣(區)紀委、監察局辦理。
(四)對真實的信訪,應當按照有關信訪和案件調查程序作出答復,由其上級機關或部門的辦事員負責答復。
第二條:實名制報告的審批和辦理許可權。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督局辦理投訴報告真,接受市紀委和監督局,訪問和處理投訴和反映問題的市政管理幹部按照市紀委的程序和監督。對縣(區)幹部的信訪,由副書記、常務委員會委員、副信訪主任審批;信訪辦(舉報中心)也可以酌情批准並移送有關單位處理。
② 我實名舉報紀委是不是應該給我出文字答復
會的,以《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實名舉報暫行辦法》為例:
第五條規定:信訪舉報部門應在決定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發出《受理告知書》,將受理情況告知舉報人(聯名舉報的告知主要聯系人)。
第七條規定:對實名舉報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情況,按照「誰承辦、誰答復」的原則,由受理機關的承辦部門在實名舉報問題查結後15個工作日內,採取當面、電話、信函或其它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反饋。
一般的,檢舉內容由承辦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將處理意見或復議、復查結論同申訴人見面,聽取其意見。復議、復查的結論和決定,應交給申訴人一份。
申訴人如果對復議、復查結論仍然不服,由批準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將申訴人的意見及復議、復查的結論和有關材料,一並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決定。
(2)實名舉報回復擴展閱讀:
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線索和材料,並予以處理。
初步核實:按照規定對受理的違紀違法線索和材料進行初步核查和證實。
立案:按照管轄許可權經初步核實認為確有違紀違法事實,依照規定決定立案。
調查:通過調查收集證據,查明違紀事實。
移送審理:對經過立案調查並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在調查終結後向案件審理部門移送。
③ 實名舉報能收到回復嗎
這要看你是向哪個部門或者向誰舉報,而且如果是政府機關一般都是可以收到回復的
④ 我實名向紀委舉報三個多月了,紀委沒有回復,我該怎麼辦
你實名向紀委來舉報,紀源委接待你的時候,應該先登記,並給你出具答復日期的,在規定的時間內答復您,如果沒答復或延期應當電話或書面通知您。不知道你舉報時有沒有登記,如果沒登記,不可能有答復的。你可以再去紀委舉報,要求登記並給你出具答復具體期限。並把第一次舉報,沒答復說明,請求給予解釋。
⑤ 環保局接到環境污染實名舉報後應不應該書面回復舉報人
舉報流程:
1、環境監察人員接群眾舉報或現場檢查中發現有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發生,須立即組織初查並現場取證。掌握事故發生的原因、時間和有關責任人,預測污染事故危害程度及事故發展態勢,製作現場勘查筆錄和對在場當事人的詢問筆錄,有關證據可能滅失的,還須進行當場取證。
違法行為仍在延續,且可能加劇污染危害的,監察人員須當場責令糾正違法行為,防止污染與破壞危害擴大;對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及時通報,應急避險,並與責任人、消防單位共同擬定防治措施,消減污染與破壞危害。
環境監察人員應隨時向主管支隊長、支隊長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和處理情況。
2、監察人員初查結束,完成現場應急處理後,立即將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的初步情況向市環保局報告,及時按照市環保局的安排採取有效措施。對市環保局初步認定的重大或特大的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監察支隊信訪室應於發現事故後5小時速報省環境監察總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船舶造成污染事故的,由就近的航政機關調查處理。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由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調查處理。對於上述原因所致的水污染事故,環境監察人員必須依據履行法定職責正確履行監管職能,及時告知污染事故受害方委託具備污染事故鑒定資格的單位進行必要的鑒定工作,不得因消極等待而導致失去鑒定的客觀環境或條件,不得超越法定職責進行有關鑒定。
3、監察支隊信訪室根據初查情況填報立案登記表,製作調查取證方案,送局法制科審查。
局法制科、監察支隊、監測站派員組成調查組,依照市環保局批準的調查取證方案展開全面調查。進行取樣監測、錄像、拍照,掌握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等,製作現場勘查筆錄;與當事人就違法行為進行認定,了解在污染與破壞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採取的措施及效果等,製作詢問筆錄。
調查取證結束後,調查組將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調查報告書面報市局。對市局確認的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監察支隊立即將調查報告上報省環境監察總隊,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同時抄報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
4、調查終結,調查組收集案件調查中形成的監測報告、勘查筆錄、詢問筆錄、照片、錄像帶等製作調查終結報告,送局法制科審查。局法制科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製作《告知申辯(聽證)權利通知書》,根據相對人請求主持召開聽證會和聽取陳述和申辯;填寫行政處罰審批表報局執法領導小組審批後,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⑥ 向紀委舉報某人一般幾天得到回復
一、像舉報中心舉報情況如下:
1、答復具體時間有多長,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
2、偵查部門收到舉報中心移送的舉報線索,應當在一個月內向舉報中心回復處理情況,三個月內回復查辦結果;情況復雜,可以延長辦理期限,但是延長期限不能超過三個月;對採用走訪形式舉報的,應當場答復是否受理;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接待舉報人之日起十五日內答復。
二、如採用信訪舉辦,相關規定如下:
1、《信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並書面答復信訪人:
(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持;
(二)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
(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持。
2、《信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實名舉報回復擴展閱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條規定:監察機關依法受理舉報,對實名舉報的予以回復;對舉報事項、受理舉報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2、紀檢監察機關歡迎廣大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以及中央紀委監察部舉報網站、舉報電話等渠道,檢舉、控告黨員幹部的違紀違法行為,支持和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實名舉報,凡是實名舉報的,優先辦理,及時回復。
⑦ 實名舉報一定要給回復嗎
應該是不用的,舉報的時候把證據資料都帶齊了,十足的證據,不用回復也是可以的
⑧ 我實名舉報沒有答復怎麼辦
你實名舉報沒有簽:復,你可以通過舉報電話和網站進行舉報,如果還是沒有結果,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