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受理程序
⑴ 關於紀委處理案件的程序
(一)受理
司法機關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決定書後移送的案件,直接作程序性立案後,進入程序性受理。
受理的任務是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審理條件。
(二)指定審理人員
收到移送審理的案件後,分管負責人指定審理人員。一般案件應由兩人審理,一人主審;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應組成兩人以上的審理組進行審理,並確定一人主審。
(三)審閱案卷
審閱案卷,要先粗後細,先全面後重點。首先對案卷材料粗略地全面審閱,以便對案件的全貌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四)審理談話
審理談話是案件審理程序中一個重要環節,其目的是與受審查人再次核對錯誤事實,聽取本人意見,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
(五)徵求有關部門意見
當案件涉及到專業技術或具體業務政策規定時,審理人員應徵求有關部門意見。若以這些部門的意見作為定案的依據,應有它們出具的正式書面材料。
(六)草擬審理報告
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前提下,審理組應認真把握違紀人員的主體、主觀方面和客體、客觀方面等違紀行為構成要件,嚴格按照違紀構成要件對違紀事實予以准確定性,依照黨紀條規提出適當的處理意見。
(七)集體審議
集體審議是指審理人員在對案件進行審核後,案件審理組對審理人員草擬的審理報告進行集體討論,審核案件的事實、證據、定性、處理,並提出審理組的結論性意見。
若審理組與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應向紀委或監察機構領導報告。
(八)形成正式審理報告
審理人員根據集體審議的結論性意見修改審理報告,形成正式審理報告。
(九)黨支部大會討論
對違紀黨員處分,一般應經過黨支部大會討論。
(十)逐級請示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基層黨組織應將黨支部大會的處分決定、支部大會會議記錄及其請示逐級向上請示。
(十一)審批
1、校紀委監察處批准立案的案件,由校黨委(常委)、紀委會議作出會議決定。案件審理組可代為起草批復,報領導簽發。
2、對政紀處分,將處分意見直接上報有批准許可權的行政領導。經行政領導辦公會議集體討論後作出處分決定。
(十二)製作處分決定書
凡給予黨員、黨組織處分的,均需按批復的精神以文件形式製作處分決定書,不應用批復代替黨紀處分決定書。
(十三)送達
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組織,在接到上級黨委、紀委對該黨員處分的批復或處分決定書後,應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本人宣布。
(十四)宣布
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組織,在接到上級黨委、紀委對該黨員處分的批復和處分決定書後,應在一個月內,在適當范圍內予以宣布執行。
(十五)抄送備案
處分決定、批復應及時抄送有關方面。給予黨紀處分的,抄送校黨委組織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十六)執行監督
處分決定書一經下達後,審理組要對送達、宣布、抄送(報)等執行程序的實施情況進行執行監督。
(十七)歸檔
違紀案件處理完畢後,先由審理人員按五個簽字要求對案卷進行檢查。
(十八)案後工作
案件結束後,應寫出符合規定的分析報告;對結案的重處分案件,應進行領導責任分析,提出是否要追究領導責任的意見。
(1)舉報受理程序擴展閱讀:
案件審理工作的任務是:審查處理黨員、黨組織和行政監察對象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和申訴案件,實事求是地核對違犯黨紀、政紀案件的事實材料,審核鑒別證據,根據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黨紀、政紀條規分析認定案件的性質,
按照規定的程序,正確地處理違紀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其具體任務是:
⑴審理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
⑵受理申訴案件;
⑶草擬案件審理程序方面的條規;
⑷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審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⑸編寫典型案例,進行黨風廉政教育。
⑵ 投訴受理工作主要程序包括哪些內容
接待投訴客人,無論對服務人員還是管理人員,都是一個挑戰。要使接待投訴客人的工作不再是那麼困難,使你的工作變得輕松,同時,又使客人滿意,就必須掌握處理客人投訴的程序、方法和藝術。(一) 做好接待投訴客人的心理准備 為了正確、輕松地處理客人投訴,必須做好接待投訴客人的心理准備。首先,樹立「客人總是對的」的信念。一般來說,客人來投訴,說明我們的服務和管理有問題,而且,不到萬不得已或忍無可忍,客人是不願前來當面投訴的,因此,首先要替客人著想,樹立「客人總是對的」的信念,換一個角度想一想:如果你是這位客人,在酒店遇到這種情況,你是什麼感覺?更何況,在酒店業,乃至整個服務業,我們提倡在很多情況下,「即使客人是錯的,也要把『對』讓給客人」。只有這樣,才能減少與客人的對抗情緒。這是處理好客人投訴的第一步。其次,要掌握投訴客人的三種心態,即:求發泄、求尊重、求補償。投訴客人通常有三種心態,一是求發泄:客人在酒店遇到令人氣憤的事,怨氣回腸,不吐不快,於是前來投訴;二是求尊重:無論是軟體服務,還是硬體設施,出現問題,在某種意義上都是對客人不尊重的表現,客人前來投訴就是為了挽回面子,求得尊重(有時,即使酒店方面沒有過錯,客人由於心情不好,或是為了顯示自己的身份或與眾不同或在同事面前「表現表現」,也會投訴);三是求補償:有些客人無論酒店有無過錯,或問題是大是小,都可能前來投訴,其真正的目的並不在於事實本身,不在於求發泄或求尊重,而在於求補償,盡管他可能一再強調「並不是錢的問題」。因此,在接待投訴客人時,要正確理解客人、尊重客人,給客人發泄的機會,不要與客人進行無謂的爭辯。如果客人投訴的真正目的在於求補償,則你要看看自己有無權力這樣做,如果沒有這樣的授權,就要請上一級管理人員出面接待投訴客人。(二) 設法使客人消氣投訴的最終解決只有在「心平氣和」的狀態下才能進行,因此,接待投訴客人時,首先要保持冷靜、理智,同時,要設法消除客人的怨氣。比如,可請客人坐下慢慢談,同時,為客人送上一杯茶水。此時,以下幾點要特別注意,否則,不但不能消除客人的怒氣,還可能使客人「氣」上加「氣」,出現火上澆油的效果。(1) 先讓客人把話說完,切勿胡亂解釋、爭搶解釋或隨便打斷客人的講述。(2) 客人講話時(或大聲吵嚷時),你要表現出足夠的耐心,決不能隨客人情緒的波動而波動,不得失態。即使是遇到一些故意挑剔、無理取鬧者,也不應與之爭辯,或仗「理」欺人,而要耐心聽取其意見,以柔克剛,使事態不致擴大或影響他人。讓其鋒芒展現完了之後。(3) 講話時要注意語音、語調、語氣及音量的大小。(4) 接待投訴客人時,要慎用「微笑」,否則,會使客人產生「出了問題,你還『幸災樂禍』!」的錯覺。(三) 認真傾聽客人投訴,並注意做好記錄前已述及,對客人的投訴要認真聽取,勿隨意打斷客人的講述或做胡亂解釋。此外,要注意做好記錄,包括客人投訴的內容、客人的姓名、房號及投訴時間等,以示對客人投訴的重視,同時也是酒店處理客人投訴的原始依據。(四) 對客人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理解和抱歉在聽完客人的投訴後,要對客人的遭遇表示抱歉(即使客人反映的不完全是事實,或酒店並沒有過錯,但至少客人感覺不舒服、不愉快),同時,對客人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這樣,會使客人感覺受到尊重,自己來投訴並非無理取鬧,同時也會使客人感到你和他站在一起,而不是站在他的對立面與他講話,從而可以減少對抗情緒。(五) 對客人反映的問題立即著手處理客人投訴最終是為了解決問題,因此,對於客人的投訴應立即著手處理,必要時,要請上級管理人員親自出面解決。(六)強烈的回復意識力爭在20分鍾內給予客人答復。注重結果,輔以說明過程。.在接待和處理客人投訴時,要注意以下幾點:1、 切不可在客人面前推卸責任給其他部門和員工。在接待和處理客人投訴時,一些員工自覺或不自覺地推卸責任,殊不知,這樣給客人的印象更遭,使客人更加氣憤,結果,舊的投訴未解決,又引發了客人新的更為激烈的投訴,出現投訴的「連環套」。
⑶ 信訪舉報的基本流程
信訪舉報事項受理後,主要經過以下辦理程序:
一是前期工作。包括來信的分揀、分送、拆封、裝訂、蓋章;網路舉報的下載、導入處理系統等。
二是受理登記。包括閱讀來信和網路舉報、來訪接談和記錄、來電接聽和記錄;信訪舉報件的登記等。
三是分類辦理。根據信訪舉報反映的具體問題,按照規定進行辦理:對屬於本機關管轄范圍的信訪舉報,移送本機關有關部門辦理;對屬於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的信訪舉報,轉交下級相關的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其中重要的可向其發函交辦,並責成其報告調查處理結果。對轉交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信訪舉報的辦理情況,採取實地督辦、電話督辦、發函督辦、匯報督辦等方式進行督促檢查。
此外,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辦理信訪舉報:一是信息反映,對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通過一定載體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二是直接核實,即按照相關規定對部分問題進行核實。三是信訪監督,對信訪舉報反映的黨組織、黨員或者行政監察對象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一般性問題,採取一定方式進行了解核實、警示教育或提出相關要求。
四是回復反饋。信訪舉報辦理終結後,承辦的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向實名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
⑷ 紀委接到舉報後的處理程序是什麼做出什麼結論後,不再給予黨紀處分
書面結論
⑸ 舉報程序
中央紀委監察部受理信訪舉報范圍
一、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二、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
三、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
辦理信訪舉報的基本流程
信訪舉報事項受理後,主要經過以下辦理程序:
一是前期工作。包括來信的分揀、分送、拆封、裝訂、蓋章;網路舉報的下載、導入處理系統等。
二是受理登記。包括閱讀來信和網路舉報、來訪接談和記錄、來電接聽和記錄;信訪舉報件的登記等。
三是分類辦理。根據信訪舉報反映的具體問題,按照規定進行辦理:對屬於本機關管轄范圍的信訪舉報,移送本機關有關部門辦理;對屬於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的
信訪舉報,轉交下級相關的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其中重要的可向其發函交辦,並責成其報告調查處理結果。對轉交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信訪舉報的辦理情況,採取實
地督辦、電話督辦、發函督辦、匯報督辦等方式進行督促檢查。
此外,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辦理信訪舉報:一是信息反映,對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通過一定載體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二是直接核實,即按照相關規定對部分問題
進行核實。三是信訪監督,對信訪舉報反映的黨組織、黨員或者行政監察對象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一般性問題,採取一定方式進行了解核實、警示教育或提出相關
要求。
四是回復反饋。信訪舉報辦理終結後,承辦的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向實名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
檢舉、控告人的權利和義務
《信訪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關於保護檢舉、控告人的規定》等法規、規章,對檢舉、控告人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具體規定。
檢舉、控告人享有如下權利:對黨員、黨組織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的行為有權提出檢舉、控告;提出檢舉、控告、申訴後,在一定期限內得不到答復時,有權向
受理機關提出詢問,要求給予負責的答復;有權要求與檢舉、控告、申訴案情有關或有牽連的承辦人員迴避;對受理機關及承辦人員的失職行為和其他違紀行為有權
提出檢舉、控告;因進行檢舉、控告、申訴,其合法權利受到威脅或侵害時,有權要求受理機關給予保護。
檢舉、控告人在行使合法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對所檢舉、控告、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遵守黨的紀律和控告申訴工作的有關規定,維護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接受黨組織的正確處理意見,不得提出黨章、制度、政策規定以外的要求。
舉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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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訪請到: 北京市西城區永定門內西街甲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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