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的規則
㈠ 匿名舉報受理嗎法律上有規定嗎
受理
回答依據:
《中央紀委信訪室回復:紀檢監察機關如何認定和處理實名、版匿名舉報?權》
中央紀委信訪室: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對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都要認真對待,妥善處理。匿名舉報的,應當盡可能據實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違紀事實的具體情節和證據,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
拓展資料:
紀檢監察機關如何處理誣告、錯告?
中央紀委信訪室:對檢舉控告失實的,必須嚴格區分是誣告還是錯告。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認定誣告必須經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黨委或紀委批准。由於對事實了解不全面而發生錯告的,應當在一定范圍內澄清是非,消除對被錯告者造成的影響,並教育錯告者。
參考鏈接:中央紀委信訪室回復:紀檢監察機關如何認定和處理實名、匿名舉報
㈡ 匿名舉報信的處理規定
匿名舉報信的處理規定:解決匿名舉報的首要工作就是要真正做到對舉報人的有效保護。舉報人是紀檢、監察及檢察機關反腐敗的同盟軍,舉報人一般會被犯罪分子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打擊報復舉報人事件的屢屢發生,在嚴重挫傷群眾舉報積極性的同時,也極大地損害了紀檢、監察及檢察機關的權威。目前檢察機關偵破的案件中,有70%的線索來源於舉報。我國在憲法中雖然明確了公民舉報的權利,但到目前為止,除了刑事訴訟法上有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和高檢院出台的政策性規定外,我國還沒有一套系統的關於舉報人和證人保護的法律制度。目前,檢察機關對舉報人保護,更多的是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並造成舉報人傷害、死亡等嚴重後果涉嫌構成犯罪的情況,基本談不上事前保護的問題。保護舉報人,首先應提倡機制保護,要從機制、體制上進行完善,在機制建設上有所作為。2008年召開的檢察機關舉報工作會議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討論如何從源頭上保護舉報人,加強對舉報人的事前、事中保護。?舉報者是為了社會正義、為了反腐敗,是有著時代良心的英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胡克惠說,要通過各種形式、多種渠道宣傳,?喚起更多具有『時代良心』的舉報者?。?善待時代良心就是要保護時代良心。?我們應盡快把各部門現行保護舉報人的規章制度上升到法律層面,制定一部具有權威性和足夠影響力的《舉報法》。通過立法,把舉報線索的受理、處理、以及受理舉報部門的權利義務、舉報人的權利義務及對舉報人的保護獎勵等做出明確的規定,使《憲法》和《刑法》中關於舉報的內容更詳細,更具可操作性,從而有效減少被舉報受到的打擊和傷害。
㈢ 請問百度知道的舉報規則是怎樣的
編輯本段百度知道投訴規則 1.「網路知道產品管理」負責處理投訴。其它冒充ID回答均為無效。
2.知道投訴吧處理范圍:投訴用戶違規行為(作弊、灌水等)、投訴廣告等不符合知道原則的貼子、用戶申訴、用戶反饋或BUG反饋,收集用戶意見建議。
3.投訴用戶請附帶相關證據。連續投訴且多數不成立的,視為搗亂處理。投訴ID將在本吧被封禁若干天不等(視惡劣程度而定)。
編輯本段網路知道投訴流程
1.對於「作弊」的投訴。
請註明您要投訴的ID(用戶名),並附帶相關鏈接。
2.對於「廣告」的投訴。
請註明您要投訴的ID,並附帶相關鏈接,並作適當說明。
3.對於「抄襲」的投訴。
請分別註明抄襲者和被抄襲者ID,並附帶相關鏈接。
4.投訴用戶其他行為,包括罵人、刷分、灌水等。
請註明您要投訴的ID,並附帶相關鏈接,並作適當說明。
5.詢問被封原因。
請註明被封的ID,和發現被封的時間。
6.詢問被扣分原因。
請註明被扣分的ID,和發現被扣分的時間。
7.詢問問題、回答、評論為何被刪。
請註明您要核查的ID,並提供該問題、回答或評論的內容和提交的大概時間。
8. 任何企業或個人認為網路知道中的內容涉嫌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或違反知道原則的請您 提供以下完整材料:
1)、您認為侵犯您合法權益的具體地址鏈接(url)及具體內容;
2)、請提供資質證明
A若涉及單位請提供貴單位營業執照;
B若涉及個人的請提供身份證;
3)、出具保證函,請詳細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保證函);
4)、若您由律師代理,請提供對代理律師事務所的授權書。
請將營業執照、身份證、保證函、授權書等材料快遞至: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66號第三極辦公樓8層 產品事務組收 郵編:100080
網路公司在收到您的完整材料後,會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履行電子公告服務提供商的義務,對侵權內容採取相關措施。
編輯本段吧內刪貼原則
1.違反網路貼吧規定原則的貼子
主題或內容中包括人身攻擊,謾罵等一切違反網路貼吧規定的貼子。其中包括用戶簽名中出現不恰當用語的。
2.與投訴無關的貼子
如:聊天灌水、廣告貼、網路貼吧投訴等。
3.重復主題
同一投訴內容請發到同一主題下,不要重復主題發貼。
4.投訴內容經調查事實不存在的貼子。
5.已經處理的投訴將被定期清理刪除。
編輯本段投訴步驟 發起投訴第一步:發起投訴:
網路知道為用戶提供了多個便捷入口,幫助用戶順利發起投訴,反映問題。
A 知道首頁:
進入知道首頁,在頁面左下方,點擊「知道投訴」,進入發起投訴頁面。
B 問題頁面:
在用戶瀏覽一個未解決問題時,點擊頁面右下方的 「知道投訴」,進入發起投訴頁面。
填寫投訴貼
第二步:填寫投訴貼:
按分類和規則填寫投訴貼,有助於快速准確地處理用戶的投訴。
友情提示:建議用戶先登錄再進行投訴,不僅可以保證投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還可以在第一時間收到處理和答復的私信通知。
A 選擇分類
當用戶進入發起投訴頁面,在按提示填寫投訴貼之前,請先為投訴選擇一個分類。 默認選中的投訴類別是「刪貼與封禁ID」,用戶可根據說明,自行選擇投訴類別。投訴共分四類,從左到右依次在頁面上展示為 「舉報違規問答」、「未顯示問答查詢」、「作弊問答投訴」、「意見建議及其他問題」標簽頁,您可點擊相應標簽頁上的按鈕,在不同分類中切換。
B 填寫指南:
接下來,用戶就可以按該分類下的投訴貼提示,完成投訴貼的填寫。
提交信息
第三步,保存投訴信息並提交,投訴進入處理流程
等待結果
第四步,您要做的就是耐心地等待投訴結果了
網路知道會在規定時間內盡快處理投訴,並在第一時間將處理結果以回帖的形式在知道投訴吧內公布,用戶只需在「已處理」區找到自己的投訴貼,點開即可查看。
同時,還會在第一時間將處理結果用私信通知用戶(非登錄狀態下的提交的投訴除外),用戶要注意查收。
友情提示:當用戶的投訴已成功提交後,請耐心等待結果即可。反復投訴或提交相同的多個投訴,均不被受理。
若用戶對投訴的處理結果不滿意,可針對該結果再次發起投訴。
㈣ 2015年中紀委對實名舉報有什麼規定
《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第五章關於實名舉報的答復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使用真實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舉報的,屬於實名舉報。實名舉報除通訊地址不詳的以外,應當將處理情況和辦理結果及時答復舉報人。
第四十五條對採用走訪形式舉報的,應當場答復是否受理;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接待舉報人之日起十五日內答復。
第四十六條各級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負責實名舉報答復工作。必要時可以與本院有關偵查部門共同答復。
第四十七條答復可以採取口頭、書面或者其他適當的方式進行。口頭答復的,應當製作答復筆錄,載明答復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及答復內容、舉報人對答復的意見等。書面答復的,應當製作答復函。郵寄答復函時不得使用有人民檢察院字樣的信封。
第四十八條答復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辦理的過程。
(二)認定的事實和證據。
(三)處理結果和法律依據。
擴展材料:
實名舉報是指舉報人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通過來信、來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的行為。實名舉報還要提供准確的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聯名舉報的應署明主要聯系人。國內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勵實名舉報的辦法。
2017年4月19日,新修訂的北京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規定發布實施。舉報人需實名舉報,最高獎勵5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條規定:監察機關依法受理舉報,對實名舉報的予以回復;對舉報事項、受理舉報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紀檢監察機關歡迎廣大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以及中央紀委監察部舉報網站、舉報電話等渠保障實名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道,檢舉、控告黨員幹部的違紀違法行為,支持和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實名舉報,凡是實名舉報的,優先辦理,及時回復。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強化來信、來訪、來電和網路舉報等渠道,中央紀委監察部建立了監察部官方網站、國家預防腐敗局官方網站和信訪舉報網站,設立了中央、省、市、縣四級12388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
注重從信訪舉報、巡視監督、在辦案件、執法監察、監督檢查、專項治理、公檢法和審計機關移送案件以及媒體和網路輿情中發現案件線索。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線索來源於信訪舉報的佔41.8%,來源於公檢法和審計機關移送的佔20.9%。
注重對辦案中發現的有關線索進行深挖細查,查處了一批"窩案"、"串案",案件線索來源於辦案中發現的佔7.1%。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密切關注新聞媒體和網路曝光的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先後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比如,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根據網路反映,嚴肅查辦了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廣東省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應了社會關切。
㈤ 騰訊 的舉報規則是什麼
沒啥規則。說不定你咋舉報 人也不封那人, 而你正常使用好好的。 給你封了
㈥ 稅務舉報是怎麼規定的
舉報獎勵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稅務違法舉報案件經查實並依法處理後,根據舉報人的貢獻大小,按照實際追繳稅款數額的百分之五以內掌握計發獎金。
沒有應納稅款的,按照實際追繳罰款數額的百分之十以內掌握計發獎金,每案獎金最高數額不超過人民幣十萬元。
對有重大貢獻的舉報人,經省級稅務機關批准,獎金限額可以適當提高。具體獎金數額標准及審批許可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確定。
舉報時,要掌握真實證據。如舉報偷稅問題屬實並有貢獻,你可以得到舉報獎勵。
㈦ 舉報是否有法律依據
《憲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對於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控告的權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254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刑事訴訟法》第85條規定: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㈧ 自然人舉報有哪些法律規定
《憲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對於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控告的權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254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刑事訴訟法》第85條規定: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㈨ 什麼是信訪舉報制度
信訪舉報制度
第一條 為保持保護區管理局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保護區管理局信訪工作,根據《信訪條例》和自然保護區管理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自然保護區信訪,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話、電報、電子郵件、走訪等形式,向保護區管理局反映問題,舉報違法行為,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應當由保護區管理局處理的活動。
第三條 信訪工作遵循下列原則:
(一)認真負責、詳細辦理;
(二)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三)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
第四條 信訪人可以向保護區管理局提出下列信訪事項:
(一)反映自然保護區管理管護的有關問題
(二)舉報自然保護區管理管護違法行為
(三)對保護區管理局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中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四)控告侵害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五)對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員提出建議、批評和要求
(六)其他依法應當由保護區管理局辦理的信訪事項。
第六條 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應當表明被反映者的基本情況和信訪要求,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在管理局設立或者指定的場所提出。
第七條 多人反映共同意見、建議和要求的,應當採用書信、電話、電報、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需要走訪的,由推選的代表提出,代表人數最多不得超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