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舉報
㈠ 碰到校園暴力去哪裡舉報
首先,我很敬佩你這種人。至於到哪舉報,首先是在哪被校園暴力,可以先到你們學校的校長處,如果校長沒管,就得去地區公安處舉報,或者教育局。
㈡ 請問在哪裡舉報或投訴人家暴力 違法行為呢或有視頻有圖片!
當地派出所,管
㈢ 怎樣投訴銀行暴力催款
投訴銀行的產品或服務,應先行與該銀行聯絡,這樣做可使銀行有機會及早解決投訴事項。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接受客戶投訴的渠道和處理流程,以便對客戶投訴展開全面及時的調查,並使投訴獲得完滿解決。銀行也應向客戶說明投訴的程序。 什麼時候才向銀監會投訴 若對銀行處理投訴的方法感到不滿意,或銀行並未在收到投訴後約定時間內給予最後回復,您可向銀監會尋求協助。銀監會在處理銀行客戶投訴方面的權責有限,但仍會盡力給予幫助。 怎樣向銀監會投訴 向銀監會投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詳述投訴事件及性質、投訴人姓名及聯絡方法。一般來說,口述形式或匿名投訴銀監會都不便受理。 銀監會如何處理投訴 ·所有投訴絕對保密,銀監會只會在處理投訴的過程中向有關銀行透露其中的細節。 ·銀監會收到書面投訴後會把投訴轉發有關銀行處理,並要求銀行迅速調查及直接回復投訴人。如果投訴事件重大,銀監會也會要求銀行對投訴事件作出詳盡解釋及回應。 ·若投訴涉及銀行審慎監管方面的事項,銀監會將另行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銀監會的角色 銀監會不能夠直接介入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糾紛,但可以敦促銀行迅速徹查及解決客戶投訴。因此,銀監會將盡力確保客戶投訴獲得銀行適當處理。但投訴人必須明白銀監會無權裁定投訴是否合理或命令銀行滿足投訴人要求,尤其是不能指令銀行向投訴人作出賠償。
㈣ 學校暴力應該向什麼部門舉報
直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情況嚴重的,直接撥打110。不過我還是奉勸---如果老師就是象徵回性的---教育答孩子---就別大題小做了,也要站在老師的角度考慮一下---教書育人---是天職---每一位老師都希望自己的弟子成為棟梁之才!
㈤ 如何投訴警察暴力執法
可以到12389公安機關復和民警違紀違製法舉報網站進行舉報。
網上舉報只是受理有關問題的途徑之一,舉報人還可通過信件或電話等形式進行舉報。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舉報中心;郵政編碼:100741;舉報電話:12389。
填寫舉報信息時,需據實提供被舉報人或單位違紀違法的具體線索,如時間、地點、事件經過、後果及主要證據等,帶「*」的項目為必填內容。
本網站只受理文字信息,字數上限為1500字。為了保證能成功提交舉報信息,在本地將舉報內容編輯好後再將其粘貼到「主要問題」文本框內。
(5)暴力舉報擴展閱讀
本網站僅受理實名舉報,將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肅懲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每位舉報人24小時內至多進行1次舉報,不要重復提交相同內容的舉報。如舉報內容經查屬實並發揮了重要作用,將視具體情況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物質或精神獎勵。
舉報人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對利用舉報捏造事實,進行誣告陷害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㈥ 如何舉報暴力游戲
血腥暴力、黃色、涉及政治等游戲都是存在的。如果是網路游戲,您可以回打電話至中國網答絡管理信息中心,向他們提出適當的意見;如果是非網路游戲,您應當弄清楚該游戲的來源、發行商或者銷售商,如有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況,您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中國教育網尋求幫助。
中國對於部分游戲的銷售及流行還沒有指定相關法律法規,所以即使你提出意見估計也撼動不了該游戲的發行及流行,在國家有能力控制之前,避免和該類游戲接觸才是正確選擇
㈦ 暴力執法怎麼舉報
你可以去執法單位舉報,也可以去當地區政府舉報。
㈧ 家庭暴力舉報電話
撥打110
做為被打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處理實施家庭暴力者的行為。我國婦女權益保內護法中規定:婦容女在受到家庭暴力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向婦聯請求援助。而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公安機關對報案的受理及處理過程中所形成的有關材料也可以作為將來離婚等方面的證據。
㈨ 非法強拆的如何舉報
一、無形的—拆遷程序中的行政審批。對於此類問題,可以採取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形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有形的—拆遷具體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問題,這也是本文重點要闡述的。
(一)暴力威脅手段
暴力威脅—言語、行為限制被拆遷人人身自由、對被拆遷人進行人身攻擊、採取扔磚頭、半夜砸門、破壞被拆遷人財產、打恐嚇電話、散布恐嚇傳言等方式,一般情況下,採取此種行為的人員是一些社會的閑散人員。
在這種情況下,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保留好證據。在未及時得到警察幫助的情況下,可以採取自力救濟,但前提是必須是自身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而且,需要重申的是權益應當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警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八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斷水、斷電、停氣、停暖
1、非水、電、暖、氣等單位的原因造成的(遭他人非法破壞的)要在第一時間報警,並及時與水電暖氣單位和當地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處理,另外可依法向拆遷主管部門要求予以查處。
2、與水、電、暖、氣等單位有關,首先要固定斷水、斷電、停氣、停暖的證據,可以採取現場拍照、錄像等方式。然後,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予以解決。
(1)向拆遷主管部門舉報,要求查處。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追究相關部門斷水斷電、停氣停暖的責任,對於出現第一種情況,即非相關單位的原因造成的情況下,拆遷戶同樣可以要求相關單位及時予以通水通電通氣通暖,相關部門怠於履行職責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拆遷人、接受委託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採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 要強化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採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㈩ 打架舉報一下。謝謝 惡意辱罵
有的,我給你看一下這個,一層中是層主發的,他也不是樓主,只是樓中的其中一層,顯示有「舉報」。在他這層中還有下一層屬於小層了,小層要用滑鼠移動到那裡才有「舉報」兩個字的,你仔細看一下,這兩個字已經顯藍了。無論是回復到哪層的都可以舉報的。如果你是樓主即是你發的主題貼,用不著舉報了,自己可以點刪除的,直接點就發言旁邊的刪除就行了。是自己發的貼就沒舉報了,舉報了也只是刪除而已,也沒有別的。你自己也無法舉報自己的貼子的。你就手動刪除它吧。你可以投訴他,網路不會告知他。但我還是建議算了,別往心裡去,網路每天要出來成千上萬的投訴,像你這種私人恩怨,一般他們會草草了之的。我的投訴量比較大,大都為回答不能顯示、別人復制我的答案、惡意損 我等等,但他們很多都沒有回復,有些都過去一個多禮拜才給我處理。謝謝您的回復,主要是這個人太無恥了,因為我們公司的一點事,我處理的沒有他想像的那麼好,於是就說上網路來給我點顏色。估計這個人也是經常這么操作的。這個人不但罵我。把我們公司也罵了。真郁悶。您的意思是網路不會通知他,我已經投訴他了是吧?因為第一次遇見這個事,所以我擔心如果他知道我投訴他。又會變本加厲,這樣我就更郁悶了。如果網路實在不管,那就算了吧。至少我嘗試過了。這個人也太不要臉了,我要是遇到我也會投訴他。我支持你,一次不行接著投訴。為什麼不會被處罰,罵別人是狗而且還詛咒我出門被撞死這種人品的人還開店這不是惡心人嗎我又不是差評師一罵人就處罰,淘寶店鋪估計要完蛋不少。開店和購物沒說要超高人品,你只是給了一中評,賣家因為你給中評罵你,這事不復雜,看淘寶處理就可以了。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中國互聯網協會設立的公眾舉報受理機構,負責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承擔關於互聯網、電話網等信息通信網路中的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調查分析以及查處工作。誹謗罪 開放分類: 法律、罪名、誹謗、侵權 一、概念及其構成 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2、客觀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罪。 二、認定 1、本罪與治安違法行為、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 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局限於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僅在違法程度上輕於誹謗犯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而且還具有以下不同:(1)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比如,為毀損他人名譽而揭人隱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權性質越為惡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泄露並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散布虛假消息,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這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後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誹謗罪。(3)主觀過錯要求不同。誹謗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為。此外,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 2、本罪與侮辱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於: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為,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當著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里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侮辱罪 開放分類: 法律、罪名 一、概念及其構成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所謂人格尊嚴,是指公民基於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地位、聲望、工作環境、家庭關系等各種客觀條件而對自己或他人的人格價值和社會價值的認識和尊重。所謂名譽,是指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名望聲譽,是一個公民的品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所謂名譽權,是指以名譽的維護和安全為內容的人格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單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罪。在公眾場合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本法第299條之規定,應以侮辱國旗、國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侮辱他人的行為。行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這里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發,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毀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2)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所謂「公然」侮辱,是指當著第三者甚至眾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公然並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場。如果僅僅面對著被害人進行侮辱,沒有第三者在場,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則不構成侮辱罪。因為只有第三者在場,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譽受到破壞。 3)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但必須是具體的,可以確認的。在大庭廣眾之中進行無特定對象的謾罵,不構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為本罪的侮辱對象,但如果行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實際上是侮辱死者家屬的,則應認定為侮辱罪。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還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雖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只屬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等情形,如強令被害人當眾爬過自己的跨下;當眾撕光被害人衣服;給被害人抹黑臉、掛破鞋、帶綠帽強拉遊街示眾;當眾脅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潑灑糞便等污穢之物;當從脅迫被害人與屍體進行接吻、手淫等猥褻行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殺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譽受到極大損害;對執行公務的人員、婦女甚至外賓進行侮辱,造成惡劣的影響;等等。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構成本罪主體。對於以期刊雜志刊登侮辱、誹謗他人文章的,根據新聞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發布的《期刊管理暫行條例》第5條、第36條規定,任何期刊凡違反本規定,刊登侮辱、誹謗他人的內容的,由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區別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收入;停止出售;沒收或銷毀違法期刊;定期停刊;停業整頓;撤銷登記等行政處罰。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間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認定 1、合法行為與侮辱行為的界限 要劃清正當的輿論監督與文字侮辱的界限;劃清正當的文字創作與貶損人格、破壞名譽的界限;劃清當事人所在單位依職權對個人的政績、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評價、審查行為與侮辱的行為界限;劃清通過正當、合法的渠道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揭發不道德行為、違法行為直到犯罪行為與侮辱行為的界限;劃清出於善意的批評,包括對國家工作人員和各級領導批評行為,同惡意的侮辱行為的界限,等等。 2、民事侵權侮辱行為與侮辱罪的界限 二者的區別是: (1)行為的嚴重程度不同。構成侮辱罪的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民事侵權的侮辱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第1款規定,僅限於「造成一定影響」的侮辱行為。 (2)行為的對象不同。侮辱罪的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權侮辱行為的對象可能為法人。《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第2款規定:「以書面、口頭形式詆毀、誹謗他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侮辱法人的名譽可以構成民事侵權行為,而不構成侮辱罪。 (3)對行為人主觀過錯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權的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也有過失。即民事侵權行為人只要有過錯,並在客觀上造成了對他人人格、名譽的損害,就應承擔名譽侵權的法律責任。 3、一般侮辱違法行為與侮辱罪的界限 侮辱他人的行為,只有達到情節嚴重的,才以犯罪論處。一般侮辱行為,情節輕微的,不以犯罪論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條規定,對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4、本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界限 當行為人採用公然強行扒婦女的衣服、對婦女身體進行某些動作性猥褻、侮辱時,對行為人是定侮辱罪還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容易發生混淆。區別兩者的關鍵,在於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和動機。侮辱罪中的侮辱婦女,行為人目的在於敗壞婦女的名譽,貶低其人格,動機多出於私憤報復、發泄不滿,這一點與侮辱其他人(男性)、其他侮辱行為(如以大字報進行侮辱)沒有什麼區別;而猥褻、侮辱婦女行為,行為人目的在於尋求下流無恥的精神刺激,滿足行為人的畸形性慾。另外,侮辱婦女罪在有些場合,行為人侮辱的對象即婦女具有不特定性,而侮辱罪的對象只能是特定的。 5、侮辱罪中一罪與數罪的界限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實施。這里的暴力僅僅是指行為人為使他人人格尊嚴及名譽受到損害而採取的強制手段,不包括對被害人的故意殺傷行為。如果行為人在侮辱他人過程中故意傷害被害人甚至殺害被害人的,應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對行為人定罪處罰,不應對行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實際數罪並罰。但如果是行為人在侮辱他人過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為人為排除阻礙而將第三人傷害或殺害的,則應對行為人實行數罪並罰。 三、處罰 根據本條規定,犯侮辱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本條同時規定,犯侮辱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告訴才處理」,根據本法第38條的規定,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本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訴才處理,是考慮到侮辱行為大都發生在家庭成員、鄰居、同事之間或日常生活之中,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且社會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數場合下可以通過調解等緩和力式來解決。此外,被害人可能不願意讓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到侮辱的事實,如果違反被害人的意志而提起訴訟,採用刑事制裁的方法解決反會產生相反的效果。需要指出:「告訴才處理」,並不是說不告訴不構成犯罪,而是說不告訴對這種犯罪就不提起訴訟。 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是指侮辱行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身亡等後果,被害人無法告訴或失去告訴能力的情況。「危害國家利益」,是指侮辱國家領導人、外國元首、外交使節等特定對象,既損害被害人個體的名譽,又危害到國家利益的情況。我已經打電話一上午了,110 12348,都問了。結果說警察對我這種不受理,不能告知舉報人的信息,而法院那邊,我沒有舉報人的信息又不備案。問普通的警察沒用,要找領導或信訪辦求訴。實在不行,請律師,他們可查閱關鍵是他舉報什麼?然後讓相關部門出證明沒什麼。再向公安局信訪辦,或公安廳信訪辦反映。並出具多次惡意舉報對你的傷害,讓公安立案追查此人。請先採納,謝謝他舉報我家裡有人吸毒,簡直太扯了。我男朋友不抽煙 一個星期大概回來一次 平常都我一個人住,我白天忙一天 晚上老早在家 基本不外出。而且昨天晚上我十一點多就睡覺了,兩三點舉報我家裡有非法活動,太無語了你也申請立案,一是誹謗,二是告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