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延期交房到哪投訴
⑴ 開發商延期交房應該找哪個相關部門解決
開發抄商延期交房應該找房產局襲投訴或者消協等部門解決。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報和年檢申辦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需提供的資料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報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代碼證
3、企業章程
4、驗資報告(200萬元以上貨幣資金證明)
5、法人代表身份證及任命書
6、七人以上房地產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及勞動合同
7、固定辦公地點證明
8、項目材料及可行性報告
⑵ 開發商延期交房,哪個部門管理
開發商延期交房,可以直接憑購房合同起訴開發商,這是明顯的違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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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⑶ 開發商延期交房 找哪個部門投訴
一、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 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 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三)買受人的合同解除權 出賣人延期交房,屬於《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中「當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債務」的情形。按照該條第三項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十五條進一步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出賣人延期交房的,經買受人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⑷ 房子沒有按時交房,找什麼部門維權
現在很多買的都是商品房,都是交完首付款後,等個幾年才能交房的。近幾年,時有發生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情是越來越多,要不就是收房時房子是有問題的,這那麼做為業主是可以提起索賠的。那一旦發現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時候們應該怎麼辦呢,業主們應該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呢?下面們一起來看看。 1、購房者需要保留的證據材料購房者應從購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購房過程中形成和出現的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簡訊息、報紙公告、銷售廣告、照片、錄像、政府相關部門證明等證據材料,以備在維權需要時所用。 2、提起訴訟應應該注意這幾點第一,在思想上應客觀理性。第二,應全面分析開發商違約的情形及其影響,確定責任是否明確。第三,應全面審查評估證明開發商違約和應承擔責任及應賠償損失的證據材料,評價其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評估證據材料是否確實充分,同時確定訴訟請求。第四,合理確定訴訟策略並充分假定開發商可能採取的應對策略和措施,做好應對准備。第五,對訴訟可能產生的花費及耗費的時間和可能發生的敗訴後果進行物質和心理上的准備。第六,選擇恰當的訴訟時機。第七,審時度勢,把握時機,以和解或判決方式終結訴訟。第八,購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況時,除了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認購書、開發商書面通知、相關部門證明材料等,還要注意不要超過提起訴訟的時效。關於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處理方法就和您分享到這里,提醒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