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者的下場
A. 實名舉報的後果
只要舉報的問題屬實,語言誇張或表述不準確、不嚴密不構成過錯,也不能認定為侵權,所以不會有法律後果。
1、舉報人是否會承擔法律責任,要認定是否是惡意舉報。如不是,則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如果是惡意舉報,被舉報的一方可以起訴舉報人誣告陷害罪。
2、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幹部、群眾,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3、《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17條的規定,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屬於一般主體。但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的,從重處罰;雖已年滿16周歲但不滿18周歲的人犯誣告陷害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B. 為什麼舉報者都難有好下場
法不責眾,
C. 實名舉報的後果是什麼
舉報人是否會承擔法律責任,要認定是否是惡意舉報。如不是,則不需要負法律回責任;如果是惡意舉報答,被舉報的一方可以起訴舉報人誣告陷害罪。
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舉報者的下場擴展閱讀: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17條的規定,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屬於一般主體。但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的,從重處罰。
雖已年滿16周歲但不滿18周歲的人犯誣告陷害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D. 好舉報人的傢伙的結局一般是什麼
有個故事
劉邦被項羽追殺,逃到一棵樹下休息。發現有個小孩向他版的頭上撒尿。劉邦權沒生氣,而且誇小孩很可愛,並在樹下留了一塊臘肉。
少頃,項羽追兵到。小孩非常高興,又把尿撒在項羽頭上。項羽大怒,命手下亂箭齊發。
對此等小人,鼓勵他,就是對他最大的懲罰。
E. 如果微信舉報了別人,會有什麼後果別人和我都有後果嗎什麼後果
被舉報人會被微信檢測你所舉報的內容與事實相符合不,若符合,則被舉報人會有封號或短暫限制微信使用功能,若不符合,則會通知你與舉報事實不符合,舉報人與被舉報人相安無事。
(5)舉報者的下場擴展閱讀:
微信的普及給人們帶來了方便,同時也帶來了越來越多的詐騙陷阱。欺詐也是一個謎:散布虛假信息,傳播淫穢色情,約會欺詐,設置購物陷阱和其他欺詐行為。網上欺詐的常見方式:
1.折疊山寨微信紅包
2.折疊點贊及拉票
3.折疊二維碼詐騙
4.折疊美女照片詐騙
5.折疊海外代購詐騙
市民如要舉報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行為,可進入手機微信平台與微官網的「舉報申訴」欄目,提交相關材料和線索。
除舉報職務犯罪外,市民如果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以及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決、裁定不服的,也可以進行申訴。
此外,通過「檢務指南」「通知公告」「檢察新聞」等欄目,市民可以及時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市檢察院的檢務公開和權威發布情況。
參考資料:舉報會怎麼處理? 微信違規行為舉報受理綜合服務平台
F. 隨便舉報他人QQ,那個人會有什麼下場
舉報不一定會成功,而且騰訊回復的時間會很長,要看到下場的話,就慢慢的等把。如果舉報成功的話,騰訊會發出警告,警告次數不能超過三次,超過三次,qq會禁止半年上線,嚴重的話,可能封號!特別不要讓qq會員舉報,那後果就可想而知了。。。。。。。。。
G. 實名舉報人要承擔什麼後果
舉報人是否會承擔法律責任,要認定是否是惡意舉報。如不是,則不回需要負法律責任;答如果是惡意舉報,被舉報的一方可以起訴舉報人誣告陷害罪。
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舉報者的下場擴展閱讀: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17條的規定,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屬於一般主體。但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的,從重處罰。
雖已年滿16周歲但不滿18周歲的人犯誣告陷害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H. 舉報屬實!舉報人有什麼後果!
沒啥後果,被舉報人承擔後果。舉報人能有啥後果。被舉報人報復你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