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丟不保損怎麼投訴
❶ 面對快遞行業「保丟不保損」的霸王條款,消費者該如何應對
保丟不保損並不是快遞行業的霸王條款。貨物的破損主要是包裝問題,如一個玻璃杯來說用出廠時的包裝包好再加上一定包裝措施就不會損壞。結果就是包裝費用和計費重量增加了快遞費用。除了開發更強大的包裝,沒有任何能夠應對的方法。起訴肯定能贏,但花在起訴上的金錢,時間成本都遠遠多於一次快遞所寄物品價值與運費。除非是大批量同一地點,但是一般人與中小賣家也不可能大批量。快遞公司就是吃定了這個,才會有這種潛規則的出現。
可以在網上購買一些便宜的東西或者食品之類的,一般這樣的東西都是沒有人動的,一來看著也不像是貴重的東西,二來由於吃的東西本身就體積大重量沉,所以即便是想拿東西的人,在攝像頭底下也是沒地方藏,大多數的快件丟失手段之前也曝光過,就是小件商品直接往大棉服里一揣。
❷ 關於快遞公司保丟不保損的問題
這要看發貨方當初寄快遞的時候,是怎樣和快遞公司簽訂協議的。如果當初就寫明,因為是易碎品,包丟不包損,那貨物損壞,快遞公司確實是沒有理賠責任的。
❸ 退貨時 快遞讓我寫明 保丟失不保損壞並簽名字 合法嗎
我國《郵政法》第47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可見在郵發快遞過程中,不管消費者有沒有保價,只要是由於快遞企業原因造成快件損失損害的,快遞企業都負有承擔損失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由此也不難看出,快遞業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面,都不能單方面設立不公平的服務條款,比如「保丟不保損」。也因此,快遞業的「保丟不保損」規定雖然是行業普遍規則,但同樣違法和沒有法律效力,快件運送過程中出現損失損壞,相關快遞企業一樣得負賠償責任。
同時根據我國《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司法解釋,快遞業「保丟不保損」行規都是不公平、違法和站不住腳的霸王條款,依法理應被制止和打擊。
顯然快遞簽的是霸王條款,你打快遞公司官方客服電話問問吧。要強調你的情況是有相應法律支持的,具體結果如何,祝你好運吧。
❹ 保丟不保損是快遞潛規則嗎
寄快件丟失了有賠付,快件損壞了卻不賠付?最近,成都市民李麗(化名)就遭遇了這樣的情況。家人通過某快遞公司寄來6罐奶粉,收貨後她發現一罐奶粉的包裝破損,當她跟快遞公司協商,卻被告知快件「保丟不保損」是行業規矩,不能得到任何賠償。對此,快遞行業人士表示,在沒有投保的情況下,消費者的快件遇到損壞,由於責任劃分困難、賠償尚無統一標准等原因,消費者很難得到相應賠償。
問題是,真的如行業人士所言,消費者寄遞快件過程中如果不保價,出現損壞、損失等,就得按快遞業「保丟不保損」行規,消費者得不到賠償?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快遞業「保丟不保損」一說或者說格式合同,減輕了其所要承擔的責任,卻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顯失公平,因而也就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快遞業的行規不可能超越法律之上,不能取代郵政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規定。
我國《郵政法》第47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可見在郵發快遞過程中,不管消費者有沒有保價,只要是由於快遞企業原因造成快件損失損害的,快遞企業都負有承擔損失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由此也不難看出,快遞業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面,都不能單方面設立不公平的服務條款,比如「保丟不保損」。也因此,快遞業的「保丟不保損」規定雖然是行業普遍規則,但同樣違法和沒有法律效力,快件運送過程中出現損失損壞,相關快遞企業一樣得負賠償責任。
同時根據我國《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司法解釋,快遞業「保丟不保損」行規都是不公平、違法和站不住腳的霸王條款,依法理應被制止和打擊。
固然,快遞丟失、損壞都是小概率事件,但快遞公司提出「保丟不保損」行規條款,在個案上的表現是消費者心有委屈,快遞公司落得輕松;但從深層來看,這不僅明顯損害了具體消費者利益,更大大降低了快遞業的誠信度。而在快遞業發展的大環境下,這會降低消費者對快遞業的期望,制約快遞業進一步的大發展和盈利空間。小問題連著大發展。也因此,如何確保快遞消費者快件丟失、損壞時得到科學合理及時補償,也就成為一件急迫的大事。
公平面前無小事。快遞業的健康發展,有賴於經營者自覺,有賴於廣大消費者理性面對依法維權,更有賴於職能部門科學管理,監管得法。面對任何一個「潛規則」盛行的行業,只有消費者較真,更關鍵的是相關監管部門積極作為,行業陋習、霸王條款才會松動瓦解和扭轉,行業服務新規定、新氣象才會生根發芽。
❺ 茅台酒路上破碎,怎麼辦,快遞保丟不保損,酒是朋友拜託我處理,現在快遞途中破碎,要賠償給朋友嗎
做快遞的盡量不要收易碎品,這是常識,為了賺那幾塊錢擔多大風險自己也應該版知道按照目前的權快遞操作標准,中轉過程中破損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如果想發易碎品讓客戶保價,不然不要收誰收件誰負責這很正常,不要要求別人有什麼責任感,簡單的自我保護都做不到就別做快遞了,目前整個行業都這樣
❻ 在物流公司托運貨物,物流公司稱:保丟不保損,結果真的是損失慘重。太不合理了吧
發貨時 填單員是否詢問發貨人員該貨物保價是保丟不保損還是保丟既保損 還是保損不內保丟? 如果沒容有 只是詢問是否保價 那就必須討要說法
貨物損壞了說是保丟不保損 貨物丟了說是保損不保丟 按他們的說法保不保價只要丟了損了都是沒法賠
❼ 物流公司的監管部門是什麼保價的物品是保丟不保損嗎
物流公司的監管部門是工商局,至於你說的第二個問題經不起推敲,因為回在寄件人寄快遞的時候有答保價協議,說明了保丟不保損,雖然這是明顯的霸王條款,但是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的大多了,沒有人管的。如果你對物流公司的服務不滿意可以去工商局投訴
❽ 快遞公司的保丟不保損的規定合法嗎
這是不合法的。丟了肯定會賠,只是賠付多少的問題。這種行為稱為「潛規則」,寄出之前你還是有選擇權的,他們只是把風險轉移到寄件人這里了。
消費者如何維權:
1.購買前
購買前應了解商品屬性,對於商品的種類、規格。性能、原材料、結構、合格證,出廠日期、消費期限、使用說明、售後服務等有關商品自身的情況以及商標、廠家、生產地、經銷者等關於商品生產經營者的情況應盡可能地了解。
2.購買中
保存購買憑證,購買商品時應盡可能要求銷售者出具發票、收據或其他書面的證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時,能夠有效地進行索賠。買的東西約定的越詳細越好,具體根據你買的東西、尺寸、價格、交貨的時間、違約責任、規格、材質、甚至顏色,包括有的細到什麼程度,比如說產品在某一個商家,最簡單說買一個沙發,可能第一代和第二代不一樣,但是名字一樣,然後你都要寫好,是第幾代產品,或者有什麼區別號,越詳細越好,有時候顏色,比如說展廳的燈光和你家裡的燈光導致顏色不一致,越詳細越好你的東西越詳細,將來法院或者第三方支持消費者的可能性就更大。通常情況下,我們作為消費者買商品出現問題第一找商家,往往跟商家交涉的過程中,很多人是希望商家盡快解決這個問題,可能當時做了很多責任不明的表述,或者對自己不利的認可,這可能將來都導致維權的時候成為對方對你不利的東西。所以,如果你要跟商家交涉的話,最好有一些東西你聽他說,有一些東西不要下結論,還有一個,如果有電子郵件,這些都保留,還有就是找正規的賣場,他作為一個經營者也協助你。
3.購買後
自動與商家協商,當發現購買商品與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時第一時間與商家協商溝通,指出自己的購買目的與產品不符合,申請更換或者退貨。另外要合理索賠。有時候消費者的索賠超過了必要的損失,明顯超過了以後,商家就沒有迴旋的餘地了。再有就是依法有序,就消費的問題而解決消費的問題,不宜採取過激的維權方式,影響自己的生活,也對社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如果是在這種情況下還不能解決問題,那就要通過其他的渠道,在跟商家沒有辦法交流的時候,找消費者協會,行政部門都是可以的。
❾ 我在淘寶上買的貨,退貨到廠家,廠家拒簽說是損壞了,找快遞,快遞說是易損物品保丟不保損,我該怎麼辦呢
沒有這種事。
是否保價過。
如果保價過,去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