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安監
① 什麼情況下可以像安監局投訴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什麼情況下可以向安監局投訴?凡是涉及到民眾安全的,如果有一言一報,或者有危險的用品,對老百姓有危害的,都可以向安全監察局進行投訴。
② 因工地事故 一死一傷 有人去安監局舉報,安監局已立案,舉報的人可以去安監局 撤訴嗎
舉報的人不可以去安監局撤訴。
工地上出現工傷事故的一般由勞動局處理,比較大一點的事故,安監局會主持調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後逃匿的。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第四十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對事故發生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提供虛假證明的中介機構,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及其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舉報安監擴展閱讀:
案例:
清華附中工地事故:直接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人民網北京12月29日電據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北京發布」消息,今日早晨發生的清華附中在建工地底板鋼筋倒塌事故,已有10名工人死亡,4人受傷,傷者目前無生命危險,直接事故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消息稱,事發時工人正在澆灌作業,目前,學校3個門全部封閉,正常上課,下課時學生不讓出教室,許多家長陸續趕到學校。
清華附中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由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清華附中體育館工地發生施工事故,造成施工人員傷亡,所有傷者已被往醫院救治。初步了解,事故為底板鋼筋在綁扎過程中發生坍塌。
③ 安全生產舉報方法有什麼
書信、電子郵件、電話、傳真、走訪等形式舉報安全生產問題。
④ 安全監管部門舉報電話是什麼
您好,安全生產還是食品安全安全舉報電話,還是其他安全舉報電話?全國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是12350,食品安全舉報電話各地不同。
⑤ 公司有很多安全隱患存在可以向安監局舉報嗎
可以舉報。但是一般都是向公司提出存在安全隱患問題並要求解決,如果公司拒不解決時,涉及人身安全等重大安全隱患可向安監部門舉報。
⑥ 安監局舉報電話是
安監局舉報電話是
12350
⑦ 安監局哪個部門受理舉報信
去辦公室問
⑧ 我想舉報當地安監局
去市裡的安監局反映,
⑨ 舉報安監局行政不作為
如果安監局行政不作為,你可以向其上級安監局或者當地政府舉報。
也可以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舉報時,一定要有證據。